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家族盛衰
還沒等我開口挽留,洋人老頭已經快走到門口了,忽然間他停下腳步:“很高興認識你啊,易三爺…呵呵…也不知道你們易家的能耐,有沒有傳到你這一代,希望不是徒有虛名吧…”
等我向前追趕過去的時候,發動機的轟鳴聲已經離我遠去了。
我靠了一聲,低頭看了一下那老頭留給我的紙,上面寫着幾個大字:北狼王、蘇如海巴特爾。
北狼王…巴特爾?這個名字怎麼聽着那麼耳熟?我仔細的回想起來,腦袋中閃過了一幅畫面,一群兇惡猙獰的巨型狼犬衝進了草原上的一個只有十幾個人的貧民部落,肆虐着一切,殺死了部落里的人,最終將那裏變成了人間煉獄!
巨狼們大口大口的啃食着那些屍體,直到它們聽見一個婦人屍體下面傳來的嬰兒哭叫聲,才停了下來…
這並不是我大腦即興發揮的,而是在我們家族傳承的《探險筆記》裏看到的,至於為什麼對這段故事記得這麼清楚,是因為我父親經常翻看這一頁,我好奇心也偷偷提了起來。
這裏值得一提的是我們的筆記,它是採用圖案(畫畫)和文字共同敘述的。
不過話又說回來,這洋人老頭傢伙到底是什麼來路?我心裏越琢磨越奇怪,但是想起老頭說過的話,還是決定先回家拜訪一下老朋友(《探險筆記》)。
我即刻關上店鋪門,便叫了一輛車坐了上去。我住的那所廉價的合租公寓,即使路上不堵車,暢通無阻的行駛下也需要接近二十分鐘。
說來也慚愧,我本應該過着住着豪華別墅,開着敞篷跑車,抱着洋妞,在沙灘上衝浪的日子。
現在卻是吃上頓沒下頓,即使是兩個人一起掏付的合租房租,也夠要我半條命的。
我聽父親(易百川)喝醉后說過,我們家族最早可以追溯到盛唐時期永徽元年(650年),也就是史上被稱為“唐朝對外的威力,以高宗時為極盛”的年代,當時在唐高祖的對外擴張的時候,我的先祖就是其百萬雄師中的一員。
再一次荒野上的伏擊戰中,先祖的鐵騎被敵軍的大弓狠狠擊中,他便摔下馬失去了意識。好在沒有因此喪命,也算是福大命大,只不過等他醒來的時候,軍隊已經撤離了這裏,到處都是慘不忍睹的屍體,用“血流成河”來形容,毫不為過。
都說大難不死,必有後福。先祖發現不遠處,既然還有一匹活着的駿馬。
可奇怪的是就在他騎上馬背的那一刻,像是被某種神秘力量迷暈了一樣,失去意識睡了過去。等他醒來的時候,夜幕已經降臨,而他則是被帶到了一個陌生的環境之內。
先祖的眼前出現的是一群穿着奇異服裝的人,其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每個人都帶着一副奇特的面具,他們圍繞着火堆坐在一起,手牽着手正在念着什麼。
先祖不敢貿然靠近他們,因為他發現那火焰的顏色是綠色的,在微風的吹使下,綠光忽暗忽明的照在那群人的面具上,顯得格外的陰森。
先祖隱約感到有些不安,正準備從劍鞘中掏出佩劍的時候,一雙強有力的手,將他從馬背上拽了下來。
是一個戴着面具的男人,先祖也算是反應迅速,即刻掏出劍對着他的腹部刺了過去。
奇怪的是劍峰穿過面具人的身體,就像是穿過一道鬼影一樣,毫無存在感。
先祖接連劃了幾下,依舊毫無作用。
這時面具男開口了,他說自己是?(juàn)家人,
並不想傷害他,只是想請先祖幫個忙。
先祖反問道要幫什麼忙,面具男繼續說道,自己家族的人被不遠處的土匪屠殺並割掉了自己的臉皮,因此他們沒有辦法投胎轉世,只能在這裏當個孤魂野鬼,所以想要請先祖幫忙,將他們的臉皮貼回他們的屍首上,讓他們安息。
我先祖雖不是什麼武力超群的大將軍,但是對付幾個土匪還是綽綽有餘的,當下便接受了他們的請求。
次日凌晨在面具男的帶領下,他來到了土匪的營地將他們殺了個精光,原來這群土匪,把他們的臉皮割下來是為了某種儀式,在高高的木杆上掛着,它們早已被晒成乾枯的臉皮,祖父也是忍着噁心將他們拿下來,在面具男的帶領下找到他們的屍體,給他們重新貼上以後,好生安葬了一番。
等忙完這一切轉身的時候發現,面具家族早已不見蹤影,只有那匹駿馬在那啃食着野草。
不同以往的是,駿馬的脖子上多了個用紅繩幫着的卷盒,先祖走過去打開一看,裏面是一封帛書,密密麻麻的像是地標。
就近的一個好像就在南邊一座巨山的下面,於是先祖抱着好奇心尋了過去。過程就不細說了,反正最後他發現那是一座古墓,裏面的陪葬品顯示着墓主人生前有多富有。
就這樣先組靠着帛書上的地標,棄武從商,經過了幾代人的努力,直到北宋時期我們家族已經成為了富甲一方的貴人。那帛書上的地標,基本上都挖的差不多了。
當然了,那些古墓又不是輕易可以倒出來的,我們家族的人進到地底下后,永遠留在那裏的也非常多。其中最慘烈的一次是為了探尋西漢一個貪官的地下墓陵的時候,我們家族去了四十七個人,最後只有八個人從地底下回來,不僅什麼寶貝都沒有倒到,反而精神變得失常。
不過話又說回來,凡事都有兩面性,經過長久的“地下工作”,我們家族的人已經有了熟練的技術,在清朝“閉門鎖國”時期之前,我們家族內部出現了分級。一方認為我們應該繼續到其它的墓穴,進行我們的金庫補充。
另一方認為我們的財產已經足夠我們生存下去了,倒不如讓這些寶貝永遠的留在地底下。錢已經是身外之物了,我們應該更注重探險時候的冒險精神。因此我們可以去那種神秘且又危險的地方去探險,但卻不碰裏面的東西,留下足跡。
這樣就可以向後面來的人證明,是我們易家的人第一個到達這些地方的。
就這樣,因為長時間的意見不合,第一觀點的人從我們家族分裂了出去,成為了摸金校尉,而留下來的,則稱自己為探險家。
至於我的血脈則有點奇葩。我的父親是屬於探險派的,而我的母親則屬於摸金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