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三章 大宋基石

第二百八十三章 大宋基石

回到建康的第一件事,徐寧直奔皇宮,與女皇商議了一天一夜,終於有了些眉目。現在的情況是,朝廷正賦大大不夠,只好通過月樁錢等名目加征雜稅,向地方增加賦稅增加朝廷收入,地方的收入因此受到影響,漕司與州縣為此絞盡腦汁,要麼相互瞞報、私截朝廷的賦稅,要麼向百姓加征從而導致百姓愈發困苦。朝廷光軍費開支就是個天大的數字,用度也已經一省再省,但它每年的支出體量在那裏,不得不想盡辦法從地方撈錢,地方官府要養廂軍、養吏員。。。。。。總之,也是不能省的。徐寧對這種專業性極強的東西並不懂,所以也只能儘力。大量增發交子、錢引等錢幣憑證,能為朝廷帶來大量収入,但這樣一來,物價就會飛漲,到最後,這些增加的收入不但沒有意義,反而會讓大宋陷入更加窘迫的境地。控制交子、錢引的增發規模,多少也能緩解大宋財政的壓力,徐寧也贊同增發少量的交子、錢引,這樣一來,多少能增加些朝廷的収入。成立總領司,戶部只管正賦,總領司管月樁錢等臨時或長期徵收的雜稅。總領司的官員由吏部選派,直接對女皇負責。釐定雜稅名目五種,將名目標準詔傳天下,其中兩種雜稅交由地方官府支出,嚴禁地方以任何名目在未經朝廷允許情況下開徵雜稅。總領司接受戶部、御史台、靖守司的監察。只有賦稅體制重新建立並穩定運行,大宋才能擁有平穩運行的基石。開源與節流,是一個家庭、工坊、國家在經濟困難時的通常選擇。靖康之難后,常年的戰亂,地方官員的數量已大大減少,至於皇室的用度,更是與以前不可以千里計,軍隊的支出雖然龐大,但與靖康之難前朝廷供養百餘萬大軍的用度相比,如今不過以前的數分之一。在徐寧的建議,女皇又下詔,對官員的奉祿徵收百分之一的賦稅,在國家艱難的大義面前,官員們並沒表現出什麼抗拒心理。節流方面,已沒有多大的潛力可挖。至於開源,在百姓困苦的情況下,不可能毫無節制的開徵雜稅,涸澤而漁,從長期來看,對大宋並無好處。重新釐定正賦與雜稅名目標準,其中有三種只針對商人與地主開徵,並不對普通百姓徵收,並將雜稅的開徵權収歸朝廷,可以有效防止總領司、漕司、州縣任意盤剝,加劇社會矛盾。當然,要想馬兒跑,又不給草吃,這不現實,所以朝廷改變了一往一味聚攏地方賦稅、擠佔地方財權的做法,對朝廷與地方的財權做了明確劃分。為了增加賦稅,朝廷開始在全境範圍內清理土地與人口,造冊登記,並鼓勵南方山區開墾梯田。與此同時,朝廷出台了更多的措施,刺激城市商業與手工業作坊的發展,大力發展海商貿易。後世的某位偉人說過,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徐寧用了大半年的時間在江南各地調查,從城市到農村,深入了解各個階層的境況與訴求,在此基礎上,儘力緩解與調和各階層的矛盾衝突,確保建立起一套兼顧朝廷當前與長遠利益的賦稅體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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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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