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 課上辯述(下)

第二十四 課上辯述(下)

「如果大家用力拉扯自己的頭髮,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呢?」

「禿頭!」林琛剛才下去找座位的時候,就坐在了錢思穎的邊上,也就是在第一排,所以他直接張嘴說了一聲……

噗!

班裏大部分的同學都聽到了林琛的回答,開始笑了起來!

「嗯,當然禿頭也不是不可能,畢竟會造成頭皮受損,我們就按照最嚴重的的來說,造成了禿頭,構不構成輕微傷甚至輕傷,乃至重傷?」

所有同學都搖了搖頭,畢竟在學刑法的時候,已經很熟悉了關於輕微傷和輕傷的定義。

其實在現實的很多案例當中,包括在部分新聞裏面,會有很多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對於某些案件只構成輕傷感到疑惑。

然後出現類似於這樣的評論!

「都這樣了,才輕傷?」

「法官到底怎麼想的,驗傷驗出來個輕微傷,肯定有故事!」

「輕傷?被害人都這麼慘了,居然只是輕傷?」

……

諸如此類的,比比皆是!

其實,大家都沒有搞清一個問題,刑法上對於輕傷和輕微傷的定義是很嚴謹的,我們不能單純的從所謂的傷情上去看法律規定是否合適!

而是從最終由該傷情導致的生活質量和最終判決來看是否合適!

我們就拿故意傷害罪中的輕微傷來舉例!

輕微傷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舉個栗子!

就是卓棟目前的情況!

面部皮膚擦傷,面積2.0平方厘米以上;面部軟組織挫傷;面部划傷4.0厘米以上!

擦傷臉部大概大拇指一截的面積就能構成輕微傷!

那麼輕微傷的恢復需要多久呢?

按照常理來說,就是卓棟的熊貓眼,需要一周左右的時間能夠復原,當然,前提是不考慮卓棟眼球是否受傷,或者有沒有被打成腦震蕩的情況下!

當你把人打傷,對方需要恢復一周的時間就能完好如初,但是!

這種情況下自己所要受到的處罰是什麼樣的呢?

可以拘留,也可以罰款,甚至可以既拘留、又罰款,即並罰!

你不僅需要賠償對方的醫療費用、誤工費等等雜七雜八的費用,還會被治安處罰!

輕微傷是不構成刑事罰罪的!除了有證據證明是能夠成自訴案件的除外,這就不展開細講了,因為構成自訴案件的話,還需要卓棟去驗傷,達到輕傷的標準。

那麼回歸正題!

對於施暴人即張志華,被卓棟扯了頭髮之後,是否也會產生輕微傷呢?

「顯然,卓棟在實施防衛的時候,充分考慮到了不給對方造成持續性的傷害,最多最多,就是張志華被拔掉了幾根頭髮而已!」

「而且當代大學生熬夜導致的掉發要遠遠高於卓棟兩手抓掉的頭髮!」

「所以,卓棟完全不構成防衛過當!」

李凡擲地有聲,總算把這件事情個瞎扯完了,那麼接下來,李凡還需要再加一點猛料!

「既然卓棟已經不構成防衛過當了,那麼我們再繼續分析施暴者的罪行!」

「目前我們已知,卓棟是臉部受傷,不難看出,卓棟的眼睛也因為對方的拳擊,受到了一定的傷害,我是說如果!」

「如果卓棟現在去醫院做傷情鑒定,最終醫院給出了輕傷的結論,那麼對方就構成刑事罰罪!」

啪!

李凡一巴掌拍在了講台上,主要是整個事情被他講的卓棟似乎完全沒有錯一樣,這會靠着相關的術語,已經把大家都引導到了這個方向上面去。

越說越自信大概就是李凡目前的這個狀態!

畢竟大家都是大學生,還不會蠻不講理,甚至是只會從書本中找答案,所以李凡用最淺顯的語言給大家上了生動的一課!

那麼現在大家都在思考一個問題,如果構成輕傷的話,對方就是刑事犯罪!

那麼輕傷的具體量刑標準是多少呢?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為什麼很多傷情,在大家看來都不止是輕傷,這就牽涉到關於國家在制定法律的時候,充分考慮了各種輕傷對生活質量的影響。

李凡沒有記錯的話,在後年,也就是2014年的時候,國家會出台《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到時候會對所有的傷情進行具體的細分,現在自己如果提出相應的標準的話,就會顯得很突兀,甚至讓人覺得莫名其妙!

所以李凡就沒有在這個問題上細說!

不過目前來看,就李凡已經提出的問題,大家的接受程度已經非常高了!

在李凡講了這些之後,在做的有些調皮的同學已經開始玩起了梗,其中有些人是知道打卓棟的是會計學院的張志華!

畢竟在早上的模擬法庭的時候,大家都充分了解了被告席的人員構成!

所以!

在這個視頻下方的評論區!

「@張志華!」

「@張志華,你又要上模擬法庭了!」

「@張志華打人了!@南京公安!」

……

張志華實慘!

不過李凡並不知道這些,他講完之後就看向了劉院長,劉院長對於李凡後面講的其實挺感興趣的!

道理不複雜,講出來之後其實大家都能理解!

關鍵的點,只在於李凡能夠對這方面的東西有自己成體系的理解!

並且能夠毫不怯場的在課堂上講出來!

這就是劉院長對於李凡欣賞的點了。

但是,事情如果就這麼結束的話,就顯得劉院長有點低智商了,劉院長要拋出一個李凡一直在迴避的問題!

李凡從一開始就直接把卓棟的行為定義成了正當防衛,但是!

李凡不是先知,也不是法官,他不能單純的把雙方直接定義成一個施暴者和一個受害人!

「等一下,李凡,聽你說了這麼多,我們回歸到原點,為什麼雙方不是互毆,甚至於卓棟尋釁滋事!」

劉院長在李凡最得意的時候,鏗鏘有力的問道,目光中閃爍着睿智的光芒!

平地起驚雷!

卧槽!

李凡心裏只有一個想法,劉院長是真的不打算輕鬆放過卓棟和自己啊!

該面對的還是要面對起來了!

「嗯……劉院長,你聽我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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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故意喂你吃檸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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