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製造問題的人!

第一百一十二章 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製造問題的人!

有人說,無罪辯護是刑事辯護的最高境界,刑辯律師最大的成就感就是做成無罪辯護。所以無罪辯護也就充滿了無窮的魔力,吸引着無數的刑辯律師為之着狂。

李小琴認識很多律師,他們極其都喜歡在朋友圈晾曬自己的無罪案例,好像無罪辯護並不少見,而是很常見。但按照最高院公佈的數字,無罪辯護成功率只要萬分之八。也就是說公訴機關起訴絕大部分的案件都做了有罪判決。但公訴人卻少將指控成功的案例作為業績進行炫耀,畢竟公訴人不需要推廣自己和炫耀自己,公訴人永遠不缺的就是案源。

她萬萬沒有想到,公訴方這次指控趙一一的案件,鄭逸準備再次做無罪辯護,聽完鄭逸陳訴的言論,顯然有些不是特別具有說服力。

李小琴知道,做無罪辯護,律師想要找出理由非常困難,即使挖空心思找了一些無罪的理由,但根本無法說服自己,或者無罪的理由並不充分,那麼就不要輕易做無罪辯護。畢竟公訴案件的證據材料是經過偵查機關調查核實后交給檢察機關的,又經過了檢察機關核實後起訴到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對於偵查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證據材料有充分相信的理由。如果不能拿出確實充分的反證或者充分的法律依據,很難會打動法官的!

杜法官仔細聽完鄭逸辨析的言論,說道:「根據閱卷和庭審調查,以及看過糾紛全程的韓軍海、呂后祥、陸永能證人言論,的確是證明推來推去、相互拉扯。正如證人韓軍海證實那樣,兩人就像摔跤一下沒有大的動作,沒有用拳頭敲過,也沒有石頭敲過,都是空手的,應該說不是像模像樣在打架。這就是目擊證人真實地對案情的總結和概括。

但是,作為軍人的趙一一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格鬥能力,即便是摔跤一下沒有大的動作,死者姜某某可是一名普通人。

肢體動作已經發生,為何說毫無事實根據?」

法庭會見不需要太多規則言論,說白了一點就是茶會談,無論是當事人、公訴方、法官都能夠發表自身的觀點,但一旦到了法庭,就需要按照審判程序進行。

鄭逸面對杜法官的質問,表現得非常淡定,看着周圍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

他解釋說道:「其實公訴方之所以要訴稱「毆打行為」關聯詞,目的是為了給鑒定文書中提涉的「外力」提供佐證依據,這顯然是行不通的,案件事實容不得半點虛假的成分。公訴方在起訴書中指控具有扭打等毆打情節是沒有事實根據的,這是其一;

第二、檢方訴稱「被告人趙一一和被害人多次扭打過程中應當預見可能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死亡,而疏忽大意繼續和他人發生扭打致使他人死亡。」不了解案情的人聽到或看了以後覺得這起訴書說理沒有問題,但對一個具備法律專業知識且相當了解案情的人來說,足能發現起訴書上述部分說理也明顯違背常識性法理,根本是站不住腳的!」

違背常識性法理?

房間裏邊,除了趙虎跟趙一一之外,對於法律法規熟念於心,鄭逸直接說起訴書違背常識性法理?

這不就是質疑李小琴作為公訴方的業務能力?

杜法官忽而覺得,眼前這個年輕人說完有些狂妄囂張,但說的每一句話,最後給出的解釋,卻又讓人能夠信服。

他好奇接下去鄭逸會作何解釋,說道:「如何違背了常識性法理?」

鄭逸不急不緩,解釋說道:「首先,扭打過程中「應當預見」可能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死亡這樣表述沒有法律依據,也違背常識性法理。因為扭打行為必將是直接導致致人傷害或死亡的過程,從法理上說是行為人應當知道的,不是應當預見的問題,扭打行為造成傷害或死亡是直接故意行為,不是間接引起的後果,檢方何苦死板硬套犯下這樣一個常識性錯誤,令人費解。」

鄭逸目光犀利看着李小琴等人,反問說道:「公訴方難道不知道什麼是故意犯罪?什麼是過失犯罪嗎?明顯將故意犯罪的法理與過失犯罪的法理混淆起來了!」

鄭逸言下之意,公訴方偷換概念,強行安插一個罪名。

然而,

他不打算就這樣輕易放過公訴方,而是乘勝追擊,說道:「其次,疏忽大意是一種過失犯罪形態,而扭打致人傷害或死亡是一種故意犯罪形態,扭打是一種積極的、主動的、進攻性的侵害行為,扭打所追求的目的是明確的,是希望發生的,不是是否應當或不應當預見的問題。

兩者在主觀上所追求的目的或後果是完全不同的,所以講公訴方在指控說理中存在違背常識性法理的錯誤,將故意犯罪法理引用在過失犯罪說理上來,這樣的說詞根本是沒有任何司法意義的。

我相信審判長應該能夠明白,綜上所述,辯護人認為起訴書對本案被告人有罪指控存在事實不清,說理不符法理之錯誤。」

嘩!

所有人當場就愣住了。

尤其是杜法官,聽完鄭逸的言論之後,非常的驚訝。

作為一名法官見過太多太多的律師,面對各種各樣的案件,無罪辯護的理由很多,比如被告人根本沒有參與犯罪;被告人參與了犯罪,但是根據法律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被告人實施了危害社會的行為,但因為年齡、精神問題等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或者被告人實施的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沒有因果關係;或者被告人實施了危害行為,但是該行為性質屬於排除社會危害性行為等等。

也就是說,要想做無罪辯護則必須將無罪的點找出來,將該關鍵點打掉則無罪成立!

但找無罪的關鍵點是一個非常困難的事情,需要抽絲剝繭、層層遞進,即使找到了無罪的點,又必須要找到打掉該無罪這個點的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

因此,在決定做無罪之前,必須要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論,必須要有理有據,必須要法律上、證據上說服自己,說服被告人、說服被告人親屬、說服一般的公眾……最後是影響檢察官和法官!

只有無罪方案能夠讓普通正常的人能夠接受,才能夠說明這個無罪的方案是行得通的。

眼前鄭逸的辯護詞,直接讓李小琴跟杜法官驚訝連連,以上無罪辯護的理由,他都沒有採取或者適用,或者為趙一一的行為做出辯詞,

直接是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製造問題的人!

當場否定了公訴方對趙一一的指控!

有理有據,層層遞進,嚴絲合縫,無法反駁!

李小琴心情有些複雜,再次面對鄭逸,原以為能夠打敗他,卻驚訝的發現不僅沒辦法,甚至覺得鄭逸就像是一座巍峨的大山,每當李小琴以為快要到達山頂,待得山腰的雲霧散開,發現距離山頂的位置,還很遠很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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