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上庭(2)

43上庭(2)

雖然這幾天她才聽說這個該死的靈異法庭,而這個靈異法庭又莫名其妙突然傳召她和徐進紳上庭,讓她有些驚慌失措,但是他們徐家的律師團可不是蓋的,打官司這事鄭思可才不怕呢!

可誰知道,他們剛選定並提交了被告律師的名單,又收到靈異法庭補發的通知——通知裏面說可以上庭當被告律師的只能是擁有靈異法庭牌照的特殊律師。無可奈何,夫妻兩人好不容易花了大價錢,請了其中得勝率最高的律師gordonleaung。

gordonleaung是個中年男人,說話很務實,並不浮誇,很容易讓人產生信任感。

gordon看了資料后,搖了搖頭,說,“照現在提交的資料看,對我們這一方很不利。”

當時鄭思可就惱火了,“gordon,你什麼意思?對方只有隻未成年小鬼可以當證人,其他什麼證據都沒有,我們這一方怎麼會很不利呢?”

gordon搖了搖頭,“徐太太,你不懂,靈異法庭本來就是為了給那些死無對證因而不能沉冤昭雪的鬼魂們平反的地方。在這裏,雖然也看重證據,可是證據只是輔助的,最重要的就是證人證詞。只要細節在邏輯上推敲不出問題,基本上原告都會勝訴的。再說,幫徐嫣上訴的天師可是‘南毛北馬’中的馬叮噹,這個女生我聽說過,很多人把她叫做‘搶錢美女天師’。她很愛錢,不做虧本生意,但心裏卻有一把秤,對於是非黑白有自己的想法,所以她的口碑很好。照我估計,她既然敢上庭,那麼她手上肯定掌握有很重要的證據。”

徐進紳也開口說道,“法庭郵寄給我們的材料裏面並沒有原告的證據,當庭拿出的證據應該不予採納吧!”

gordon搖了搖頭,“靈異法庭的規矩和普通法庭不同。這些限制只是針對普通庭審程序而言的,而靈異法庭根本就沒有這些限制條件。本來靈異法庭處理的就是一些靈異鬼怪的事情,如果事前提交了證據或者告知法庭新的證人,很有可能會被對方陣營的天師出手破壞掉,即使出動警力也無法保全證據和證人。為了防止這樣的情況出現,所以靈異法庭允許當庭直接提交證據和新的證人。而且上交的證據,法庭並不會審查證據來源的合法性。法庭只要求有原告和被告就可以了。”gordon頓了頓,又補充道,“而且徐先生,徐太太,有一個重要的點不知道你們兩人清不清楚——一旦你們兩個在靈異法庭上被定下了謀殺罪,那麼你們兩個的財產就會由馬叮噹和徐嫣共同分割。”gordon沒有說的是,如果兩人的行為為天理所不容,法庭也會將兩人的財產進行清算分割。不過這樣的事情已經很多年沒有出現了,畢竟十惡不赦的人也不是那麼好找的,所以gordon並沒有特意說明這一點。

聽聞此話的徐氏夫婦,臉色蒼白。

gordon又問道,“徐先生,徐太太,不知道你們是否有天師可以為你們提供幫助?”

鄭思可的臉色更為難看了,她想起那個囂張的女人。她第一次見到厲婧悠是在1o年前,那個時候厲婧悠只有14歲。可是那個時候她已經很囂張了,她基本不把鄭思可看在眼裏。“你誰呀你?哦,我知道了,你就是那個殺了人又害怕他死後冤魂不散的僱主吧?”鄭思可當時的臉色就鐵青了。

看厲婧悠的樣子,鄭思可很不甘心地意識到厲婧悠要不是看在徐家有錢的份上,厲婧悠根本就不會理她。厲婧悠對她的不屑以及鄙視已經懶得掩飾了,她環胸微微抬高頭,毫不顧忌地說道,“有膽子做,就要有承受後果的覺悟!不過誰叫你有錢,找了我呢?放心吧!我一定會幫你處理得妥妥噹噹的!包你以後再也不做噩夢!”

鄭思可緊握拳頭,她忍住眼裏的殺意,帶着微笑地和厲婧悠說話。但她在心裏暗暗下定決心,她一定會在事後讓厲婧悠付出她代價。

但這個決心下了這麼多年,鄭思可依舊沒有找到什麼機會向厲婧悠下手。畢竟,她還是需要厲婧悠的幫忙。

前幾天鄭思可找厲婧悠幫忙,厲婧悠推脫了半天不說,最讓鄭思可惱火的就是厲婧悠還找了兩個廢物過來湊數。厲婧悠當她鄭思可是什麼人?乞丐啊?一點忙都幫不上就算了,最後還非要挑她鄭思可的刺,跟她撕破臉。

現在看來,厲婧悠當時心有不滿是假,根本就是有意孤立她,甚至是故意設下了局,讓她往裏鑽。其心可誅!鄭思可在心裏發誓,她將此事解決后,一定不會放過厲婧悠這個賤~人!

徐進紳原本想說厲家的名頭,可是看了跟厲家聯絡最為緊密的鄭思可的臉色,就知道不太對頭,他便沒有開口。

鄭思可抑制住火氣,才輕聲說道,“沒有!不知道gordon有什麼好介紹?”

gordon見此,暗道這場官司十有**會輸了的。但是gordon打靈異官司多年,知道得自然不少,早也學得榮辱不驚。

他謹慎地說道,“徐先生、徐夫人,行內最出名的除了南毛北馬,就是東厲西桂了。南毛北馬是一家,而桂家又一心從政,基本不會管這樣的事情,所以如果你們可以找得厲家出馬,也許這場官司還有得打!”

“除此之外呢?”鄭思可不甘心地問道,“可還有其他人可以勝任?”

gordon回答道,“其實靈異法庭的本質除了尊重事實真相,還有就是看哪一方的天師法力更為厲害!要知道無論想要取得一些有利的證據,還是要神不知鬼不覺地破壞證據,都要靠天師出手才有可能!除了桂家和厲家之外,其他的散人天師想要斗贏多年底蘊的毛家和馬家,我覺得不太現實!”想了想,他又提議道,“要不,就由我來引薦厲家家主給你們認識?”

“不必了!”鄭思可一時間,臉色更為蒼白,她好不容易支撐起身子,搖搖晃晃地站起了身,走回了房間。

gordon見狀搖了搖頭,他看得出來,徐家應該和厲家接觸過,而且有嫌隙。如果厲家只是翹首旁觀也就算了,萬一落井下石,那就麻煩了!

所以鄭思可很高興徐嫣的證詞有漏洞,或者更準確地來說是徐嫣並沒有搞清楚這樁命案其中重要的關節。

如果以這個罪名給她定罪的話最多也就是遺棄罪,而徐進紳也只會是交通肇事逃逸罪以及妨礙司法公正罪,雖然也有罪名,但起碼不是謀殺罪,情況要好得多,這場官司也還有得打。

“原告方可還有補充?”法官寫下最後一個字,便開口問道。

叮噹從原告席上站了起來,向著法官鞠了個躬,“法官閣下,我是馬叮噹,我有補充。”

法官點了點頭,說道,“允許原告補充!”

叮噹又鞠了一個躬,才繼續說道,“我要補充的有以下幾點:第一、原告之所以會腦子不清,衝過馬路,不是因為她年紀小,不懂事,而是因為徐夫人手中有一種靈符,可以在短時間內控制一個人的思維。而小嫣之所以會看見那一道閃光,就是靈符啟動的標誌。那靈符是針對特定人的,所以小嫣身上早就被鄭思可女士動了手腳。這種控制人思維的靈符是為行內所不允許的,所以這一種靈符在4年前被靈異協會列為禁符。我找到了當時將靈符賣給鄭思可女士的人,他願意上庭作證。”

叮噹敘述期間,鄭思可的一手緊緊拽着自己的褲子,另一隻手緊握自己胸口戴着的玉佛,臉色變得極度蒼白。她知道,情況不妙了!她原先還慶幸什麼“南毛北馬”,根本什麼都沒有搞清楚,就敢上庭,徒有虛名。但現在,她真的希望站在庭上侃侃而談的馬叮噹只是個草包,那麼她就可以混過這一關了。

連坐在旁邊的徐進紳也忍不住將身體往另一邊挪了挪,撞死了自己的親生女兒,他並非不內疚,只是不想吃牢飯而已,他每到徐嫣的忌日他還是有去墓園探望她,希望取得徐嫣的原諒。但他真的沒有想到“最毒婦人心”這句話在鄭思可身上得到了最好的體現。她連個孩子都不放過,這個人的身上還有良心嗎?

法官聞言,點了點頭,“傳原告第一證人!”

上庭的男子禮貌地向眾人鞠了躬之後,便以自己的靈魂起誓,聲明自己所說的一切都是實話,然後他便詳細地描述了當時他將禁符賣給鄭思可的經過,叮噹甚至還出示了由證人提供的鄭思可簽了名、表示銀貨兩訖的收據。

法官埋頭寫了一些東西后,又問道,“被告可有問題要詢問原告第一證人?”

gordon其實早就預料到了今天的局面,儘管他很儘力地想要尋找漏洞,可他卻發覺這個證人以及和他有關的證物,實在很難推翻。

想了想,他覺得既然當了徐家的律師,還是要有所作為。儘管他內心也不恥鄭思可、徐進紳的所作所為,但他有自己的職業操守,就算明知不可為,他還是站起身,“法官閣下,我有一個問題想要問原告第一證人。”

得到法官允許后,gordon便繼續問道,“證人,我所見到的收據確實有徐太太的簽名,可是收據上並沒有寫明徐太太買的是什麼。你又如何能證明這是徐太太和你買那一‘禁符’的收據,而不是買其他的東西,例如護身符呢?”

男子望了gordon一眼,“我之所以會留下收據,就是擔心以後買主會反咬我一口。雖然我沒有明確表明我賣給徐太太的是什麼,但我在收據的角落裏畫了個標記,作為以後的根據。”男子頓了頓,又鄭重地開口道,“另外,我也可以以靈魂起誓——今天我在庭上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的!”

話說到這份上,gordon也沒什麼話好問了。他只能向法官欠了欠身,表示沒有問題了。

法官便轉頭向專家席的各位詢問“禁符”的情況,專家席肯定了叮噹的說法后,法官才示意原告第一證人退庭,又示意叮噹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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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約]叮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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