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6章 那就這麼定下了

第436章 那就這麼定下了

對於御史中丞這個官職的戰鬥力,劉勝一向是認可的。

御史中丞,是一個怎樣的官職?

——根據漢室現有的朝堂體系框架,御史大夫為三公,理論上掌控御史大夫屬衙上下的一切事物;

而御史中丞,作為御史大夫的一號副手,理論上只具備‘協助御史大夫厘政’的權利,並沒有太大的行政自主權。

從這個角度來看,御史中丞千石的秩比,也可以說是與職權比較相符的。

畢竟除御史大夫之外,無論是丞相府的丞相長吏,還是少府的少府監、丞,亦或是其他九卿的副手,也都是比千石到千石左右的秩比。

但實際上呢?

在御史大夫‘只做亞相,不管本屬、不顧本職’的大背景下,御史大夫屬衙真正意義上的掌控人,其實是御史中丞。

在某些極端情況下,御史中丞甚至不需要得到上司——御史大夫的允許,便可以自主做出行政決策。

這,就有些讓人心驚肉跳了。

御史大夫是什麼人?

亞相!

按照漢室過往數十年的政治傳統,更是可以直接將御史大夫,視作是下一任丞相的一號順位人選!

就更不用提御史大夫位列三公,秩中二千石,銀印青綬,甚至動輒身負徹侯之爵了。

在這樣的前提下,秩千石的御史中丞,真的可以抵抗擁有這麼多斜杠身份得御史大夫嗎?

很顯然,這需要極高的政治智慧和政治手腕。

尤其是在御史大夫屬衙的特殊性,使得這個屬衙的每一個人,都必須極其注意自己和其他朝臣之間的私交、往來的前提下,無法得到任何人脈助力的御史中丞,必須極為小心的處理自己和御史大夫之間的關係。

所以,劉勝才敢篤定的說:能在漢家位列公卿之位,腰系金印紫綬的,或許並不都是狠人。

但能在漢家坐上御史中丞的位置,並且正常在職超過三年的,都必定是久經宦海浮沉的老油子。

可饒是如此,劉勝此刻也覺得過去的自己,還是低估御史中丞的戰鬥力了。

就說方才,御史中丞針對官員貪污的問題,所提出的幾個建議,便足以看出對於這些手腳不幹凈的官員,御史中丞也已經忍了很久了。

看看陳建方才那幾條提議,究竟強勢,甚至是‘駭人聽聞’到了怎樣的程度?

其一:凡是地方收繳上來的農稅,都需要按照太祖高皇帝時定下的規矩,即‘量入而出’;

除了郡縣府衙日常運轉所需,其他諸如水渠、道路等一干費用,皆不再允許地方截留。

農稅盡數進繳國庫之後,地方郡縣可再相相府國庫申請款項撥付。

什麼意思?

所謂‘太祖高皇帝所規定的量入而出’,其實就是類似後世‘行政預算’的制度。

只是不同於後世,可以通過做賬來提出的行政預算:如今漢室的‘量入而出’,是以過去一年的行政支出為準的。

即:某縣今年花費了一百萬錢的行政款項,那該縣第二年可截留的行政預算,便是以一百萬為上限。

什麼叫上限?

——就是只要能達到這個數,官員就必定會爭取到這個數!

單就是這一點,其實就有很大的可操作空間。

試想一下:某地某年只有一百萬錢的行政開銷,但在當年,該地直接花到了一百二十萬錢,那會有怎樣的結果?

答桉是:該縣非但不會因為‘行政支出超過預算’而受到責備,反而會在極為敷衍的複核之後,得到次年上限為一百二十萬錢的行政預算。

簡而言之,要想第二年得到更多行政預算很簡單——今年多花一點就可以了。

就算不想要更多預算,也可以在某個行政預算還有剩餘的某年,為了確保次年的行政預算不下降,而故意將剩下的行政預算花掉。

那陳建再提地方郡縣‘量入而出’,並提出不再允許地方郡縣自主增加截留比例,是什麼意思呢?

——劉勝用膝蓋都能想到:陳建這是想要將郡縣截留的比例,直接定死在三成!

別管旱、澇,也別說沒用的,不管農稅收入是多少,都只能截留三成。

至於有自然災害之類,那就給朝堂報嘛;

朝堂再撥就是了。

要想更多行政預算,那就提高基數吧。

在固定稅率下,努力開墾更多荒田,努力讓百姓收穫更多的糧食、繳納更多的農稅吧。

不得不說,低於這個時代而言,這種與類似績效掛鈎的措施,無疑是先進到了有些過分的地步。

但劉勝卻驚奇的發現,對於陳建這第一條建議,劉勝實在是有些心動······

···

其二:凡是相府國庫應地方郡縣之請撥付的款項,都必須由御史大夫屬衙過目,並派採風御史監察。

常務,應當先派採風御史查證,而後再撥付款項,隨後再由採風御史暗中監察進度;

急務,則亦當在事後派出採風御史查證,確保國庫調撥的款項用到了實處。

如果說第一條建議,極大的限制了地方郡縣通過截留農稅獲取公款,那這第二條建議,就算是基本堵上了地方郡縣隨意申請公款的口子。

相府得到地方郡縣的撥款申請,需要經過御史大夫屬衙審核?

——要知道御史大夫,是天生要和丞相做對的亞相!

雖然實際上,御史大夫和御史大夫屬衙二者之間,並沒有多麼密切的關係,但單隻是理論上的關聯,也足以讓御史大夫屬衙具備‘凡是相府要做的事,直接反對就一定沒錯’的政治立場。

這就意味着往後,除非是朝堂上專門討論過,並且由天子親自拍板撥款的大型工程,否則,相府休想在御史大夫屬衙,再得到任何一封關於公款調撥的批准。

換而言之:某項撥款是否得到批准,將不再是相府說了算,而是御史大夫屬衙說了算。

——你們相府不是瞻前顧後嗎?

——不是要‘蕭規某隨’,因為蕭相國,就默認批准一切地方郡縣的申請嗎?

沒關係!

反正蕭相國沒做過御史大夫,你們相府不敢駁的批准,我御史大夫屬衙駁!

···

再看第三條:凡是朝堂調撥的款項,無論是相府國庫還是少府內帑所調,都應當在地方郡縣張貼露布,以明告百姓。

郡衙申請的款項,在郡治所在地張貼露布;分發給縣衙的款項,則由縣城張貼露布。

露布非但應該公示款項多少,還應當在事後公佈款項明細及去向,並隨時供採風御史查證。

對於採風御史要求配合調查的,地方郡縣應當全力配合,而不當有所阻攔。

這,無疑就是原始版本的財政公示制度,以及‘接受民眾監督’了。

劉勝不敢說這個舉動,能對貪污之風起到怎樣程度的遏製作用;

但劉勝很確定:這個舉措成本很低,並且低到了‘但凡有點用,就很具必要性’的程度。

至於最後一條:凡御史大夫屬衙派出的採風御史,在單次外出採風過程中,有兩人同時死在同一個郡內時,應當由廷尉派出官吏徹查,並第一時間讓此地郡守卸任待查。

待事態查明之後,再根據狀況進行下一步處置······

“過往這些年,有採風御史反常的死在地方郡縣,導致某件事差不下去的先例?”

劉勝試探着一問,便見陳建嗡時紅了眼眶;

殿內足足安靜了好一會兒,才由劉舍略帶唏噓的搖頭道:“早些年,是豐沛龍興之地,立下了‘御史冢’的赫赫威名;”

“太宗高皇帝以來,則是清河郡,逐漸變成採風御史寧願繞道千里,也不願隨意路過的禁地。”

“到近些年,凡是得到審查清河郡的差事,採風御史們便無不痛哭流涕,旋即拖家帶口掛印而去;”

“便是偶有願意去的,也大都在出發前交代家人:為自己操辦好身後之事······”

“更要命的是:絕大多數提前操辦好後世的採風御史,大都沒能全屍而還·········”

聽着劉舍這一番頗有些敏感的‘劇透’,劉勝的眉頭早已經擰在了一起。

——世人皆知,自太宗孝文皇帝晚年開始,清河郡,便產量漢家大計的‘首計’,即首個入京受計的郡,也是蟬聯十數年課為‘最’的郡。

但世人也同樣清楚:就像是豐沛龍興之所,是老劉家最堅實的基本盤一樣——清河郡,便是當朝太皇太后竇氏家族的根據地。

這樣一個地方,能被治理的很好——能在不受強權影響下被治理的很好,本就是一件讓人不敢置信的事。

只是劉勝無論如何都沒想到:清河郡確保“治下清明”的方式,居然是堵塞聖聽······

“朕,知道了。”

“其他幾條,還需要由朝堂公議。”

“但這最後一條,朕,答允了。”

“——從今往後,凡採風御史外出公幹,途中物故的,都由丞相、內史、廷尉三司合查。”

“一旦發現異常,務必窮追不捨!”

“自丞相一下,凡牽扯其中者,皆坐謀逆!”

對於劉勝如此義憤填膺的態度,陳建卻早已是一句話都說不出口,只垂淚連連叩首。

而在御榻之上,看着平日裏不苟言笑,突出一個鐵面無私的御史中丞,此刻卻哭成了一個淚人,劉勝心裏也是一陣不是滋味兒。

御史在公幹過程中出事,是什麼概念?

——基本等同於後事的中央工作組集體易溶於水!

這要是放在後事,那就不是出動警力的事,而是出動軍隊的事了。

但在這個時代——在這個官員一邊大撈特撈,一邊還動不動“我死給你看”的時代,劉勝僅僅只是答應加強中央工作組的人身安全保障,就已經讓陳建老淚縱橫。

劉勝不知道自己該說這個時代的官員太容易滿足,還是這個時代的官場太過烏煙瘴氣。

但劉勝知道:從今天開始,將有無數既得利益者,會站在劉勝的對立面。

他們不好光明正大和劉勝作對,只敢躲在暗處搞一點小動作、小陰謀。

但劉勝,已經做好了打一場持久戰的準備······

“官員貪污的問題,御史中丞給出了幾個比較不錯的建議。”

“除此之外,朕也有一個想法,諸公可以替朕思考思考:這麼做合不合適。”

“——每年一次,審查官員財產和財產來源。”

“這件事成本很高,阻力也會很大,而且有太多的空子可以鑽。”

“具體應該怎麼做——怎麼避免這件事,成為一件費力不討好的惡政,還需要諸位下去之後好好想想。”

“儘快擬道奏疏,然後在朝議中商量商量吧·······”

將自己的補充意見也交代下去,劉勝略帶着不忍的目光,便再次落在了陳建身上。

即便這位御史中丞,早已經在自己面前哭成了淚人,劉勝也只能再次將期盼的模樣撒向陳建。

——貪污的問題有了章程,可行賄受賄的問題,卻是更讓人絕望的大山。

而且對於這座大山,如今漢室社會風氣的容忍度,實在是高的有些誇張。

“至於行賄、受賄,實在是由來已久,且根深蒂固的民風民俗問題。”

“尤其是在太宗孝文皇帝年間,將軍張武在受賄被檢具之後,反受賜金‘以愧其心’開始,受賄行賄,便在我漢家蔚然成風。”

“人人都覺得自己行賄受賄,頂多就是像將軍張武那樣,得到‘以愧其心’的賜金。”

“絕對不曾有人想過:自己行賄受賄,可能會招來殺身之禍······”

···

“所以要想解決這個問題,陛下或許可以從兩個方面入手。”

“其一:重新調整官員俸祿,最大限度避免官員被動受賄的可能。”

“畢竟太祖高皇帝之時,米石數千錢,千石的祿米,本身就是一筆不菲的財富;”

“而如今,米石作價五十錢,官員俸祿卻還是有一半的米糧,這就等於從太祖高皇帝以來,官員的俸祿,一直在隨着糧價一起下降。”

“其二,則是陛下或許需要一個契機,用一顆人頭來告訴天下人:受賄、貪污,也是會掉腦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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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真不是中山靖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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