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為阿Q孔乙己潤土祥林嫂鳴不平

第一百八十六章 為阿Q孔乙己潤土祥林嫂鳴不平

阿Q這個人物總體上是可愛的,他本心並不壞,精神品格沒有墮落到地主軍閥買辦走狗“吃人”的地步。他參與社會活動積極性非常高,可是由於自身的階級覺悟還未見端倪和認知水平有限,他沒有看清世道險惡的一面……

(略)

被人欺負了,就去欺負小尼姑,獲得心理平衡。阿Q被人欺負了多少次?很多次,而且把頭往牆上碰。他欺負小尼姑,書上描寫就一次,摸了一次頭頂……

結果人家頃刻就罵:“……的阿Q!”

阿Q反罵:“和尚摸的我摸不得?”

這是阿Q為自己找台階下,是一種消極的反抗,即受到強者欺凌,又靠欺負更弱者泄憤,於是兩面都不喜歡他阿Q。

阿Q也很沮喪,知道自己在人們心目中評價偏低,他也希望自己是個體面受尊重的人。可社會的大環境,是否讓他看見有道德的人過上好日子了呢?

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社會的大環境讓他看到什麼呢?因此,阿Q道德的淪喪就不是他個人的因素造成的,而是社會的大背景襯托出來的。試問,能夠給中國造成影響力的大人物有多少愛國者?就當時而言。

閱讀《阿Q正傳》,我看見一個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沒有政治覺悟的他是如何掙扎的。

阿Q需要一種慰藉,既然世上的好人要受不公正待遇,況且自己也難以做到“好人”的標準,那就希望別人比他更下流,這樣他自己的道德水平相應的就“上層”了。有小偷到他家裏,阿Q已經家徒四壁,他感慨:“小偷這是瞧得起我才來!”

他遇到這種狀況才感覺自己是受害者,是品德還可以的人。他的社會參與既是作為個人精神生活的需要,也是一個人生計的需要,他不僅需要存在感,更需要地位和榮譽來支撐作為一個男人的光環。這樣的阿Q,有什麼錯?說他不對,我認為實在難為他了。

社會的嚴酷讓他不敢面對現實,一切美好的邏輯都是他自己一廂情願,結果被無情的砍了頭,成了不計其數的死在舊社會屠刀下的其中一個。

阿Q是一位年紀輕輕的,本來可以作為一番的男子。大概當時的年輕人有三種出路,一種是去革命,一種是成為走狗,一種是活在煎熬中,很可能被人魚肉。阿Q不自覺的成為第三條路中的犧牲品。不幸的命運使他生活在不幸的年代,消極的反抗正中剝削階級的下懷,一顆無辜的頭顱被“食肉者”砍下來了。

與阿Q不同的是另外一名青年,他是一位地地道道的知識分子,帶有當時的知識分子特點,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理論上來講,應當是比阿Q更容易生存的,可事實並非如此,他同樣艱難。

我那時候的初中語文老師不懂,他認為孔乙己“好吃懶做”,而且說魯迅也評價“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這簡直是對孔乙己個人名譽和精神品格無情的腳踏!我不知道初中語文老師如果生活在那個年代他是否確定自己英雄好漢,他有多少把握過體面日子?

(略)

致孔乙己於死地的是他的一次偷竊行為。他偷盜財主家,被捉了之後吊起來打,腿被打折了。

如果說孔乙己有錯,頂多是“竊鉤”,可當時的中國竊國者比比皆是,真是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壁之間禽獸食祿!

偷是沒有志氣的,要革命,徹徹底底的打倒權貴階級!

《故鄉》裏的潤土是一個地地道道的中國農民形象,父子二人都曾經給魯迅家裏做過佃農。潤土的父親希望孩子長大后平平安安,往他脖子上戴了一個圈兒,希望潤土家能香火傳遞。

潤土當然沒有受過魯迅那樣程度的文化教育,他倒是迷信思想繼承了下來。他給自己做了一個泥菩薩,時常拜祭,被魯迅看見了偷笑。

長大后,魯迅出國去了日本,潤土一直在老家。漸漸的,曾經的少年已過了中年。

魯迅回來,潤土來見,兩人面對面,潤土很有禮貌的稱呼魯迅:“老爺。”

魯迅頓感兩人之間有一層看不見的隔膜。

這層隔膜是什麼呢?就是身份。

魯迅什麼人品,潤土並不知道;但中國士紳們什麼人品,潤土是知道的。

(略)

作者少年時,回想起自己,我看不起爺爺和奶奶崇拜迷信,自己當然崇尚科學是對的。如今回想起來,用“看不起”的態度對待爺爺和奶奶,有失公允的。那時候,我已經在反省自己了。我為自己空想的三大星球,又何嘗不是屬於自己的“菩薩”呢?也是一種精神需要,一種精神思想上的偶像。從某種角度而言,我們都有“宗教徒”的特徵,都為自己捏一個偶像,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

祥林嫂是一個地地道道無助的婦女,面對世道她很無奈,其實男人們都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更可況弱女子?

她能去哪兒?難道要求她革命?她不會比娜拉跑的遠,所以這輩子如果不是革命隊伍進村,她也就一輩子老老實實的逢人訴苦,沒人就幹活。人家問她,她不說,怕得罪別人,索性逢人便說好了,看看有沒有可能別人告訴她拯救命運的辦法?

時間一長,她身上已經沒什麼稀奇,男的女的也就沒什麼好問的了。悲催的故事在曾經殖民主義施虐期間到處都是,遠不止她一個,時間一長,大家都麻木了。

魯迅的作品其目的我們從《藤野先生》知道,他是為了拯救中國人的精神。他在《藤野先生》一篇中描繪日俄戰爭電影,影片中有中國人被斬首,結果熒幕前的中國留學生興高采烈,竟歡呼不已!

魯迅看見這些人四肢健全、四體健康,就是精神需要治療。而要治療中國人的精神,一兩味葯不濟事,需要用筆,用筆寫文章來文化傳播從而達到救國救民的目的。於是魯迅一生的事業沒有選擇去做醫生,而是成了大文豪。後人稱他的作品如同手術刀,解剖中國人的精神面貌,好認識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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