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
一次次接踵而至的錘打。
像極了過往的人生。
平靜安定的生活忽然發生巨大的轉折,毫無徵兆地闖入了通往深夜的道路。
從不知所措到砥礪前行。
一路上,歷經風雨,磕磕絆絆,跌跌撞撞,起起伏伏,翻山越嶺。
迎着月亮,試圖走向黎明,走向朝陽。
即使不知道這條路到底有沒有盡頭,不知道長夜過後,是否會有新的一天,在夜的盡頭,是否會有如再也無法返回的昨日一般溫暖,和煦的朝陽。
....
很想要放棄,隨便命運怎麼處理,我的這具身體。
什麼意義也沒有。
大地不過是一塊石頭。
一塊漂浮在無盡虛無中的石頭。
就像某人說的,明天只是一個希望,而不是一個承諾。
漫漫長夜是否會有盡頭。
夜色褪盡,明媚的太陽是否會如常滴升起。
沒有人可以給予明確的答案。
說不定,在太陽初升前的那一刻,腳下的這塊粗糙的石頭就會崩裂,分散成無數塊,從此消失在荒漠般的宇宙中,成為眾多星點的其中之一。
....
“媽媽呢,”男孩在白色的盡頭,遙遠的地方微笑,“你這個又懦弱又自私的傢伙,把媽媽一個人留在家裏,一走了之,讓她繼續在夜裏,獨自一人地哭泣么?”
“你果然還是那樣的沒用啊,爸爸。”
“像你這樣沒用的人,為什麼不能頂替我,永遠地...留在這裏啊?”
“是你太沒用,所以,我才會死的。”
“是你害死了我,我最愛的...爸爸。”
“我這樣嘲笑你,這樣貶低你,這樣責怪你,這樣…怨恨你。”
“你難道不生氣么?”他聲音低低地說,“我最愛的爸爸。”
....
是啊,不管現在怎樣,只要還會生氣,還記得怎麼生氣,就對了。
被人評價得一文不值,哪怕對方是自己已經死去的兒子,也應該感到生氣才對。
因為生氣而憤怒,因為憤怒而分裂出無數個人格,進而生出無數只無能為力的手掌,你一定要坐到從前你未能做到的事,你要證明給他看,證明給你那雖然已經死去,但還是你最愛的兒子看...
你不是一個什麼都做不了的廢物,你是一個有用的人,你是一個有能力的人,你兇狠,你殘暴,你冷漠,你無情,你強大...
就像是那一個你最痛恨的人,李進一樣,正是因為懂得如何賄賂別人,如何利用別人,如何剝削別人,甚至奴役別人,所以,他才會是社會競爭中的優勝者,才能擁有比尋常人多上數十倍,數百倍的資產,才能佔用更加稀缺,更加優質的資源。
如果你是李進的話,你的兒子應該就不用死了。
因為你能請到最好的醫生,使用最好的設備,服用最好的藥物。
俗話說,有錢能使鬼推磨。
在這所有最好的醫療資源的傾注下,即使前來索命的是死神,也得禮讓三分。
....
隨着無窮數的憤恨從它的體內迸涌而出,遊離在怪物骨骼上的黑色咒符彷彿是過激般胡亂碰撞,隨之振發出強烈的煞氣,使得越來越多的手臂從怪物的背後生出來。
每一條手臂有着叫人望而生畏的氣勢與強大肌肉,它們都高舉着一把由骨骼形成的兇器,在騰空出現后的下一瞬間,
便陡直地朝着深陷在地面上的那個年輕人刺去。
在這恍若是永無止境的爆裂打擊下,阿七沒有任何反抗的機會,只能任憑比他的身體還要大上幾倍的拳腳和兇器猛擊在自己的身上,一次又一次地貫穿他的身體。
身下壓着的地板早已皸裂得像是一張猙獰至極的蛛網。
長長的骨刺,不僅貫穿了他的所有關節,同時也命中了他幾乎所有的臟器。
此時此刻,他面目全非。
狼狽不堪的處境,與其說是一個人的身軀,倒不如說是一個裝滿了血水的布袋。
鮮紅色的血液流淌在其中的縫隙里,滲入到土石的下方,有那麼一瞬間,他覺得自己就像是一株正在迎着死亡生長的植物,不斷從體內溢流出去的血液,就像是他在土中散播的根須。
說不出有什麼不一樣的感覺,痛苦和快樂居然在這一刻微妙地浮現在他的心底,實現了某種詭異且唯美的平和,如同一篇徘徊在彼岸與往生之間的平和樂章般,在逐漸消逝的剎那間,徐徐展開。
在這一份恍若連同永恆的平和中,他準備閉上早已被骨刺貫穿的眼睛,放鬆身心地去感受...此刻連接入大地深處,而後飛躍至蒼穹之外的...永恆。
“可能是要變成星星了。”他很想這麼說。
混混沌沌的腦海里忽然盪開,隨之想到的是很久以前。
在那場大火還沒來到以前,他的那一對遵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父母,曾經跟他這麼說過,-每一個生活在地上的人都對應着天上的某一顆星星。
如果一個人馬上就要死掉的話,不論是在白天,還是在黑夜,不論是在屋裏,還是在屋外,天上對應他的那顆星星都會發出一縷唯有他能看見的閃耀亮光。
那是上天的仁慈。
閉上眼睛,然後再接受那縷光的指引,就能回歸到天國的凈土,得到永恆的平和與快樂。
只不過,此刻的他,看不到父母所說的那一顆星辰,也接收不到他們說的那縷亮光。
他只是疲勞地覺得...
所處的這座世界很粗暴,很黑暗,也很冰冷...
就像是沉淪在激流不止的地下河裏,漂浮在空無一物的宇宙中。
完全,看不見一絲的光亮。
....
張大根不知道應該如何是好。
他想去幫助他的三哥,可是,眼前的局面早已不是他能夠參與進去的。
如果是憑藉著一腔的熱血和孤勇,貿貿然地跑過去的話,很有可能還沒等到他去三哥所在的那個凹陷進去的深坑,他就已經被怪物的亂拳砸成一灘血肉橫飛的肉泥。
於是,一個苟且的念頭在他的心裏油然而生。
要不...
還是趁怪物還在發瘋,趕緊跑路吧?
反正上一次也沒有跑過去跟三哥同生共死,這一次,應該...也都沒有必要吧。
就像大哥所說的,好死不如賴活着,既然不是同路人,那就沒必要繼續同行,比起英勇地死掉,苟且地活下去,或許才是正確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