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審問精怪
警察局審訊室。
還是當初的擺設:一張高大的桌子後面,坐着高大的高飛偵探。當然高飛偵探的身材並不偉岸,偉岸的是他屁股下的椅子。高飛身旁當然是千依嵐,手拿筆記本記錄。桌前擺一張矮小的板凳,上面坐着更矮小的長翅膀精怪。精怪今天的打扮也十分搶眼:翅膀像菜市場裏賣的老母雞一樣被綁起來,讓它無法飛翔;雙手掌心相對地被鋼絲捆綁,防止它用掌心發射魔法光團。
“我們的政策你是了解的,”高飛開始審問,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快將所有案情一一道來!”
精怪不答反問:“你知道現在我心裏最想說的是什麼嗎?”
“不知道。”
“我在想:真倒霉,竟然栽在一個白痴手裏!”
“白痴!!”高飛拍案而起,“不許你侮辱千依嵐小姐!”
千依嵐提醒:“它好像是說你。”
“你不要點明嘛,拜託給我留點自導。”高飛說著把臉一板,怒斥精怪道:“不要負隅頑抗了!如果你坦白,我可以爭取給你寬大處理;如果你對抗,小心我讓你死無葬身之地!”
“不可能!”精怪撒嘴,“在犯罪之前,我就對你們的法律進行了全面而深刻的研究我根本沒有犯罪!”
“什麼,你沒有犯罪?!”高飛愕然,“我從沒聽過這麼幽默的笑話!”
“這不是笑話,而是事實,”精怪不慌不忙,“根據你們的法律,大概會將我定一個盜竊罪’。但盜竊罪的定義是什麼?一ー“盜竊他人的財物’一一請問“影子算財產嗎?”
“這……”高飛被問住了。是的,任何法律甚至辭海里都沒有規定:影子屬於財產或物品,因為影子根本不算個東西!
精怪挑釁地盯着高飛:“二十四小時之後你就必須把我放出去,因為我根本沒有觸犯法律!”
你當然犯法了,”千依嵐說,“吳峰與芭芭拉的性格大變,不是你一手造成的嗎?”
“你說得太玄了吧?說我改變了別人的性格,你有證據嗎?”
千依嵐也無話可說了。她隱隱感覺到影子的失竊與性格的改變有着某種聯繫,可她沒有證據。
“小子,你別囂張!”高飛囂張道,“我可以在二十四小時之內通知市長制定一條新法律:凡抓住精怪,格殺勿論!”
精怪嚇得一哆嗦。
千依嵐再次提醒:“高飛,恐嚇罪犯是不允許的。”
“我沒有恐嚇他,”高飛說,“我只是嚇唬他。”
“我們也不要浪費時間了,”千依嵐對精怪說,“快把事情的所有經過講出來吧:你從哪裏來?為什麼要偷影子?你用什麼方法控制芭芭拉的?你……”
“你在白費勁,”精怪打斷她的話,“告訴你:我什麼也不會說。”
精怪說到做到,以後任憑高飛和千依嵐軟硬兼施,他都是緊閉雙唇,一字不答。
“今天沒戲了,”高飛最後說,“送它去軍事醫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