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鄰居駱勝男

第八十七章:鄰居駱勝男

他們不是沒有見識的人。

不然自己也不會從一個三代貧農爬到車間副主任的這個位置。

雖然不知道高考什麼時候恢復,但知識學到手是自己的,現如今的社會對知識分子的需求也高了起來。

遠的不說。

就像他們傢具廠,想當車間主任,別的不說,至少要會認字會看圖。

還有哪些設計傢具的老師傅,很多雖然沒有上過學,但自己也私底下在看些書。

就連廠里正式招工都要初中學歷。

若不是這樣,他一個車間副主任何至於在這些地方找外快?

和李明軍說了兩句話,劉光榮便離開了駱駝峰村到廠里的宿舍拿燈泡。

劉光榮走後。

李明軍這才站起身,將門后的麻袋提回自己的屋裏。

出來后,環顧四周。

牆角的幾塊紅磚吸引了他的注意。

或許是建圍牆時剩下的,不多,只有七八塊的樣子,便堆在了角落。

想起廚房那直徑近一米的鍋洞。

他買的陶罐,暫時還沒有鐵鍋,便決定用磚壘一個小灶出來放陶罐。

至於鐵鍋,他暫時不打算買,畢竟他在這裏也只是過度,平時在傢具廠的食堂吃就行了,陶罐用來偶爾煮點東西。

如紅薯,土豆。

他清楚自己的廚藝,也只有像煮紅薯土豆之類的能夠做到不糊了......

買了鐵鍋反而是糟踐。

到屋外弄了些細膩的土,混合水,做成灶的胚子,然後一層一層的把紅磚放上。

駱駝峰村,李明軍隔壁。

滿臉淤青的駱勝男神色憔悴,背着背簍,一瘸一拐的出門。

她要去周圍村子收甜菜。

平時她都是隔幾天才收一次,而且是從鴿子市回來的時候,趁天還沒徹底亮堂到村子經常收購甜菜的農戶家敲門收購。

熬完糖等糖冷卻的時候就是吃飯睡覺,到晚上再去鴿子市或者村鎮售賣。

但之前被那個男的打,她的糖也被摔落一地爛的稀碎。

臟糖,她捨不得扔,只能自己留着,在生病不舒服的時候兌一番滾燙的糖水,窩在被窩裏,出一身汗......

強忍着疼痛將一些髒的還不徹底的糖弄乾凈,重新融了,但所剩下的糖也不多了。

忍不住疼痛的她,捨不得拿葯,只能睡覺來緩解疼痛。

但在睡覺時,仍然忍不住疼的哼哼唧唧。

因為疼痛,她睡得昏昏沉沉,好像有些發燒。

中午行了片刻,又昏昏沉沉的睡去,在眯了一會後,被窗外的光弄得再也睡不着。

現在已經是第二天,晚上去鴿子市的貨還沒準備。

家裏的欠債還沒還完。

弟弟和父親靠不住,家就只能由她撐着了......

情緒低落,落了幾滴淚后,又重整旗鼓要去走“親戚”,順便帶些甜菜回來。

出門,路過李明軍家的時候。

門開着,看見了正在壘灶的李明軍。

是他?

新搬來的鄰居。

駱勝男有些驚喜。

也許,英雄救美是最能俘獲女孩子芳心的一種方法。

像這樣的原生家庭不幸的女孩子,最缺乏的就是安全感和倚靠。

出門在外無依無靠,被家庭壓得喘不過來氣的駱勝男在絕望中被李明軍救了后,心裏不知不覺的便有了李明軍的影子。

目光在一旁的陶罐上掠過。

他是在壘灶?沒有鍋嗎?

是了。

剛搬來,應該還沒時間去弄鍋。

想到這裏,她想要幫到李明軍,想和他多交際,想讓他記的她的好......

或許,沒有談過戀愛的她還沒意識到自己心裏已經有了李明軍,但下意識的還是去做了。

趕緊回到家。

廚房。

看着灶台上的兩口鐵鍋。

一口鍋邊有缺口,是她平時專門用來熬糖的,不做其他用處。

熬糖的鍋不能用來做菜,因為那樣熬出來的糖有異味。

一口鍋左半邊爛了個大洞,只能斜放着,平時用來做飯做菜。

這兩口鍋是她在廢品站,每天去一趟,蹲了將近半年才買到手的,來之不易啊。

上前,直接將熬糖的鍋取下。

大不了自己用瓦罐煮飯,做飯的鐵鍋多用草木灰洗幾遍就行了。

總不能拿壞的更嚴重的那口鍋給恩人吧?

李明軍家門外。

駱勝男本來想直接進去把鍋給李明軍,但手剛搭上門就覺得有些冒昧。

“恩人,這是我的鍋......”

“恩人,鍋給你......”

“鍋你.....”

“恩人......”

幾番心理建設,卻一直沒能找到自己所設想的最完美的方式。

“進來吧。”

正在這時,院子裏傳來李明軍的聲音。

駱勝男抬頭一看,卻發現李明軍正蹲着,兩手都是泥巴,臉色古怪的看着她。

刷~

就算是駱勝男,一個常年在外獨立堅強的女人也忍不住的紅了臉。

“咳咳~”

吱吖~

用咳嗽來掩飾自己的尷尬,推開門。

“好巧啊,你也住這?”臉上掛着笑。

到底在外面好幾年,短暫的功夫就把尷尬丟到了一邊。

“原來羅老漢說的那個鄰居是你?”李明軍回想起羅老漢說的那個熬糖的租客。

這駱勝男之前都是短髮,黑乎乎的臉龐示人。

現在洗乾淨了,雖然還是短髮,臉上也有淤青,但精緻的五官卻依舊可以看出她長發時會有多漂亮。

圓臉,五官柔和,偏柔弱的長相,怎麼會跑來投機倒把?

想必,又是一個家庭的悲哀,讓一個女子不得不拋頭露面的做一些男人都怕的投機倒把......

“是啊,搬來好幾年了......”聽到李明軍的話,駱勝男的聲音有些感慨,為了撐起那個所謂的“家”她已經出來好幾年了。

她記得。

自己跑出來是因為父親要把當時只有14歲的她送到吳瘸子家做媳婦。

只因為吳瘸子家裏願意出一百塊錢的彩禮。

她的家是爛,父親酒鬼,弟弟濫賭鬼。

吳瘸子家也爛,刁蠻無理的媽,好色的爹,遇事喜歡家暴的吳瘸子......

爛人配爛人,吳瘸子家有錢,似乎這就是最能匹配她的家庭了......

年幼的她記得,在她七八歲那年,吳瘸子從外面找了個逃荒的女人回來做老婆。

那個姐姐是那麼的溫柔,愛笑。

平時,她去挖野菜時,那個姐姐也會細心的教她識別野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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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文:從拒絕當冤種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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