出征
旌旗獵獵,馬鳴瀟瀟,一隊接着一隊騎兵從賽桑堡狹窄的門洞中魚貫而出。女人、兒童和老人們擁擠在道路兩旁,沒有歡呼也沒有哀嚎,靜靜的目送騎士們遠去。提克伯爵響應他封君的號召,僅僅用了五天時間,就組建了一隻人數超過兩千的遠征軍。一千兩百輕重步卒,三百名長弓手,三百長矛手,以及兩百餘訓練有素的騎士。步兵部隊在前幾天已經陸續開拔,這支騎兵是提克伯爵聲稱的賽桑堡除基本守備部隊外最後的的力量了。
“這遠遠不夠,伯爵大人!”
走在隊伍最後的,是提克伯爵和他的兩個嫡子,以及巨石城特使洛桑爵士。臨到最後,洛桑爵士依然在抱怨提克伯爵沒有使盡全力。
“賽桑堡向來土地貧瘠人口稀少,這您是知道的。”提克伯爵道。
“但也不至於只有這麼點,”洛桑爵士抱怨,“您沒有盡全力,大人!”
“不,我儘力了!”伯爵堅定的說。
洛桑爵士看着伯爵,yu言又止。
“我向公爵大人保證過,帶去至少五千兵馬,”爵士道,“可結果連一半都不到,我要如何向公爵大人解釋?”
“您可以把責任推在我身上,爵士!”伯爵淡淡的說道。
“這當然是您的責任,您沒有儘力!”
“這只是您的個人看法。”
“這是事實!”
伯爵不再說話,他把目光投向路旁。道路的兩旁是一片田野,田頭已經開始泛綠,野花在田垣上開放,幾頭牛在溝邊吃草,只是沒有人耕種。現在正是最好的時節,再不耕種就要錯過時機了。
“農夫,您把農夫都藏起來了!”一陣沉默之後,洛桑爵士開口說的。
提克伯爵的表情有點難看。他確實下過類似的命令,在動員的五天時間裏,他要求賽桑堡附近的青壯農夫必須待在家中不得外出。表面上看這是動員動作的一部分,有利**速召集士兵,但實際上伯爵從未打算真的去徵召他們。
“他們是農夫。”伯爵道。
“給他們武器,就是戰士。”
“他們只會使鋤頭。”伯爵道。
“打仗比種地簡單,給他們武器,然後命令他們向前。”
“那隻會讓他們送死。”
“大人,打仗哪有不死人的?”洛桑爵士冷冷的道,“這一點,您比我清楚。”
提克伯爵自然清楚,當他還是侍從的時候,就已經開始隨軍四處征戰了。在那個動蕩的二十年裏,年輕的斐德克-提克在外打了十五年的仗,直到老伯爵去世,他才回到賽桑堡,繼承了爵位。
在那十五年裏,斐德克親眼目睹了無數戰友和敵人在身邊倒下。他侍奉的第一個騎士,是來自博塔家的第二繼承人史東爵士。史東爵士告訴他,這些人都死的很有價值,他們死得其所。他認為爵士的話是對的,然後爵士戰死了。斐德克在打掃戰場的時候找到了史東爵士的屍體,上面插滿了箭,其中致命的一支正中他的右眼。他的左眼因擠壓而向外爆出,斐德克沒有從中看到他‘死得其所’,只看到了恐懼。
斐德克侍奉的第二個騎士是來自儒勒家的巴魯爵士,他在過河的時候掉下馬淹死了——因為他無法從沉重的盔甲中脫身。斐德克侍奉的第三個騎士死於瘧疾。直到侍奉第四個騎士——來自妻族的齊沃夫爵士——的時候,他才被冊封為騎士,然後齊沃夫爵士也死了。斐德克在那之後得到了一個‘死亡侍從’的外號。
那場戰爭因榮耀而起,因仇恨而延綿,死了無數人,最後因雙方無力再打戛然而止。斐德克有足夠了運氣讓他活過了戰爭年代,但絕大多數人都沒有,絕大多數人都死的毫無價值。戰爭培養了斐德克堅毅的xing格,但提克伯爵不再相信戰爭有多少價值。
“照我看,數量越多,勝算越高,這是顯而易見的。”
羅拉-提克與泰迪斯-提克並肩而騎,跟隨在伯爵和洛桑爵士後面,聽了自己的老爹和洛桑爵士的爭論之後,羅拉發表了自己的意見。
“農夫也是戰鬥力。”他說。
提克伯爵聽了兒子的話,臉sè更難看了。
“羅拉爵士的話很有見解!”洛桑爵士立刻抓住了這根稻草。
“流汗的騎士,世襲的爵士!”伯爵說道。
羅拉-提克雖然出生於戰爭年代,但是從來沒有經歷過戰爭,當他開始做侍從的時候,戰爭早已結束了。人們把戰爭中成長起來的騎士稱為流血騎士,而把沒有經歷過戰爭,只在侍從時期受過訓流過汗的騎士稱為流汗騎士。相對於流血騎士,流汗騎士自然難以讓人敬重。
羅拉-提克聽了老爹這話,臉sè鐵青。
“難道我說錯了嗎?”他不服氣。
未及伯爵開口,邊上傳來了一陣怪笑。
“哼哼——,哼哼哼——”
“你有什麼好笑的!”羅拉怒視泰迪斯。
泰迪斯根本不理會羅拉的目光。
“哼哼——”
要是在以前,羅拉聽到這樣**裸的挑釁,第一時間就將對方打到在地了。但是最近他似乎改了脾氣。
羅拉-提克向來xing格衝動,脾氣暴躁,和他老爹小時候一個樣,因此提克伯爵本來是很喜歡這個長子的。但是隨着年齡的增長,伯爵發現羅拉十多年來一點都沒有變成熟,依然是一副十幾歲時候的德行。失望之餘,他開始觀察他的另一個嫡子,他發現次子泰迪斯的xing格就穩重的多。雖然泰迪斯也有很多小毛病,比如喜歡看書多於喜歡練武,比如有時候說話yin陽怪氣的,但相對來說,泰迪斯更成熟。這幾年來,提克伯爵對於次子的關注度明顯超越了長子。
老伯爵沒想到,在於他只不過是感情投入比例的改變,在於別人,卻被想像成了繼承權分配的改變,羅拉和泰迪斯都注意到了老爹關注重點的改變,波瀾由此而起。
雖然正常情況下,貴族家爵位和領地的繼承順序改變的例子極少,但不妨礙各繼承者心中生出僥倖心理,親哥哥開始防範弟弟,親弟弟心生僭越之心,兄弟之間起了嫌隙,最後竟然水火不容的情況其實多有發生。
枉費老伯爵jing明了一世,竟然一個不小心也在這裏出了岔子。泰迪斯向來就自恃比羅拉聰明能幹,瞧不上他大哥粗蠻,從此之後更加不把他大哥放在眼裏,並且放言自己更有資格繼承賽桑堡伯爵的頭銜。羅拉脾氣暴躁,聽聞此言二話不說竟然把他弟弟胖揍了一頓。
老伯爵自知爭鬥由自己而起,從此之後對兩個嫡子一視同仁,同樣的不理不睬。但是仇恨的種子已經埋下,血緣澆灌的土壤里卻只能開出相互憎惡的花朵。
面對親兄弟的又一次挑釁,羅拉-提克幾乎沒能控制住自己,但這回他冷靜了下來,在和泰迪斯多次較量之後,他也學會了對方的那一套——漠視對手。
羅拉-提克收斂了怒意,調整了呼吸,氣定神閑,不再理睬泰迪斯,就當他根本不存在一樣。
果然這一次泰迪斯沒耐住xing子。提起打仗,泰迪斯自認為頗有心得,雖然他同樣沒有經歷過戰事,但是他看過書,前幾天看過的一本名為《十ri戰爭》的傳記剛好在這裏派上用場。
“更多的部隊意味着更多的補給,調動起來需要更多的時間,也更容易暴露行蹤。十ri戰爭中,凱斯賓王子僅用兩千jing兵,長途奔襲五百公里,瞞過了所有哨卡,突然出現在叛軍大後方,捕獲了反叛領主,擁兵五萬維斯卡公爵,只用十天就結束了一場戰爭。”泰迪斯說的津津樂道,就好像他親身經歷過一樣,“由此可見,打仗貴在用jing兵,數量多少根本不是問題。”
泰迪斯的這番論論斷頗和用兵之道,就連身經百戰的他老爹也頻頻點頭:“你說的不錯,我想洛桑爵士也會同意你的觀點。”
泰迪斯聽了老爹的讚揚得意之極,向來冷漠的臉上此時竟然滿是笑意。
羅拉心中又忌又憤,忍不住輕聲說道:“只不過是僥倖而已!”也不知他指的是誰。
洛桑爵士無可奈何,自知再無法要挾提克伯爵增兵。但他並不氣餒,他發現了提克家兩位繼承人之間爭鬥,心中另有計較。
應付過了洛桑爵士,提克伯爵真是鬆了一口氣,但他心中卻有了另一份擔憂,剛才當著兩個兒子面的表態實在是迫不得已,只希望兩兄弟之間的爭鬥不要因此愈演愈烈。
四個人各懷心思,跟隨在大隊之後,在這出征路上越行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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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同一天,虛弱的緹歌躺在牛車裏,開始了自己的征程。
他比騎兵部隊更早出發,路途遙遠,必須要在ri落之前趕到入山前的最後一個客棧。老nǎi媽和南希一直送他到城門口,而尼爾已經在兩ri前隨賽桑堡步戰部隊一起向集結地進發了。
出發前,尼爾專程來找緹歌道別。“師傅說我們不會上前線,只是在後方照顧馬匹和糧草。”他語氣中帶着一點失望。
“你很想去打仗嗎?”緹歌問。
“誰不想上戰場啊!”尼爾說,“身穿盔甲,手拿長矛,騎上戰馬,向前衝鋒,然後將敵人刺落馬下。就像這樣。”
說完,尼爾隨手拿起床邊一把吃飯用的勺子,一下戳在緹歌胸口上。
“呵呵,”緹歌笑道,“快拿開,很癢啊!”
“師傅說我有成為騎士的潛質,他說我很有力氣,動作也很敏捷,還有平衡xing也好,騎在馬上不容易掉下來。”尼爾說。
“那你一定可以的。”
“可就是出身不好,我是農夫的兒子,很少有騎士會找一個農夫的兒子來當侍從。”尼爾悻悻的說,“我要是和你一樣就好了,老爹是某個伯爵,那樣的話,就算是庶子,騎士們也會搶着要的。”
“會有人要我嗎?”緹歌問,“我也能當侍從嗎?”
尼爾看看緹歌,咧嘴一笑:“我想不行,你實在太小了!”
這只是開玩笑,緹歌絲毫不會介意,他早就知道自己根本不可能成為一名侍從,更別說是騎士了,事實上他連一名農夫都做不了,但是老nǎi媽說他可以成為一名修士。
“那可是一份非常聖神的職業,是離上帝最近人。”老nǎi媽說。
自從那天冠名禮之後,老伯爵就決定再也不要看到這個令家族蒙羞的兒子了,於是他下令將緹歌送走,“隨便哪個修道院,來補給物資的時候,把他扔到他們的牛車上。”
“這會要了他的命的!”老nǎi媽哭訴道。
“死了更好,半死不活的,只會給我丟臉。”老伯爵最痛恨虛弱,最吝嗇同情心,虛弱的人在戰場上死的早,同情心讓你死的更快。
老nǎi媽無奈,她去找多摩尼爾爵士求情,但爵士知道老哥的脾氣,向來說一不二,而他自己,除了一次,從來也沒有違背過他老哥的意志。不過多摩尼爾爵士還是幫上了忙,他有一位庶弟,也就是緹歌同父異母的叔叔,名叫道爾,向來和他關係極好,目前是聖德納山修道院副院長。
“我們可以把他送到道爾那邊去,我會給他一封親筆信,緹歌會得到最好的照顧的。”爵士說。
這已經是最好的辦法了,老nǎi媽別無選擇,於是回去幫緹歌收拾需要帶上的東西。她知道以後緹歌就要獨自面對生活了,為了讓他學會自己照顧自己,老nǎi媽狠下了心來。
出發那天一大早,天剛蒙蒙亮,多摩尼爾爵士將被老nǎi媽裹得嚴嚴實實的小緹歌抱到送物資的牛車上。他把親筆信和幾塊銀幣交到趕車的老頭手裏,吩咐他路上好好照顧這個小孩,之後便離開了。老nǎi媽在牛車上給緹歌整理了一個舒服位置,下面墊了好些稻草,好讓緹歌在路上少受些顛簸。她牽着孫女南希,一直送到城門口。南希今天特別的乖,安靜的跟着她nǎinǎi,只是在最後分別的時候忍不住哭了。小緹歌反而心情還不錯,他對南希說:“尼爾走了,我也要走了,以後沒人陪你玩,你也要高高興興的啊。”
南希哭的更響了。老nǎi媽淚眼汪汪,一再叮囑緹歌別著涼了,又拿出幾枚銅板給車夫,叮囑他路上照顧緹歌。車夫沒有收老nǎi媽的銅板,他看着小緹歌的麽樣暗自搖頭。
“叮叮噹,叮叮噹。”牛車緩緩前進,緹歌看着四周的田野,害怕中含着幾分激動,這是他第一次出城,甚至是第一次出城堡,所有的東西都是那麼新鮮。過了不久,太陽出來了,照在身上暖洋洋的,chun風拂在臉上,一點也不覺得冷,空氣中滿是泥土的味道,有點腥,也有點甜。緹歌靠在牛車上,感覺就像在搖籃里一樣,晃啊晃啊,晃的他都快睡著了。就在此時,緹歌隱約聽見車後邊傳來了動靜。車夫將牛車停在路邊,一隊又一隊騎兵從牛車旁走過,緹歌的眼睛睜的大大的,他有生以來第一次看到馬,而且是這麼多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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