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臭弟弟

第2章 臭弟弟

今兒是知青下鄉的日子,綠衣裳,紅飄帶,鑼鼓催三遍,光榮的城市少男少女們,要從此走向農村,走入群眾,把汗水和知識的種子,帶向這個國家的,每一個小山村。

陳思雨剛出單元門,就聽到大街上震耳欲聾的鑼鼓聲。

憑藉上輩子在這個城市裏生活的經驗,她抬頭望西北方向,那是空院的方向,北城文工總團就在空院隔壁,那也將是陳思雨準備去工作,並展現自我的地方。

深吸一口氣,六十年代的空氣,清新又香甜。

家屬都在院裏,要看看這一次院裏都有誰要下鄉,看到個細瘦的身影出現,同時嘆氣:「這麼瘦伶點兒,風吹吹就能倒吧,誰呀,也要下鄉了?」但看清臉,頓時齊聲說:「思雨,你是最該下鄉的一個,鑼催三遍了,快點,不然就不趕趟了。」

挑的滿北城的小夥子們天天為了她爭風吃醋打群架。

陳思雨,北城頭號尖果兒,全軍院的人都巴不得她趕緊滾蛋。

按理,給大家如此嘲諷,陳思雨該害臊的,但她並不,大大方方,走向一個大媽,喊:「王阿姨。」

「呸!」王阿姨應聲扭頭。

她叫王芬芳,她兒子,正是陳念琴的證人方小海,也就是陳思雨所說的臭流氓。

方小海確實跟陳思雨耍過流氓,但並不是男女意義上的耍。

而是,方小海偷了他哥新制服上的綠軍帽送給了原身,想讓她坐他的自行車去耍子。

結果原身戴上后,轉身跳上了剛剛遴選進空院的,身份好家世好,還是大學生的小夥子,高大光的自行車。

方小海不但沒有贏得美女坐後座,還因為偷哥哥帽子挨了他哥一頓削,當然不服,於是堵着原身要自己的帽子。

但原身是個只管吃拿不管給的主,不但不給,方小海才拉了她一把,她立刻大吼大叫,說方小海耍流氓,還叫囂,說要扭送方小海去公安局。

最後,還是方父親自追屁股後面求情,原身才沒報案的。

當然,新帽子也被她戴着耍了。

此刻,仿如新春綠芽兒的小姑娘摘下頭上嶄新的綠軍帽,雙手款款捧着,奉到了王芬芳面前,彎腰,九十度鞠躬:「阿姨,我不該拿小海的帽子的,這帽子,我還給您。」

咦,王芬芳堵着要了三回她都不捨得給的帽子,今兒卻要還了。

抬頭,瘦津津的小丫頭一臉內疚,滿目誠懇。

畢竟小孩子家家的,不懂做人,任性點也正常,更何況她今兒就要下鄉。

王芬芳接過帽子,嘆氣說:「思雨,嬸知道你生得漂亮,小夥子們都愛巴你屁股後面,你也心高氣傲想嫁高門,但聽嬸一句勸,想嫁給高大光那種小夥子,光憑一頂帽子可不行。」

陳思雨眼淚叭叭,點頭落淚:「嗯,阿姨我錯了。」

孩子要下鄉吃苦了,還哭成這樣,你還能責備她啥?

當然是選擇原諒啦。

王芬芳掏了二毛糖票出來:「來,閨女,拿着,路上買糖吃。」

陳思雨特別感慨,因為這個年代的人實在太淳樸。

一啐了她三回的小尖果兒,兩滴眼淚王芬芳就原諒了,還給糖票。

原身吃拿卡要的已經夠多了,陳思雨不是那種人,當然不能要王芬芳的糖票。

而王芬芳的丈夫在思想委員會工作,真想洗白自己,就必須讓王芬芳再可憐自己點兒,所以陳思雨非但不要票,還得演得更情真意切點。擺手,她淚如雨下:「王嬸,永別了。」

下個鄉而已,就算她嬌弱點,也不至要了命吧,咋就扯上永別了。

還斯徒雷登呢,這孩子到底咋啦?

中年婦女,甭看她們嘴巴壞,但因為生過孩子,心腸是最軟的。

王芬芳急了:「孩子咋哭成這樣呀,你原來那傲勁兒呢,哎,跑慢點兒啊,小心摔着,鄉下可沒好葯,你那細皮嫩肉受不了的,思雨哎……」

陳思雨不忍騙這善良的大媽傷感情,加速跑了起來

可那瘦伶伶的背影在大媽們眼裏,就更可憐了。

……

原身本家離此不遠,在墨水廠,有四站路。

大街上一輛輛的,全是東風大卡,人潮如織,歌聲震天,公交全部癱瘓。

第一次擁有雙腿的陳思雨倒也不必公交,也謝絕了一路自行車骨碌碌,想拍婆子的小混子們,天寬地廣大道通天,要體驗雙足而行的快樂!

她的生父名叫陳家祥。

在戰爭中,妻子因轟炸而死,他從戰火的廢墟中翻找到哇哇而啼的女兒,塞給馮慧后,重又返回了戰場,一直戰鬥到全面勝利,因為落下了殘疾,提早轉業,併到了墨水廠工作。

然後他再婚了,娶的是舊社會,一個大資本家的女兒。

而在再婚後,他把陳思雨接來一起住過,但原身習慣了大院生活,習慣了家裏就有廁所,嫌棄墨水廠的大院蹲坑,還討厭繼母,偶爾來住,來一回哭一回,最後索性就長呆養父家了。

雖然繼母對她很不錯,還時不時帶着弟弟上門看她,但陳思雨只收繼母帶來的糖果衣服雪花膏和點心,連聲阿姨都沒喊過,見面頂多翻個白眼。

陳家祥活着的時候還好,雖然因為妻子拖累,家庭成份差了點,但有工作有工資,生活也很寬裕,不過後來他病死了,繼母的日子就悲慘了。

其實思想委員會還沒有找過她,但那位繼母,軟弱不堪的富家小姐,才聽了點風聲就吞了大煙了,現在家裏就一個弟弟,據傳說是住在牛棚里。

具體情況還得等陳思雨到了才知道。

穿衚衕,巷道里全是大媽,洗菜的洗菜,織毛衣的織毛衣,笑呵呵的聊着家常。

瞅了一眼熟的,陳思雨上前:「大媽,我來找陳軒昂。」

抬頭一看陳思雨,大媽們臉色立變,其中一個說,:「陳家人死絕了,沒有。」

陳思雨心說不可能啊,在書里,陳軒昂可是重要配角,不可能這麼早就死了吧。

這時另有個大媽柔聲說:「閨女,我知道你們這些年青人有覺悟,但陳家一門全死絕了,就剩軒昂個孩子,咱們向你保證他思想沒問題,你就放過他吧。」

陳思雨恍然大悟,是因為她這身綠衣服和腰間的飄帶,大媽們誤解她了。

解了飄帶,她手拍胸脯:「大媽,你們認識我吧,我是軒昂他姐啊。」

大媽一看,果然,這不陳家那個只認養不認親,來一回哭一回的閨女?

「記得記得,丫頭,你不是在首軍院享福的嘛,爹死你都只來點個腳兒,后媽死你都沒來的,今兒咋就光臨咱這粗棚陋院了。」

這勢利眼飛天的人設,還怎麼洗?

陳思雨的紅纓帶才解了一半,說:「我……我呀,埋頭努力了多年,終於考上文工團了,當然就要搬回來跟弟弟一起生活了呀。」

她確實考上了,只是礙於名額而進不去,這不算撒謊。

文工團?

那可是全國所有女性嚮往的理想天堂,而於演員,人們總會懷着莫名的喜愛,一大媽立刻伸手來拉:「你考的唱歌還是跳舞,能唱《白毛女》不。」

陳思雨抿唇笑,點頭。

「那咱們這算不算提前摸了白毛女的手?」另一個一摸,驚叫:「乖乖,這孩子不愧能考文工團,手細的跟豆腐似的,摸着可倍兒舒服。」

「你就沒見過好東西,豆腐哪比得上這個,這就跟玉似的,還得是羊脂玉。」還有一個大媽反覆摩挲。

揩完油,她們也願意跟陳思雨交流更多的東西了。

現實並沒有陳思雨想像的那麼糟糕。

城裏沒有牛棚,就算有思想錯誤的人,頂多也是參加義務勞動,陳軒昂才12歲,還在讀書階段,他要想讀書,自可以去讀。

是他自己不想上學,主動申請,搬去鍋爐房工作了。

住,仍還是在墨水廠的家屬大院裏,只是搬了個比原來更小的房子。

「軒昂就跟他媽一樣,一點覺悟問題都沒有,他媽當初脫離家庭的時候只帶了一身衣裳,他去鍋爐房的時候連身衣裳都沒帶,房門就那麼敞着,這叫啥,問心無愧,你要想從他身上搞點啥,頂多刮刮牆皮。」一大媽再說。

初時,陳思雨沒懂這段話,仔細一回味,懂了。

陳軒昂12歲,成孤兒了。

而他媽,是曾經聞名北城的,陳家典當行的小姐。

有句話叫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而原身的品性又太差,大媽這是以為她是來敲詐,勒索陳軒昂的。

特地向她表明,軒昂現在啥都沒有,一窮二白。

而在原書中,陳軒昂是個心狠手辣的,卻只忠於女主的,大反派級的人物。

他一生凄苦,活在別人的白眼中,卻在臨終前,將積攢的巨額財富全部贈給了女主。

原文中有一段,說將來某一天,女主要參加一場重要演出,還是獨唱,偏偏她把配禮服的項璉不小心給弄丟了,急的直哭。

就是當時還住在牛棚里的陳軒昂,給了她一條真正的紅寶石項璉,恰配她的演出服。

而現在,他不但家門敞着,甚至還住進了鍋爐房,那東西呢,藏在哪兒。

才12歲的小男孩,好一手空城計,他玩的可真漂亮!

不過別看他小,但是戶主,要不被他認可,很難落戶在他的戶口本上的。

可憐的小傢伙,陳思雨必須落戶在他的戶口上,跟他生活在一起才能呆在城裏。

而從此刻開始,她要跟書里的小反派,有難同當了!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六零文工團芳華歲月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言情穿越 六零文工團芳華歲月
上一章下一章

第2章 臭弟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