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金錢、道義與良心

四、金錢、道義與良心

如同兒時聽長街叫賣聲,如今無論你走到哪裏?所耳聞目睹的無不是跟金錢有關的話題,某某發大財了,某某很會賺錢。無論你走在鄉村或是步入城市,隨處都能見着許多人整天無所是事、玩着字牌、打着麻將,也能爭錢,逍遙自在得很,己是思空見慣的事。也成了當下很多人,正兒八經的必修工課。

我真有點琢磨不透!乃之羨慕、甚之妒嫉,也實在搞得我有點頭昏,無可適從。說真的:倒不是我不喜歡毛爺爺和趙公元帥。也不是我天性懶惰不想賺錢,更不是不懂得沒錢萬萬九千不能的道理,而是實在愚純笨拙,實在找不到正兒八經的生財門道。那麼,就只好老老實實做個窮人。

倘若像現在某些人那樣,為了自已能夠發財,而不擇手段,怪招使盡或狼狽為奸或貪樁枉法,去幹些傷天害理的勾當,我又覺得有悖為人準則與底線。這是絕對不可效仿的!因此也就只好放下賺錢發財的夢想。憑自已的勞動能力去賺些辛苦錢,過自已清貧的日子,倒自覺得踏實、心安理得。這有什麼不好?有道是:辛苦錢,萬萬年嗎?快樂輕鬆錢,只能度眼前。這是恆古不變的真理,也正是勞動人民的優點所在。因為勞動創造財富,勞動創造世界,勞動創造一切!

自從盤古開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儘管金線在社會上的地位很高,”無如倫比”。是人們生活必不可缺的物質基礎,誠然能換來許多好處。同時,它也是剝削與被剝削的分水嶺。所以,每個人的日常生活都離不開它,這是無可否認的。可我個人認為:金錢固然重要,但也不能一味看重金錢,適度即可。金錢就如同澆花的水滴,適量可以使花兒開得鮮艷,色香味濃,過多則使花兒連根壞死,適得其反!

近而觀之,無論是從整個社會的方方面面,還是從商海泛起的種種沉渣中,就不難看出,多少人為了它拼得累死累活,又有多少人為了它,不惜絞盡腦計,甚之越過法律雷池,成了階下囚。有時,我也曾暗自思索,這時,我會很自然地想起舊時在鄉下看到過的商鋪,在城市遇到過的生意店鋪的老闆們,那時,他們並不像現代的某些人,這麼的沒規矩。做生意招數使盡,欺咋、吭蒙、拐騙或暗室虧心之事,無有不用,無處不見。

特別是有些政府官員,大權在握時,為了飽中私囊,滿足己欲,甚至濫用職權,進行錢權交易、錢色交易,視國法而不顧。經商者偷稅、漏稅,更是數不勝數。開牌館、立賭坊(指地下六合彩),為賣**、嫖娼者製造方便,充當社會保護傘,也大有人在。有的甚之鋌而走險,盡幹些傷天害理、喪子絕孫的害人勾當,禍害社會。使得多少家庭凄流之散,人亡家破。給社會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然則在舊時,把做生意賺錢說成是做買賣,所謂買賣就是你買我賣,一個給錢,一個給貨,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雙方權衡,公開公評交易。無須遮遮掩掩,而不是強買強賣。俗話說:壓迫不成買賣,強行不叫夫妻。買賣不在仁義在,說真的你還別小看這一做字,它包含有二重含義,一是指做事(即做買賣),二是指做人。從生意的角度講,就是指賺錢,從廣義的角度講,要想把生意做好,首先要學會和懂得如何去做人,退一步講,只有將人做好了,才會更懂得做事(即指做生意)。當然說做生意也好,說做事也罷!首先不單是只懂得怎樣識貨、算賬,最主要是要學經商之道,做人之道、為官之道。怎樣對待顧客,對待群眾。過去沒有顧客這個稱呼!或者顧客就是上帝這麼偉大。過去的店鋪門口,大都立有這樣的招牌,“貨真價實,童叟無欺”。這是真實的!顧名思義,買賣雙方不存在任何欺詐!這與現代的生意人相比,簡值失之毫釐,差之千里。

這充分說明做生意首先應以誠信為本,信譽之上,才能真正擁有更多的顧客。否則:來一個怕一個,來兩個走一雙。就別再指望做生意了?即使日後你的門臉再奪目、貨再好,充其量就是一屋無人問津的垃圾罷了,關門大吉吧!

相反,只有做好了人,樹立了信譽,才能擁有更多的回頭客,真正地賺到錢來。這才叫真本事。靠欺詐矇騙、投擊取巧,可能會賺大錢,但那不是正兒八經。而是邪門歪道,為世人所不齒。如再像少數人哪樣,不擇手段、甚之不顧廉恥、不知死活,連數都算不清楚,路都走不穩當,庇股還未坐熱。就一心想着先算計別人,那是法律與天理都不容許的。

誠然,做生意是要賺錢,不賺錢那還叫什麼生意?但絕非使用不正當手段、或靠耍什麼陰謀詭計。而是要在“勤與精”上想點子找竅門。因此,說做生意也好,說成賺錢也罷!原本一開始就沒人教你怎麼做,只是時間長了,積累了經驗和資本,又有了信譽,才會顧客盈門,門庭若市,不招自來,又何愁賺不到錢,發不了財呢?

也許有人會說:商場如戰場,不是你輸就是我贏,更有人會說無商不奸,無毒不丈夫!這話說得不是沒有道理,但那只是在一定範圍里,不包含大多數。是人們從體會中得到的一些感性認識。從賺錢的原則來講,至少應以誠信為本,不能違背!

說了許多,那麼做心意是不是就只有賠本的份了?當然下是!做心意賺錢是天經地義的事,也是無可厚非的。可關鍵是怎樣賺錢?賺什麼樣的錢?得再三捫心自問,是不是自已花着心裏踏實。況且一個頭腦靈活的商人或者說是一個有能力的名人乃之要人,他們是善於觀察事物、觀察商機的。這就需要一種大膽的開拓精神,不斷地去了解社會和市場的需求。換而言之,不管你是一個商賈巨亨也好,亦或是一個小商小販也不打緊,再說遠點:你是一個有權力的要人、名人,最少我要警告你!有兩樣東西是不能出賣的,一是良心與道德,二是人格與尊嚴。誰違背了,誰就得付出代價。

當然,從商業和賺錢的角度看,也許良心的確不值幾錢,但從道義的角度講:良心是不可抹黑的。只有良心才是價值千金的!

如果一個人活得心裏只有錢,那就等於什麼都沒有!說遠點錢沒有了,可以再去賺,少賺點而已,如果聲譽沒了,哪就無法再挽回了。因為人不可能永遠地活下去,遲早一天會死去的,就算你擁有再多的錢,賺得了許多的錢,哪又怎樣?也不過是個數字概念而已。他日一但離去,說真的誰也帶不走它!也不可能帶到墳墓里去!誰也不能!因此,想開了就會少些貪心,多想想就會少些黑心,再想想就會有些善心……樂此思彼,知足常樂。相反,多行不義必自焚!

我想真正的生意人、正經人、名人、乃之要人,即使他們更有錢或者賺了大錢,是很少去揮霍、亂花的,而是用來造福人類與社會。這樣:他們的心靈至少是純潔的,人格才是最偉大的!才不失為人之根本,而真正得到世人的讚譽與認可,流芳百世。敢問諸君,你們說是嗎?否則,錢賺得再多,擁有得再多,又有啥用呢?依我看來:充其量就是一堆充滿銅臭的糞土罷了――――

炎――涼

2019年夏於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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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憫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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