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一天要賣多少杯
5一天要賣多少杯
一杯賺2.5元,兩杯賺5元,三杯賺7.5元……如果每天能賣出100杯,一天就能賺250元。那麼,一個月就是7500元(按30天計算)!賺翻了!
賺錢真的就那麼簡單嗎?
除了材料費以外,每月還必須承擔房租、水電費、員工工資、設備維護費等。
算一算每月的開銷有多大:
重頭戲是前期投入的房租加上裝修費,分攤到12個月,即(60000元+4500元)÷12月=5375元/月。
至於水電費,一般門面以工業用電計費,每月至少200~300元。奶茶店屬於餐飲行業,用電用水較多,暫估1000元/月。
開店之前請來的那個女大學生看起來很伶俐,她同意沒課就過來幫忙。但是,鐘點工的工資也要算進成本的。所以,海嵐按照每月工作30天,平均每天工作5小時,每小時8元計算,共計1200元。小丫頭每個月能賺不少零花錢,買買衣服和零食足夠了。
考慮到機器損壞等問題,由於不是加盟品牌,供應商不會免費上門修理,為方便後面的計算,就假設了一個數字。
開一個店就像養一個孩子,要花太多心血。你不能因為你的孩子長得不如阿拉蕾有靈氣,不如柯南聰明,沒有芭比娃娃漂亮就不管不問。每月支出這麼一大筆金額,就像每天需要消耗的體能。倘若營養不良,免疫系統一定會遭到外界細菌的攻擊。當它生病了支撐不下去的時候,你一定一夜無眠,像陪伴自己的孩子一樣,守候左右。所以,一定要讓這個店鋪健康地成長,海嵐決心要好好經營,善待自己的心血。
蔡老師曾經問她為什麼突然想創業開店。海嵐莞爾一笑,答曰:“自由,為了自由!”
若為自由故,一切皆可拋。有道理!
但是,這筆8000多元的賬單還是讓這位洒脫的女子高興不起來,心理壓力很大,心情異常沉重。做職員的時候,只需要考慮職員層面的事務,無需考慮其他。有驚無險,又到五點。每日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也能賺到3000元。但自己當老闆,壓力就像讓人吃不消的食物:沒有別的路可走,沒有食物可挑,不吃會餓死,吃多了會撐死。有可能不僅賺不到那3000元,還得負擔每月八千多元的費用。想保本,起碼得收支平衡,也就是你賣出奶茶的所有收入必須與你花出去的錢持平。
對了,千萬別忽略自己的薪水!海嵐差點忘了,即使自己當老闆,也不能虧待自己,否則每月忙得死去活來,到底是為什麼呢?難道為了不蒸饅頭爭口氣?骨氣要有,饅頭也得吃。艱苦創業時期,忘了麵包,忘了可樂,心裏只許有奶茶和白花花的銀子。
關於個體經營的工資,蔡老師告誡海嵐一定要把個人錢財與公司開銷分開,千萬不要混起來。家裏的水電費不要計入店鋪的水電費,陪女兒逛超市買家居用品和零食的小票也不能計入店鋪的日常費用。否則,一筆糊塗賬算到最後,也不知道賺了還是賠了。
另外,還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開店當老闆絕不能把自己當志願者!按照原來在K公司每3000元的標準,海嵐把自己的那部分薪酬也算到了每月必須支付的費用當中去。如果創業掙的還比不上打工,何必瞎操心幹着累死人不償命的活兒呢?不過,打工是操着賣白粉的心,賺着賣白菜的錢,辛辛苦苦忙活了一個月,沒見多少銀子入荷包。創業雖說艱苦,但不管怎麼樣,賺到的錢不管多少,還是稀里嘩啦流進自己的兜,肥水不流外人田。值!
蔡老師是會計專業的教師,有着過硬的會計理論知識,對於海嵐的算法,一針見血地指出:“加上你自己的口糧,一萬多塊的賬單應該誰來承擔?你得考慮你一天賣出去多少杯,這店才能開。”
蔡老師在紙上寫寫畫畫,迅速寫了一個數字——150。
海嵐一臉驚奇。讓我們通過這張寫着密密麻麻計算公式的紙片,看看蔡老師是怎麼變成蔡半仙的:
假如每天賣出50杯,那麼能賺到2.5元×50杯×30天=3750元
假如每天賣出100杯,那麼能賺到2.5元×100杯×30天=7500元
假如每天賣出150杯,那麼能賺到2.5元×150杯×30天=11250元
假如每天賣出200杯,那麼能賺到2.5元×200杯×30天=15000元
假如每天賣出250杯,那麼能賺到2.5元×205杯×30天=18750元
……
每月除原料費之外的費用+海嵐自己的工資=每月日常費用(材料費除外)
8075元+3000元=11075元
一杯奶茶的營業額:單價×杯數:4元×1杯:4元
毛利潤=收入-費用=4元-1.5元=2.5元
好記性不如爛筆頭!
你每月必須支付11075元。
按照保本計算法則“收入=費用”來看:
賣50杯,賠慘了。賣150杯才小賺175元(11250元-11075元)。但是,如果有其他意料之外的費用產生,你也會血本無歸。看來,賣150杯,你才有錢賺!
蔡老師指着紙上簡單的幾道算術題回答。
什麼?一天得賣出150杯才能賺錢?光是封口就得使勁壓150下,看來開店是個腦力加體力的重活兒。
另外,別高興得太早,利潤的算法沒那麼簡單,2.5元只是毛利潤,真正的開銷都沒算進去呢!蔡老師不慌不忙地繼續計算着:
如果做100杯全部賣出的話,每個月她可以收到12000元,扣除11075元每月必要開支,純利潤為925元。
如果賣出150杯,她可以收到18000元,扣除11075元每月必要開支,純利潤為6925元,整整多出6000元!
如果賣出200杯,雖然沒有15000元那麼多,利潤也高達12925元!相當於一個季度的工資了!一個月賺四個月的錢,不賴!向200杯衝刺!
要說明一下,這裏的利潤與上面算出來的175(11250元-11075元)不一致是因為計算方法與基礎不一樣,前者按照標準成本1.5元計算出的邊際利潤扣除必要開支得出(基於保本原則),目的是為了計算保本銷量,而後者是根據銷售量與銷售單價的乘積扣除必要開支得出(基於“收入―費用=利潤”這一法則),目的是得出利潤。與會計上的“毛利潤”“純利潤”概念並無直接關係。
“你有信心把自己的奶茶推銷出去嗎?150杯,那得壓多少次機器?看來,我得送你一副啞鈴練練臂力才行。別到時候,錢有了,力氣沒了。怎麼能繼續賣苦力呢?”蔡老師笑眯眯地問。其實,私底下,他不像在學校里那麼嚴肅,有時候還愛和朋友開開玩笑,是個很有幽默感的老頑童。
“呵呵,您當我去碼頭扛大包呢?幫我回學校做做宣傳就成,連招財貓都不用送。”海嵐噗嗤笑開了。
“願意為美女效勞!”蔡老師正好在對面會計學院工作,這點小忙簡直是舉手之勞。
別高興得太早,一杯奶茶的原料耗費1.5元,但這不代表1.5元就是一杯奶茶的製造成本。
製造成本究竟是什麼玩意兒?有那麼重要嗎?且聽下文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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