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講授”的才能
老實說,我或許是在高二才發現我的某個才能的,我暫且把這項才能稱作“傳授知識”。
在初三,我的數學班主任就已經開始培養優等生們的教學技能,比如上黑板給大家講數學題。而我作為當時的優等生,尤其是數學方面,自然而然也是經常被她拉上黑板要求講題。久而久之,我就習慣了講台上講數學題,從小題到大題,再到初中壓軸題二次函數,甚至有時候會交給我整份卷子讓我來講。
這絕對不是夸夸其談,而是真實的事情。從初三開始,我就熟練掌握了教師的課堂功能,比如說:講課要把身體傾斜某個角度站立,否則身體就擋住黑板導致學生看不見;同時左側,中間,右側三塊黑板區域也有各自的注意點;如果站在左側黑板區域裏,我們側身對着學生,但左側的學生會被遮掩到,這時需要我們時不時向黑板左側挪動再挪動回來,製造時間讓左側學生觀看黑板,同時也能讓右側學生思考;右側也是同理,至於中間的黑板,可以採取向左側身以及向右側身交替,方便兩側同學都能看到。同時,在講數學題時除了圍繞:“什麼意思?怎麼下手?具體過程?方法總結?方法有幾個?方法簡單嗎?方法是怎麼想到的?”這些來講清楚題目,有時候還需要注意時間把控以及方法難度把控。
到了高一,我由於自學數學,前期自然沒那水平講題;即使我後期拿出了比較耀眼的成功,但也沒機會上講台講題;當然,我也沒那閑工夫啦,有太多數學知識需要我學習呢。
但是,到了高二,我的數學老師換成了康老師,雖然高一她不教我數學,但我倆在辦公室已經是老朋友了,所以在我多次拿下數學高分后,她開始陸續開展學生講題的工作。我也很配合的主動講題,久而久之,我也拿到了一些機會。
記得那是一次周考,考的圓錐曲線,因為剛學,所以大家都覺得很難,但我早早的學完了,只覺得簡單。所以很容易的拿下了148分,奪得年級第一。不過分數出來就是過幾天的事情了。一天上午,我們上完體育課,和同學們打完籃球,下課買了瓶“伊利奶”,就邊喝邊上樓了。在樓上遇見了康老師,手裏拿着試卷和成績單,看見上樓的我們,就告訴我們的成績,同時誇我:“越誇考的越好!”於是我就趁勢說了句“那讓我來評卷子吧!”雖然她推脫了幾下,但拗不過我,於是那節課我就評了卷子。
從選擇題開始,一道一道的評,評的很快,一節課剛好結束,也剛好講評完畢。同時我記得壓軸題我講了兩種辦法呢,不過具體的我也忘了。
事後我還單獨評過一次完整的試卷,不過從那以後就不讓我講評了。原因是“班裏學習好的女生都跟不上了”,於是我就又繼續埋頭自學。至於平時,問我問題的同學反而很少,倒是一些學習很差的同學會偶爾找我問問題,雖然他們問的東西比較簡單,但我都是很穩重的告訴他們,可能是一種“對弱者的愛護”,這麼說可能有點“思想變態”,總之我還是很樂意向數學不好的同學伸出援手的,至於學習好的,一般很少問我問題,但也不排除啦。不過我同桌“吊舉”水平不高,但經常問我難題刁難我,不過只要是高考範圍內的數學問題我基本都能做出來,除非是一些趣味數學,不如午休的時候他問我“數獨問題”,更有甚者在晚自習我研究數學的時候問我“芝諾的烏龜”這種高等數學裏的微積分問題。我當然是給他白眼,讓他滾滾滾,別打擾我學習。
不過,我一直不認同我是為“教學”而生,我還是堅信我是為“學”而生,通俗點,我潛意識裏認為當數學老師的不如當數學大師,也就是數學老師的地位太低下,只有弱者才會去當老師。這種思想啟蒙於初一我的年輕女老師,教了上學期,下學期就不教數學,直接辭職去讀博士了;明明上學期期末考試我考了115的高分(初中數學滿分120),最後還獎勵我了一份“遊船模型”,但下學期卻辭職了......給我的打擊還是蠻大的。
就算是現在,我也還是認為數學教師不如數學家,但數學家也要教幾個徒弟,這何嘗不也是“數學老師”?所以,我可能知識厭惡世俗里的那個“低薪,勞累”的刻板印象里的數學老師吧。也或許只有我以後登上數學高峰才會磨滅這種思想,畢竟大數學家克萊因後來就從事了“數學教育”。
以上,可以抽出具體的一點人生啟示:無論數學還是生活,我們都要學會“講”,而不僅僅止步於“學”,畢竟講出來的東西才是真的學會。至於這裏的“講”是什麼意思,就由大家各自思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