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節:本案終結
在拱海區的審訊室里,郭凱坐在審訊椅上,他靠在椅背上,微微低頭,閉着眼睛。郭凱中等身材,約1米70左右,年紀41歲,典型的中年男性,頭髮有點禿,看上去要比實際年紀老一些,黑黑瘦瘦的。
賀輝嚴厲地說道:“郭凱,我們帶你回來,不是讓你閉目養神的。”對這樣的嫌疑人一定要給他一個下馬威。
郭凱深吸了一口氣,眼睛虛看盧紅江三人,然後說:“給我一根煙。”王平拿了一根香煙放他嘴裏,給他點上。
郭凱深吸了兩口,然後慢慢地開口說道:“我說。”然後看着盧紅江、賀輝和王平三人,又盯了一眼監控探頭。盧紅江三人相互看了看,原來想着讓郭凱開口應該有些難度,沒想到一進來,他就自己說了,十分詫異。
郭凱又吸了一口煙,繼續說:“不用懷疑,我既然知道怎麼反偵查,也知道接下來我會面臨什麼。反正遲早一天要講的,我現在坦白,還有可能爭取少判幾年,到時早點出來還可以照顧月梅的兒子。”
廖建軍聽到他這一番說,對於冬講:“他倒是明白,可惜了。”於冬回道:“他是一個明白人,可是愛錯了人啊。”
郭凱開始他的故事:“我和杜月梅是11年前結婚的,可是結婚3年月梅都沒有懷孕,我父母以為是月梅的問題,逼着我們離婚。離婚後我也找過女人,但是也沒懷上,結果一查,是我的問題,我覺得挺虧欠月梅的。所以我們雖然離婚了,可是還保持着關係,她有什麼事情第一時間會找我。
我在高速交警做輔警,同時自己也開了一家汽修店,就是劉馬市場那家,日子過得不咸不淡。8年前10月13號晚上11點40左右,我接到月梅的電話,她說她殺了人,而且是殺了兩個。我聽到一下子就懵了,當時我的第一反應是帶上她趕緊跑。我馬上就冷靜下來了,在電話里聽了她殺人的過程,還好當時她到那套公寓沒人看到。
我就想着給她製造不在場的證據,首先讓她把手機關了,不要用她自己的手機打電話給我。她就用那被她殺了男人的,一張不記名的電話卡跟我聯繫。
然後是幫她想不在場的時間證人,想了幾種方法都覺得不可行。她告訴我,有顧客曾經要她晚上送化妝品給對方,我覺得這個可以。我可以幫她去送,然後讓她給客戶發短訊說是自己送的,只要我不和那顧客碰到就行了。但是當時我在高速交警值班,抽不了身,不過正好我哥郭亮當時住的離越海家園很近,開車也就5-6分鐘到了。
但是我不能讓我哥開自己的車去,否則你們很容易找到他了。找到他,就等於找到月梅了。我想到我那家汽修店門口常停着一輛昌華麵包車,那車很容易開鎖。我沒有告訴我哥實情,只是說月梅出了一點事情,讓他也不要問是什麼事情。讓我哥去趟劉馬市場,開上胡滿江的車幫月梅買點貨,然後給人送過去。再去望江誠品西門,等到5點前把車給人還回去就行了。
我哥說沒有必要跑回劉馬市場,而且胡滿江很早就會出車的,容易發現。他那邊正好有一輛昌華麵包車,和胡滿江的車是一樣,拿個膠帶貼在玻璃前面偽裝一下就好,然後再把車牌換一下就行了。於是我哥很快就拿到車了,按我給的地址和方法,把貨先送到越海家園,再開車到望江誠品。
我哥到越海家園時,剛巧那顧客出去吃夜宵了。他放下貨,然後按照我給的線路把車開到望江誠品小區西邊,
一直等到4點多才開回去。
我不能讓我哥幫月梅處理現場和屍體,否則就會連累他,但是現在還是連累他了。我在1點左右先在高速交警監控室里出現了一下,然後又去了一趟洗手間。接着跟同事們說,我身體有點不舒服先睡了。
我偷偷地從高速交警隊的後門出來,開上停在後門的車去望江誠品。我沒有把車直接開到望江誠品,我發現西面有一個工地里沒有人看守,我把車停在旁邊。然後走到望江誠品西門,根據月梅說得從那扇小門跳進小區里,一路沿牆根,走地庫進入17號樓后通過樓梯到了10樓。進屋后,月梅一個人在發抖,客廳里躺着一男一女兩具屍體。當時我只想着怎麼幫月梅抹除痕迹,製造不在場的證據,但是當我看到那具女屍時,我有想法了。
她和月梅有幾分像,我讓月梅把自己化裝成她的樣子,然後穿上她的鞋,在鞋裏墊上一些東西,把月梅的身高提高了一些。沒想到月梅化好妝之後,和她真的十分像。接下來我要把這女的屍體給處理掉,然後讓月梅以她的身份出現在警方的視線里,最後月梅恢復自己的身份,那麼這女的就消失了。警方肯定會追查這女的,只要這女的你們警方找不到,這案子就破不了。
我們清理了現場,抹去月梅的痕迹。還有意在屋子裏,和那女的車裏留下她的一些頭髮和指紋這些痕迹。這一切做的都非常順利,但是馬上遇到一個難題,從10樓怎麼把屍體運下去,又不會引起保安的注意。正好那幢樓,有兩部電梯是關的,我爬進電梯裏打開電梯開關,順便把電梯裏攝像頭給拆了。我們把屍體放進箱子,再把屋子裏值錢的東西,以及女性用品和衣服都帶走。如果在搬屍體下樓時,萬一遇到保安就說是搬家。
所幸的是,在整個搬運屍體的過程中,我們都沒有遇到任何人,也沒有監控探頭拍到。我們把女屍放進她的車裏,可是她的車太小了箱子放不了,我只能把女屍放在後座上,然後讓月梅把車開到小區西邊的工地上,再把女屍抬上我的車,放在後備廂里。
最後我讓月梅先去銀行,把這男女銀行卡里的錢都取了,所以把他們的手機、身份證和銀行卡都拿了。然後讓她再去長途車站買一張車票到蘇市,在中途嘉明服務區下車。到服務區的廁所門口找到一輛高速救援車,讓她在車裏等我。並且吩咐她盡量不要讓人看到她,並讓月梅打扮成汽修工。
而我帶着屍體先回了高速交警大隊,當時回到交警大隊時已經快6點了,然後我再悄悄地回房間,我上午還是依然在高速交警大隊上班,下午正好沒我的班。我中午自己開着那輛小車到桐安縣高速下口的一個山溝里,把女屍給埋了,我埋屍時把能夠證明她身份的東西都取走。那個山溝我之前和朋友一起去露營過,平時幾乎沒有人,那邊村裏的人都出去打工了,所以在路上我幾乎沒有遇到什麼人。
我埋好屍體之後,差不多已經下午3點了。我又到另一個村口的田間把在公寓帶出來的垃圾、酒瓶給燒了,燒不了的給埋了。我開着車到桐安縣一個認識的修車行,把車給洗了,並跟他說車有點問題,他說他修不了,我就讓他開着他的拖車把車拖到我的修車店。下午2點多,讓我哥開着拖車去嘉明服務區把月梅接回來,他們回到市區已經8點了,我沒有和她見面,我讓她在家裏休息幾天。
我當時以為,第二天你們就會發現屍體的,結果沒想到16號你們才發現屍體。然後我讓月梅把他們倆的東西都燒了,燒不了就埋了。”
郭凱幾乎不用別人問,把事情前前後後都坦白了,並且警方想要問的關鍵問題,他也一五一十地說了。
賀輝問郭凱:“郭亮的車為什麼從劉馬市場開到望江誠品,回去時還是回到劉馬市場?你們既然把楚靖衣服裝箱拿了,為什麼還會丟棄在高速服務區?”
郭凱回答道:“當時我哥需要找一塊車牌,他那邊沒有,所以要到店裏拿。開回劉馬市場,一是對車子清洗一下,二是把車牌換下來,放回店裏。把那兩個箱子丟了,一是箱子目標太大,如果一直帶着會引起別人注意,另一方面我知道這兩隻箱子會被服務區的保潔拿回家的。因為服務區的保潔已經不止一次把客人落下的東西,拿回家了。後來即便客人找回來,她們死不承認,別人也沒辦法。”
賀輝聽到這話,搖了搖頭,意思是這些保潔太沒有法律意識了,最後自食其果。
而在監控室的廖建軍,聽到這裏后,一拍桌子說:“這人絕了,我從警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遇到這樣的對手,每一個環節都想到了。”
於冬卻說:“有一個環節他沒有想到。”
廖建軍說:“杜月梅懷了趙俊清的孩子。”
於冬回道:“是啊,如果不是杜月梅懷了趙俊清的孩子,如果不是方瑜執着地認為杜月梅有問題。即便我們發現了楚靖的屍骨,可能破案還需要一陣子。”
廖建軍笑呵呵地說:“你說女性,是不是有天然的第六感啊?”
方瑜一旁笑着說:“對啊,女性就有天生的第六感。”
於冬說:“哎呀,你這第六感啊,現在都沒有派上用場啊。”
方瑜結婚後,就懷孕了,被調到宣傳部門工作。方瑜說:“再等兩三年,我的第六感又可以派上用場了。”
這時盧紅江又問郭凱,他問了郭凱三個問題:“你們拿趙俊清和楚靖的錢,只是把警方的嫌疑引導到楚靖身上嗎?你知道杜月梅當時已經懷孕了嗎?這些年你和杜月梅有過聯繫嗎?”
郭凱回答道:“月梅懷孕,我也是那天才知道的,並且還是死了那男的孩子。唉!這個我也沒辦法,只能怪自己無能。我們之所以拿那36萬就是給警方一個錯覺,是那女的殺了男的,然後拿錢跑路。那錢我是一分也沒有拿,包括在公寓裏拿的一些首飾,都留給了月梅。後來月梅去廣東,我們一度失去過聯繫,直到兩年前你們找到她,她再次跟我聯繫上。”
郭凱嘆了一口氣,說:“我一直以來是一個守法公民,曾經兩次報考過警察,但是因為成績原因最終沒有考上,後來做了輔警。當年我其實應該堅持勸月梅自首,當時她懷着孕,即便是判死刑也是緩期執行。可能還有活着的機會,可是現在,唉!後悔啊,還把我哥給連累了。”
事情已經發生了,後悔也沒用了。自己做的事情,最終要接受應有的懲罰。
到此,1016凶殺案終於告破,歷時8年。最終,案子終審判處,杜月梅或叫杜凈靈,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而整起案子,讓警方用了8年的時間去追蹤嫌疑人的郭凱,只是犯了毀滅證據罪、教唆罪和包庇罪,判刑15年。而郭亮因犯作偽證罪和包庇罪,被判刑5年。
各位書友,我是第一次寫網文,可能寫得有一點不盡人意,如果大家有什麼建議或者想聽什麼類型案子,可以給我留言,謝謝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