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注重細節,減輕處理煩惱的成本

第6章 注重細節,減輕處理煩惱的成本

中秋假期間,一個我服務的對象打來電話,說是最近買了一套二手房,準備裝修,就跟一家裝滿公司簽了一份合同,是包工包料的,100平米,裝修總價是12萬多。

改善居住條件,裝修新房,原本是件高興的事。可是,她卻告知遇到了煩心事了。因為,自從交了1萬定金后,才發現這家裝修公司的信譽不是太好,裝修的質量也不是太好,裝修人員與她的交流中,她也感覺到不開心。於是,她就產生了想換一家裝修公司的想法,結果,裝修公司告知,如果甲方不肯履行合同1萬定金不退。

於是,她就感覺到心事重重,不開心,不高興,很煩惱,有點焦慮,總在想着怎麼樣才能讓裝修公司退還1萬元的定金。

她想讓社區居委會進行一次協調,幫忙要回1萬定金。

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后,我就讓她把合同發給來看看。

結果一看發過來的合同,才知道,是一份空白的格式合同。經過詢問,才知道,她說,另外一份在裝修公司的合同,她已經簽上了名字,她自己的一份,因為想想也沒什麼大用場,就當時沒有簽字,也沒有在合同上面空格內寫清楚內容。

而這份空白合同上,甲方該承擔的責任和履行合同的注意事項,卻很清楚打印出來了,其中一條,明確寫明,如果甲方不願意履行合同,必須書面告知,同時,經協商雙方意見不一致,導致合同無法持續履行,甲方必須承擔裝修總價的百分之二十的合同違約金。

望着這樣一份合同,我有點茫然。合同上已經寫明,甲方不同意繼續履行合同,就需要承擔違約金的,並且,在裝修公司那份她簽字了的合同上,都寫明裝修合同的注意事項。

隨後,問她,裝修公司,究竟是在履行合同中的那些方面出現了問題。可是她告知,還沒有開始施工來,就是感覺這個裝修公司不行,好多人都說不好的。所以,就是不想給這家裝修公司裝修了。

為此,她感覺到心中很煩惱,感覺上當了,感覺1萬元定金是給騙去了。

我很婉轉的告訴她,這樣的調解,一般情況下,效果是不理想的,就是到法院,由於她實際上拿不出對方履行合同中有問題存在的證據,所以,她說受到欺騙的理由也是很蒼白的。並告知,由於,她簽署的是裝修包工包料的合同,最好,還是按照合同條款中說明的,甲方需要終止合同,必須提出書面材料申請的條文,用書面形式告知對方,要不,還會留有後遺症的。

跟對方說明情況后,我突然想到,一份在裝修公司手中的合同上她是簽字了。而另外一份在她手中的空白合同,裝修公司除了打上了甲方的具體住址,蓋上了裝修公司的章,其他條款中需要填內容的地方都是空白,此時,如果甲方在空白合同上,按照自己的意願,在條款的空白處,填上對自己有利的內容,那麼,這樣兩份不同內容的合同,到時,協調時,是以那一份合同為準呢。

其實,生活中的好多煩惱,都是自己不注重細節,或者是自己不相信自己造成的。

注重細節,能夠減少煩惱的產生,或者是減少處理煩惱的成本。

而好多煩惱,都是由於他人的言行產生,而當你聽信了他人的言語產生的煩惱,那個給你建議的人是不會來幫着你解決煩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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漣漪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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