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謀殺 E1.

第202章 謀殺 E1.

如穿行光怪陸離的銀河甬道,迷亂與眩暈裹挾着意識重重砸落,好似一顆無端而墜的星。

手腕內側傳來烙鐵按壓般的灼燙感。

像被突然刺痛,黎漸川猛地睜眼,清晰地感應到了自己冰涼而沉重的軀殼。

漆黑的視野在這一剎那被驟然點亮,三簇光芒暈散的火苗刺啦一聲,跳躍上三根瘦長的白蠟燭,熟悉而又陌生。

遵照着已經形成的習慣,黎漸川動作微小而謹慎地轉動目光,觀察四周。

眼前是一張漂浮着無數灰塵的簡陋木桌,木桌上方吊著電燈,但沒有燈泡。屋頂矮得過分,讓人毫不懷疑只要電燈的線再長上那麼一小截,就能順利地給蠟燭們戴上一個洋氣的新帽子。

圍繞着這張木桌而坐的斗篷身影有七道,全都沉默無聲,沒有出現明顯的驚慌失措,細微動作的展露也都非常小心,應當都是老玩家。

在玩家們落座的椅子周圍,還有許多佈滿灰塵和蛛網的空木箱與雜物堆,看着像是地下室雜物間之類的擺設。雜物堆之外,是一片無法探知的漆黑,看不到這處環境的全貌。

而擺上來的晚餐,比木桌還要簡陋上數倍。

一碗清粥,一個發黑的饅頭,還有一碟灰撲撲的鹹菜。可以說是黎漸川見過最寒磣的,還不如啃壓縮餅乾。

晚餐一共也只有七份,沒有留出說明人的位置。

這種情況讓黎漸川感覺似曾相識。

他翻了翻自己的記憶,找到了命名之戰時經歷的圓桌晚餐,下意識將視線掃向木桌正中央的燭台——果然,燭台下的陰影里放了一根舊鋼筆,和一個巴掌大的黑色硬皮本子。

其他玩家似乎也發現了這次晚餐的不同,逡巡的目光陸陸續續投向燭台。

而當七道視線全部落到陳舊的紙筆上時,金色的鋼筆突然噔的一聲,立了起來。

不知何處而來的風聲霍然灌入耳膜。

黑皮筆記本被倏地掀開,翻頁聲瘋狂而快速。

七張空白紙頁在這翻動中如利箭一般飛了出來,飄到了七名玩家面前,緩緩懸空停滯。

紙頁飛出后,筆記本也停止了翻動,回歸扉頁。

舊鋼筆立即跳了上去,在光線與陰影的交界處扭動身軀,如舞蹈般,飛快地書寫出一行行黑紅的繁體漢字。

這一系列突如其來的變化並沒有驚嚇到老玩家們。

他們的注意力很快就集中到了筆記本里那些黑紅色的文字上。

“這是民國二十二年的朋來鎮,但又不是民國二十二年的朋來鎮,因為民國二十二年也許是沒有一個叫作朋來鎮的沿海小鎮的。但有或沒有,在我們的故事裏並不重要。

羅大是縣城裏的警察,在七月初八這天接了上司的命令,送上司新娶的四姨太太去二十裡外的朋來鎮休養。四姨太病弱,操持不了太多瑣事,便需要羅大多留幾日,幫忙照料。

送人可以,多留幾日卻是不行。

羅大不樂意。

朋來鎮他早幾年就聽說過,是個在這種世道都讓人畏之如虎,避之不及的地方。

倒不是有仗在打,或有土匪盤踞,亦或是有些易子而食的牛鬼蛇神之類,而是這鎮上總有人在殺人。

如此混亂的當下,偌大一個縣城,一月能定性出來的凶殺案也不過二十幾樁,這裏頭區區一個朋來鎮竟就能佔去十幾樁。

朋來鎮這些案子大多都能抓到兇手,但無論抓來多少,槍斃多少,鎮子上的凶殺案也還是只多不少。羅大聽警察局的老人說,朋來鎮住的都是被鬼上了身的瘋子,平日裏看着好好的,但保不齊何時一言不合,就拿刀砍了來。

羅大惜命,不樂意去干這差事。他原想着全須全尾地把四姨太送到,便扯個借口,回去縣城。

但不成想,只幾天的朝夕相伴,就讓他這樣一個鐵漢栽進了溫柔鄉。”

舊鋼筆慢慢停下。

黑皮筆記本也無聲地重新閉合起來。

故事似乎就只是開了個頭。

而此時,玩家們面前懸浮着的空白紙頁卻彷彿活了過來一般,泛起波紋,緩緩洇出了血紅的字跡:“各位遠道而來的讀者,請認真閱讀以下內容,它是確保您在朋來鎮平安生活的基本條件。”

“你們將在朋來鎮生活七天,並需要扮演七名鎮民。

鎮民身份暫時保密。

你們將會成為一抹遊魂,在這七具軀殼內輪流醒來,沉睡,再度醒來。

對於你們來說,完整的一天是從一場晚餐的結束,到另一場晚餐的開始。每一天,你們的軀殼都會在不脫離這七個角色的前提下,靈魂調換改變。

為了方便各位理解,我來舉一個例子,選定的這七名鎮民就和你們現在坐着的這七把椅子一樣。椅子不動,你們卻會按照現在的座次順序,在這七把椅子上依次移動。

第一天,一號坐在一號椅子上,二號坐在二號椅子上。而到了第二天,一號就坐在了二號椅子上,二號則去往了三號椅子,以此類推,直到你們將這七把椅子全部坐過一遍。

那麼,在這個輪流扮演的過程中,你們又有哪些任務呢?

很簡單。

首先,你們需要在這七天之內,軀殼全部輪換完成前,製造至少一樁天.衣無縫的兇案,成功謀殺朋來鎮上的某個人,可以是普通鎮民,也可以是在座的某一位。

這裏有兩點需要注意。

一,兇案必須由你們本人親自動手,肢體必須接觸到被害人,不能借刀殺人或唆使教導。二,你們必須確保你們犯下的兇案不會在二十四小時內被偵破,如被偵破,將面臨全鎮通緝,隨時隨地的惡意監視與瘋狂追殺絕不會是你們所能承受的。

我勸告各位,不要心懷僥倖,以簡單愚蠢的殺人手法來完成謀殺,朋來鎮從來不缺聰明人。

而且越精妙的作案手法,越多的被害人數,越能令你得到意想不到的驚喜。

其次,有猖獗的兇徒,就一定會有敏銳的偵探。

在製造兇案的同時,你們也可以化身聰慧過人的偵探,協助警察羅大,於二十四小時內偵破在座的某一位製造的謀殺。成功偵破者,可獲得一件朋來鎮的禮物和鎮民們的仇恨。

最後,每天的晚餐時間,是我們的讀書分享時間。

各位讀者在享用美味的餐點時,也請將自己當日的某一小段生活碎片記錄在紙上,我將會抽取其中一人的碎片,寫成故事,分享給各位。

請留意,生活碎片的截取必須有兇案相關——任何兇案,不論是否是由各位讀者製造——如無兇案生活碎片可記錄,或故意編造虛假內容,同樣將面臨全鎮通緝。

在此,我祝各位讀者生活愉快,謀殺順利。

十分鐘內,如有疑問,可提問。”

血字密密麻麻,塞滿了紙頁的每個角落。

黎漸川一邊飛快地把這些文字刻進腦海,清晰記住,一邊暗自分析着這局遊戲的情況。

七名玩家,將會每天一換地在七個鎮民身體裏生活,並需要親自製造不會被破解的謀殺案,或偵破其他玩家犯下的案件,拿到禮物和鎮民仇恨。也就是說,必須要完成的任務,是做兇手,而可完成可不完成的任務,是做偵探。

這兩者看起來都不怎麼樣。

而晚餐的讀書分享,要麼是在提供破解謀殺的線索,要麼就是存在指向最終謎底的線索。

另外,血字稱呼他們為遊魂,那是否說明他們犯下的兇案,極可能和羅大聽到的警察局老人們所說的朋來鎮鬼上身有關?

似乎又不會這麼簡單。

至於其他的,黎漸川暫時還沒看出來。

不過無緣無故的情況下,無論是主動謀殺在座的玩家,還是主動暗害朋來鎮的鎮民,都是他所無法接受的。

他知道自己不是一個道德水平很高,很有正義感的人,可原則就是原則,底線就是底線。

如果僅僅是因為環境的改變或魔盒遊戲的要求,就輕易放棄自己的原則,踩低自己的底線,那這樣的人和野獸又有什麼區別?

更何況,現在遠沒到無路可走的地步。

七天內完成一次謀殺是必須任務,而要想拒絕這個任務,除了要接受自己極可能錯過謀殺成功獲得的意外之喜外,還要有信心確保自己不被他人殺害,並能在七天期限到來前,成功解謎。

想解謎卻不殺人,很大概率就一定得偵破兇案,來獲取線索,不然兩個任務都不做,很可能就什麼關鍵線索都得不到。

不僅是線索,黎漸川還能肯定,兩個任務都沒有完成的玩家,在七天結束時,必然會面臨比全鎮通緝更可怕的事。

這張紙上雖沒寫,但以往的經驗告訴了他這一點。

這樣看的話,不殺人只破案,或許是一條比製造兇案更順暢的道路。可魔盒遊戲,不可能造就這樣哪怕不明顯但依舊存在的不平衡。

黎漸川沉思之際,也有玩家注意到了紙頁末尾的十分鐘答疑。

墨跡顯露完全后,木桌上只再寂靜了十幾秒,就有人沉啞開口道:“我想知道,謀殺成功且二十四小時不被偵破獲得的意外之喜,和在期限內順利偵破案件得到的朋來鎮禮物,哪一個更好一些。”

從上首的空位順時針算起,這是二號玩家。

黎漸川坐在他左手側,是三號。

二號問出的這個問題,大概是在座所有玩家都最為關心的問題,這也決定着他們之後的選擇。

七張紙頁的文字全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新的墨跡:“客觀上看,這兩者是差不多的,沒有誰優誰劣。”

“只是我個人建議,你們最好選擇前者。”

“前者看似很難完成,但一旦完成,度過那危險的二十四小時后,七天之內你們就不再會有其它後顧之憂。後者嘛,不需要面臨可能存在的通緝,也不需要冒險殺人,表面上好像非常安全,但破獲案件后,在獲得朋來鎮禮物的同時,是會收穫鎮民們的仇恨的。”

“千萬不要小瞧這些仇恨喲。”

七號笑着插言:“那看來最好的法子就是兩個都不選,想辦法去找其他線索,在第七天到來前解謎或只剩三人通關離開。”

紅色墨跡勾勒出一個大大的簡筆笑臉:“朋來鎮不會允許沒有沾染過血腥的遊魂飄蕩,但你可以試試,我鼓勵大家的每一次嘗試。”

七號笑了聲,閉了嘴。

他只是順勢試探,想從墨跡里獲得更多的蛛絲馬跡而已,這麼明顯的陷阱他可不會真的去踩。

黎漸川也很清楚這一點,他敢打賭,七號說歸說,腦海里必然是一點嘗試的想法都沒有的,在座的如果真有人敢去嘗試,那除了不把魔盒遊戲放在眼裏的大佬,就是自以為是的傻子了。

四號也毫不客氣,趁機提問:“二十四小時,是從案發的那一刻算起,還是從報案的那一刻算起?”

“報案的時刻。”

墨跡顯現:“但我需要提醒各位,在朋來鎮,沒有任何一起兇案可以被長時間地隱瞞下去,案發一小時內,必定會有人找到羅大報案。”

簡短的兩三個問題,就讓十分鐘的答疑只剩了個小尾梢。

黎漸川從剛才這三名玩家的問題里,聽出比較明顯的傾向。

七人里,絕大多數都對犯下兇案沒什麼顧忌。

他也迅速開口,沉聲問出了自己想問的:“偵破案件是否需要指認兇手或逮捕兇手?不需要的話,逮捕了之後是否會有額外獎勵?需要的話,朋來鎮是否會提供幫助,指認的是鎮民身份,還是在座的某一個人本人?”

紙頁上的墨跡遲鈍了一下,像是瞬間處理到太多問題時卡帶的機器。

但很快,它就調整了過來。

“需要指認,不需要逮捕,如當真逮捕到了兇手,可獲得一點小驚喜。”墨跡緩緩勾畫,“至於指認對象嘛,當然是遊魂本身。若他仍在犯案時的鎮民體內,直接指認便可,但若不在,則需將他找出。”

不等玩家們細品這三行字,墨跡便飛速消失。

紙頁無風自燃,化作灰燼飄落。

可惜時間太短,不然黎漸川還想再試探下這紙筆模樣的說明人究竟是個什麼東西。

桌邊恢復寂靜。

七名玩家沉默對坐了片刻,筷子和湯勺帶來的碰撞聲才漸漸響起。

晚餐再怎樣寒酸,也還是要吃的。沒人知道晚餐結束后自己要面臨的是什麼,吃要比不吃強。

黎漸川一手往嘴裏塞着發黑的硬饅頭,一手拿起粥碗旁倒扣的法則卡牌,翻了過來。

血色漫過牌面,一行文字緩緩顯出。

“禁止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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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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