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格格不入
隨行數日後,我告別了那路駱駝商隊,獨自騎着一匹駱駝走向沙漠深處,不久那座城堡就出現在我面前。
說明我應該對那座城堡很熟悉。
我沒有直接進去,而是跳下駱駝,檢查了大門前的土壤。
一些半濕的沙子粘連在一起,再往下挖,有新鮮的弧形划痕。
“這裏最近有人來過,也不知道現在離開了沒有。”
我找了一塊兒略大點兒的石頭,用力投向門口高懸的路燈。
石頭打到鐵質的燈罩,發出“剛當”的響聲,隨後“嗡鈴嗡鈴——嗡鈴嗡鈴——嗡鈴嗡鈴——”的報警器鳴叫,驚動了建築內外方圓百里。
騎上駱駝后,我走到城堡拐角處藏好。
大門被推開了半扇,我正好騎着駱駝沿城牆轉到門口。
開門的是一個剛滿二十歲的青年,看容貌正是子楚。
可我的時間好像定格在了及笄之年,在他眼中的我,仍舊是十五六歲的模樣。
我從他的唇語上讀取了,未發聲叫出的一個名字:“靜靜。”
“我在沙漠裏和駱駝隊走散了,循着聲音找了過來。”
我見他走神,下駱駝,到他跟前重複了一遍。
青年搖了搖頭,好像認錯了人似的,靦腆地回答道:
“對不起,姑娘,你長得實在是太像我青梅竹馬的玩伴了,所以我才不小心盯了你這麼長時間。是在下失禮了。
既然你路過這裏,不妨就進來歇歇腳再做打算。”
“沒關係。謝謝你。”
“不用客氣。”
他在前領路,同時自我介紹道:
“我叫子楚,前些陣子來到這裏,發現這裏是一座空城堡。
因為大門沒鎖,似乎不介意陌生人來訪,我就擅作主張地住進來了。
姑娘,可否告知你的芳名?”
“嗯……”
走進廳堂,我四下顧盼,目之所及,案台上恰巧有一尊白玉雕成的小兔子。
“如玉。我叫如玉。”
*
金屬的機械臂“鈴鈴鈴”地敲擊着圓形的黃銅空腔,下課鈴響起。
教室里的孩子們都匆匆收拾書包,瘋了似的衝出教室。
我認真地把鉛筆、橡皮、彩色記號筆整齊地放在鉛筆盒有限的空間內。
被擺在書桌上的田字格本子的封皮上,歪歪扭扭但認認真真地寫着“學前班(2)班”和“靜靜”幾個字。
最後一排傳來“嘩啦”的聲音,一個剃着利落平頭的小男孩,把桌子上的東西一股腦扒拉進書包,站到我桌子旁邊。
因為我收拾得太慢了,最後教室里就剩下我們兩個人。
他也不催,就看着我一點點兒的收拾。
最後看了一眼桌斗,又檢查了一下桌面,我背起書包,對他說道:“我收拾好了,走吧。”
小男孩是子楚,才三四歲的樣子,臉上有一道褐色的湯漬,逗笑了我,很是可愛。
這一次,他眼中的我,也是三四歲,留着假小子頭型的短髮女孩。
他走在前面,等我出了教室,牽起我的左手。我們一路上跑着、蹦蹦跳跳地沿着馬路靠右行,遇到路口就紅燈停綠燈行。
我跟他一起回家,見到了叔叔阿姨。
牆上的鐘錶指向下午四點半,他們拿來零食,我們拿出作業。
桌子上擺着幾張我和子楚的合照。
我們一歲左右的照片里,他站在石獅子旁邊,我騎在獅子頭上,一隻手抓着獅子的耳朵。
兩歲大的合影是在海洋球間、在滑梯上,玩耍時拍的。
子楚明明只比我早出生一個多月,卻總是比我高上半個頭。
阿姨做了一桌子美食。
直到傍晚八九點鐘,母親才來把我接回家。
“再見。”
我朝他們揮手告別。
“明天見。”
子楚也招招手,說道。
我想起,從小父母就很忙,所以母親就把我送到鄰居家裏,讓鄰居幫忙照看,他們也一直像親生女兒一樣對待我。
直到我六歲升入小學,為了接送方便,父母選擇帶我搬到了離學校更近的地方。
當時通訊並不發達,我們也就此斷了聯繫。
*
我睡到自然醒,伸了個懶腰。
從盤子裏拿起一個夾雞蛋的三明治,又自己到了一杯牛奶喝。
在牛奶映出的倒影里,我好像是七八歲的樣子。
桌子上最矮的一摞是課本、練習冊和作業本,旁邊擺滿了其他課外讀物。
我穿着睡衣,從床上坐起來,拿過一本字典放在旁邊,又拿了一本很厚很厚的《十萬個為什麼》擺在膝頭,斜靠着枕頭,一頁頁地翻着。
床靠牆的一側,放着布藝的小猴子和毛茸茸的小白狗兩隻玩偶。
這裏似乎是我的房間,看來父母都出去工作了,只有我一個人在家。
還記得小學入學的第一天,我是被媽媽送到學校的。
其他的孩子都拽着家長的衣服,不讓父母離開,哭着喊着想要回家。
我不是很理解,只是輕巧地跟母親說了聲:“媽媽,我去上學了”,就大步流星地邁進了學校的大門。
走了兩步,被母親追上,拽住了,又含淚抱了抱我,才放開我,目送我走進教學樓。
因為從家到學校,只有15分鐘的步行路程,所以從第二天起,我就不再需要父母接送,能自行上下學了。
似乎我早已經不再屬於他們,而是屬於那片看不見的知識的海洋了。
後來的一個暑假,學校組織去科技館、博物館、植物園等地方,為我打開了認識這個世界的新的窗口。
每一處都令我流連忘返。
自從第一次科技館參觀結束,點名時發現我還沒有回到集合地點,物理老師找到了正在解光路謎題的我。以後集合的時候,老師都會先看看我又沒有回來。
平凡的一生,平靜的生活,持續到我12歲那年。
那一天,我順着梯子爬上屋頂。
漫天繁星之中,有一道明顯的密集的星帶,那就是銀河。
星星都在一閃一閃地,可我看到了一顆常亮不息的。
後來我只知道自己不小心睡著了,醒來的時候躺在醫院的病床上輸液。
媽媽說,我昨晚肯定是被風吹得着涼了,發了40度的高燒。
但,從那以後,我發現自己有了過目不忘的能力,有了永不枯竭的精力。
很快我便與周圍的人格格不入了,雖然之前也沒好到哪兒去。
圖書館成了我最愛光顧的地方,我用了不到一年的時間把所有的館藏借閱了一遍,也與圖書管理員交上了朋友。
她常常戴着眼鏡,扎着馬尾,一身簡單的T恤和牛仔褲,活力四射的樣子。
每天整理書籍,實則是個一看書就睡覺的主兒。
可我依然羨慕她,懷念我的從前,那能夠像男孩子一樣到處瘋跑爬高的身體。
15歲那年,有次看書又忘了時間,我便像以前一樣,借宿在她的家裏。
母親以為我交了男朋友,勸我不要繼續念書了,早點嫁過去生個孩子,這一生就算是圓滿了。我有良人託付餘生,他們也能放心了。
我點頭稱是,借口搬去婆家,離家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