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風俗
風俗本是一個詞,現在看,倒像一個短語。
古人云“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如今,淳的風俗不再,風氣庸且俗。其一,是“禮”尚往來,其二,金緣厚、人情薄,花了錢好辦事,其三,是為當官為謀利變相交易。
“來而不往非禮也”是古訓,但與貪財、虛偽混合在一起,發酵之後,比屎還臭。
人若有喜,皆大歡喜,是渾和,是團結,是相融;眾人過往祝賀,本是淳樸民風,人之常情。慶賀不空手,有禮,以往是禮品禮物,送得多了,不稀奇,不稀罕,不適用,有些東西流轉多了,還有保管保質問題。送錢,錢有多少都欣喜,不挑剔。沒有好壞、喜不喜歡,只有多與少的差異。所以不斷加碼,金額按人們月工資的比例,水漲船高,讓人“長太息”。
交往是麻煩。錢送出去,不是賀喜,是負擔。人得想方設法收回來,錢已不是小數,耗去生活之資;它不是賀禮,是記賬,是“儲蓄”。
錢要收回來,要找名義,喜的,悲的,上大學,生孩子,祝壽的,不一而足。
平時要記賬,記得要仔細,偶有差池,極易引發矛盾、怨隙,不言不語,還會上升到品質高度。
做得有來有往,滴水不漏,那也真得有些好記憶、好精力。記得條清縷晰,真不容易,得有賬房的工整精細,寫出入銷抵,實在是件麻煩事。家中記事的人,一旦失憶或亡故,真讓活着的人不知所以,茫然面對,看人臉色,揣摩行事,好不艱難。
據說有人代送、代捎禮金,出了狀況,讓兩家結了仇敵。
隨禮之風,庸俗害人!
人為物役,心為錢驅,錢在周轉,情何其薄;於人無益,於己成為負擔,情何以堪!
隨禮之風,可以休矣。
“有餘”者,喜事散財;貧困者,眾人捐贈。——不圖收回,只有情義;“感同身受”,心甘情願。——慶其所慶,哀其所哀,這才應從眾,入俗,是群體,是取暖,是生活,才是醇厚,純樸,歸返自然。
至於違法,必須由法律懲治。——只是不要讓違法亂紀有土壤,有氣候,有繁衍條件,不讓醜惡勢力渾水摸魚。同時,不要讓人間變成薄情寡義的“沙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