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992的一所小家

第1章 1992的一所小家

腦袋很疼,昨夜的酒水菜羹在胃裏翻湧,一股酸臭從腹部湧出。

沈岳山艱難睜開眼,晃了下腦袋,感覺頭顱里好像掉了個零件,哐啷哐啷的,直讓人難受。

「喝太多了,早知道不喝里卡爾。」昨晚在紐交所敲鐘,慶功宴喝到凌晨四點,現在全身都是通宵作樂的副作用。

「噦」,剛想坐起身,沈岳山便忍不住,一口污穢吐得滿床都是。

終於把胃裏的東西都吐乾淨,重重喘上幾口氣,沈岳山才緩過勁。

他本想按響服務鈴,讓侍應進來收拾,卻發現自己所按到的是照明開關,「啪」一聲,淡黃的鎢絲燈照亮房間。

「這是哪?」

木樑屋頂,綉着大紅花的棉被,老舊的梳妝枱,崩了個角的小板凳,床邊還放着一個夜壺,裏面儘是自己昨晚的嘔吐物。

沈岳山坐到梳妝枱前,鏡子裏的自己鬍子拉碴、頭髮凌亂,從臉到脖子儘是污穢,上身是一件發黃髮漬的短夾克,下身是一條抽絲了的西裝褲。面容憔悴,神色黯淡,一如街邊的流浪漢。

沈岳山顫抖着摸着自己的臉頰,抓弄着鬍鬚頭髮,顫巍地發出聲,「不!不可能!這不是我!」

緊接着腦子如同錐刺一般,疼得他抱着頭咬着牙蜷縮着身子癱倒在地,呼吸越來越頻,越來越重,心跳撲通撲通地極速加快。

正當他以為自己就要撐不住就此死去之時,一股回憶在腦海里湧現:

沈岳山,22歲,南城市南港縣白沙村人,文盲,已婚,無業游民,好賭……

沈岳山如遭雷擊,昨晚紐交所內的歡聲笑語如夢泡影,自己半生所得在一夜之間灰飛煙滅。

他整理着思緒,眼睛瞥向梳妝枱上那種撕頁的日曆,赫然幾個大字映入眼帘:1992年,1月1日。

他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可惜清脆的耳光聲沒有讓他回到2022,眼前所見依舊是那麼破舊、殘敗。

屋門「吱呀」一聲,沈岳山猛一回頭,看見一個小男孩衣衫襤褸,左手拿着個變形的鐵碗,右手正緊緊抓着一個女人的衣角,面露驚容,哆嗦着說到:「姐,他醒了……」

女人害怕得發抖,她正雙手握住剪刀,利刃朝向沈岳山。眼淚如同泉涌一般從紅腫的眼眶滑落,滴在木板地面;本該秀美的長發亂糟糟地披在雙肩,臉頰上的淤青若隱若現。

當她確認沈岳山已經醒來時,內心的那份惶恐已經變成了絕望,泄了氣一般,「噗通」一下癱倒在地,接着像瘋了一樣,一時撕心裂肺地哭着,一時近乎癲狂地笑着,雙手胡亂地在空中比劃。

終於像是想明白似的,女人把剪刀換了個握法,利刃朝向了自己。

沈岳山認得出來,女人叫劉小曼,是當下這副軀殼的妻子,男孩叫劉小樂,是她弟弟。

他一起身,劉小曼手中的剪刀握得更緊了,並且以一種必死的決心,狠狠地盯着沈岳山。

沈岳山往前一步,劉小曼手中的剪刀就更進一分。

「你別過來!」劉小曼看着眼前的男人咬牙切齒,剪刀已經在脖頸處刺出了血絲,「我就算拉不到你墊背,也不可能再讓你糟蹋了!我姐弟倆就算去死,也不會再給你討一分錢!」

該是怎樣痛苦的經歷,才會使得一名女子朝着自己的丈夫以死相逼。

其一是劉小曼不願同房,其二是姐弟倆每天被家暴逼着出去掙錢。

兩人雖已結婚,但與其說這是婚姻,不如說這是女方家庭因為養不起三個小孩而施行的「逼婚」——彩禮兩萬,取姐姐「送」弟弟,只有那能幹活的哥哥被留下。

沈岳山冷眼看着兩人,毫無勸止的意思,而是露出一副玩味的表情,盯着劉小曼。

然後打開那昨夜被酒水侵蝕的喉嚨,用一種沙啞的聲音說到:

「好啊,你死了就好,那小樂就能多乞討點錢了。」

「這麼小的小孩,打斷腿應該會顯得可憐點,每天能討個二十。」

「要不再斷只手,應該可以。」

「可惜不是女孩,不然能再討多點兒。」

劉小曼眼神里必死的決心被這幾句話全部擊潰,雙手一軟,取而代之的是一副驚恐與嘶吼,「你瘋了!沈岳山,你賭瘋了,你賭成了…不,你原本就是個魔鬼!」

正當劉小曼悲憤慌亂之際,沈岳山一個箭步上前,一把將剪刀從她手上奪走,鎖進梳妝枱的抽屜。

緊接着拍拍手,「小樂以後不用出去討錢了,吃飯!」

雖然沈岳山很想和她解釋清楚,昨晚沉醉企圖強上,動手對她姐弟倆拳打腳踢的並不是自己,那個逼着她弟弟去市場風吹日晒乞討的也不是自己,但話到嘴邊,便馬上被咽回去。

難道說自己穿越了?不是原來的沈岳山?這種話在旁人看來,更像是一個施惡者為自己的罪行開脫,滑稽又噁心。

劉小曼還愣在原地,剛剛對方一套動作行雲流水般奪走手上的剪刀,自己都來不及反應。

更令她吃驚的是,自己竟沒為此而挨打,而且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沈岳山說弟弟不用出去當乞丐!

本來是抱着破釜沉舟的決心拿起剪刀拼個你死我活,而此時此刻卻像一切都沒發生過。

懷着逃過一劫的忐忑,劉小曼在廚房裏搗鼓起來。她雖然才18歲,但因為嫁過來沒多久就被趕去打工,幹活很是麻利。

米飯早就蒸好了,炒上一疊青菜,再蒸一條兩根手指粗的鹹魚,廚房裏便傳來輕聲的叫喚,「小樂,拿筷子。」聲音很輕,輕得彷彿不想讓沈岳山聽見。

飯菜上桌,沈岳山夾起塊鹹魚便大口大口扒起飯來。吐了一整宿,實在太餓。

直到自己吃了半碗,見對面兩人還就着一根青菜送飯,沈岳山便明白,家裏已經快揭不開鍋了,那條鹹魚更像是給自己的「貢品。」

於是干吃白米飯,吃完又添一碗,反正就不動桌上那條魚,等自己吃完時,劉小曼半碗飯都沒吃完。

「飽了,你們吃吧。」

小樂見眼前這男人放下了碗筷,一雙大眼睛看着桌面上的鹹魚,又瞄了眼劉小曼,不敢下筷。

沈岳山抄起剛放下的筷子,把剩下的鹹魚對半一折,半條放進劉小樂碗裏,半條放進劉小曼碗裏。

劉小曼看着眼前的半條魚,怔怔說不出話,半晌后像是想到什麼似的,驚慌地沖沈岳山猛搖頭,「我不去!死我都不會去十六巷的!」聲音之中,滿是哀求。

十六巷是這偏遠小城的紅燈區,每到晚上,零零散散總會有些失足婦女在街邊晃蕩。

沈岳山發現自己的前身真是個人渣,如果劉小曼八年後有機會看一遍《喜劇之王》,鐵定會從柳飄飄的前男友那看到自己的影子。光那一句台詞就足夠令人噁心,「你不去賣,我哪有錢來養你?」

小樂看着姐姐又要哭,自己也皺着臉準備哭出聲,「姐姐,不哭姐姐。」

沈岳山淡淡回了句,「放心吃吧,不用去十六巷。」便起身,回房。

帶着幾分錯愕,劉小曼確認這男人已經回屋,才緩緩折下一段魚尾,送進嘴裏。

可劉小曼吃了沒兩口,就聽到房間裏翻箱倒櫃的聲音,驚得碗筷一扔,衝著就往屋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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