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
森林叫了第三聲的時候,庄斐終於忍無可忍了。
她蹲下/身和那雙琥珀色的圓眼睛對望,極盡不耐煩地緩緩吐了一口氣。可惜森林還是遲鈍了些,純然沒有讀懂她煩躁的目光,靈活地躍上她的膝頭,還伸了個舒展的懶腰。
於是下一秒,庄斐抬手把它夾在肘彎,快步走到客廳,不耐煩地將它丟進了貓窩裏。
破貓一條,一天到晚就知道亂叫,遲早把它給扔了。
森林是湯秉文撿回來的貓,小雜種一個。剛撿到時髒兮兮的,眼睛都睜不開,也不像現在這般有的是力氣亂嚎。
庄斐不是不喜歡寵物,她老家就養了一隻布偶和一條秋田,都是賽級的純種,皮毛油光水滑,被調/教得乖順黏人。
而眼前這個毛髮都虯結在一起的髒東西,讓她嫌棄地擰了眉,本能地退後半步。
湯秉文察覺到她眼裏的嫌棄,尷尬地笑笑,也不顧它一身的泥灰,將它抱緊了些:“小傢伙咬着我褲腳跟了一路,好可憐的,讓它在家裏待一晚好不好?”
“改天來個流浪漢跟你一路,你是不是也要把他帶回家?”庄斐一聲苦笑,拿上車鑰匙,“走吧,住家裏可以,得先帶它去洗個澡。”
庄斐這話不是玩笑,也不是嘲諷,而是她知道湯秉文就是這麼個不折不扣的濫好人,心軟又好騙,還總是不長記性。
兩人折到寵物醫院,將貓驅了蟲又洗了澡——錢全是庄斐出的,湯秉文自然捨不得花這麼多錢。
他原本的計劃是去防疫站打個針,再帶回家自己洗,而庄斐嫌麻煩,強行做了主。
人靠衣裝,寵物亦然。小貓洗凈吹乾后顏值大漲,惹得庄斐都笑眯眯地逗了它幾回,雖然沒兩下就被它虛虛地咬了一口,令她又冷了臉。
按照湯秉文的性子,就算他說只是讓貓住一晚,十有八九翌日也捨不得扔。庄斐乾脆在隔壁的寵物店裏開始大採購,亂七八糟選了一大堆。
湯秉文急了,他覺得流浪貓沒必要這麼嬌慣着養。他可以用紙箱和棉花給它做窩,每天買新鮮的魚和雞肉給它吃,包括那堆貓玩具,他也能動手做些簡易的。
“你養過貓嗎?”庄斐反問他。
湯秉文搖搖頭。
“沒養過就聽我的,我老家就有一隻,改天帶你去看看。”庄斐說著抬手刷了卡。
所以湯秉文屬實是個傻子,窮得要死還想着幫人幫畜生。庄斐不懂他哪來這麼多泛濫的善心,最關鍵的是,很多好事,那是沒有錢根本就做不周到的。
出了寵物店,湯秉文一手抱着貓,一手拎着大包小包。貓咪窩在他懷裏細聲細氣地叫,惹得他臉上泛出了溫柔的微笑:“秋秋,你給它起個名字好不好?”
庄斐出生在秋分,小名叫“秋秋”。不過大家叫久了,都順嘴喊她“球球”,唯有湯秉文字正腔圓地喊她“秋秋”。
有時候,庄斐覺得他較真的樣子蠻可愛的。
那時候,路邊有個擺地攤賣衣服的。劣質音響里放着震天的歌,劉德華正用略顯蹩腳的國語唱着“愛是一萬公頃的森林”。
庄斐隨口道:“就叫森林吧。”
“森林~”湯秉文很快接受了這個提議,揚着尾音用新名字去喚貓,“你也覺得它長得有點像森林貓是不是?”
“……”庄斐藉著路燈仔細打量了它一下,沒找出兩者的任何關聯,嫌棄地搖搖頭,“你要是喜歡森林貓,回頭咱們買只純種的。”
“不用,我們家森林挺好的。”湯秉文將它抱緊了些。
後來,森林便在家中住了下來,大部分時候都是湯秉文在照料,哪怕他工作忙得要死。而庄斐無聊時會逗它兩下,忙起來時,任它在書房外怎麼撓門都不理。
沒辦法,這貓不夠討人喜歡,性子有些陰晴不定。庄斐有提議過給它找個老師訓練一下,被湯秉文否決了,一個是嫌浪費錢,一個可能是這貓挺會看人,對上湯秉文時倒挺乖順的。
真是個兩面三刀的小傢伙,可是有用么,最後湯秉文還不是把它給丟了。
庄斐望着在貓窩裏打滾的森林,嗤笑了一聲,笑着笑着又笑不出來了,湯秉文把她也給丟了。
所以湯秉文哪裏是什麼好人,和這條貓一樣,都是口蜜腹劍的玩意兒。
兩人是在大學時認識的。那時庄斐在校外和一群朋友吃飯,酒過三巡,一朋友便開始飄了,揮舞着手臂跟癲癇似的。
穿着制服的湯秉文端着湯碗過來時,朋友剛好一臂打上他的手,惹得他手一抖,大半碗湯都灑那朋友身上了。
見狀,湯秉文忙不迭地哈腰道歉,可朋友不依。他本就是個暴脾氣,喝了酒後尤甚,扯着嗓子就開始罵人,給人祖宗十八代問候了個遍。
庄斐不愛多管閑事,便靠在椅背上看熱鬧。她看那服務員挺年輕,緊抿的嘴唇在微微顫抖,估摸着挺難堪的。
看着看着,庄斐忽然覺得有些沒勁,將臉別向了一旁。
恰逢此時,耳邊忽然傳來了清脆的玻璃碎裂聲,驚得庄斐又回了頭。
朋友正抄着碎了底的啤酒瓶,漲紅着臉指着服務員,身邊一群人也都大聲起着哄,看熱鬧不嫌事大。
包廂在二樓,位置又挺偏,吵得再激烈也沒人留意。湯秉文被逼得連連後退,眼底的怒意一點點漫了上來,一路退到茶櫃旁,背在身後的手反握住了花瓶頸。
只有庄斐的位置,能看到那隻手具體做了什麼。她也能料想到,下面將會發生什麼事。
她不太想惹麻煩,畢竟真出了事,她也得進局子被調查。於是她上前抓住朋友的手腕:“鄭哥,給我個面子好不好,咱們坐下來繼續吃飯嘛。”
朋友將注意力移過來時,庄斐趁機和服務員使了個眼色。於是那人匆匆跑了出去——他急得都忘記鬆開手裏的花瓶,回過神來時,它已經在走廊上碎了一地。
但至少,終於有其他工作人員被引來了,這事兒也算是勉強平息了。
後來,庄斐無聊問起他過去的戀愛經歷。湯秉文說,他之前沒喜歡過任何人,但那天庄斐向他使了那麼個眼色時,他忽然明白了心動是什麼感覺。
庄斐覺得好不爽,原來這人早就喜歡自己了,虧她還浪費了這麼長時間這麼多心思。
但接着湯秉文又說,賠那個花瓶花了他一個月的生活費,給他心疼到不行。
在這種氣氛下,還能一本正經地提到這一茬,庄斐瞬間釋然了。像這樣的人,就算喜歡自己也不可能主動去追的,被追了那麼多回,偶爾自己主動一次也挺有意思的。
儘管那天湯秉文心動了,但是庄斐沒有。她就是覺得這男生挺好看的,但也僅限於此,畢竟又不是什麼傾國傾城的樣貌,能讓人一眼誤終生。
但很奇妙的,就那麼一眼,她忽然發現過此前從未留意過的這個人,突然出現在了她身邊的每個角落。
在獎學金頒發儀式上,她看到了湯秉文,才知道兩人居然是同校。然後便是無盡的偶遇,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她總能一眼看到湯秉文的身影。
高高瘦瘦的,眼裏有股勁兒,但待人接物又無比的溫柔,挺神奇的一人。
庄斐主動要到了他的聯繫方式,知道他成績好,決定從請教題目開始打開話題。
因為兩人不同專業,她乾脆問起了思修這種沒幾個學生會認真上的課,連問題她都是瞎問的。可湯秉文答得很認真,還把整整齊齊的筆記發給了她。
說實話,對於他的認真態度,庄斐第一反應不是感動也不是佩服,而是被嚇到了。
後來,庄斐說要請他吃飯,感謝他的解答。湯秉文答應了,庄斐便隨口報了個環境不錯的餐廳。
那頭沉默了半晌,表示了拒絕,理由是太貴了。
庄斐心說又不要他花錢,貴點又何妨,可他偏偏不依。問他要去哪,他居然報了個食堂。
這人挺軸的,所以庄斐最後還是陪他去了食堂。
也就是食堂這一餐吧,庄斐徹底喜歡上了他——對,之前都僅限於有點好感,試探着隨便撩撩。
為什麼吃頓飯就喜歡上了呢,庄斐也說不清。可能因為他那天穿的白T挺清爽好看的,可能因為他吃相文雅,可能因為自己說話時總是被他溫柔地注視着,可能——
愛一個人需要理由嗎?
確定自己的心意后,庄斐便開始加快攻勢了。她套來了一份湯秉文的課表,常常帶着吃的等他下課,也總是在各種生造的節日送他禮物——只是大多都被拒絕了。
喜歡一個人,不就會儘可能地把好的給他么。湯秉文身材挺好,可惜總是穿粗製濫造的地攤貨。庄斐乾脆把衣服褲子鞋子都給他送了一溜,結果全被他拒絕了。
於是那段時間,庄斐身邊的男性朋友成天想方設法給她獻殷勤,就為了收到那些湯秉文不要的禮物。
一開始拒絕庄斐時,湯秉文說他不喜歡,最後他坦白了,這些東西太貴了,他收不起。因為他知道天下沒有白收的禮,收了都得還。
那時候庄斐厚顏無恥地說那你肉/償我好了,後來她才意識到,這不是一個能隨意糊弄過去的問題。
湯秉文太窮了。窮不是他的錯,富也不是庄斐的錯,可他們在一起就是個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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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閱讀!
[“愛是一萬公頃的森林”引用自《練習》
“愛一個人需要理由嗎”引用自《大話西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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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這是喬殊羽第三次遇到這個男生了。
男生生得很白,柔軟的黑髮遮住了部分眉眼,令人窺不清他的神情。
從鼻腔里源源流淌的鮮血,像是盛開在雪地上的玫瑰。
這是隔壁班著名的“娘娘腔”,說話“細腔細調真噁心",走路“慢慢悠悠像個娘兒們”。
而落到他身上的拳頭,也因此變得合理起來。
巧的是,喬殊羽在班裏也是個“知名人物”,因為她是最會揮拳頭的那一個,還有個揮進牢裏的父親。
聽見腳步聲,男生本能地一縮肩膀,抬眼小心翼翼地看向喬殊羽。
她向他伸出了一個拳頭——
攤開,裏面攥了一包紙巾。
冷漠x溫柔,假利己x真聖父,喬殊羽x林家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