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手撕雞

第9章手撕雞

如果說,童年最期待的美食,應該就是手撕雞了吧。

我們家對吃很嚴格,這不是指做飯的過程、步驟之類的,應該是指吃飯的“禮儀”吧。

什麼新的飯菜都要嘗一嘗,試一試。

“不試一試你怎麼知道好不好吃。”

“不騙你真的很好吃”

“人什麼都要試一下嘛”......

這樣的話太多太多,這都是小時候我爸對我說的話。他相繼誘騙我吃了皮蛋,苦瓜,大腸等多種美食。

直到現在我唯一不能接受的應該就只有榴槤了。就像有人不喜歡香菜一樣,我也接受不了榴槤。

扯的有點遠了,這只是我們家的一種禮儀。還有,比如說吃飯不能發出一點點聲音,不能邊看手機看電視邊吃飯,不能去飯桌以外的地方吃飯,要專心吃飯,不能砸吧嘴,吃完飯必須喝湯......一般的人家倒也不是沒有這些,只不過我們家執行的過於嚴苛,甚至會到打罵的地步。

所以對於吃,我是認真的!

我老家被我爸稱為是全中國最會吃的地方(我長大了也確實這麼覺得)。他經常說“全世界最會吃的地方就是中國,全中國最會吃的就是我們那。”

這當然沒有比較,地域歧視的觀念在裏面,只是單純的對家鄉的美食發自內心的驕傲自豪。這也深深刻在我的心中。

所以,我爸做飯很好吃。虎父無犬子,我從小就有樣學樣,小時候看到老爸顛勺覺得很帥,也想學。可惜自己顛不動,長大了自己做菜也喜歡顛勺。除了做一些蔬菜我天賦一般,在做肉方面,我還是很有天賦的,我自己是這麼覺得的。

我爸最擅長的就是各種海鮮,炒肉,做魚。但有一樣東西,很簡單,也是我小時候最喜歡吃的,那就是手撕雞。

它的做法很簡單,把雞處理好,放在鍋里白斬(我們這叫白掌),往鍋里加水和蔥姜燒開,燙一下雞的表面,開中小火上下各煮三四分鐘然後蓋上蓋燜半小時。在準備點大蒜醬油當蘸料,用手撕成一塊一塊的吃。

它當然是美味的,我很喜歡。但它的意義不僅如此,它是為數不多,能除了過年過節,讓爸媽同時單獨陪我吃的美食。因為這道美食,我們不在吃飯的時候吃,是當做宵夜來吃的。最開始,是姐姐在幼兒園參加表演什麼的,爸爸媽媽其中一個人就會去看,另外一個在家做這個手撕雞,表演完了接回來就可以一起吃了。大多數都是爸爸去看姐姐表演,媽媽看我的。結束之後就回家。這道手撕雞,可以不用去飯桌,可以一邊吃一邊聊天,可以在房間裏開着空調。一家人圍一起,老爸負責撕,我們負責吃,有說有笑。

我印象里有一次,我和姐姐都在,我們在客廳的茶几上鋪上報紙。一個碟里放了一隻雞,旁邊有兩個裝蘸料的小碟。我說:“跟春遊一樣!”媽媽說:“好啦,去把臉上的妝洗掉,都變成花貓了,準備吃雞咯!”。

這是我童年的一次小小春遊。

我小時候可喜歡吃雞腿了,每次我都要一個雞腿,後面姐姐上小學了,這個雞腿就給了媽媽。我問老爸,說你為什麼不吃雞腿,我的吃一半給你吃好不好。老爸總是說他不要,他不喜歡吃這些,這都沒營養,就喜歡吃雞頭雞脖雞屁股,非說這才是好東西。

其實我那時候就知道這是假的,父母都是把好的留給孩子。但我什麼都沒說,我覺得這樣的氛圍就挺好的。

我和姐姐小學都是去的私立學校,也是一個星期回一次家。所以,姐姐上學之後,都是我和爸爸媽媽一塊吃。

有一次,我有樣學樣的模仿老爸撕雞,但摸一下就被燙的不行連忙收回了手。但老爸卻像個沒事人一樣,老爸說,這是練出來的。

我上了小學之後,這道美食就消失了,雖然之後也有白斬雞,但不是手撕的,自然也就沒有了那番滋味。

再後來吃到,就是我弟弟出生長大了。開始輪到我給他撕肉吃,也覺得雞沒有那般燙的無法忍受了。

雖然手撕雞的溫度消失了,但我們生活的溫度卻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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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長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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