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公演之針鋒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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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戈說,願聞其詳。我說,你誇大了公平和正義的主觀性,陷入了不可知論的泥潭。實際上,語言是清晰的,證據是客觀的,法律是確定的,事實是唯一的。因此,公平正義是可期的。
胡戈說,性本惡及利己性決定了公平和正義是不可期的。誰會作出不利於自己的陳述?由於認知偏差,除了上帝,誰知道這個世界究竟發生了什麼?我說,非也。
人類社會之所以生生不息,就因為公平、正義的存在。儘管存在個案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問題;但是,錯案是可以通過司法訴訟程序糾正過來的。只要我們堅定不移,不信公平盡成灰,不信正義喚不回。
胡戈說,錯誤的理論將導致錯誤的實踐。請看,你在法庭上的表現張力不足,你的話得不到法官應有的重視,如何維護你方當事人的利益?我說,我覺得,我做得還不錯。法庭上,我基本上是本色表演,一如平時,溫和而內斂,謙遜而誠懇,書卷氣十足。
我認為,法庭是講理的地方,不是吵架的場所。不是比誰的聲音大、嗓門高。律師應盡量避免“莽漢鬧堂”及“潑婦罵街”。那樣做,等於“看衰”、“唱衰”、“作衰”了律師自己。我奉行“嘴不行,腿來補”。搜證滴水不漏、質證不漏滴水。
為了搜證及準備質證材料,腿快、腿勤的我,多次出現場、細緻入微地詢問當事人、證人,不放過每一個細節;為了彌補內向性格的不足,開庭前,我做好、做足了“家庭作業”,反覆進行庭審預演,讓事實、證據、法律爛熟於胸,呼之欲出;另外,進行換位思維,看我的對手可能提出什麼問題,有針對性的準備答辯或反駁材料。
進入法庭調查階段,因我的“家庭作業”做得好,陳述事實基本上做到了滴水不漏、嚴絲合縫、無懈可擊,往往獲得加分效果;質證時,我選好着力點,強攻、高吊,抓住時機破門。
進入法庭辯論階段,我堅持按自己的思路走,不隨對方起舞,保證不失分或少失分。一旦抓住對方的破綻,我則死纏爛打,窮追不捨,直至水落石出。
至於我的控、辯、攻、防手法,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對於喜歡‘咆哮公堂’的對手,我盡量微笑以對,綿里藏針,等待破局的時機。與對手交鋒時,我的言辭看似平淡無奇,實則暗藏機鋒。於無聲處間,讓對手入套、俯首稱臣。
胡戈聽了我一番表白,冷嘲熱諷說,你在法庭上的表現象個軟柿子,還敢自稱不錯?不敢想像,優秀律師將是什麼樣子?須知,本色表演遠遠不夠。法庭如戰場,律師如戰士,律師一上庭就必須惡起來、凶起來、雄起來、硬起來、橫起來。
不這樣,對方當事人怎麼恐懼你,從而做出讓步?法官怎麼敢向著你,做出有利於你方的判決?你方當事人怎麼知道你為他賣力了?假如當事人因此認為你沒賣力,今後又有誰願意花大價錢請你?
記住,一上庭,律師就必須與對手展開貼身肉搏戰、割喉戰,割喉割到死,不能講溫良恭謙讓。為了勝訴,掄棍子、打棒子、挖陷阱是必要的。在這方面,你要好好向我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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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戈說,願聞其詳。我說,你誇大了公平和正義的主觀性,陷入了不可知論的泥潭。實際上,語言是清晰的,證據是客觀的,法律是確定的,事實是唯一的。因此,公平正義是可期的。
胡戈說,性本惡及利己性決定了公平和正義是不可期的。誰會作出不利於自己的陳述?由於認知偏差,除了上帝,誰知道這個世界究竟發生了什麼?我說,非也。
人類社會之所以生生不息,就因為公平、正義的存在。儘管存在個案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問題;但是,錯案是可以通過司法訴訟程序糾正過來的。只要我們堅定不移,不信公平盡成灰,不信正義喚不回。
胡戈說,錯誤的理論將導致錯誤的實踐。請看,你在法庭上的表現張力不足,你的話得不到法官應有的重視,如何維護你方當事人的利益?我說,我覺得,我做得還不錯。法庭上,我基本上是本色表演,一如平時,溫和而內斂,謙遜而誠懇,書卷氣十足。
我認為,法庭是講理的地方,不是吵架的場所。不是比誰的聲音大、嗓門高。律師應盡量避免“莽漢鬧堂”及“潑婦罵街”。那樣做,等於“看衰”、“唱衰”、“作衰”了律師自己。我奉行“嘴不行,腿來補”。搜證滴水不漏、質證不漏滴水。
為了搜證及準備質證材料,腿快、腿勤的我,多次出現場、細緻入微地詢問當事人、證人,不放過每一個細節;為了彌補內向性格的不足,開庭前,我做好、做足了“家庭作業”,反覆進行庭審預演,讓事實、證據、法律爛熟於胸,呼之欲出;另外,進行換位思維,看我的對手可能提出什麼問題,有針對性的準備答辯或反駁材料。
進入法庭調查階段,因我的“家庭作業”做得好,陳述事實基本上做到了滴水不漏、嚴絲合縫、無懈可擊,往往獲得加分效果;質證時,我選好着力點,強攻、高吊,抓住時機破門。
進入法庭辯論階段,我堅持按自己的思路走,不隨對方起舞,保證不失分或少失分。一旦抓住對方的破綻,我則死纏爛打,窮追不捨,直至水落石出。
至於我的控、辯、攻、防手法,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對於喜歡‘咆哮公堂’的對手,我盡量微笑以對,綿里藏針,等待破局的時機。與對手交鋒時,我的言辭看似平淡無奇,實則暗藏機鋒。於無聲處間,讓對手入套、俯首稱臣。
胡戈聽了我一番表白,冷嘲熱諷說,你在法庭上的表現象個軟柿子,還敢自稱不錯?不敢想像,優秀律師將是什麼樣子?須知,本色表演遠遠不夠。法庭如戰場,律師如戰士,律師一上庭就必須惡起來、凶起來、雄起來、硬起來、橫起來。
不這樣,對方當事人怎麼恐懼你,從而做出讓步?法官怎麼敢向著你,做出有利於你方的判決?你方當事人怎麼知道你為他賣力了?假如當事人因此認為你沒賣力,今後又有誰願意花大價錢請你?
記住,一上庭,律師就必須與對手展開貼身肉搏戰、割喉戰,割喉割到死,不能講溫良恭謙讓。為了勝訴,掄棍子、打棒子、挖陷阱是必要的。在這方面,你要好好向我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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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戈說,願聞其詳。我說,你誇大了公平和正義的主觀性,陷入了不可知論的泥潭。實際上,語言是清晰的,證據是客觀的,法律是確定的,事實是唯一的。因此,公平正義是可期的。
胡戈說,性本惡及利己性決定了公平和正義是不可期的。誰會作出不利於自己的陳述?由於認知偏差,除了上帝,誰知道這個世界究竟發生了什麼?我說,非也。
人類社會之所以生生不息,就因為公平、正義的存在。儘管存在個案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問題;但是,錯案是可以通過司法訴訟程序糾正過來的。只要我們堅定不移,不信公平盡成灰,不信正義喚不回。
胡戈說,錯誤的理論將導致錯誤的實踐。請看,你在法庭上的表現張力不足,你的話得不到法官應有的重視,如何維護你方當事人的利益?我說,我覺得,我做得還不錯。法庭上,我基本上是本色表演,一如平時,溫和而內斂,謙遜而誠懇,書卷氣十足。
我認為,法庭是講理的地方,不是吵架的場所。不是比誰的聲音大、嗓門高。律師應盡量避免“莽漢鬧堂”及“潑婦罵街”。那樣做,等於“看衰”、“唱衰”、“作衰”了律師自己。我奉行“嘴不行,腿來補”。搜證滴水不漏、質證不漏滴水。
為了搜證及準備質證材料,腿快、腿勤的我,多次出現場、細緻入微地詢問當事人、證人,不放過每一個細節;為了彌補內向性格的不足,開庭前,我做好、做足了“家庭作業”,反覆進行庭審預演,讓事實、證據、法律爛熟於胸,呼之欲出;另外,進行換位思維,看我的對手可能提出什麼問題,有針對性的準備答辯或反駁材料。
進入法庭調查階段,因我的“家庭作業”做得好,陳述事實基本上做到了滴水不漏、嚴絲合縫、無懈可擊,往往獲得加分效果;質證時,我選好着力點,強攻、高吊,抓住時機破門。
進入法庭辯論階段,我堅持按自己的思路走,不隨對方起舞,保證不失分或少失分。一旦抓住對方的破綻,我則死纏爛打,窮追不捨,直至水落石出。
至於我的控、辯、攻、防手法,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對於喜歡‘咆哮公堂’的對手,我盡量微笑以對,綿里藏針,等待破局的時機。與對手交鋒時,我的言辭看似平淡無奇,實則暗藏機鋒。於無聲處間,讓對手入套、俯首稱臣。
胡戈聽了我一番表白,冷嘲熱諷說,你在法庭上的表現象個軟柿子,還敢自稱不錯?不敢想像,優秀律師將是什麼樣子?須知,本色表演遠遠不夠。法庭如戰場,律師如戰士,律師一上庭就必須惡起來、凶起來、雄起來、硬起來、橫起來。
不這樣,對方當事人怎麼恐懼你,從而做出讓步?法官怎麼敢向著你,做出有利於你方的判決?你方當事人怎麼知道你為他賣力了?假如當事人因此認為你沒賣力,今後又有誰願意花大價錢請你?
記住,一上庭,律師就必須與對手展開貼身肉搏戰、割喉戰,割喉割到死,不能講溫良恭謙讓。為了勝訴,掄棍子、打棒子、挖陷阱是必要的。在這方面,你要好好向我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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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戈說,性本惡及利己性決定了公平和正義是不可期的。誰會作出不利於自己的陳述?由於認知偏差,除了上帝,誰知道這個世界究竟發生了什麼?我說,非也。
人類社會之所以生生不息,就因為公平、正義的存在。儘管存在個案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問題;但是,錯案是可以通過司法訴訟程序糾正過來的。只要我們堅定不移,不信公平盡成灰,不信正義喚不回。
胡戈說,錯誤的理論將導致錯誤的實踐。請看,你在法庭上的表現張力不足,你的話得不到法官應有的重視,如何維護你方當事人的利益?我說,我覺得,我做得還不錯。法庭上,我基本上是本色表演,一如平時,溫和而內斂,謙遜而誠懇,書卷氣十足。
我認為,法庭是講理的地方,不是吵架的場所。不是比誰的聲音大、嗓門高。律師應盡量避免“莽漢鬧堂”及“潑婦罵街”。那樣做,等於“看衰”、“唱衰”、“作衰”了律師自己。我奉行“嘴不行,腿來補”。搜證滴水不漏、質證不漏滴水。
為了搜證及準備質證材料,腿快、腿勤的我,多次出現場、細緻入微地詢問當事人、證人,不放過每一個細節;為了彌補內向性格的不足,開庭前,我做好、做足了“家庭作業”,反覆進行庭審預演,讓事實、證據、法律爛熟於胸,呼之欲出;另外,進行換位思維,看我的對手可能提出什麼問題,有針對性的準備答辯或反駁材料。
進入法庭調查階段,因我的“家庭作業”做得好,陳述事實基本上做到了滴水不漏、嚴絲合縫、無懈可擊,往往獲得加分效果;質證時,我選好着力點,強攻、高吊,抓住時機破門。
進入法庭辯論階段,我堅持按自己的思路走,不隨對方起舞,保證不失分或少失分。一旦抓住對方的破綻,我則死纏爛打,窮追不捨,直至水落石出。
至於我的控、辯、攻、防手法,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對於喜歡‘咆哮公堂’的對手,我盡量微笑以對,綿里藏針,等待破局的時機。與對手交鋒時,我的言辭看似平淡無奇,實則暗藏機鋒。於無聲處間,讓對手入套、俯首稱臣。
胡戈聽了我一番表白,冷嘲熱諷說,你在法庭上的表現象個軟柿子,還敢自稱不錯?不敢想像,優秀律師將是什麼樣子?須知,本色表演遠遠不夠。法庭如戰場,律師如戰士,律師一上庭就必須惡起來、凶起來、雄起來、硬起來、橫起來。
不這樣,對方當事人怎麼恐懼你,從而做出讓步?法官怎麼敢向著你,做出有利於你方的判決?你方當事人怎麼知道你為他賣力了?假如當事人因此認為你沒賣力,今後又有誰願意花大價錢請你?
記住,一上庭,律師就必須與對手展開貼身肉搏戰、割喉戰,割喉割到死,不能講溫良恭謙讓。為了勝訴,掄棍子、打棒子、挖陷阱是必要的。在這方面,你要好好向我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