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2次業主大會
志民和老季跟巫姐一碰頭,決定找宗大爺商量,再開個業主大會,把小區車位分配原則和新車位的安排給全體住戶溝通一下,不然這個矛盾擱不平。
業主大會仍然通知在樓下召開,絕大多數有車的業主都停好了車,焦點是跟這三戶提出要車位的住戶溝通。
從門衛室搬出一張藤椅和兩張凳子放在門口,宗大爺和幾位退休的老者先坐了下來,後來的住戶站着圍成了圈。
老季先通報了小區車位重新調整劃線情況,多騰出的3個車位。一個給二單元的虹姐,因為電梯井位置佔用了她原來的車位;另一個車位給三單元老柳,老柳原車位預留給今後裝電梯;剩下的就是小區大門的這個1號車位,業委會暫定作為臨時車位。
巫姐接著說:“小區院落的停車位都是公共空間,每月收的停車費只是使用費,小區業主對樓下的停車位都沒有產權。基於此,我們業委會考慮就是儘可能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來安排新增車位的使用”。
“過去小區擁堵,哪家有親戚朋友過來串門,都沒有停車的地方,經常堵在消防通道上。這次裝電梯增加了一個車位,我們建議就用作臨時停車位,方便大家”。說完就向坐在門衛室門口藤椅上的宗大爺點了點頭。
“對嘛,業委會小巫昨天給我說了停車位的事,作為小區的老年人,我就羅嗦幾句。給後面來小區的年輕人講一下這個小區的來龍去脈。”宗大爺清了清嗓子,中氣十足地介紹起小區建設經歷來。
原來這是20多年前全國住房制度改革前夕,按照部門集資建房政策興建的小區,當時共有三個單位的職工參與集資。後來部分職工遷出並出售了住房,陸續搬進來一批新住戶。
“所以,小區不像現在市場化開發的商品房,沒有電梯和地下停車位配套。就大家看到的這些個地面停車位也是歷經幾次小區改造才形成的。新來的年輕人不清楚這個過程,難免有不同的意見,能夠理解。
但是,比如小區最早的住戶,鄭主任父子兩家人在本小區就還沒有解決一個車位。有的住戶已經有車位,現在還提出再要一個。請大家好好想一想,合不合理?”
為了讓部分業主服氣,宗大爺進一步舉例說明:“比如一家人有十個兒子,只有七個饅頭。前面七個兒子各吃了一個,後面三個兒子一個沒吃成。現在又買回來三個饅頭,之前吃過的提出來還想再吃一個,該不該給?”
“所以我同意小巫他們的建議,這個新增車位暫作為小區臨時停車位,大家都可以用,但大家都要遵守物管的安排。我就說這些,有說得不對的地方,歡迎大家批評指正”宗大爺最後補充道。
一單元兩口子看宗大爺這樣針對他們而定調,業主中也沒人提反對意見。十分惱火,男主人突然冒出:“我建議換掉物管大爺!前兩天給我送來的快遞丟失,門衛要負責。”
這人提到的物管大爺姓田,六十多了,剛來小區三個多月,退伍軍人出生,做事還挺負責的。是巫姐托熟人找來替換上一位物管大爺的。
聽到這戶男主人找碴,老季馬上發聲:“小區物管沒有職責收取和保管快遞,快遞公司派件都要跟收件人電話確認的。如果放在門衛室,丟失責任自負,除非你跟物管大爺說了。我相信你前幾天收快遞肯定沒有給田大爺講過,弄丟了怎麼能怪別人?”
這戶女主人看要車位已無望,又使出最後一招要挾:“大家這樣不講道理,我退出業委會,物管的帳我不管了。”
她知道,這個小區因為太小,物管費收取標準低(0.4元/平米),沒有物業公司願意進駐,長期以來都是找退休人員來作門衛。小區住戶人員混雜,大都抱着自掃門前雪的態度,前兩年每個單元選一個業主代表組建業委會都困難。
巫姐也想清楚了,乾脆答應下來:“好,你明天把帳整理下,給大家報個盤就交。不要以為缺了你紅蘿蔔就開不了席!”
看到這戶人的問題解決了,另外兩戶之前要車位的也不好明說。開始旁敲側擊的問:“這個臨時車位平時怎麼管理?停車時間長怎麼收費?”
“平時就由田大爺安排,哪家來吃個飯、走個親戚的,兩個小時以內免費。超過這個時間就按外面停車的標準(2元/小時)收費”巫姐對答如流,並補充到“為了避免不自覺的人佔用車位,安個地鎖,平時不停車”
“鄭主任這邊,請耐心等一等。小區如果有住房出售,新進的住戶重新排隊等車位,有車位騰出優先考慮你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