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談:未成年人犯罪的五大誘因

第六談:未成年人犯罪的五大誘因

一、輟學是當前城鄉未成年人犯罪的首要誘因。

從某市工讀學校82名城市“特教生”(好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的統計資料表明,輟學佔到100%,已超越一直處於犯罪誘因首位的“網吧”。

輟學后的“犯罪高危期”基本上在輟學一年左右時間,其中輟學時間最長的達四年。在這批輟學的未成年人中,輟學發生的時間普遍集中在初一下半學期至初二期間,且不分重點學校和普通中學,也不分家庭經濟狀況優劣。

這一情況引發了我們的深層思考,輟學為什麼會走向犯罪?從調查情況分析,有這樣幾個值得關注的現象。

1、輟學后難於就業。由於未到法定就業年齡,很少有企業敢冒錄用童工之險,同時由於他們的文化水平過低,求職的競爭力很差,絕大多數只能在輟學后遊手好閒,在社會上弔兒郎當閑耍取樂。

2、輟學後放任自流,為了打發大量無聊的時間,只能結伴到網吧或聚眾飲酒、賭博取樂,從而滑向泥坑。

3、輟學之後,他們並不能自立於社會,仍然需要父母養活,經濟拮据會促使一些少年結夥為一些蠅頭小利偷盜、搶奪、搶劫和其他犯罪,以換取財物滿足自己精神需求。

4、輟學之後家庭無法顧及,缺乏穩定而有效的管教,又基本脫離了父母和老師的視野,很容易成為違法犯罪團伙特別是黑社會獵取的對象,受到他們的誘惑與利用,走向犯罪深淵。

二、網癮在未成年人犯罪成因中,危害性最大。

“網癮”正在成為未成年人誤入歧途的另一主要誘因。多年來,因涉及網吧而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案件就時有發生,近年來更是愈演愈烈。前兩年此類犯罪約佔未成年人犯罪的60%左右,而2005年某市人民法院所審結的近170名少年案犯中,因網吧導致的犯罪就有134人。該院的一名刑事法官說,因為涉及網吧的犯罪案件已成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一個新特點,由它直接導致犯罪的佔到未成年人整個犯罪的70%左右,間接犯罪誘因幾乎達100%。

為什麼“網癮”會有如此高的犯罪誘因?

1、由於社會的進步,越來越多的家庭和學校有了計算機,網絡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開始普及。過去社會上單一的黃色書刊音像製品、遊戲廳、歌舞廳現在統統地可以在一個小小的網吧里實現,同時在虛擬的遊戲世界裏,還有“無須真名、無須實話、無須核對身份”的聊天功能,極大地滿足了孩子的獵奇和欺騙心態,除了在網上受騙上當外,就是在網上去騙別人,真正的價廉物美,可以說網毒和網絡副作用,實際上已把所有的不良影響打包捆綁帶給了孩子。譬如很多孩子的早婚早戀就是在網絡的驅動下開始嘗試的。

2、上網成癮,著名的網癮問題專家陶宏開教授指出:“在應試教育的指揮棒下,中國的孩子們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喪失了求知的慾望,很容易產生厭學情緒,進而逃課、上網吧、沉迷網絡。”目前,學校和家長把孩子學習成績看得壓倒一切,絕大多數孩子都感到身心疲憊、壓抑不堪。染上網癮便成為情理之中的事。一些專家指出,上網成癮的未成年人很少願意主動脫癮,一般也不會因為年齡的增長而“自愈”。將一個對網絡嚴重依賴的未成年人徹底拯救出來,至少需要兩年時間。而對一些“問題孩子”來說,為了上網,迫使一些孩子通過犯罪手段獲取錢財。

3、在網上參加網絡“家族”或因上網而糾合的不良“網友”,在未成年人成長中起到不可低估的破壞作用。在某市參加網上的幾大“家族”(如狂砍一世、橫行霸道、色女人)以尋求保護,對許多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已不陌生,兩大“家族”在網外的地盤火拚直接導致故意傷害和擾亂社會治安的犯罪案件屢屢發生;同時網上“放爪子”(賭博放債)、通過上網“飛機”(克隆別人手機號)、網上“出台”、賣遊戲武器等五花八門的問題,已遠遠超越以前的“網戀”等,儘管不少地方管理部門嚴格遵循“校園500米周圍不準開設網吧”,但是500米以外呢?手機就可以上網,可以說,目前網吧和手機遊戲已成為最讓家庭、學校頭痛和擔心的網絡“公害”,網吧已成為最不安全、最不適宜孩子去的地方。

三、父母離異或者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包括留守少年,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誘因。

調查統計結果顯示,在許多父母離異或者單親家庭中,其子女的犯罪率遠遠高於正常家庭子女的犯罪率。這種由於分居、離婚、再婚、服刑或一方亡故等情況造成的“殘缺家庭”,容易對未成年人心理和人格發育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的將阻礙其心理健康成長。因此,家庭結構破裂和改變容易給子女打上極為有害的心靈烙印,影響子女的社會適應,有的還直接誘發了未成年人的犯罪。

殘缺家庭對未成年人犯罪的誘發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殘缺家庭”對孩子的幫助、保護和監督功能趨於弱化。“殘缺家庭”的孩子無法享受正常家庭應有的溫暖,有的過早失去了父母的關愛,有的甚至失去了經濟上的依靠。家庭關愛的缺失極容易造成未成年人心靈扭曲。使孩子心靈自幼蒙上陰影,形成孤僻、自卑、冷漠、無情、封閉的畸形心理。一個和諧、良好的家庭能夠讓未成年人體會到親情可貴,增強他們對社會的信任。如果家庭結構破裂,父母婚姻失敗、家庭成員失和,以致放棄對子女的撫養義務,使子女得不到正常良好的家庭教育,父母的勢不兩立,會使未成年人懷疑人間的真情,很難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長期的內心痛苦和心理的失衡,會漸漸地使他們產生心理偏差,形成變態人格,很難融合到正常的社會中去。不願和人交往,遇到問題不願交流,在心理無法得到平衡的時候,就很可能採取極端的手段去處理問題,很容易在內心世界形成一種暴力的挑釁性傾向,也容易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2、“殘缺家庭”的孩子容易受到不良環境的影響。由於缺少家庭的溫暖和應有的關心,他們便會在社會上去尋找朋友的慰藉;由於心情憂鬱、精神空虛,很可能沉溺於黃色書刊、淫穢錄像以及網絡中,有的甚至吸毒、酗酒、性放縱等;由於在經濟、生活和能力上不能自立,缺乏足夠的體力、智力、膽量和經驗,自然地產生一種“趨群性”,建立和發展自己的生活圈子,那些“志趣相投”和“同病相憐”的同齡人便容易結幫成伙,藉以互相壯膽關照,一旦有人挑頭起事或被教唆誘惑就容易越軌。

3、“殘缺家庭”的孩子由於過早地面對生活,在有限的辨別是非能力和處事能力面前,他們的“早熟”和自然相對獨立的性格,讓他們表現地非常“個性”和反叛,老師和家長們的“說教”不再會打動他們,他們會更務實,更功利,更“不聽話”,他們有着自己認為合適的處理問題的方式,有着自己的審美觀、價值觀和道德觀,這一切也使得他們更容易誤入歧途。

四、家庭教育方式不當,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另一重要誘因。

社會學認為,家庭教育包括傳授生活知識和灌輸道德觀念,指導個人行為及社會責任等各個方面。在家庭中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教育缺陷在於其教育功能的不健全或喪失,難於擔負起對未成年人的最初社會化責任。家庭對每個人來說,是人生起點,生活和休息的港灣。每個孩子的成長都離不開父母的養育、教導和關愛,父母的言傳身教對孩子的健康成長至關重要。父母與孩子時常交流溝通有感情,孩子就有愛心、同情心和責任感,孩子健全的人格確立須臾離不開父母的呵護和關愛。給孩子一個親密的擁抱,一個幸福的微笑,一個關注的眼神,一次傾心的交談,甚至是一次適時的批評,都會讓孩子感覺到父母在關注他、愛他。父母為家庭安寧幸福所付出的努力,對社會、對家庭的責任感都會在孩子的心目中形成無形的力量,助使其健康幸福成長。家庭安寧則社會安寧,家庭和諧則社會和諧。因此,家庭是未成年人性格、人格教育發展的場所。但如果家庭結構失調、破裂,家長不良言行的污染、教育不當等都可以導致家庭教育缺陷。家庭教育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個性的基礎,潛伏着使未成年人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危機。犯罪生物學派認為“問題家庭必然產生問題孩子”,在英國劍橋的一項研究中,研究結論是“有犯罪父親的少年,犯罪的數量是沒有犯罪父親的少年的兩倍”。

1、家庭暴力。夫妻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家庭及其成員之間的暴力,都將作為未成年人的榜樣。如果家庭成員整天爭鬥不休,習慣用暴力來解決問題,那麼無疑會使未成年人形成一種用暴力來處理問題的思維定勢,使他們習慣於暴力攻擊行為。更為嚴重的是,由於很多父母習慣採用粗暴野蠻的教育方式,會形成孩子與父母的尖銳對立。生活在習慣於用暴力解決問題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形成了其固有的性格特徵,在心理上魯莽凶暴、易於衝動、控制力差、膽大妄為而不計後果。一旦這些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形成,遇上了犯罪時機就會發生暴力型犯罪,且多屬於攻擊性行為。

2、溺愛子女。一直到計劃生育政策放開,很多家庭都是獨生子女,家長對孩子傾注了全部的愛,特別在一些隔代親家庭中,對子女嬌生慣養、百依百順,甚至袒護包庇。這種教育方式越來越普遍,在這種教育環境下長大的孩子或者性格脆弱,無法接受任何挫折或者任性、自私、以自我為中心,或者好逸惡勞、貪圖享受。他們無法形成社會所希望的性格取向,因此他們無法適應競爭化的社會,反而在慾望無法滿足的情況下,實施違法犯罪。

3、放縱和缺失監管。這主要表現為三種。

第一種是父母外出不在身邊或忙於自身的工作、應酬等,無暇顧及子女,放任自流。這種教育環境下長大的孩子任性與孤僻冷漠,他們在父母身上感受不到親情的溫暖,造成子女和父母缺少情感溝通,子女心理上的迷惘和疑惑得不到父母的及時指點,內心的慾望和需求得不到滿足,心理上得不到慰藉,久而久之,心理問題積重難返,進而形成抑鬱、敏感多疑、易怒、冷漠、孤僻、缺乏責任感和同情心等心理障礙和人格缺陷,由於他們自我控制能力不強,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下,很容易實施暴力犯罪。

第二種是父母智力或身體有缺陷,如精神病、盲人,他們自己生活都無法自理,更談不上給子女以教育。處於這種家庭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往往先天不足,在學校、社會還可能因家庭缺陷受到歧視,一旦過早地流入社會,養成不良惡習直至違法犯罪。

第三種是父母素質低下的家庭,如父母本身就有吃喝嫖賭,作姦犯科的瑕疵,那麼不僅難管教子女,還可能成為子女仿效的對象。

4.簡單粗暴和教育分歧。一類指用武力高壓的手段制服不聽話的子女,動輒拳腳相加,諷刺挖苦,惡言相對。這種教育方式會產生很多惡劣後果。首先,它會使未成年人學會用暴力解決問題,還會產生與父母的尖銳對立,甚至會有極端之舉。其次,在這種家庭成長的未成年人,常常會感到家庭冷酷無情,於是選擇離家出走,流落到社會去找小兄弟取得“同情”、“溫暖”,有的在別有用心的教唆犯的引誘、威脅下,墮落成罪犯。另一類是家長在對子女的教育上出現矛盾,或者是父母之間,父輩與祖輩之間,在教育子女的問題上產生分歧。縱容與批評,肯定與否定,打罵與溺愛,這種教育會使未成年人無所適從。

5.高壓管教。這主要來源於家長對孩子的期望值過高。片面地追求虛榮,苛刻孩子的聰穎,望子成龍,揠苗助長,他們對子女的學習成績提出不切實際的要求,對孩子的能力和特長培養超前投入,在學習上嚴看死守,分工陪讀,這時孩子就易產生極大的心理壓力,產生了逃避、叛逆和逆反心理。當這些壓力超過了他們的承受能力時,可能會離家出走,以致誤入歧途。

6、經濟貧困的家庭。有些經濟貧困的家庭,由於父母無穩定的收入,又無掙錢致富的技能,謀生艱難。特別是城市下崗職工和經濟落後農村尚未脫貧的家庭,這些家庭中小孩中途輟學的較多,若是家中還有一個病人則更是雪上加霜,債務累累。這類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很容易過早地涉足社會,外出打工。由於缺乏正常的家庭生活和文化教育,他們中的很多人誤入犯罪群體中,男性未成年人多以偷盜、詐騙為生,女性未成年人則以賣淫為業,而且違法犯罪的意識很濃厚,難於矯治。

五、擇友不慎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五大誘因。

調查結果顯示,約有81%的“問題少年”結識過違法犯罪分子,其中閑散少年結交此類朋友的比例更高,達到98%以上。

那麼,擇友不慎的主觀原因有哪些?

1、好逸惡勞是主觀原因之一。物以類聚,多數未成年人原在家庭中是“小皇帝”和“小公主”,長期生活在“大家圍着轉”的家庭環境裏,家庭經濟狀況普遍較好,家長對其處於服從地位,千方百計地滿足他們的各種願望和要求,結果使他們逐漸形成了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為所欲為,十分任性、自私、貪婪和霸道。他們只注重自己的感受,只想自己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玩得好,卻較少顧及甚至不顧及他人的利益,其中最為明顯的不太注重名譽,而崇尚金錢,追求自身利益,追求高消費,爭強好勝而缺乏進取精神,甚至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有的父母已經下崗,收入微薄,但他們全然不顧,仍是經常向家中索要,有的甚至以斷絕關係相要挾。在人際交往上,表現出自私、嫉妒,不合群等特點,一旦受挫便會產生報復心理。這些心理特點在家庭一旦得不到滿足,他們便把目光瞄向社會,在擇友時表現的功利性極強,容易接受利慾和色相誘惑。

2、心理發育得不成熟或變態,導致道德修養的相對滯后是主觀原因之二。在一些“問題少年”身上,抑鬱、敏感多疑、易怒、冷漠、孤僻、缺乏責任感和同情心,比較突出。生活在家庭里,他們的生活方式、行為方式受家庭成員的影響,在學校里,受教師及同學的影響,在社會上,極易受社會上各種現象的左右;他們的獨立意識和群體意識的增強,導致良莠不分,越是“壞孩子”越容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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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工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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