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一十、互相造訪

三百一十、互相造訪

清晨,澹澹的白色霧氣籠罩了整個荒原,怒濤城矗立在霧氣之中,就像一座懸浮在雲端的天空之城。

羅賓領着費曼牧師,兩個人踩着石階,緩緩地登上了怒濤城的城牆。

城牆的邊緣,正在站崗的人類士兵立刻把身板挺得筆直,右手握拳錘在左胸上,昂着頭,向羅賓敬了一個軍禮。

站在城牆上,整個怒濤城頓時盡收眼底。

怒濤城的形狀大致上是一個不規則的圓形,以羅賓的領主府為中心——那裏也是整個城市的最高點——一條條街道向外呈放射狀,將怒濤城分割成了一個個三角形的板塊,鐵衛、半精靈和人類都有自己獨立的城區,每個城區之間也有環形的道路相連。

總的來說,如果從天空往下看,怒濤城就好像一個巨大的蛛網圖。

經過幾次大擴建,怒濤城的城市面貌儘管還比不上銀霜城這樣的超級大都市,但也已經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了。

每一條街道都修建的筆直規整,雖然還是土路,但路面上很乾凈,幾乎沒什麼垃圾。道路的兩側也修建了用來排水的溝渠,以防下雨天城市內澇。

一座座居民房鱗次櫛比的排列在一起,就像拼圖一樣一塊緊挨着一塊,將居民區填滿。除了居民區,城市裏面也規劃了商業區,在城市南面新批了一處市場,雖然眼下這個市場的規模還不算大,但也足夠滿足城市居民的交易需求了。

另外,在城市的北面,一條水渠正在修建當中。按照後續的規劃,這條水渠將與怒濤河相連,從怒濤河引水。水渠分為兩條線路,一條線路進入怒濤城,後續方便城市居民用水,另外一條線路繞怒濤城一圈,承擔護城河的作用。

此時,怒濤城裏面也是霧氣蒙蒙,整個城市正在慢慢蘇醒,許多居民走出房屋,街道上的行人漸漸多了起來,每個人的臉上都洋溢着蓬勃的朝氣,就像早上七八點中的太陽,似乎對未來充滿了無限的期待。

費曼站在城牆邊緣,俯瞰着整個怒濤城,不禁由衷的發出感慨:“羅賓,你的城市真是讓我耳目一新,我見過不少開拓貴族的領地,沒有一座像你的城市這樣,規劃的井井有條,就是龍嵴堡都比不上。”

羅賓站在費曼身旁,臉上露出自豪的神色:“那是因為我有一位非常得力的助手,說起來不怕你笑話,我就打仗在行。”

“你是說那位半精靈的艾莎女士。”費曼問,他昨天已經與艾莎見過面了。

“是啊,我不在的時候,都是她替我管理城市。”

“你真是個幸運的男人。”費曼十分羨慕的說。然後,他又接着問道。“接下來,你有什麼打算?還要上前線嗎?”

羅賓收起臉上的笑容,變得嚴肅起來,回答說:“我想暫時修整一下,補充補充兵員。與血族的戰爭還沒有結束,前線目前有雪鷹家族和金玫瑰家族頂着,如果需要的話,我還是會上前線,畢竟唇亡齒寒,如果怒濤河防線被血族再次突破,那像我這樣的開拓領主就要直面血族的大軍了。”

費曼點了點頭,忍不住嘆息了一聲。

“你呢?接下來要回王都了嗎?”羅賓問,他記得費曼牧師之前講過,聖光教會調他回王都了。

“是啊,早在戰爭爆發前我就應該回王都了,如果不是因為與古德的私人關係,我也不會參加這場戰爭。”提到古德伯爵,費曼的眼睛裏流露出悲傷的情緒。

“現在,古德死了,我也就沒有留在這裏的理由了。羅賓,我明天就告辭了,回到銀霜城的家,收拾收拾行禮,我就回王都了。

“你這麼快就要走?在我這裏多住幾日啊。”羅賓熱情的挽留道。

費曼露出笑容:“你的好意我心領了,可是出來這麼長時間,我實在是想念家中的妻子和女兒,歸心似箭啊。”

費曼搬出這樣的理由,羅賓也不好再挽留,他想了一下,說:“你在我這裏再多住一天,我後天也要去一趟銀霜城,咱們一起走,行吧?”

“這……”費曼猶豫了一下,隨機露出無奈的笑容,“好吧,那就多留一天。”

“哈哈哈。”羅賓高興的大笑出來,豪爽的說道。“正好讓你嘗嘗半精靈的美食,還有精靈族的美酒月露,喝了之後就跟升天一樣爽!”

“有這麼好喝?我還從來沒喝過半精靈的美酒。”費曼也露出期待的神情。

晚上,羅賓舉辦了一場豐盛的晚宴來款待費曼;第二天,羅賓又帶着費曼參觀了他的鐵礦場和煉鐵工坊。

當看見羅賓手下有許多荒原土着在幹活時,費曼十分的驚訝,立馬對羅賓又高看了一眼。

羅賓不是第一個想要把荒原土着變成勞動力的人類,可是真正能駕馭荒原土着的人卻少之又少。

當費曼好奇的問羅賓秘訣是什麼時,羅賓回答說:“我讓他們活的比之前更好了,就這麼簡單。”

“幫我做事,他們有飯吃,有地方住,也不用擔心被其他部落滅掉,他們自然就願意跟着我了。當然,也不是所有土着都老實,如果有誰敢鬧事,我的刀也足夠鋒利,殺了就是了。”

“還有就是,我手下有個叫史矛革的地精,你也見過的,他負責看管這些荒原土着。這小子原本也是荒原上的一個部落首領,管理這些荒原土着,他很在行。”

“哦,就是那隻聰明的地精。”費曼回想起來,他確實在羅賓的帳下見過史矛革幾次,當時他就特別驚訝,他活了大半輩子,還從沒見過這麼特別的地精。

“羅賓男爵,你手下還真是人才濟濟啊。”費曼由衷的稱讚道。

到了第三天,費曼告辭的日子到了。

一大早,羅賓和費曼就一起離開了怒濤城,同行的還有紅頭巾迦娜,和她率領的怒濤商隊。

迦娜已經很久沒有跟羅賓一起出門了,她表現的非常高興。

一路無話,幾天後,他們這支隊伍便到達了銀霜城。

進了城門后,走進熙熙攘攘的銀霜城大街,這裏依舊熱鬧非凡,街道上的行人絡繹不絕,兩側的商鋪也各個生意火爆。

與血族的戰爭並沒有影響到銀霜城,城市裏還是如往常一樣,對於銀霜城的居民來說,這場戰爭只不過是他們茶餘飯後的談資而已。

看着繁華的銀霜城,羅賓就不禁回想起了掛滿黑旗的龍嵴堡,兩座城市,簡直像是兩個不同的世界。

費曼已經是歸心似箭了,按照正常的流程,他應該先回銀霜城的聖光教堂報告,但這次他卻決定先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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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賓,去我家裏坐坐吧,我妻子做的蜂蜜餡餅,絕對會讓你大飽口福。”費曼騎在馬背上,走在商隊的車隊裏面,滿臉喜悅的笑容,非常熱情的邀請羅賓。

經過這段日子的相處,羅賓和費曼也成了一對忘年交,費曼牧師十分的欣賞羅賓,也喜歡羅賓爽朗的性格。

羅賓騎着馬走在費曼的旁邊,他來銀霜城主要是採購武器和物資,要辦的事情不着急,於是他沒有多想,便欣然答應了下來,笑道:“好啊,那我必須得嘗嘗嫂子的手藝了。”

然後,羅賓跟迦娜打了聲招呼,他和費曼兩個人便脫離了商隊,拐入了另外一條大街。

在羅賓他們進入怒濤城后沒多久,也有另外一個人進入了怒濤城。

比爾穿着一身黑色的皮甲,騎着一匹棕色的短尾馬,跟着進城的隊伍走到城門前。

守門的士兵看到比爾,不禁稍稍一愣,心中驚嘆道:“哇!好漂亮的女人。”

出於對美麗異性的渴望,年輕的士兵對比爾問道:“進城幹什麼的?”其實進城不需要過多的盤問,士兵純粹是沒話找話。

比爾蒼白的臉上沒有任何錶情,抬手捋了一下耳邊的棕色短髮,冷冰冰的說:“看親戚。”

“你的親戚在哪個城區?哪條路?幾號?有沒有時間出來吃個晚飯啊?”士兵似乎沒有感受到比爾身上的冷氣,笑眯眯的調戲道。

比爾的臉色瞬間陰沉下來,心想:如果不是這次出行帶着任務,我非把這個愚蠢的人類撕成碎片!

這時候,一名大鬍子軍官走過來,衝著年輕士兵怒吼道:“幹什麼呢?趕快放行,沒看到後面都排上隊了嗎?”

年輕士兵被罵的一縮脖子,趕忙給比爾讓開了路,喪氣的說:“進城吧。”

比爾抬起高傲的腦袋,揚起下巴,騎着馬昂首挺胸的走進了怒濤城。她來這裏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遵照鮮血公爵的命令,殺死費曼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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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之血脈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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