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結尾

第2章 結尾

大約晚上七點三十分,一個披着長發的女人突然衝到警車的前面。她表情慌張,嘴微張,眼睛不安的飄向四周。

李警官見狀,急忙上前詢問是否需要幫助。

“我……”她似乎喪失了語言的表達能力。“……我丈夫……他有危險,有人要殺他。”

女人沒頭沒尾的話,讓李警官摸不着頭腦。“女士,你先調整一下呼吸,別著急,慢慢說。”

“你們快……快去救他。”

“你丈夫現在人在哪兒?”

“在家。我帶你們過去。”話畢,女人用比來時更快的速度返回了家中。

李警官緊跟在她身後。

女人剛將警察領進客廳,下一秒便叫出了聲音。聲音在空曠的屋子裏回蕩,久久不能散去。

李警官越過女人,竟然看到方瑞站在屍體的旁邊,手裏還握着刀,之所以說躺在地上的男人是具屍體,是因為男人已經失去了生命體征。

公安局。詢問室。

“你為什麼要殺害曹立?”

方瑞搖了搖頭。“我不認識什麼曹立,他是誰呀?”

李警官抬眼看了看他,用疑惑的口吻說:“你不認識曹立,怎麼跑到人家家裏去了呢?”

“我只想借用一下他們家的電話而已。”

“你自己的手機呢?”

“不知道放在哪了,找不到了。”

“你準備給誰打電話?”

“我的律師。”

“那你怎麼不跟我藉手機呢?”稍微停頓了一些時間后,李警官繼續說,“開車跑去那麼遠的地方,就是為了找一個陌生人借電話?”

“我不相信警察。偵探小說里的警察都是笨蛋。”他為自己不信任的原因找了一個借口。

“那你跑什麼啊?”

他的氣勢弱了下來。“我不跑,誰知道你們會用什麼方法讓我招供。”

李警官本想說“我們不會冤枉一個好人,更不會放一個壞人”,但一想到方瑞思想奇特怪異,根本不會相信他的話,也懶得開口了,轉而問:“說說吧,你棄車之後去了哪裏?見了什麼人?做了什麼?”

方瑞聽到“棄車”二字,就感覺渾身不舒服。對一個咬文嚼字的作家來說,這兩個字使用的非常不恰當。他說:“我看她家開着燈,就想找她幫忙,聽我說要借電話一用,她就爽快的答應了。”

方瑞在女主人——袁芬的引領下進入了兩層樓高的小公寓。

從大鐵門往裏走,是一小段石子路,路的盡頭是玄關。玄關的左邊是廚房,餐廳設在廚房的對面,佔據了客廳面積的四分之一。卧室在客廳的盡頭。無線電話則擺放在沙發前面的茶几上。沙發後面的牆壁上掛着一幅婚紗照,照片中的男女眉開眼笑,完全一副幸福甜蜜的樣子。

方瑞經過廚房的時候,透過玻璃隔斷看到了地上的碎片,雖看不清碎片的材質,但零星的紅色給他造成了視覺上的衝擊。當他準備收回視線的時候,他瞥到了一把菜刀。並不是菜刀的形狀奇特,或是材質獨特,而是刀上似乎有血跡。他甚是覺得奇怪,但又不好多問,便慢吞吞的向茶几移動腳步。可是沒走幾步,他感覺後腦一陣劇痛,之後,便不省人事了。等他撐着天旋地轉的大腦醒來,警察已經站在了他的面前。

經檢查,方瑞的後腦確實遭受過重擊,然而方瑞與公寓女主人袁芬的敘述卻大相逕庭。

袁芬是這樣說的。

“我出門倒垃圾的時候遇到了他,

看他焦急的樣子,心想他應該遇到了什麼困難。當時我丈夫在家,我覺得不會有什麼問題,就把他請進了屋中。他一進屋直衝進廚房拿起刀,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威脅我們給他錢,我丈夫就跟他理論了起來,說他的行為觸犯了哪條法律法規之類的。然後,我丈夫趁他分心,打掉了他手裏的刀,並跟他扭打在一起。我掙脫出來后,就跑去報警了。”

李警官問:“那地上的碎片是怎麼回事?”

“我丈夫不小心打翻了水杯。”

李警官將袁芬的話大致講與方瑞聽,方瑞又提出了新的疑點。

他說:“她在撒謊!那個男人根本就不是她丈夫,他跟客廳牆上婚紗照里的男人長得一點都不一樣。我當時就覺得奇怪,還多看了幾眼……我知道了,他們一定是注意到我的舉動了,怕我把他們的秘密說出去,趁我不備打昏了我,然後把殺夫的罪名安在我頭上,這樣他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真是妙計。”

兩人的話毫無共同點,且各執一詞。李警官一時之間難以判斷誰說的是真話,誰說的是假話。

此時,在酒店調查的警員找到了目擊證人。據目擊證人所言,方瑞與妻子齊木涵曾發生過激烈的爭吵,似乎與一個女孩兒有關。

除此之外,法醫送來了齊木涵的檢測報告。

李警官一邊瀏覽,一邊低聲唸叨說:“心臟病突發……昏厥……後腦撞擊,意外嗎?”

針對目擊者的證言,李警官就疑問的幾點詢問了方瑞。

“聽說你跟你妻子曾經發生過激烈的爭吵,在吵什麼?”

方瑞說:“跟我的新書有關。”

“能具體說說嗎?”

“我的新書寫的是一個女人的悲慘一生。”停頓片刻后,他接著說,“其實,這是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她把自己所經歷的事講給我聽的時候,我很感興趣,不對,應該說我很震驚。在徵得她的同意之後,我把故事寫成了小說,她唯一的要求是不泄露她的個人信息,可是……我的妻子認為這是一個炒熱度的好機會,就……那個女人看到網上流傳的消息后,當天晚上就自殺了。我們就是因為這件事才吵了兩句嘴,當時我們都在氣頭上,說話的聲音可能大了些。反正也怪我,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責怪我妻子也於事無補。”

“你妻子的身體狀況如何?”

“她心臟不好,一直隨身帶着葯。”

“這種狀況持續多久了?”

“在我認識她的時候,就是那樣的了。算起來,十年了吧。”

“對了,關於曹立的案子,我想問你一個問題。”

方瑞突然謙和起來。“請說。”

“你怎麼知道那個男人跟這家的女主人有曖昧的關係呢?”

“直覺。作家往往會捕捉到一些人們常常忽略的細節,所以這對我來說,並不是什麼難事。”

身處另一間詢問室的袁芬按捺不住不安的心情,一直追問警員自己什麼時候可以離開。她好不容易等來了李警官,卻不得不說出自己的秘密。

“你說方瑞進入你家時,你丈夫在家。那個人真的是你丈夫嗎?”李警官並非相信方瑞的話,而是因為在案發現場的垃圾桶里找到了幾張被燒毀的照片。其中一張照片清晰且完整的留下了一個男人的臉孔,無論誰都相信,這不是普通的人物照片。調查后,他掌握了男人的基本信息,男人名叫何也,37歲,未婚,是一名健身教練。

何也的力量足可以達到一擊致命的結果,且有作案動機。

“他……他不是我丈夫。”

“那他是誰?”

“他與我丈夫被殺毫無關係。”

李警官露出了不太相信的神色。

袁芬說:“好吧,我承認,我們的關係確實不一般。”

“我們在案發現場發現了幾張燒焦的照片,請問這些照片是你的嗎?”

“不是。是我丈夫找人偷拍的。今天下午三點多,他把這些照片拿給我看,跟我談離婚的事宜,我說我今天身體不舒服不想談這些,然後他就出門了。”

“那他什麼時候回來的?”

“大概七點吧。”

曹立腳上的皮鞋較乾淨,若曾經出過門,鞋上定會沾有泥土和雨水。

“照片是你燒毀的嗎?”

“不是我。”

“所以你丈夫走後,何也便來公寓找你了?”

“是的。”

“是早就約定好的?還是臨時決定的?”

“是我給他打電話讓他來的。我想跟他說說我們以後的事。”

“以後的事指的是?”

“離婚之後,我們要住在哪裏,要不要結婚之類的。”

“離婚後你會分得一部分財產,應該不必考慮住處的難題吧。”

袁芬左右晃了晃腦袋,她吐出了一大口氣后,說道:“我丈夫是個善於處理離婚糾紛的律師,這種情況下,我不會從他的手裏拿到一分錢。”

李警官的思想還停留在袁芬的上句話里,嘴上卻說出了新的問題。“你們商量出什麼結果了嗎?”

“沒有。”

“那何也是什麼時候離開的?”

“我把那個殺人犯領進屋后他就走了,至於時間我記不清了。”她口中的殺人犯指的是方瑞,談到他時,她是咬牙切齒的狀態。

“是嗎?”是既非疑問,又非隨意的口吻。

她眼神里流露出無辜的神情。“你們不會懷疑是我殺了我丈夫吧?”

無人應答。

袁芬舔了舔嘴唇,急於解釋道:“我為什麼要殺害我丈夫!這太荒唐了。”

李警官平靜的說道:“為了錢。”

“這算什麼理由?”

“如果曹立死了,你就可以得到全部的財產,你跟何也就不用為今後的生活而苦惱了。據我們了解,你丈夫的存款金額可不是小數目。”

一千萬——一個對於許多人來說,遙不可及的數字卻是一些人貪心的開始。

“存款?什麼存款?我不清楚。”

“曹立從未跟你提起過這件事?”

袁芬將疑惑的目光停在半空中,心裏卻為自己鳴不平,沒想到夫妻多年,他背着自己竟做了這麼多,最後還裝出一副被迫接受婚姻的背叛的受害者模樣,這一刻,她不知該慶幸自己早早的移情別戀,還是該為他被殺感傷。

從問詢室離開后,李警官便派人聯繫了何也。等待何也到來期間,調查小組找到了新的線索。於是,李警官就新線索對嫌疑人——方瑞進行了詢問。

李警官在椅子上坐下來,他沒有急着開口,上下打量着方瑞好一會兒,才緩緩張開嘴,說:“你認識一個叫曹立的律師嗎?別急着回答,先好好想想。”

方瑞嘀咕道:“曹立。”

“想起來了嗎?”

“沒有。”

“行,我給你個提示。曹立是一名律師,他最擅長的就是離婚糾紛。”

方瑞表現出的神態,似乎正在努力回憶。

“聽說你跟齊木涵的感情出現了問題。”這是能把齊木涵、方瑞、曹立三人聯繫起來的唯一的合理猜測。

“根本沒有那回事兒。這絕對是造謠。警察先生你怎麼能輕易相信那些別有用心的人說的話呢!”

“可據我所知,你們夫妻不和的消息是你妻子親口對別人說的。”

方瑞為自己辯解道:“這……我們最近確實經常吵架,但還到不了離婚的地步。木涵說的都是氣話。”

“我們在曹立那裏找到了你妻子起訴離婚的相關資料,你還不打算說實話嗎?”李警官又接著說,“我有理由懷疑你不是恰巧出現在那裏,而是特地跑去那裏找曹立的。”

即便李警官的聲音戛然而止,方瑞也能輕而易舉的猜到他想要表達的意思。

方瑞說:警察先生請你不要臆測我的動機。我很愛我的妻子,無論是生活上,還是工作上,我都離不開她,這話我之前就說過。我不可能去傷害她,更別說去殺害一個律師了。再說我明知道你們懷疑我殺害了木涵,我還要在這個特殊時期去殺另外一個人,這不就是引火自焚嘛!試問,誰會蠢到這種地步?”

“所以……你只是偶然經過那裏?”

“是的。”方瑞轉而問,“警察先生,我妻子到底是怎麼死的,你們找到傷害她的人了嗎?”聲音略有些顫抖。

“初步認為是意外。應該是心臟病突發引起了昏厥,導致後腦撞到硬物造成的猝死。”

方瑞強裝着鎮定,憋着一口氣開口說:“是這樣啊……她總是丟三落四的,要是我多提醒她幾句,或許就不會……”嘆氣聲取代了說話聲。

何也的到來,使李警官立刻結束了談話。

何也本人比照片更健碩,肌肉遍佈全身,濃密的眉毛下有一雙略顯單純的眼睛。

客套的開場白過後,兩人的談話便進入了正題。

“你認識袁芬嗎?”

何也回答說:“認識。”

“你們是什麼關係?”

“普通朋友。”底氣不足的話音。

“普通朋友?普通朋友會拍親密照片?”

李警官將照片推到他的面前,他心虛的垂下了眼眸,面露難色,就像從未料想到會有東窗事發的一天一樣。

“今天你去了哪?都做了什麼?”

“我……我哪都沒去,在家裏躺了一天。”

“你今天沒見過袁芬?”

何也心頭閃過了幾種說辭,大概知曉糊弄不了警察,猶猶豫豫還是說了實話。“見過。”

“什麼時間?在哪見的?”

“大概下午四點多,在……在她家見的。”

“說了什麼?”

他唯唯諾諾的口吻,與他結實的形象極不相符。“她說她準備跟她丈夫離婚。”

“什麼原因?”

“還不就是聚少離多、性格不合之類的唄。”這大概是大多數人搪塞他人之口的說辭。

“你們還說什麼了?”

“也沒什麼了。”他也不知道情人說的哪句話對警方而言是重點。

“你們在她家碰面,不怕被她丈夫發現嗎?”

“她丈夫下午一般不會在家,若是她丈夫在家,她就不會約我了。”言語裏絲毫沒有做錯事的羞愧之情。

李警官從手裏拿出方瑞的照片,問他,“這個人你見過嗎?”

何也肯定的答道:“見過。”

“那你是在他之後離開的嗎?”

“我是在他進門后不久離開的。”

“大約是什麼時候?”

何也思考了一會兒,回答說:“忘了,就是前後腳的事,他剛進門,我就走了。”

“你跟袁芬合夥開了一間酒吧,是吧?”

何也點頭,猜想着眼前男人的意圖。

“好像經營狀況並不樂觀啊。”

“是這樣的。”他立刻又加了一句。“不過袁芬說她會解決的。”

“怎麼解決?”

他輕描淡寫的說道:“我不知道。”

何也一問三不知的回答,似乎將所有的嫌疑都推到了袁芬的身上,他把自己撇到一乾二淨,正因為如此,李警官才懷疑他有所隱瞞。

針對酒吧的問題,袁芬給出了這樣的回答。

“我們確實合夥開了一間酒吧,他說這是他一直以來的夢想,我想幫他實現這個夢想,不過,我們都不太擅長經營,幾乎是入不敷出的狀況。我也想過把店關了,但害怕他傷心,就打消了這個念頭。我跟他說我會解決,但我就是為了安他的心,其實我也沒想到什麼好辦法……最壞的結果就是賤賣了唄。”

詢問結束后,李警官的大腦陷入了迷糊的狀態。

這時,同事們正在議論方瑞的新書,便在他們旁邊找個椅子坐了下來。

“你們說,真的有人經歷過這些事嗎?”

“你覺得這種事離我們很遙遠嗎?我認為一點都不遙遠,只不過我們太相信自己有好運氣了,能夠規避世間所有不幸的事。”

“我贊同。”

“為了熱度和銷量,泄露別人的信息,真是太過分了!”

“豈止是過分!但我們在這抱怨有什麼用啊,女孩是自殺,根本不會給他們造成任何影響。”

“說的也是。”

同事們你一言我一語的說著。

“你們說怎麼沒有人把施暴者的信息曝光呢?”

書中的女主角長期遭受校園霸凌,她不清楚自己被孤立、被欺負的原因是什麼。她曾試圖保護自己,把自己正在經歷的不公平對待告知了老師,老師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行為,換來的是同學們更加粗暴的霸凌。她不知道面露陽光般笑容的同學為什麼瞬間就能變成惡魔,也不知道把尊嚴丟棄后,生活會變成什麼樣子,更不知道折磨之下,能不能熬過今天。

“哎……女主的丈夫也是讓人惱火。”

女主和丈夫是同一個學校的校友,比她小兩歲。兩人的相遇如大多數偶像劇的情節一樣。對他來說,她如謎題一般,引起了他莫名其妙的探索欲。對她來說,他是治癒她心靈的一道光。

後來,兩人步入了婚姻殿堂。

她以為自己迎來了曙光,但隨着丈夫事業的低谷期愈來愈長,兩人之間的感情迅速破裂了。一開始,他只是嘴上咒罵她,說她把不幸轉給了自己,說對她好就是罪過等等之類的惡語。後來,他一邊罵她一邊打她,她也因此患上了抑鬱症。他就以此為借口,跟她提出了離婚,並在暗中轉移了兩人共同的財產。女主的母親很早就過世了,離婚後到自殺前一直和父親生活在偏僻的小鎮裏。

“我之前看過方瑞寫的恐怖小說,感覺跟這次的風格,不能說是風格,應該說是筆風不太一樣,不太像他寫的東西,你們能明白我的意思嗎?”

“代筆?”

“不好說。我感覺有些詞又很像他的文筆。”

“怪不得嘗試新的題材呢,原來不是自己寫的啊。”

“難道江郎才盡了?”

對作家而言,“江郎才盡”四個字飽含了無盡的悲哀和無奈。

李警官揉了揉額頭,從椅子上起身,繞到了法醫的辦公室。

法醫坐在桌子的一角,一小口接着一小口喝着熱水。辦公區擺放着袁芬、曹立的一些個人物品。

“來了。”

李警官輕“嗯”了一聲,問道:“有什麼新發現嗎?”

法醫搖了搖頭,反問:“你那邊呢?”

“別提了,一個人一個說法,搞得我頭疼欲裂。

法醫淺淺一笑。

“桌子上的那個藥瓶是袁芬的嗎?”

法醫給了一個肯定的回答,看他有些好奇,便把瓶子遞到了他的手中。

李警官把藥瓶抓在手裏,擰開蓋子,將膠囊攤在手掌上,紅白色的外殼錯落排開。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注意到藥瓶,或許是直覺的指引,或許是多年辦案經驗造就的老練。

突然,巨大的開門聲傳到兩人的耳邊。李警官打哆嗦的同時,膠囊從他手中飛出,散落滿地。

開門的警員連忙道歉,跟兩人一起拾在地上的膠囊。

整個尋物過程用“小心翼翼”四個字來形容最合適不過了。或許是太過仔細的緣故,李警官注意到了膠囊外觀上的細微之處。原本應該上下對應的字母竟變換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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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義偵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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