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人皮旗幟
馬胖子顧不得太多,一個箭步飛到我們跟前,定定神說道:“今晚太刺激了,最開始我以為就咱們三個人鬥地主,結果變成四人麻將,現在好,可以組成一個排球隊了!”
愛良安眉頭緊鎖默不作聲。
我仔細的看着面前的乾屍,屍體渾身赤裸,不見衣衫,一把鋒利的手術刀直刺刺的插在胸窩處。
在他身後是個石台,枱面上堆放着各種藥瓶,鐵盤、手術鉗,正對面的牆面上赫然掛着一面殘缺的倭國旗幟,旗幟上被幾塊布塊密密麻麻的縫合而成,整個房間氣氛詭異恐怖,看的我毛骨悚然。
愛良安走過去,彎下腰拔出屍體胸前的手術刀,又看了看屍體的胳膊說:“我懂了!”
我和馬胖子一時難以理解道:“懂了?什麼懂了?”
愛良安沒有回答,四下尋到了被我踹飛的杯子,拿起來看了看,放進膠袋裡,然後掏出手機,對着兩具屍體拍下照片后,示意我們來到門口貼着第一具屍體並排蹲下。
接着愛良安轉過手機,按下了拍攝鍵,咔擦一陣閃光后,三人的頭像加上旁邊這具屍體猙獰的面孔,深深印在了照片里。
照片中,我一臉的驚恐不知所措,馬胖子的表情更是如同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一般,誇張的咧着大嘴,愛良安則是一臉的微笑,表情淡定自若。
“我靠!老方!你這是幹什麼!”
我和馬胖子齊聲喊道!
“我?”愛良安反問道,繼而笑着說:“和兇手合影啊!”
話音停住,我和馬胖子一起驚訝道:“凶,兇手?在哪!?”
愛良安站起身指了指眼皮下的屍體說:“就是他!”
馬胖子聽完,嗖的站起身,離開身旁的乾屍,用嚴峻的眼神重新打量着屍體的樣子。
此刻我的內心如同一個皮鼓,被反覆捶打震撼,細細地品味愛良安的推斷後,問道:“如何推斷出這具屍體就是15年前“血雨衣”案件的真兇?”
愛良安微笑的說:“讓我們在遊戲中推理真相吧!現在我扮演一名窮凶極惡的兇手!假設這是我的武器,一把手槍!愛良安晃晃手中的手電說道,你們負責回答和配合!”
遊戲開始!
愛良安話音一落,舉起手槍指向我,我驚恐的轉身要逃,“啪”的一聲,身子一顫,倒在了地上。
下一個就是你了!
愛良安扭過頭,毫不猶豫的將手槍頂着馬胖子的太陽穴上,一聲槍響后,馬胖子軟趴趴的側歪在牆角動也不動。
愛良安吹了下槍口,舉起另一隻手,伸出食指道:“在剛才的兇案中,我殺了1個人!”
馬胖子睜開眼疑問道:“一個?明明2個啊!”
我趴在地上腦海一閃,大悟道:“真兇應該殺掉七人!但在停車場,他給我們的提示卻是六!那人是假的!他並不知道案子的真相!”
我剛說完,突然愛良安一個箭步衝到馬大海面前,將膠袋裡的鐵缸子倒向馬胖子的嘴裏,馬大海驚恐的喊道:“你瘋了!”用手猛地一揮,袋子裏的鐵缸子被手臂彈開,反砸在愛良安的嘴角,與此同時,愛良安反握手術刀,用刀柄扎在了馬胖子的胸窩處。
馬胖子看着胸前的手術刀痛苦的抽搐着,在地上翻騰了兩下,緩緩閉上了眼睛。
而愛良安則使勁的抹了抹嘴角,搖晃的站起身,靠在牆壁上,慢慢的滑落,最後坐在了地上,頭一歪,沒了生息。
我看着眼前驚心動魄的搏鬥,
似曾相識,這不就是兩具屍體死後的形態嗎!
愛良安嘆了一口氣說道:“馬胖子,我嘴唇破了。。。”
馬大海翻身道:“這可不怪我,純屬條件反射,你也不放個穿雲箭什麼的,給個信號,就直挺挺的衝過來,幸虧我內功收放自如,否則後果更是不堪設想”。
“都明白了嗎?”愛良安揉揉嘴唇說道。
我坐起身說:“防空洞內、手術石台、剝皮工具、劇毒氰化鉀、假的兇手、兩具屍體,兩人生前搏鬥痕迹、死於手術刀的就是兇手要殺的第七個人,衣服褪去后,、他突然蘇醒過來,假裝暈睡,趁兇手要給他服用氰化鉀之時,暴然而起將鐵缸子裏的劇毒反推到兇手嘴裏,兇手驚怒、瞬間拿起手術刀刺死了他”。
馬胖子搖搖頭道:“按理說,他是兇手要殺的第七個人,如果兇殺過程和前六個死者一樣的話,兇手怎麼可能會出現讓這人半道蘇醒過來的空隙呢?”
“因為,兇手遇見了突發的狀況,出去了一趟!”愛良安說道。
“兇手半道離開過?”我問。
愛良安點點頭說:“要麼離開,要麼被另外的人給制止了”。-
“現場還有第三人?”馬胖子忙四下張望着。
愛良安說:“猜測而已”。
說完,愛良安來到屋內正牆處,將手電射向牆面上懸挂的倭國旗幟。
馬胖子走過來,用手摸了摸旗幟說:“后加工的,不像是布料,還少了一個角!”
愛良安眯着眼睛徐徐說道:“是人皮”。
“啊!?”
馬胖子猛地抽回手,我忙向前一步,仔細的打量起來。
面前的國旗,通體泛黃,表面褶皺起伏,仔細看去,上面佈滿用魚線縫合的痕迹。
我忍不住想用手摸上一把,卻還是硬生生的強忍着,打消了這個念頭。
馬胖子在一旁說:“看着一堆人皮擺在這,心裏發毛,我去外面站一會”。
說著轉身走到門口,斜眼又看了眼倚靠在門邊的屍體,掏出包里的黑色雨衣,將屍體蓋住,然後坐到對面沒了動靜。
愛良安在一旁摸着下巴,仔細盯着旗幟,嘴裏默數着:“一塊,兩塊,三塊,正好六塊,六張人皮,看來這面旗幟,就是由六名死者胸前的皮所制無疑了!”
我說:“如果當真如此,那在案件中,可是個突破性的的進展!”
馬胖子在門外嘟囔道:“血雨衣這案子的名稱是趙明學老前輩起的,估計他也是語文學的差勁,這案子怎麼會叫“血雨衣”?如果這些人皮被縫紉成雨衣,倒還名副其實!可這明明是面國旗嘛!而且還是一倭國國旗,跟衛生金似的,依我說,這案子應該叫大姨媽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