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原始部落?

第四章 原始部落?

不一樣。

這地方真的太不一樣了。

不一樣到,在野外也席地而睡的她,適應能力極強的她,三天了都沒能適應過來。

她連翻幾個身,還是沒睡着,乾脆坐起來。

此時她正和兩個女孩擠着睡。

兩女孩睡得正香,有個嘴裏嘟噥着,翻了個身,又把她擠了擠。

兩女孩不和,她就是那條楚河漢界。

兩女孩的名字,左邊的叫大姐,右邊的二姐。

而她沒有名字,因為她還沒有十三歲。

這裏的人認為十三歲以下的孩童都沒有靈魂,所以沒有名字。但因為她……的身主天生聾啞痴傻,大家都叫她啞巴。

而過了十三歲的人起名字就按照家中長幼,隨便起個數字。

那誰能有名字呢?

只有大巫覡有資格被天地賜名。

這幾天通過她的觀察,不難看出,這是個原始部落。

起碼制度是原始的母系氏族制。

氏族統領是大巫覡。

女為巫、男為覡。男女各有統領。

而氏族的財產一般劃分到母姓下。

比如平時的物品、財產、食物、生出來的孩子都記在女的名下。

這很能理解。因為在這種不穩定因素太多的世界,萬一部落種族之間打個仗什麼的,男人是主要戰力,出去說沒就沒了。要是內部想分個什麼財產,內卷一通。啪,整個族完蛋。確實也沒有女的穩定。

而男的平時在女的分工下工作,也可以去別的氏族走婚,他們想走的時候和家主說一聲就可以走了,相當自由。不過一般活動範圍也只能在通婚的氏族之間。

當然也不是所有人都有結婚的資格的。

只有氏族的大巫與大覡才有結婚的資格。也只有他們有結婚的資本。

不可族內通婚,只能族外通婚。這個不說她也知道,血親通婚容易生智力底下的孩童,就像她這種又聾又啞又傻的。

而一般一個大巫可以和多個大覡通婚,但一個大覡只能婚配一個大巫。

這樣說起來好像有點不公平,不過大覡婚配進這個大巫后可與族內的女子合房,鼓勵多配多生。

畢竟人是最基本的生產力了。部落與部落之間拼的就是生產力。

當一個大巫與多個大覡通婚後,這些大覡都要生活在這個氏族裏。輔佐這個大巫。而那個部落將重新推選新的大覡上任。

所以一個氏族內會同時出現多個氏族的男子,男子與女子合房後生出的孩子都隨母姓。整個部落都是一個姓,這個姓是一代一代大巫傳下去。

當大巫與外姓大覡通婚了以後,兩個氏族內的所有男女都能自由結合,合房生娃。男的去到自己氏族大巫通婚過的氏族,可以去任何一個自己喜歡的女子家裏住。幫她工作,與她結合生娃。

倒有那麼一點自由戀愛的感覺了。

她想着,從縫隙里擠出來,下了床,穿上草鞋,走出了房。

天還沒亮,估計三更天。

這的房子她看不出是什麼時候,哪裏的房子。他們住在山林邊上,只能看出就是簡單用生土泥磚夯成的房子。

她住的房子算氏族裏面非常好的,有木柱瓦頂。

房子有二層,她們住在這種院子裏靠里的二樓房間。旁邊一間房是她‘阿母’的。就是個家的主人。

她的阿母,不是那日的胖婦人。而是一個較為清瘦的女人,女人小麥色皮膚,長相倒和那天她在林子裏面遇到的女孩有三四分相像。那天胖婦人把她領回來,這女人看她身上東西都丟了。嘴上沒說什麼,眼睛裏一閃而過嫌棄的神情她可不會看錯。

因為是以前在孤兒院時經常看見的神情。

而此刻她不在這房間裏,可以說這房間只是她的客房。

她真正的房間是樓下的外室小房。就在大廳客旁,那裏是她合房的地方。

兩邊的屋子有廚房、茅房。也有儲物房、工房。工房用來養蠶的。

她們是西陵氏的旁支,只負責養蠶和剝繭。為氏族提供織布的蠶絲。

一般家裏的女孩13歲成年。成年以後就負責養蠶的工作,未成年的孩子平時多去山裏摘桑葚和桑葉。摘到的果子可以換些糧食、物品、器皿,也可以自己留着吃,釀酒、晒成干也可以。

平時大家都是以物換物,家家戶戶都可以相互換的。當然也可以去市場上換。經常會有外族來市場交易。

民以食為天,市場裏換得最多的還是糧食果子。如果摘到品相好的桑果,上貢到宗族,宗族高興了就會賞些貝幣下來。

說到這貝幣可就牛了。

這貝幣分銅、銀、金。但換率極其不科學。

銅貝幣1000換1銀貝幣。銀貝幣100個換1個金貝幣。換而言之,1個金貝幣換十萬個銅貝幣,這合理嗎?

而這身主,六日前不知道去哪兒摘得了一籮筐的烏椹,烏椹上貢到了聖女面前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烏椹就是桑果中品相最好的果子。每個有拳頭大小,烏黑中透着暗紅,聽說吃了效果比神丹妙藥還好,吃了可助人修仙體,得一個都價值不菲。

這身主足足摘了一杯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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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來。

當時她的阿母不識貨,平時不怎麼理睬過她幹什麼,她摘回來的東西她從不多看一眼,也從來不會用,直接上交。

沒想到這一交就交出個天賞。

大巫把她的果子作為貢品上貢給西陵聖女。聖女一個高興給撥了10個金貝幣下來。

10枚金貝幣,那是什麼概念?

1000000萬的銅貝幣啊!

這是多少錢?

說實話,她也不知道,因為她連1個銅貝幣也沒花過,她壓根沒概念。

但她上輩子因為太能殺人了,隨便殺個人提成就拿幾個億的,這些錢她真有點看不上。

不過她現在一窮二白,好像也沒資格說這些。

她知道錢是非常重要的。雖然她也經常直接殺人越貨,但沒錢是萬萬不能的。租房子、買武器、買裝備、買通行……去哪兒都要錢。

她貪財斂財也是因為她需要。她這個級別的殺手,隨便配把槍都得花個億,別說什麼其他的武器,裝甲器械了。

以至於後來她知道自己的懸賞金快加到100億了,她差點想把自己的頭割了給送上去門去換錢。

而這10枚金幣不可能都到得了這山旮旯,能拿一個算偷笑了。

虧那女巫還挺有良心,送了兩枚過來。

全村人歡慶了一天一夜,像這輩子沒見過錢似的。

他們確實這輩子是沒見過。連銀的都沒見過,何況是金的?說是這兩枚金幣都夠這村過個20年了。

她算了算,她統計過這個村一共308人,如果按每個人每天花出一枚銅貝幣,那麼一年就是112420銅貝幣,就是112.42枚銀貝幣,就是1.1242枚金貝幣。所以2枚金貝幣最多也就花兩年。

但實際上她不知道1枚銅幣估值多少,也不知道這些村民是不是真的會算數,她對他們的一切行為不予置評。如果想要推算更準確就需要去市場走一趟,看看別人怎麼易貨。她自己是沒錢花了,畢竟她現在在這村裡兩根毛都算不上,別說給她發錢了。她摘十箱烏椹也別想拿到一分錢。

她下樓,看了看大房內的男人,一屋子的男人,有10個。裏面她自己生的有2個。算上這女人小房間裏的,這個家總共11個男人。

這女人真能睡,她心想。

一戶一個女主人加3-4個走婚男子是這村每戶的基本情況。對比起來,這女是非常富有的了。當然不是說男人越多你就越富有,而是看一個家的生產和收入。這女人年輕,男人裏面她也不要年紀大的。這個家庭產出和收入還是非常可觀的,在村內是一等戶。

也只有富有才能養得起那麼多人。

年紀大的男人一般會在一般都在阿嬤家。老人住在村裡比較往內部的位置,很多小孩也會送到一些阿嬤家裏住,年輕人在外圍的位置,方便禦敵。所有人死後會送回本姓氏族中,包括男人也是,在祭祀中焚化身體,骨灰會放在宗族公墓中,三年後將骨灰倒進土裏,回到大地中。

她的阿母,這個女人,雖然年輕,卻居住在村裡靠內的位置,而且就在水井旁邊,說明她身份不簡單。聽說她是這個旁支現任大巫女的女兒,而她們皆生於這條村中,是這村的祖母所生。她在那胞之中排第五,當年也去巫覡祭禮選拔過大巫,但沒有天資,沒選上。同胞中的老大和老四在祭祀中犧牲了,現任的少巫是與她同輩的二姐。祖母疼愛她,就給了她一處比較好的房宅。

而對於這個身主的來歷,只知道是一個阿嬤撿來的,其他的因為在村子裏不便開口說話,所以暫時也沒太多信息。

她走在漆黑的小道上,穿行在彎彎繞繞的屋牆縫隙中,如魚得水。

這就是真正的她,只適合活在黑暗中。

這幾日,她就是穿插在各種牆角,聽些有的沒的,再自己整合起來。畢竟不了解遊戲規則,那分分鐘有可能被別人玩死。

在過去她自從離開孤兒院以後,就沒有和別人躺一張床上一起睡覺了。她無法跟別人一起睡着,因為她不相信人。雖然她知道屋內都是些蠢貨,但這樣的環境只會讓她潛意識地戒備,根本睡不着。還不如出去走走,看看這村子,熟悉一下地形。

再找個隱秘的地方補覺一會,最重要是找個水清一點的地方能洗洗,漱漱口。

就村裡那口井,還不如公廁,她一個沒有的潔癖人,真的都有點受不了。

因為還未成年,她每天可以睡到5更起,起來就去廚房和阿母姐妹一起準備早食。看到她們用這水井打上來的水漱口,還不如不漱。

她一般偷偷自己拿碗舀一碗燒過的水放在角落,偷偷的拿來漱口。在這裏鹽是極其珍貴的,是不可能給你拿來漱口的。

就更別說洗澡,就拿個破盆子乘點燒水伴着井水,用麻布擦擦,她已經三天沒怎麼好好洗過。

雖然她沒有潔癖,也不是吃不了苦,只是覺得真沒必要。能過得好點還是得往好的方向發展。

她想了想,覺得山上那條她去過的小溪挺不錯的,現下里也沒有人。去洗一洗,沒毛病。然後她計劃要去她那時‘出世’的地方看看,找點線索什麼的。

她往村口走去。剛要出村口,就聽到腦海里的男聲在她耳邊說到:“我勸你不要去。”

這烏漆麻黑的,耳邊突然出一聲嚇得她心坎抖了抖。

雖然她不怕鬼,而且訓練有素,但這大晚上的搞這出,正常人估計得嚇出病來。

她撫着胸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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吁一口氣,告訴自己要冷靜,說道:“不是,大哥,你出場能不能預告一下。你這嚇死我對你有好處嗎?”

“你終於肯跟我說話了?”她又問。

這幾日,她總是在對他說話。

應該說她是在練習說話。因為她真的太久太久沒有說話了。

以至於說話有點大舌頭,說不利索。

於是這幾天只要是她單獨一人的時候,她就必須不厭其煩的練習。她看到天空:“這天真藍、真高!”看到云:“這雲真白!”

有時候嘗試跟他對對話:“我叫編號九,你可以叫我阿九。你叫什麼?多大了?哪裏人?”

他是不回答的。

“你……是人嗎?”

不可能回答。

有時候她看到樹:“這樹真的是好大,好高哦!”覺得句子太短,又補上一句,“你看是不是?”沒有搭理她,她繼續:“還有這草……”她試着想一些形容詞,“綠油油的,好有味道。”

她都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了。嘴上說的和腦子想表達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她突然發現真的是書到用時方恨少,事非經過不知難。她萬萬沒想到,想正確表達自己心中所想原來是這麼難的一件事。上輩子殺了半輩子的人,怎麼就不花點時間看看書呢?

現在後悔也來不及了。她能做的,就是堅持,和不要臉。

而在她不懈的努力下,這男子始終沒搭理過她。

但她不能放棄,因為她知道這男的,是個非常危險的存在,一個讓她不能殺人的存在。

不能殺人,意味着她失去了最大的底氣。然而現在的她拿他並沒有任何的辦法,因為她連他到底是個什麼東西都不知道。

漸漸地她也習慣了他的不回答,但她知道他肯定能聽見,她就努力堅持不停的說著,直到可能哪一天他忍耐到極限,突然就來了。就像現在這樣。

她眼睛一轉,順着他問道:“為什麼勸我不要去呢?”

男子不回。

呵!

又不說話了是吧?

她叉腰道:“你要是不給個理由,我還真是去定了。”

她站在村口,“給你次機會,你說不說?”

不回答。

她往前邁了一步,“你不說我可去了啊?”

不回答。

又邁了一步,“真的不說嗎?”

她等了一會,見他不回答。她哼了一聲,正準備邁腿。

突然聽他一聲嘆息,道:“天色這般晚了,只怕是會有危險。”

這是在關心我嗎?她有些鬆動。

“像你這種沒有修為的人,如果遇到些道法高深之人,你必死無疑。”

“你!”她一聽,突然氣不打一出來。“你的意思是我打不過別人嗎?”

“我沒有這個意思。”

“你就是這個意思。”

“那我就是這個意思吧。”

她一時語塞,想她堂堂一個讓人聞風喪膽鼎鼎大名的活羅剎,去哪哪不是死一片的?

竟然現在被如此的羞辱。

她雖然知道他話糙理不糙,但不知為何就是不爽。她幾天沒洗澡,渾身上下已經很不舒服了,現在連心都不舒服,徹底的從內到外的不舒服。

她冷笑了一下,二話不說往樹林走去。

“你如此剛愎自用、一意孤行,總有一天會害了自己。”那男子冷冷道。

“我害我自己,又沒有害你,你緊張什麼?”她冷笑。

“我在這具身體裏。”他平靜的說到。

“你倒是終於找到重點了。”她翻了個白眼。她走了一會兒,找了一下做過標記的地方。這幾天進林子,雖然她記憶力、方向感都很好,為了萬一的情況,她都會給自己做個記號,這樣會節省很多時間。就像現在這種夜晚,有標記方便多了。她繼續走,繼續道:“說啊,怎麼不繼續說了?”

見那男子又不說話,她問:“你如果不想我去,你怎麼不像上次那樣控制我?我動不了了不就不能去了嗎?”見他不答,她瞭然:“看來你不是什麼時候都能控制我。”

“被我說中了吧?”他沉默,“我估計你控制我一次應該非常非常難,或者是要付出什麼很大的代價。所以不能隨便控制我,只能在不得已的情況你才能這樣做。”

“所以你明明自己弱得不行,有什麼資格說我?”

她一路叨叨,走着走着就走到了小溪旁。

“你要清楚的認識到一點。現在是我,在用這個身體。這說明什麼?就說明一件事,就是……我,”她對着空氣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比你強大!我不知道你什麼東西,但現在是我佔了這幅身體,你就得聽我。我愛幹什麼就幹什麼。”

她開始脫自己的衣服,她真的是迫不及待要跳進去,3天沒洗澡啊……她突然想到了什麼,手頓了頓。復而覺得自己想太多。她之前如廁都去了,洗個澡算什麼。這東西又不是人,看了又能怎麼樣?

她把衣服疊好放旁邊,往水裏走去。清涼的溪水慢慢地沒過身體,感覺身上的污穢隨着溪流被帶走,陰霾的情緒一掃而光。

她吸一口氣一頭鑽進水裏,來回戲游,又浮出水面呼吸新鮮空氣,好不痛快!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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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古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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