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之一:哭泣於歷史角落的妖靈
打小開始,我們就從種種掌故、傳說,還沒了牙齒的阿嬤在不睡覺時嚇唬自己的故事裏知道了,妖是一種無惡不作的生物,吸血、吃人,在故事裏,人總是善良而無助的,妖總是強大而邪惡的,於是中國的小孩子,從小的時候開始,對妖怪的聯想總是和吃人有關係的,就像魯迅先生在百草園裏說起那“美女蛇”……
於是及至年長,不覺有了種探究真相的衝動。想看清楚究竟在真實的世界裏,妖是什麼?妖術又是什麼?
為什麼他們會讓我們如許恐懼?
所以我翻開了歷史書。
里就有專門關於妖術的處罰條款,在刑律中“殺人”部分,與妖術相關的第一項就是“採生折割人”,即割取人體的器官來進行妖術祭煉,這一罪行在當時被看做是極度恐怖的,因為針對這一罪行的處罰是凌遲處死。這樣的處罰,同殺死自己的父母跟祖父母是相同的,與對謀反的處罰也是相同的,甚且如果只是謀判,那處罰僅為斬首。可見妖術妖人於時人心中之恐懼之一斑。官方還特別規定,為這妖術所傷之人,即使只是傷而未死,行妖術者所受的懲罰也依舊是“凌遲”。當時官方的“法律解釋”甚至特別將“採生折割人”同殺人後再肢解屍體做了區分,因為肢解只是了於對受害者的仇恨,而前者則是“殺人而為妖術以惑人,故特重”。
幸好的是,里記載了適用這條刑罰的唯一案例,讓我們有機會看看妖人究竟是何等恐怖的一種生物……
那是嘉慶年間發生在浙江的一個案子,一名七十歲的老人因為孌童癖,汲取了十六名女嬰的“精髓”,而其中有十一名女嬰因此而死亡。這名老頭因此而被援用“採生折割人”的條款而進行定罪,當時的嘉慶皇帝在關於此案的一份言詞激昂的詔諭中使用了“人妖”一詞,儘管他也承認,那名老人在汲取“精髓”時,並沒有採用什麼妖術神通,但這樣令人作嘔的罪行,又怎麼可能是純潔善良人類所能做得出來的了呢?所以那個老人必定是化成人形之妖,而所有最醜陋、最恐怖、最跟日常人們習慣的人的形象相悖的罪惡,自然,也就是妖術了!
原來如此!
當然,我相信這個案例絕不僅僅是一個孤本。
在中國的主流話語裏,妖是一個被長久邊緣化的詞語,甚至已經不是某一種生物的特稱了,而是特別指代了邪惡與非人,人類往往將一些自認為不應該是人類做得出來的罪惡歸罪於妖靈身上,於是乎人們可以繼續沉醒於自己善良純潔的超然地位,還可以站在這個立場上盡情地唾棄那些妖靈,居然似乎真的認為他們其實並不是自己之中的一員……
當然這些罪惡之中最重要的還是謀反。君不見里公孫勝與喬道清的一場法斗,兩人穿着一樣裝扮,使用着一樣的法術,然而一個是“真人”,一個是“妖道”!
難怪偉大的紅太陽會說:“通過階級就是決定階級成分,是對這個人決定生死的時候!”
順我者,成仙成聖,千載之下還能配享冷豬肉;逆我者,是妖是魔,萬年以後,還要打翻在地再踩上一隻腳。
不外如是!
所以這也成了寫這本書的緣由之一,因為從那之後,我常在幻想着如果現實里有妖靈的話,他們會是怎麼樣的一種生物?
強大而無惡不作生物就配稱之為妖嗎?錯了!
其實古往今來沾着滿身鮮血的生物,似乎卻都被稱做了古聖先王……
相傳朱元璋登基時酩酊大醉,興起之下顧左右而言之:“原本一路打劫,不想弄假成真!”
壯哉斯語!
在這等逆天強者的光芒照耀下,妖靈們難道不是些只能夠匍匐於歷史陰影之下的弱小生命嗎?
會不會,其實他們一直生活在我們身邊?
會不會做為少數弱勢群體的他們因為珍貴稀少而為人捕獵展覽;因為沒有戶口而被人收容遣送;因為想學傳說中的前輩那般化身人形上街叫賣,卻被城管一頓暴打?
yy確實是很有趣的,儘管yy出來的歷史有時候很荒誕。
但歷史又何嘗不可以當一場荒誕劇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