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引火燒身
自那個寒風凜冽的夜晚之後,王加根的情緒一直很灰。
池中月透過他情緒的變化,預感到同桌已經“竹籃打水一場空”,正在品嘗“扁擔無捺——兩頭失塌”的滋味,心裏產生了一種報仇雪恨的快感。這個“被侮辱與被損害的”人,眯起一雙漂亮的丹鳳眼,隔岸觀火,坐在教室里幸災樂禍。只要看到王加根趴在桌子上傷心難過,她就不冷不熱地來一句警句格言。諸如“存心不良就不會有好結果”“想吃蜂蜜反倒被蜜蜂螫了一口”之類的。她告誡同桌,不要把別人的好心當成驢肝肺,別以為每一個人都像她一般善良。
初戀還沒有開始,就要忍受失戀的折磨和痛苦,還有別人的冷嘲熱諷。王加根此時內心的傷痛,是無法用言語來表達的。
你為什麼那麼天真幼稚?為什麼那麼老實本分?為什麼要死心塌地地深愛着一個人?你得到的回報是什麼?笨蛋!蠢豬!傻瓜!你的一片赤誠之心,換來的是什麼?當你愛的人告訴你,她另有所愛,你為什麼要痛哭流涕?沒有骨氣、不知廉恥的東西!有誰同情你?有誰理解你?你痛苦只會讓別人更開心,你哭泣只會成為人們茶餘飯後談論的笑柄!天涯何處無芳草?得不到一個女人的愛,值得你悲痛欲絕么?擦乾淚水,振作精神,去愛你的事業,去愛你的文學,去實現你的遠大理想和宏偉抱負吧!用行動告訴世人,你王家根沒有失去任何東西,任何打擊都不會讓你沉淪,任何人想讓你難堪都是枉然!
唉,或許早戀本身就是一個錯誤,就不該過早地去考慮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你不是雄心勃勃,準備師範畢業后重新參加高考么?你不是想入非非,幻想着通過自己的努力成為一名作家么?如果戀愛一談,婚一結,孩子一生,你還有時間和精力去追求這些夢想么?這樣看來,失戀也許不完全是一件壞事情,也可能帶來好結果。全當是自己誤入歧途,現在正好回頭是岸。恢復到戀愛以前的那種狀態,重溫少年時代無憂無慮的美好時光吧!
這是一種看似無奈,卻比較明智的選擇,是一種積極向上的人生態度。問題是,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啊!
什麼叫早戀?一個人多大年齡戀愛才算合適?沒有一個讓人信服的標準答案。愛情這種東西,可遇而不可求。一旦遇上了,想躲,是躲不開的;想逃,也逃不掉。王加根想用鴕鳥政策來逃避現實,但絲毫也不奏效。無論他怎麼強迫自己,還是忘不掉方紅梅。
坐在教室里,或者行走在校園裏,他總會自覺不自覺地去追尋方紅梅的身影,去聆聽方紅梅的聲音。縈繞在大腦里的,都是他們兩人之間的事情,揮之不去啊!痛苦、悲傷和委屈,折磨得他茶飯不思,晝夜難眠,他多麼想找一個人傾訴衷腸,倒掉自己內心的苦水啊!
於是,他自然而然地想起了母親——媽媽永遠是孩子遇險時的避風港,是孩子受傷時的療養院。他攤開紙,拿起筆,把他與方紅梅之間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寫信告訴了遠在千里的母親白素珍。
很快,他就收到了媽媽的回信。
白素珍在信中批評兒子胸無大志,十六七歲就沉溺於女色,沒有出息。她譴責方紅梅見異思遷,朝秦暮楚的行為,非常明確地告誡兒子,這種水性楊花的女子,根本就不值得去追求,更沒有必要為她而痛苦。
王加根上師範后,白素珍一直擔心兒子早戀,多次在信中提醒他,
年輕人要專心學習,不要在學校讀書期間談情說愛。萬一碰到這方面的情況,必須第一時間向她彙報,讓媽媽給他把把關。而媽媽一直是加根最信任、最景仰、最佩服的人,他總是把她的話奉為聖旨。正因為此,他才把自己的初戀,原原本本地寫信告訴了她。但是,白素珍提出的那些觀點,特別是對方紅梅的看法和評價,他又覺得有失偏頗,不敢苟同。他受不了母親如此惡毒地攻擊和詆毀他心愛的姑娘,褻瀆他心目中的女神,迅速回信予以反駁,為方紅梅辯護。
這種申辯不僅沒有起到任何作用,反而讓白素珍產生懷疑,認為兒子已經與方紅梅搞到了一起。她又迅速回信,命令王加根懸崖勒馬,趕快與方紅梅一刀兩斷。她甚至威脅道,如果王加根執迷不悟,她就會把他們的“醜聞”公佈於眾,讓他們在孝天縣師範學校聲名狼藉。
王加根沒有想到媽媽的反應會這麼強烈,更沒有想到媽媽會無情地攻擊他們偉大的愛情,並且提出如此蠻橫無理的“命令”。對此,他當然難以接受,義正辭嚴地予以拒絕。
很快,他就收到白素珍言辭更為激烈、攻擊更為惡毒的回信。
母子之間關於戀愛的爭論從此戰火紛飛。他們各執一詞,固執己見,誰也不肯讓步。有時,王加根覺得這種爭論其實毫無意義,也很無聊。因為眼下他並沒有真正與方紅梅走到一起,將來是怎麼一回事,也未可知。如果他真的與方紅梅好上了,同樣沒有必要去與媽媽爭個輸贏。反正他們母子相處的時間很少,將來也不可能在一起生活。他和方紅梅的事情,白素珍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罷,都無關緊要。只要他們真心相愛,沒有必要得到母親的認可。
“唉!我為什麼要寫信告訴她這些?我這不是引火燒身嗎?”
不過,一想到母親對方紅梅毫無根據的指責,一想到這些分歧可能對未來生活帶來不利影響,他還是希望消除母子之間的隔閡。加根覺得自己還是想辦法讓母親理解方紅梅,改變對她的成見。
當王加根與白素珍唾沫四濺地打口水戰的時候,方紅梅與周哲凡之間的“自由之戰”也在艱難地進行。
結束了霧裏看花、水中望月的日子,方紅梅終於把王加根愛她的那顆赤誠之心看得真真切切。她也一下子明白了,為什麼自己與周哲凡在一起那麼久,總也找不到戀人的感覺。原來她是放不下王加根,她心裏愛的人實際上是王加根啊!她心裏那個最重要的位置,一直是為王加根留着的,又怎麼可能接納貿然闖入的其他男子!
因為天真和幼稚,因為賭氣和任性,她答應了當別人的女朋友,但這並不能束縛她對真愛的追求。關於畢業分配,關於安家武漢,關於定居孝天城,還有什麼重點大學畢業,什麼優越的家庭條件,都見鬼去吧!能夠找到一個喜歡自己、自己也喜歡的人,比什麼都重要。如果兩人之間沒有愛情,就算生活在皇室豪門,過着衣食無憂的日子,又有什麼意思呢?
王加根為人真誠,心地善良,感情專一,學習勤奮努力,生活積極向上,又有宏偉的抱負和理想。在方紅梅看來,似乎每一個褒義詞用在他的身上都不為過——難怪人們說“情人眼裏出西施”。王加根這樣的小鮮肉,正是方紅梅苦苦追尋的對象。夢裏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既然發現了,又豈能錯過?
方紅梅覺得自己在戀愛問題上應該有所取捨了。當然,在“取”之前,必須妥善解決好“舍”的問題,免得留下後患。苦惱和熬煎了好幾天,她字斟句酌地給周哲凡寫了一封信,提出了結束戀愛關係的要求。理由是,兩個人不合適,她找不到戀愛的感覺。在信中,她主要是檢討自己。把造成眼下這種尷尬局面的過錯,全部歸咎在她自己身上。因為她年輕幼稚、缺乏經驗、處事草率、初戀不懂愛情,給老同學造成了傷害。她感到萬分內疚,誠懇地向老同學道歉,求老同學原諒……
不難想像,周哲凡接到這樣的來信,會是一種什麼感覺。
剛剛跳入愛河,還沒有來得及伸胳膊伸腿地暢遊,就得上岸了。這位華師大三的男生因此鬱鬱寡歡、悶悶不樂。他不知道方紅梅說的“找不到感覺”是什麼意思。既然“找不到感覺”,又何必答應他的求愛?這也太隨便了吧!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應該怎樣做,才能讓方紅梅“找到感覺”。愛情需要呵護與培育,找感覺也是需要時間和過程的啊!兩人交往時間長了,“感覺”說不定就來了呢!他沒有答應方紅梅分手的要求,建議雙方都保持冷靜,冷處理一段時間再說。
方紅梅又寫信告訴周哲凡,這是她經過深思熟慮做出的決定。並且說,她已經把周哲凡寫給她的所有信件收集在一起,裝在一個大牛皮信封里。等“五一”放假回方灣時,她會親手退還給周哲凡。她同時希望,周哲凡能夠把她的信件物歸原主。
如此恩斷義絕,讓周哲凡不得不懷疑方紅梅心裏另外有人。他實在是忍無可忍,惱羞成怒,開始抨擊和譴責方紅梅見異思遷。他在信中毫不留情地指出,喜新厭舊是不道德的,為世人所唾棄。人應該講名譽,守信用,不能出爾反爾,更不能朝秦暮楚,這山望着那山高。
周哲凡提出的觀點,以及使用的某些語言和詞語,與加根他媽白素珍不謀而合,出奇的相似。這封措辭強硬的信發出去之後,好長時間沒有收到方紅梅的回信。周哲凡又慌了,後悔自己把話說得太重了。趕緊寫信向方紅梅道歉,把語氣緩和下來,苦口婆心地勸她回心轉意。
方紅梅還是沒有理他。
心急如焚的周哲凡利用周末不上課的時間,從武昌桂子山上的華中師範學院出發,風塵僕僕地趕到了花園鎮五里棚山上。
兩人見面后,周哲凡率先檢討,說自己心胸狹隘,胡思亂想,冤枉了紅梅。他希望得到紅梅的諒解,並保證今後再也不亂吃醋了。
“你沒有亂說。我心裏確實是有人了。”方紅梅平靜地回答。
“不!不可能!”周哲凡歇斯底里地喊叫,“你是因為生氣,才故意這麼說的。是這樣嗎?”
方紅梅還是顯得非常冷靜:“周哲凡,我說的是真的。用不着自欺欺人,我們應該面對現實。”
接下來的交談當然很不愉快。最終的結局也不難預測:他們終止了戀愛關係,分手了。
萬念俱灰的周哲凡從孝天縣師範學校離開時,手裏多了一個很大的黃色牛皮信封。那裏面裝着的,是他向心愛的人傾訴衷腸的情書。為了寫出這些情意綿綿的文字,他曾搜腸刮肚,絞盡腦汁,挖空心思,現在已經沒有任何意義。
“這些東西帶回去有什麼用?燒了吧!”走出孝天縣師範學校大門時,他突然做出了這樣的決定,“對!就在曾經的戀人看得見的地方,把這些一錢不值的東西付之一炬。我要像穆斯林朝覲那樣,舉行一個莊重的儀式來祭奠愛神,為自己短暫的初戀留個紀念。”
可憐的人!
周哲凡滿懷憂傷地走進五里棚山上的小樹林。冥冥之中,就像有什麼牽引似的,他竟然來到了王加根和方紅梅第一次約會時表白的地方。他蹲下身子,把信封里的信件全部倒在地上,拎起一封用打火機點燃。然後,如同人們祭祖時燒香化紙一樣,一封一封地扔進火堆。
火越燒越旺。
看着那一封滿含着他心血的情書化為灰燼,周哲凡禁不住潸然淚下,情緒慢慢失控,最後竟然嗚嗚地哭了起來。
正在他一個人哭得稀里嘩啦的時候,突然颳起了一陣大風,把火堆里黑灰和紙屑吹得到處亂飛。其中有一張燃燒着的紙片還落到了他的身上,把他那件嶄新的的確良襯衣燒了個大窟窿。
周哲凡迅速從地上站起來,彈了彈身上的灰塵,摸着燒壞的襯衣,懊惱不已地離開了這傷心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