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因
“你們現在就去楊家村把周文和他老婆帶來問話,記得把周一帶上,別再讓那倆把周一鎖在屋子裏了。”蔣宏偉在出了審訊室的大門之後跟手底下的人吩咐道。
“是!”跟在蔣宏偉身後的兩個人齊聲應道,不敢耽誤事地從蔣宏偉那裏接過車鑰匙之後就驅車往楊家村趕。
那倆人趕到周文家的時候,正好遇上周文他們在吃午飯。
紅漆已經有些斑駁了的桌面上擺着兩菜一湯,一碟燉肉、一碟青菜,還有一碗紫菜蛋花湯,對於一個三口之家來說本該是還算不錯的伙食。
但是他們倆看着周一手上捧着的那些飯碗裏更像是已經熱過很多回了的白米和幾根青菜葉,和此時此刻正趴在桌腿處吃肉汁拌剩飯的看家大黃狗,忽然更加深刻地意識到:周一對於周文他們來說或許也不過就是個和小貓小狗等同的存在吧。
說好聽點是寵物,說難聽點就是可以任他們宰割打罵的所有物。
那倆人中間的新人孫馳懶於客套地直接開口:“麻煩你們二位現在跟我們走一趟。”
周文聞言有些不悅地放下了碗筷,頗有種被人打擾了用餐的不滿。
他皺着眉頭地反抗,“你們要問什麼就現在在這裏問,別搞那些浪費人時間的程序。我吃完飯之後還有正事要辦呢。”
孫馳礙於自己的職業操守沒反諷地問對方那所謂的“正事”是指上工偷懶賴工頭的錢還是打牌和喝酒。
他只是亮出了副局給他們開的逮捕證,而後對着周文說:“或許你不知道有句話叫作‘紙是包不住火的’,就在一個半鍾前,張信向我們指證了你問他買過孩子的事。”
周文對此死乞白賴地叫嚷着:“他說的就一定是真的了嗎?他就不能是污衊我的了嗎?再者說,他能給你們警方當我買過孩子的人證,那村口的老李他們就不能給我當我確實是在路邊撿的孩子的人證了嗎?”
孫馳原本不想當著周一的面說這些,但是他看着周文死不認賬的樣子,還是沒什麼好氣地回了:“你所說的人證,也不過是你曾經讓對方給你讀過一張棄養便條,他們看着你忽然抱了個嬰兒回來而已,而不是他們和你一起發現了孩子,又親眼看着你把孩子從馬路邊的草叢裏撿到了。”
“但是張信那兒有錄音,一字一句明晃晃地證明着你問他買過孩子的錄音。”
孫馳看着周文驟變了的臉色,和周文那顫動了兩下嘴唇,似乎仍舊意欲垂死掙扎地反駁幾句的樣子,不願與對方繼續浪費唇舌地下了最後通牒,“剩下的話麻煩你到警局再說吧。”
在孫馳他們拷了周文之後,周文的老婆也自然而然地神情焦急地跟着走了。
孫馳沒忘了蔣宏偉的囑咐地讓另外一位同行的同事領着人先出去了。
他看着周一從始至終都沒有抬起過的眼皮,和即使周文和其妻已經快走到了門口,走出了他的視線範圍,他也依舊只是悶頭扒拉自己碗裏的過水青菜的樣子,忽然伸手摸了兩下周一那彷彿狗啃了似的頭髮,說:“麻煩你也跟我們走一趟吧,周一小朋友。”
回市局的路上,另外一位有着多年駕齡的警.察負責開車,繃著腳尖才將將夠夠到車內地毯的周一坐在副駕上。
駕駛座還在考核中的孫馳則和周文夫婦一道擠在後座。
他們一路無話。
有人是不知道說什麼,有人是壓根沒什麼可說的,還有個別是開了口,卻又被懶於應付的人給搪塞了回去。
最後一類的個別特指周文夫婦。
不過這主要還得歸因於周文老婆那彷彿哪壺不開提哪壺似的問話。
——她說:“好歹我們也含辛茹苦地把周一養到這麼大了,即便真的證據確鑿地要判罰也要不了多重吧?”
過了沒多久,她又說:“再者說,孩子是孩子他媽不要了丟在路邊的,且不說我們可能是日行一善地把人撿回來,使他免於被餓死路邊的結局,即便真實中間加了道人販子的存在,也算不上有什麼太大的過錯吧?”
惹得警車上的兩位真心實意地覺得有些噁心。
最後還是孫馳率先忍不住了,出聲打斷道:“我真的拜託你先安靜會兒行不行?以及,你能不能別當著小朋友的面左一個他是被家長丟棄了右一個他是家長不要了的?”
孫馳如是說著的同時,用餘光偷瞥了一眼依舊面無表情地托腮看着窗外的周一,說了個善意的謊言:“畢竟就目前我們所掌握的證據而言,他說不準是張信那人偷來的也不一定。”
“怎麼會!”周文的老婆忍不住驚呼道。
聽得負責開車那位警官也忍不住地蹙眉,覺得她這反應無異於自曝。
他在等路口紅燈的間隙側目看了一眼周一略顯落寞的後腦勺,選擇講一半藏一半地加入孫馳善意的謊言之列。
他開口說:“張信給你們的那張用作撿孩子的變相證明的字條是他一個同夥批量產的,專門提供給你們這些有需要此地無銀三百兩地洗清自身嫌疑的人。”
——張信偶爾會為了給買家營造好心人證明,所以讓同夥寫字條的事是真的。
他當初給周文的那張字條也確實是他找人偽造的事也是真的。
但周一不是他偷來的。
張信在審訊室里對着蔣宏偉他們說:“當時我剛賣出去一個男孩兒,所以手頭還算寬裕,打算先過幾天逍遙日子再考慮之後的事。”
“可那個小孩兒卻平白地出現在了我從一個蒼蠅館子回地下室的路上。大夏天的,他就被裹着塊破布地放在台階上。別說字條了,那人就像是要把他活活熱死似的,甚至不捨得給他裝個籃子。”
“他當時握着拳頭、緊閉着眼睛。儘管他當是就貼着被曬得滾燙的石板,還被咬的滿胳膊包的,卻一聲都沒哭。”張信說,“以至於我是時差點以為他死了。直至我撩開了那塊破布去看他,而他抓着我的一根手指不肯放地睜開眼睛看我的時候,我才意識到:噢,是送上門來的商機啊。”
張信坦白說:“說實話,我沒什麼照顧孩子的耐心,也懶得照顧他。但不湊巧的是那時確實沒人找我提前預定孩子,所以急於出手的我所以決定去找一趟王眉那個女人。”
他說:“那個時候的我還沒成為通緝犯,行動還算是自由。但總歸是長得不像什麼好人,再加上那個村子裏已經有幾個在我們這兒成功買過孩子了的,所以周文在看見我偷摸着在距離村口不遠處下了車的時候就盯上了我。”
“所以,”張信在停頓了一瞬之後繼續道,“與其說是我賣孩子給他以牟取暴利,倒不如說是當時的他以報警為要挾,逼我低價把孩子賣給他。”
張信說完,又像是忽然想起了什麼地補充道:“不過王眉不知道這事,蔡敘也不知道這事,因為我獨吞了這筆錢。”
“王眉那個蠢貨甚至還在電話里跟我艷羨過,說那周文命好,居然能在路邊平白撿到一個孩子,要是我們這幾個人也能這麼命好的話就能多賺幾筆錢了。”
張信除此之外還說了很多。
例如要周文把字條給村子裏比較有威望的人看一眼的事還是他提議的。
在張信說這些話的時候,那位正在負責開車的警官就在審訊室外的隔間裏聽着,因而他把那些話聽得真切。
可他看着周一終於捨得回頭看他地分給他一二目光了的樣子,忽然被周一那張可憐兮兮的小臉迷了心智。
他想,其實張信在錄音之外提供的的供詞也未必都是真的。
說不定是張信把事情記混了呢?
又說不準是張信為了給自己減輕點罪名隨口編纂的呢?
他如此自我安慰着,在路口處的綠燈重新亮起來之前把兜里揣着的最後一顆糖塞進了周一的手心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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