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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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軻,‘沒緣分’新開了一家酒吧,來玩啊!”

“不去,我哥出差回來了。”

“嘖,你就秀吧。”

暴雨如注,周時軻開車回到住的小區,雨氣在車庫裏瀰漫過後留下一身的寒意,車庫裏的燈前幾天懷裏,報修過後師傅一直沒時間過來,周時軻打開手機上的手電筒,按下電梯。

周時軻一隻手拿着鑰匙開門,一隻手抱着一堆最近新寫出來的曲子,雖然都是草稿。

這裏是江城的富人區,隔音效果做得頂好,客廳里安靜得過分,燈沒開,只能藉助外面的隱隱的天光看清沙發上的人影。

跟周時軻早上去公司時的味道不一樣,客廳里現在有一股很清淡的柑橘的香氣。

是傅斯冕身上的味道。

周時軻把鑰匙和草稿丟下,踢了鞋子就撲到沙發上的人的懷裏,用頭使勁蹭對方的頸窩,“你回來怎麼沒和我說一聲?”

“哥,我好想你。”

周時軻表達愛意從不吞吞吐吐,遮遮掩掩,直白又熱烈,這也是傅斯冕一直和他在一起的一個理由。

見多了戴着面具的,就尤為喜歡周時軻的單純和天真。

男人抬手摸了摸周時軻的頭髮,伸手掐着周時軻的下巴抬起來吻了上去,淺淡的柑橘香氣瞬間衝散了周時軻身上的寒氣。

周時軻主動地伸手攀着傅斯冕的肩膀,仰起頭回吻。

傅斯冕的氣息灼熱,燙得周時軻腿軟腰軟,窗外天際一道閃電由遠及近砍過來,客廳里驟然明亮了一瞬間。

驚醒了周時軻。

“對了,你吃飯了沒有?”周時軻從傅斯冕身上下來,翻身下了沙發,跑去廚房,“啪”地一聲打開燈,在冰箱裏找着什麼。

傅斯冕看着他的背影,揉了揉眉心,按開旁邊小茶几的枱燈,“吃過了。”

周時軻動作頓住,抱着一盒水果從廚房裏出來,有些不滿,“你為什麼吃過了?”

傅斯冕笑了一聲,“我餓了啊。”

“好吧。”

“哥,我們組合里的新來的好像不太喜歡我。”周時軻抱着枕頭坐在傅斯冕旁邊,看着傅斯冕又開始處理工作,嘆了口氣,“他說我寫的歌沒有深度。”

“他說的?”傅斯冕眼也未抬,語氣淺淡。

“嗯,我寫的歌真的很難聽嗎?”周時軻用頭撞了撞傅斯冕的肩膀,小聲問道。

“重要嗎?”傅斯冕側頭瞥了周時軻一眼,“只要你寫,我就給你出,誰寫得比你好,我就把它買下來署你的名字。”

周時軻心裏緊了一下,他知道傅斯冕做得出來這種事,可是......

“哥,你聽過我寫的歌嗎?”周時軻故意問道。

“聽過。”傅斯冕合上電腦,側頭看向周時軻。

周時軻手指在沙發皮子上抓了抓。

對方傾身吻了過來,手順着衣服下擺探進去,捏了捏周時軻腰上的肉,“又瘦了?”

傅斯冕這麼主動,周時軻頓時什麼都拋到了腦後,他靠在沙發上,一副任君採擷的模樣,“可能是太想哥了吧。”

男生被壓在沙發上,他比傅斯冕小兩歲,傅斯冕今年二十三,而他不過剛剛畢業,傅斯冕在生意場和一群老狐狸推杯換盞虛與委蛇,他只需要發愁結他的琴弦好像不太好用,今天寫的詞好像也不太好。

他吃的住的,從由表叔提供,變成了由傅斯冕提供。

周時軻是被傅斯冕嬌養着的小孩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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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都年輕,身體扛得住各種弄,但周時軻不是很能招架得住傅斯冕,傅斯冕一開始會很溫柔,將周時軻哄得暈頭轉向,說什麼姿勢就什麼姿勢。

但真正的傅斯冕是粗暴直接,是具有攻擊性的,每次都能讓周時軻渾身顫抖,連聲求饒,連手指頭都虛了脫。

傅斯冕這次出差兩個月,兩個人只能通過手機聯繫,加上傅斯冕本身就內斂含蓄,周時軻埋在傅斯冕的脖子裏,重重地咬了他一口。

“乖乖,腿張開。”傅斯冕扶着周時軻的後腦勺,輕聲說道。

周時軻的脖頸綳直,雙腿被傅斯冕用膝蓋抵開。

窗外的雨下個不停,沙發上的抱枕被丟到了地上,靜謐的室內時不時一聲抽泣和低喊。

結束的時候,傅斯冕單手就將周時軻抱了起來,周時軻雙腿盤在傅斯冕的腰上,整個人都軟綿綿的。

“哥,說你愛我。”男孩子悶聲悶氣地撒嬌。

傅斯冕失笑,“我愛你”

花灑里的熱水澆下來,周時軻看着傅斯冕將沐浴露擠到手心,有了泡沫之後才抹在自己身上。

“哥,我也是,我愛你。”

傅斯冕始終淡然。

周時軻仰頭看着傅斯冕,微微有些出神,朦朧昏黃的燈光里,傅斯冕的臉一寸寸變得模糊,和記憶里站在主席台上的穿着白襯衣的少年完全重合。

周時軻因為在家裏待不下去了,被發配到申市讀書,吃住都由表叔負責。

轉學來江城的時候,他正好高一,開學典禮那一天,傅斯冕作為高三學生代表上台發言,他穿着白襯衫和黑色長褲,褲型將他的腿拉得長又筆直,衣角飛揚,他眉眼俊秀清冷,聲音從話筒里傳出來,讓人耳朵都能酥掉。

周時軻是個聲控加顏控,他喜歡唱歌,對聲音好聽的人自然就喜歡,而在之後的主動接觸中,周時軻對傅斯冕越加無法自拔。

可惜傅斯冕已經高三了,在周時軻還沒能把人拿下的時候,他就已經去了大學。

周時軻在接下來的兩年,咬着牙,考去了傅斯冕所在的大學,再一次成為了傅斯冕的學弟,沒有了不能早戀的校規掣肘,周時軻終於開始可以光明正大地追求傅斯冕了。

他以為傅斯冕很難追的。

學校里喜歡他的人用卡車都拉不完。

但周時軻只用了三個月,就追到了傅斯冕。

他知道傅斯冕喜歡乾乾淨淨的小男生,他跟舅舅說,將本來要準備買給自己的超酷火紅色越野換成了低調的奧迪,又扔掉了花里胡哨的眉釘耳釘,洗掉了肩膀上的紋身,衣櫃裏的潮牌被款式簡單設計大方的毛衣襯衫代替。

他本就臉嫩,當時說他是高中生都有人信,就算是現在都大學畢業了,看着也比傅斯冕小上好幾歲。

傅斯冕說:“我們可以試試。”

於是周時軻就和傅斯冕在一起了,直到大學畢業,周時軻又毅然決然地來到了傅斯冕的老家江城,反正家裏不需要他操心,跟着傅斯冕也是一樣的,傅斯冕真的對他很好。

凌晨時分,周時軻被雷聲驚醒,他翻了個身,正好翻進傅斯冕的懷裏。

“雨好大啊。”周時軻獃獃地說,“你明天可以不去公司嗎?”

傅斯冕沒醒。

周時軻抱住他的腰,“明天周六,我想你在家陪我,或者我們出去玩。”

周時軻伸出手指去摸傅斯冕的眼睛,往下,是鼻子,然後是嘴巴,傅斯冕的每一個地方,他都好喜歡。

在嘴角那裏還沒停留多久,本來熟睡着的男人睜開眼睛,冷漠的眼神將周時軻看得一怔。

但很快,傅斯冕的眼神溫和下來,他含住周時軻的指尖,舔了舔,“睡不着?”

周時軻被他舔得腳趾都蜷縮了起來。

“還疼不疼?”傅斯冕動了一下,將周時軻抱在了自己腿上,“不疼我們玩會兒再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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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了,我帶着阿軻和傅二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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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愛他了他最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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