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4】 四面高

§§【Chapter 14】 四面高

偶爾會寫信,寥寥幾筆。可不論我寫什麼,署名的地方,永遠只有兩個字:林默。

我用10年的青春,在監獄裏獨自祭奠這場窮途末路的愛情。

是的,窮途末路。這是我唯一能夠想像到的詞彙,有關我和林默無可挽回的終結,有關我們所有殊途同歸的痴嗔與纏綿。

林默曾經跟我說起過一句禪語:求不得苦,萬丈紅塵皆是空。

或許是我這小半輩子活得太過順利,以至於她認真地問起我對於這句話的感悟時,我只是淡淡一笑,說,幼稚。

我想,其實我才是最幼稚的那個人。20的歲的我驕傲到不可一世,20歲的我仍舊不懂愛情。

因為有個**出身的房地產老爸,從小我便要風得風要雨得雨,幾乎所有人都看着我的臉色,小心翼翼地圍着我轉。

我狂妄地認為全世界都該翻轉於我的股掌之內,包括權勢、金錢、女人。包括林默。

她一直覺得自己是在唱獨角戲,而我也始終認為自己徘徊在故事之外。然而,訣別的那一天,她可以毫不猶豫地轉身離開,我卻被困在死角,獨自一人承受着這份刻骨相思。

說到底,終究是我太過自負。本以為這只是一場遊戲,結束了便可全身而退,然而最後才發現,自己早就陷了進去,越陷越深,無處遁形。

記得第一次見她時,她扎着一個馬尾,穿着一身乾淨的t恤牛仔,一副懵懂無知的模樣站在我面前,要我做她男朋友。

我知道她對我是一見鍾情了,我有這個自信,因為很少有女人能夠抵抗得了我的笑容。

起初我對她並沒有什麼感覺,只是覺得這個女孩挺有意思,穿着學生裝就敢在酒吧里亂晃,也不怕招惹是非。

那一刻我突然很想逗逗她,於是我說,如果她能夠當著全校同學的面跟我打這個賭,我就跟她試試。

我沒有想到,林默居然做到了。而我更沒有想到的是,當我牽住她的手時,她竟然笑得那麼明媚,彷彿得到了世界上最珍貴的東西,那種似乎能照亮一切的明亮,狠狠刺痛了我的眼睛。

我知道,她認真了。可是,這種認真,竟然讓我有種忐忑的心慌。

林默很乖,很安靜。她從不問我的家世,也不向我所要任何東西。

我以為女生都該是虛榮的,可是每次買給她的衣服都被她如數退回。起初我嘲笑她的意圖,以為她只是想吸引我的注意,后來才明白,她只是害怕她與我的那些“女朋友”們一樣,得到的,永遠只是一堆華麗的補償。

我相信林默是真心喜歡我,那種喜歡,義無反顧,不圖回報。每次我跟人拼酒甚或與其他女孩子調笑的時候,她總是悄無聲息地坐在一邊,像個靜止的雕塑,姿態卑微得令人心疼。

我讓她向東,她絕不敢向西。我討厭這副卑躬屈膝的姿態,在我的認知里,女孩子就應該像個公主一樣,昂首挺胸,顛倒眾生。

於是我故意折騰她讓她去城郊買糖炒栗子。我告訴她那是我的最愛,其實不是,我就是想看她為我奔忙勞碌的樣子。

我以為她會提條件,不想,她二話不說,烈日炎炎的夏天,竟然倒了5趟車直奔到那裏。當她從包里掏出那袋熱乎乎的栗子,獻寶一般雙手捧到我面前時,我就那麼直直地看着她討好的眼神和笑容,心口莫名地浮起一種從未有過的感覺。

那種感覺很玄妙,似乎有愧疚,有心疼,有無奈,更多的卻是種無從遁形的煩躁和不安。

我承認我有些後悔。因為我突然意識到,我可能招惹到了自己不該碰觸的一類人。

燈紅酒綠,紙醉金迷,我身邊的女孩向來都是穿着超短裙和露背裝,頂着一張美醜不分的煙熏臉,肆意而張揚地出現在這個連光線都透着絕望憂傷的世界。

sheisnotmytype.

這是我們那群狐朋狗友間最常說的一句話,在甩掉一個人的時候。

對於林默,我想到的也是這句話,她根本就不適合我,或者說,她本就不該出現在我的世界。

於是我開始冷落她,對她惡語相向,摟着各種妖嬈女子從她面前一次次走過,只留給她一個冰冷而決絕的背影。

我以為我只是膩味了和她在一起的感覺。我所有的愛情,持續的最長時間也不過2個月而已。

可是那時我不懂,原來我所有迴避的舉動,其實都是一種本能。本能地,不想傷害她。

最開始的時候,她會偷偷地哭,會堅定地跟在我身後,故作鎮定地看着我不耐煩的表情,然後,再小心翼翼地向我道歉,拉住我求和。

其實她根本沒必要向我道歉,因為從始至終,錯的都是我一個人。林默愛得太小心太卑微,她總以為我對女生的不耐煩是因為她們的無理取鬧,所以她總是以一個安靜的姿態沉默地站在我一轉身就能看見的地方,從未走遠。

我有些不忍心。不忍心看她委屈而無助的表情,不忍心看她強作歡顏的鎮定。

也或許,是真的有些捨不得。我喜歡看她的笑容,那麼明亮,那麼陽光。她在我身邊,我會感覺溫暖而安心。所以,轉過一圈之後,我們又回到了原點。

可是,所有人都看得出,我安定不下來,也不想安定下來。我喜歡林默,卻不願將自己的青春耗費在她一個人身上。我承認我很自私很混蛋,可我就是停不下來。

后來,我傷害她的次數越來越多;后來,我們之間的關係也越來越僵持。

看着她越來越淡漠的雙眼,我不知道心裏究竟是怎樣一種感覺。

我不想再這樣下去了,我知道她累了,因為我也疲憊了。所以,我利用一個人,一個故意要跟林默一爭高低的女孩,吳希悅。

我醉眼朦朧地窩在包廂的沙發里,身旁的吳希悅笑靨淺淺地偎在我身旁,一副小鳥依人的嬌弱表情。

最後一次,我跟吳希悅在星巴克里被她當場抓到,她跟吳希悅打了一架,我沒有攔。

說實話,看着她蓬頭垢面卻依然像個小公雞一般鬥志昂揚的樣子,我有些心疼,更多的卻是訝異。或許,這才是真正的林默,,朝氣蓬勃,永不服輸。只有在我面前,她才會展露處自己最乖巧的一面。因為她知道,她不能像那些女孩一樣肆無忌憚地索求,若要讓我不厭煩,她就要學會包容,學會忍耐。

我不知道那是怎樣的一種感覺。當我終於徹徹底底地擺脫開林默時,內心並沒有如釋重負的輕鬆,而是一種空洞。像是蔓草瘋長的無邊曠野,沒有盡頭亦抵達不到彼岸,那種空洞,寂寥而又落寞。

有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會偷偷跟着林默,看她跟她的兩個發小在街邊嬉戲打鬧,看她對那個叫季曉錄的男孩笑靨如花。

雖然不知道他們倆人到底什麼關係,也不知道林默對這個男孩是怎樣一種感情,可是一看見他們望着彼此溫暖而又開心地笑,我就嫉妒,我就眼紅,甚至瘋了一般地生氣。

再次酩酊大醉之後,第二天一早,我去林默的學校找她。然而令我失望的是,林默看着我,眼中顯現出點點疲憊,還有一些無奈。她說我們已經劃清了界限,這一次,我們終於毫無關聯。

我無理取鬧,厚着臉皮讓她回來,甚至很無恥地威脅她不要後悔。

本以為她會再度屈服,沒想到,她竟然毫不猶豫地留給我一個決絕而利落的背影。

那一刻,內心突然升起一種前所未有的不安和慌張。我覺得,自己似乎真的要徹底失去她了,我已經抓不住她的心,更是無法洞穿她掩飾在安靜之下的那份倔強。

林默像一隻小鳥,有自己的天堂,也有自己的夢想。

曾經,她為了我折斷翅膀,甘心留在我身邊,扮演着一個陌生角色來乞求我的那點真心。

如今,我才猛然意識到,這個同樣驕傲而又決絕的女孩才是林默最真實的模樣。我恍然發覺,自己的心已經在不知不覺中隨着她日益淪陷。有時甚至連自己都迷惑,我這個心無所出,這個傷害過多少女人都不曾有過半分愧疚的情場浪子,竟然有了一種想要安定下來的感覺,為了她。可是已經晚了。

當我終於明白,林默的驕傲只向那些對她毫無意義的人展現。因為愛我,所以她放下尊嚴,斂起自己所有的不甘、委屈、傷心,以及那些尖銳的鋒芒。

而現在,我開始學着珍惜,學着怎樣去愛一個人。我想要彌補,想要好好跟她談一場再不分手的戀愛,然而她的眼底毫不掩飾地寫着對我的不耐煩和厭惡,看着我時的表情那樣無可奈何。

我知道,我已經失去了唯一的籌碼。她慢慢放下對我的感情,她的心裏漸漸空出我的位置,我想,我大概連和她心平氣和坐下來談談的資格都不再擁有了。

我不甘心。所有人都知道,只要是蘇漠北想要做的事,上天入地,從沒有達不到完不成的。

於是,我開始挑釁,開始無緣無故地找她麻煩。我想重新引起她對我的注意,哪怕是恨我,我也是願意的。

莫南說我變態,說我這樣會毀了林默。

我笑。那又怎麼樣,都說愛是恨的源頭,恨你,說明她還在乎你。如果連恨的感覺都消失殆盡了,那麼,我就真的什麼都不剩了。

我知道,莫南其實也很喜歡林默。就像是妹妹對姐姐的依賴和崇拜,但凡有什麼事,她總愛徵求林默的意見,而不是聽從我的看法。

可她畢竟還是小孩子,什麼也不懂。她不知道,當一個人狠狠愛過,卻又被狠狠傷過之後,她的一切記憶會自動對曾經傷害過她的人產生排斥,可是同時,這個人也會在她的記憶里留下一個深深的記號。一個不可磨滅,刻骨銘心的印記。

如果可以,我希望林默恨我。如果不愛,那就永遠地記住我,記住我帶給她的傷害。

家裏出事的那段日子,我每天都像是生活在冰冷的海水中,想要浮出水面呼吸空氣,又怕自己的掙扎力不從心。

我想林默,很想。我迫切地想見到她,哪怕不說話,哪怕只是靜靜地坐着,看她一眼,也好。

我像個任性的小孩子,再次以一種孤注一擲的姿態出現在她的世界之內,肆意挑釁,無理取鬧。

可是,林默仍然選擇了對我視而不見。不論我怎麼吵怎麼鬧,她的眼神永遠淡漠,像是在看一個跳樑小丑,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我開始感到失落和難過。她不在乎了,甚至連這點關注都吝嗇於給我。

夜深人靜的時候,我獨自坐在酒吧,一杯又一杯地飲下面前的紅色液體。酒真是個好東西,可以消愁,可以忘憂。

我想借酒消愁,順便重新偎入那些溫香軟玉之中,可是沒用。不論她們的臉蛋多麼妖嬈,身材多麼火辣,我卻始終找不到感覺。眼中浮現的臉孔永遠是林默,林默。還是林默。

這算不算是報應?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每當看着她和其他男孩在一起時,內心總是有股想要殺人的衝動。

其實在見到林默的第一眼時我就知道,我們是同類。

同為生長在單親家庭的孩子,缺乏最基本的關愛和安全感,對人生一度充滿懷疑,自卑而又自負,不輕易信人。

只是,我與林默的不同之處就在於,她從來不曾放棄過對愛情的信仰和追求,而我,從一開始就拒絕相信,相信她的飛蛾撲火,相信這個世界,真的還有如此純粹而又不計代價的愛情。

大抵,人總是這樣後知後覺。得到的時候不懂珍惜,懂得的時候那人卻已離去。

可是我依然想要再努力一次,爭取一次。或許是為了自己卑鄙的佔有欲,亦或許,我是真的想要留住她。

對於季曉錄,我向來不屑一顧。她不喜歡他,我看得出來。雖然他們經常在一起,可多半都是因為他的溫暖,以及她自身的寂寞。

季曉錄對我構不成任何威脅,我甚至懶得用言語威脅他。自打我設計將他引到酒吧后就明白了,他的溫柔內斂或許能夠暫時感化林默,可這並不能長久。她需要的是細水長流的愛情,而不是那份結局未明的感動。

我知道,真正對我有威脅性的,是周朗,陪伴她一起成長的那個男孩。因為很早的時候我就看得出來,她對他並不是沒有感情,甚至,比我想像得到的還要多一些。

或許是陪伴的時間太長,兩人都刻意模糊了這種凌駕於零界點間的曖昧。他們相互依賴,相互扶持,我看得到林默不經意間對周朗流露出的關心和在意,也看得到周朗舉手投足間對林默展現出的寵溺與呵護。

那是一種融入到骨血中的,可以相濡以沫的歸宿感和存在感。旁觀者清,他們看不明白,我卻早早地瞭然。

我讓莫南去勾引周朗,又製造出許多旁生的誤會和流言。本以為他們不會在一起,沒想到,兜兜轉轉一大圈,命運的分割線終於還是在他們的掌心中相交吻合。

我看着他們的夜幕中靜靜擁抱在一起,那種完全契合的姿態那樣美好,美好得像是一個毫無缺憾的圓。就這麼安安靜靜地沿着軌跡,走完了獨屬於他們的全程。

那一刻,我瘋了。天可憐見,一向洒脫自如不可一世的蘇漠北,也會為了一個人,漸入心魔。

我做了一件錯事。一件我永遠都不會原諒自己,卻也永遠不會去道歉的事。

我強姦了林默,並且,差點打死了來為她“報仇”的周朗。

其實在林默最後一次來找我之前,我便已經料到了吳希悅的目的。

她嫉妒林默,便想要毀了她;她得不到我的心,便要讓自己恨起來。於是她在我那間包廂所有的酒里都下了葯,然後出門打電話叫林默過來。

從始至終,吳希悅望向我的目光都充滿諷刺的快感,她以為我醉了,其實沒有。我頭腦清醒,像看跳樑小丑一樣看着她的表演,我知道這樣做不好,可是不知為何,我沒有阻止。我默許了吳希悅的所有動作。

林默終究還是來了,她依然那麼善良,即使分手,即使討厭我,卻也見不得我自甘墮落。

在進入林默身體的那一刻,我沒有那種得到后的喜悅,亦沒有感覺到任何激動。有的,只是無以復加的悲慟和無從遁形的絕望。

無人看見,黑漆漆的房間裏,我的眼淚大顆大顆砸下來,砸在骯髒凌亂的地板上,砸在林默痛到極致的心口上。

我的心很痛,像是被千萬把匕首凌遲,又像是被人從體內生生拔出。我知道,此時林默的心情一定也跟我一樣。因為那種痛,刻骨銘心,我們一輩子都忘不了。

人這一生,最最悲哀的四件事就是:生不對,死不起,忘不了,逃不掉。

周朗出事的那個午後,當我站在醫院喧囂異常的走廊里,遠遠看着林默蒼白着一張臉搖搖欲墜地望向急救室的大門時,我的心漸漸沉了下去。

我想,終極一生,她都不會再原諒我了。

我選擇了投案自首,毫不隱晦地將自己所有的罪行程堂供上。

強姦罪和故意傷人罪,因為性質太過嚴重,家裏動用了所有關係,找了最好的律師,卻還是判了我10年有期徒刑。

進去之前,我那位大病初癒卻彷彿在一夜間蒼老了二十歲的父親對我說,好好表現,你還年輕,有機會減刑。

我哼了一聲,不置可否。他的現在身體大不如從前,勢力更是如日中下,自從那次橫禍之後,他手中的股份與權力大多落在了旁支兄弟手裏,再沒有那麼大的能力來護我周全。

人活着,失了什麼都不能失掉尊嚴。與其為我舔着臉卑躬屈膝地四處求人,倒不如安安穩穩地呆在家靜享天倫之樂,反正還有莫南陪着他,經歷了這次事,想必那丫頭也該長大了。

我懶散地看着他們東奔西走,心裏卻如死水般沉寂一片。

無所謂了,我都不在乎。這是我的罪孽,這是我的劫,哪怕判我死刑,我也心甘情願。

只是,對於一個人,我始終放心不下。

我笑自己,自作孽不可活。呵,早知今日,何必當初。我後悔自己所犯下的一切罪孽,也許,我真放不下的,不過是自己的墮入深淵、萬劫不復的心魔。

莫南來看我,每次她跟我說起林默,我總是感到內疚而無望。

我從來不知道,原來思念一個人的感覺竟然這樣撕心裂肺,彷彿內心的每一根神經都連接着她的骨血,一碰,窒息般地生疼。

她的隱忍,她的堅強,她永不放棄的執着和那份義無反顧的孤勇。我無法想像,甚至不敢相像,那個時候的她,那個時候愛着我為我掏心挖肺的她,在被我一次又一次地深深傷害之後,心有多痛,靈魂又有多麼的絕望?

已經整整一年了。四季就這樣無聲的流轉,沉澱在我狹小而孤獨的世界裏,像一個平庸而漫長的傳奇。

不知是不是監獄裏的生活太過安逸,我的思想已經有些遲緩,很多事情也漸漸開始忘卻。

夜晚無眠的時候,我會看見很多畫面。那些情形如光影般在腦海中一遍一遍地回放,回放着小時候長滿高草的荒原,回放着家鄉那條鐵青色的河水,回放着酒吧街斑駁着陽光氣息的樹蔭,回放着我與林默相識那天,我們從彼此眼中驚艷而出的亘古而永恆的瞬間。

我看見陌生的自己在這個世間惴惴不安地匆忙行走,沉默而面無表情,把所有慌亂與失落緊緊地攥在汗濕的手掌里,走到這裏,駐足啜飲空空如也的瓶子,再走到那裏,望着隱沒了繁星的夜空失聲痛哭。

不停地行走,不停地尋找。尋找自己在此時所在的這個位置確切的存在感,可是卻總抓到滿滿一把的虛空,冰冷靜默,倏倏地從指間溜走,終究遠遠消失於空漠的非物質的黑暗裏。

林默從來沒有看過我,甚至開庭的那一天,她也決絕地不肯來看我一眼。

我知道她恨我,不為她自己,而是為了周朗。

我的林默是世界上最善良的孩子,或許她可以原諒我對她做的一切,卻唯獨不能原諒我傷害了周朗。

因為,他是她的救贖,他是她生命的陽光。

也好,見了面,我可能更不知該如何面對她。

懺悔嗎?不,我從不後悔自己對她所做的一切,說我惡毒也好,說我卑鄙無恥也罷。如果再給我一次選擇的機會,我大概還是會那麼做。

我唯一後悔的是,那個時候,我為什麼沒有緊緊握住林默的手。那個時候,我為什麼從來都不懂得珍惜,不懂得她對我的重要。

莫南說,周朗醒了。

那天,林默哭了。喜極而泣。

聽到消息的那一刻,我心裏空空的,說不清是高興還是難過。

高興的是,等待這麼久,堅持這麼久,愛情終究戰勝了命運。林默放棄大學,苦守了沉睡一年的終於人睜開了眼,她得到了她永遠想要與之相守的幸福。

而我難過的是,我輸掉了愛情,友情,親情。我丟掉了我本該用盡一輩子去呵護的林默,還搭上了自己一輩子的前程和幸福。

現在好了,一切彷彿又回到了原點。似乎什麼都沒有變,又似乎什麼都變了。

突然想起安徒生故事裏的《白雪皇后》。

魔鏡碎了,一枚碎片落入小男孩加伊的眼裏,黏在他的心上。從此,善良的加伊變得冷酷無情,整個世界在他眼中都變得扭曲、醜惡。小女孩格爾達為了找尋失蹤的加伊,歷經千辛萬苦,排除艱難險阻,終於在白雪皇后的冰雪宮殿裏找到加伊,拼出白雪皇后所要求的詞“永遠”,融化掉加伊心口上的碎片,然後手拉着手一起回到家鄉,自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那不是童話,是個完美的愛情故事。而這樣的愛情只屬於他們,註定與我無關。

這樣想,我是不是就可以安心了,放心了。林默的幸福或多或少可以化解我內心的些許愧疚和悔意,可我們卻也這樣永遠地錯過了。從此以往,她的世界,不再有我。

心口突然有些微微的刺痛。

我的親愛,如果還有來生,我一定會緊緊握住你的手,再也不會放開。

我的親愛,如果醒來便是來生,那麼,我現在開始酣睡,只等你將我叫醒。

窗外的陽光依舊明媚得有些刺眼。我閉上眼,仰起頭,將那滴溫熱而酸澀的液體強行逼了回去。

再見,林默。

再見,我窮極一生都無法預支的愛情。

那些回不去的過去,那些到不了的未來,那些自我薄涼生命中匆匆路過的人們,那些在我斑駁青春留下雋永印記的人們。

再見,再也不見。

所有喧囂靜止。這個世界,終於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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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逆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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