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公安之國之公器
[筆下文學Www.bxwx.net]
上學第一天,蜚聲國內外的律師學專家為我們上課。關於律師的地位,他說,律師雖然受一方或雙方當事人聘請,為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但是,律師是公器或者准公器,絕對不是私器。這一點,你們一定要牢記,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國家是否發工資、是否納入行政編製不是區分公器與私器的標準。
國家為律師發工資、國家把律師納入行政編製,律師固然是公器;即使將來國家司法體制改革了,國家不將律師納入行政編製、不為律師發工資了,律師還是公器或准公器,性質沒變。
為什麼這樣說?國家設計律師制度的目的,就是讓律師與公檢法機關相制衡,如三足鼎立,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互相監督,互相制約,共同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可以說,沒有律師就沒有法制;沒有律師的監督和制衡,法律的大廈將傾。為了保證律師獨立行使辯護權或代理權,將來,國家可能向國外學習,將律師推向市場,國家不給法律發工資,律師自收自支、自謀生路。
即便如此,律師也是“國家不發工資的人權衛士”,正如“會計師是國家不發工資的經濟警察”一樣。假如你們因此把律師視為私器,等於自己小看了自己,還讓別人如何尊敬你?
既然律師是公器,就必須###,不能私用。律師必須保持獨立性,既獨立於公檢法機關,也獨立於委託人。我們反對律師成為委託人的打手或鷹犬,反對律師為“欺壓弱者或陷害無辜的人”張目。具體怎麼做,你們在實踐中把握。我聽了,正義滿胸膛。
老教授接著說,關於律師的性質,可以這樣說,雖然律師是天使或魔鬼的委託人,離天使或魔鬼很近,但他既不是天使的化身,也不是魔鬼的化身;雖然律師離真理或謬誤很近,但他既不是真理的化身,也不是謬誤的化身。律師只有保持超然獨立的地位,才能正確行使職權。我聽了,心明眼亮。
在學校里,我將“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作為我的座右銘,並以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工人律師”施洋大律師作為我學習的榜樣。我決心,作一個象施洋那樣的人,為老百姓服務。我立志,成為民之喉舌,為民鼓與呼。
胡戈獲悉我的想法后,嘲笑我說,你還“民喉”哪?你能當個“菜蛇(舌)”就不錯了,無毒無害也無益。我生氣地說,就你好,就你能。胡戈說,我當然行。我不行,誰還行?我的目標,是成為‘禪師’,將自己參禪、悟禪的經驗與眾人分享,點化芸芸眾生。
這時,站在一旁的聞捷接過話茬說,你還“禪師”哪?能當“訟棍”就不錯了。如果你是“禪師”,我就是“觀音”,是普度眾生、救民於水火的“觀音”。
胡戈惱了,說,你還“觀音”哪?聲音可觀嗎?你告訴我,聲音是高是矮,是胖是瘦?聞捷說,這正是你渺小的地方。與觀象相比,觀音是最高境界,一般人達不到。胡戈說,大言不慚。你也配稱“觀音”。我看你,頂多是個‘女巫’。
自此,“訟棍”、“菜蛇”、“女巫”成了我們三個人的外號。在班裏,聞捷擔任團支書、胡戈擔任班長。兩個人暗中較勁,都想爭第一。平時,我幾乎看不到胡戈、聞捷怎麼學習。然而,每次考試,胡戈、聞捷都包攬年級的前兩名。
因此,胡戈、聞捷是年級的標杆,是許多人學習的榜樣。他們的事迹時時激勵着我和同學們發奮讀書。我們雖然暫時無法超越他們,但也不願被他們甩得太遠。
[筆下文學Www.bxwx.net]
上學第一天,蜚聲國內外的律師學專家為我們上課。關於律師的地位,他說,律師雖然受一方或雙方當事人聘請,為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但是,律師是公器或者准公器,絕對不是私器。這一點,你們一定要牢記,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國家是否發工資、是否納入行政編製不是區分公器與私器的標準。
國家為律師發工資、國家把律師納入行政編製,律師固然是公器;即使將來國家司法體制改革了,國家不將律師納入行政編製、不為律師發工資了,律師還是公器或准公器,性質沒變。
為什麼這樣說?國家設計律師制度的目的,就是讓律師與公檢法機關相制衡,如三足鼎立,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互相監督,互相制約,共同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可以說,沒有律師就沒有法制;沒有律師的監督和制衡,法律的大廈將傾。為了保證律師獨立行使辯護權或代理權,將來,國家可能向國外學習,將律師推向市場,國家不給法律發工資,律師自收自支、自謀生路。
即便如此,律師也是“國家不發工資的人權衛士”,正如“會計師是國家不發工資的經濟警察”一樣。假如你們因此把律師視為私器,等於自己小看了自己,還讓別人如何尊敬你?
既然律師是公器,就必須###,不能私用。律師必須保持獨立性,既獨立於公檢法機關,也獨立於委託人。我們反對律師成為委託人的打手或鷹犬,反對律師為“欺壓弱者或陷害無辜的人”張目。具體怎麼做,你們在實踐中把握。我聽了,正義滿胸膛。
老教授接著說,關於律師的性質,可以這樣說,雖然律師是天使或魔鬼的委託人,離天使或魔鬼很近,但他既不是天使的化身,也不是魔鬼的化身;雖然律師離真理或謬誤很近,但他既不是真理的化身,也不是謬誤的化身。律師只有保持超然獨立的地位,才能正確行使職權。我聽了,心明眼亮。
在學校里,我將“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作為我的座右銘,並以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工人律師”施洋大律師作為我學習的榜樣。我決心,作一個象施洋那樣的人,為老百姓服務。我立志,成為民之喉舌,為民鼓與呼。
胡戈獲悉我的想法后,嘲笑我說,你還“民喉”哪?你能當個“菜蛇(舌)”就不錯了,無毒無害也無益。我生氣地說,就你好,就你能。胡戈說,我當然行。我不行,誰還行?我的目標,是成為‘禪師’,將自己參禪、悟禪的經驗與眾人分享,點化芸芸眾生。
這時,站在一旁的聞捷接過話茬說,你還“禪師”哪?能當“訟棍”就不錯了。如果你是“禪師”,我就是“觀音”,是普度眾生、救民於水火的“觀音”。
胡戈惱了,說,你還“觀音”哪?聲音可觀嗎?你告訴我,聲音是高是矮,是胖是瘦?聞捷說,這正是你渺小的地方。與觀象相比,觀音是最高境界,一般人達不到。胡戈說,大言不慚。你也配稱“觀音”。我看你,頂多是個‘女巫’。
自此,“訟棍”、“菜蛇”、“女巫”成了我們三個人的外號。在班裏,聞捷擔任團支書、胡戈擔任班長。兩個人暗中較勁,都想爭第一。平時,我幾乎看不到胡戈、聞捷怎麼學習。然而,每次考試,胡戈、聞捷都包攬年級的前兩名。
因此,胡戈、聞捷是年級的標杆,是許多人學習的榜樣。他們的事迹時時激勵着我和同學們發奮讀書。我們雖然暫時無法超越他們,但也不願被他們甩得太遠。
[筆下文學Www.bxwx.net]
上學第一天,蜚聲國內外的律師學專家為我們上課。關於律師的地位,他說,律師雖然受一方或雙方當事人聘請,為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但是,律師是公器或者准公器,絕對不是私器。這一點,你們一定要牢記,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國家是否發工資、是否納入行政編製不是區分公器與私器的標準。
國家為律師發工資、國家把律師納入行政編製,律師固然是公器;即使將來國家司法體制改革了,國家不將律師納入行政編製、不為律師發工資了,律師還是公器或准公器,性質沒變。
為什麼這樣說?國家設計律師制度的目的,就是讓律師與公檢法機關相制衡,如三足鼎立,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互相監督,互相制約,共同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可以說,沒有律師就沒有法制;沒有律師的監督和制衡,法律的大廈將傾。為了保證律師獨立行使辯護權或代理權,將來,國家可能向國外學習,將律師推向市場,國家不給法律發工資,律師自收自支、自謀生路。
即便如此,律師也是“國家不發工資的人權衛士”,正如“會計師是國家不發工資的經濟警察”一樣。假如你們因此把律師視為私器,等於自己小看了自己,還讓別人如何尊敬你?
既然律師是公器,就必須###,不能私用。律師必須保持獨立性,既獨立於公檢法機關,也獨立於委託人。我們反對律師成為委託人的打手或鷹犬,反對律師為“欺壓弱者或陷害無辜的人”張目。具體怎麼做,你們在實踐中把握。我聽了,正義滿胸膛。
老教授接著說,關於律師的性質,可以這樣說,雖然律師是天使或魔鬼的委託人,離天使或魔鬼很近,但他既不是天使的化身,也不是魔鬼的化身;雖然律師離真理或謬誤很近,但他既不是真理的化身,也不是謬誤的化身。律師只有保持超然獨立的地位,才能正確行使職權。我聽了,心明眼亮。
在學校里,我將“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作為我的座右銘,並以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工人律師”施洋大律師作為我學習的榜樣。我決心,作一個象施洋那樣的人,為老百姓服務。我立志,成為民之喉舌,為民鼓與呼。
胡戈獲悉我的想法后,嘲笑我說,你還“民喉”哪?你能當個“菜蛇(舌)”就不錯了,無毒無害也無益。我生氣地說,就你好,就你能。胡戈說,我當然行。我不行,誰還行?我的目標,是成為‘禪師’,將自己參禪、悟禪的經驗與眾人分享,點化芸芸眾生。
這時,站在一旁的聞捷接過話茬說,你還“禪師”哪?能當“訟棍”就不錯了。如果你是“禪師”,我就是“觀音”,是普度眾生、救民於水火的“觀音”。
胡戈惱了,說,你還“觀音”哪?聲音可觀嗎?你告訴我,聲音是高是矮,是胖是瘦?聞捷說,這正是你渺小的地方。與觀象相比,觀音是最高境界,一般人達不到。胡戈說,大言不慚。你也配稱“觀音”。我看你,頂多是個‘女巫’。
自此,“訟棍”、“菜蛇”、“女巫”成了我們三個人的外號。在班裏,聞捷擔任團支書、胡戈擔任班長。兩個人暗中較勁,都想爭第一。平時,我幾乎看不到胡戈、聞捷怎麼學習。然而,每次考試,胡戈、聞捷都包攬年級的前兩名。
因此,胡戈、聞捷是年級的標杆,是許多人學習的榜樣。他們的事迹時時激勵着我和同學們發奮讀書。我們雖然暫時無法超越他們,但也不願被他們甩得太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