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撬開劫匪鐵嘴撕掉團伙面紗
第六節撬開劫匪鐵嘴撕掉團伙面紗
益陽刑警將趙正洪捉拿歸案,接踵而來的任務是突審。
唐中元提出明確要求:要爭取儘快撬開趙正洪的嘴,如實供出犯罪事實,為迅速摸清其團伙情況,及時抓獲余犯提供準確的情報。
突審趙正洪的重任,落到了謝永紅支隊長的肩上。
他面對突審對象,感到困難重重。案發地在常德,案情不明,審訊力度難把握;嫌疑依據了解不充分,突審謀略難施展。
謝永紅迎着困難上。他迅速抽調各路審訊高手,與他們一道制定了3條審訊謀略:
第一,營造大兵壓境的審訊環境,讓趙正洪明了,警察抓他,正是沖他犯下“9.1”大案來的,從心理上摧毀他的防線。
第二,針對犯罪嫌疑人普遍存在的求生本能,及時拋出救命稻草,打攻心戰,迫其交待。
第三,邊審查,邊觀察,迅速摸清趙正洪的心理特點和人格弱點,選擇有利時機,一舉打開突破口。
審訊室里,趙正洪渾身大汗直冒。他低垂着頭,沉默不語。
9月5日13時20分,趙正洪交待了犯下“9.1”大案的血腥事實。
8月上旬,蔣總將李澤軍、趙正洪、陳世清召集到常德,分別住在德華、桃林、荷花園等高級賓館,一切行動聽從蔣總的指揮。每有活動安排,都是蔣總主動與他們聯繫,他們無法與蔣總聯繫,蔣總也不許他們相互聯繫和打聽情況。
他們每天的活動都安排得滿滿的,或在健身房進行身體訓練,或上山進行實彈訓練。實彈訓練時,槍支都安裝了銷聲器,以免被人發現。
訓練時,蔣總反覆告誡他們:“搞大事的人必須下手狠,殺一個人是死,殺再多的人也是死。只要妨礙我們行動的人,行動時打了照面的人,一律不能留下活口,以免後患。”他還再三交待:“開槍必須打頭部,特別是對付警察至少要打兩槍以上。”
8月19日,蔣總向他們宣佈了在常德搶劫銀行運鈔車的計劃。
他們都感到奇怪和不理解,因為蔣總以前一貫堅持“兔子不吃窩邊草”,在本鄉本土作案最容易暴露、翻船,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流竄作案則空間大,範圍廣,公安機關難以準確判明偵查方向和範圍,排查工作困難,不易被發現。就連作案用的工具也是在異地打造。
他們搶劫武漢廣場黃金首飾櫃的撬棍、布袋,李澤軍先是在益陽打造、縫製。被蔣總臭罵一頓,分贓時還被罰款3萬元。因為違背了蔣總“只能在外地打造作案工具”的指令。
後來,李澤軍避開團伙成員的居住地常德、益陽,選擇京廣、浙贛、湘黔線上的樞紐站城市株洲打造撬棍和縫製布袋。目的就是要轉移和模糊公安機關的視線。
這回,蔣總竟要在家門口作案,豈不是與以前的做法背道而馳嗎?他們都擔心有危險,害怕翻船,表示反對。
可蔣總則堅持自己的主張,聽不進大家的意見,說是從胡夢廉那裏沒有弄到現錢,只有3張存摺,卻不知密碼,從銀行提不出錢。手頭很緊,日子過得艱難,急需要搞一筆錢,供大家開銷。如果跑到外地作案,要踩點,要繪圖,要實戰演練,準備的時間長,遠水解不了近渴,只好選熟悉的地方下手。這也是從需要的實際情況出發。只要準備充分,不會有大的問題。
他們在蔣總前面,歷來是說一不二,這回同樣懾於他的淫威,不敢堅持反對意見,只得乖乖服從。
蔣總帶領他們觀察北站分理處3公里以內的地形和動態,包括中心現場的方位進出口、櫃枱擺設、周圍大街小巷各條路線,車流量、人流量、巡警巡邏的頻率、規律,距中心現場最近的派出所、治安崗亭,以及派出所內和治安崗亭旁的警車車頭朝前還是朝後,不同的時段上述情況的變化,等等,都了如指掌,爛熟於心,繪出詳細的現場圖,制定精確的行動方案。
接下來,蔣總將他們集中起來,按行動方案實施演練,他特別指出運鈔車押運經警有防彈衣,襲擊時務必抵近頭部射擊。為此,他們專門買了幾十隻排球、足球,做模擬頭部射擊。
8月31日深夜,蔣總還帶着他們到現場進行了模擬演練。一切按蔣總的暗號行動。蔣總摸後腦殼,他們就停止行動;蔣總挖耳朵,他們就往回走;蔣總搖頭,他們就取消行動;蔣總握拳頭,他們就開始動手。
9月1日16時30分,蔣總給他們分發槍支、面罩、長檐棒球帽和衣服等作案工具,並再次宣佈:
“行動時盡量少說話。實在需要傳指令或相互呼應時,只能講普通話,不得講土話。逃離中心現場后馬上脫掉面罩和外衣。”
他們離開賓館前,對房間進行了打掃,對櫃、椅、床、沙發等用具進行了洗抹,不留下指紋和氣味。就連結算房費時,為防止在鈔票上留下指紋,將錢鋪開在櫃枱上,要收銀員一張一張點鈔。
9月1日17時30分,蔣總領着他們進入北站分理處旁邊的一座廁所內,每人套上一件衣服,從廁所內走出,相互間隔3分鐘,走向各自預定位置,開始行動。蔣總最後一個走出廁所,他叫了一輛出租車,在運鈔車前面游弋。
18時06分,一切按計劃進行。沒想到運鈔車鑰匙被擰斷,加之警報器響起,警察迅速趕來。他們只得倉惶逃命。
趙正洪交待了以上情況,說:“我知道的就這些。我要抽煙。”
謝永紅遞給他一支白沙煙,他嫌低檔,他要抽高檔芙蓉王煙。
直到這時,趙正洪還不知張君的真實姓名和身份,仍口口聲聲稱“蔣總”。
謝永紅追問:“蔣總到底叫什麼名字?”
他答:“陳強。”
9月5日17時45分,謝永紅等經過4個多小時的連續訊問后,李澤軍交待了犯罪團伙成員的情況和“8.15”大案的犯罪經過。
團伙頭目張君,34歲,初中文化,化名陳強、王瑞軍、“蔣總”等,常德市安鄉縣安福鄉花林村三組人,身高1.73米左右,會駕駛技術。
團伙成員李澤軍,29歲,小名“三毛”、“李黑”,綽號“李經理”,初中文化,常德市安鄉縣安福鄉花林村四組人,他是張君的外甥,身高1.72米,會駕駛技術。
團伙成員陳世清,35歲,小名“燕伢”,綽號“劉百萬”,常德市安鄉縣安福鄉潭子口村三組人,身高1.67米,會駕駛技術。
團伙成員趙正洪,29歲,小學文化,小名“洪寶”,綽號“趙經理”,益陽市資陽區過鹿坪鎮五喜村馬井口組人,身高1.70米,會駕駛技術。
8月15日21時,張君按照一個神秘人的指點,來到胡夢廉宅院的鐵門前敲門。張君對胡夢廉說:“我是從深圳來的。經朋友介紹,特意拜訪你。你開門,放點東西就走。”
胡夢廉拉開鑲嵌在大鐵門中的小鐵門。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進入宅院,隨胡夢廉走進客廳,便掏出手槍頂住其頭部,威逼道:
“聽說你是安鄉首富,有千把萬,搞點錢給我們用。”
這時,張元珍從廚房端了兩杯茶過來,還沒明白是怎麼回事,就被趙正洪用槍斃住了太陽穴。
他們逼胡夢廉打開保險柜,胡夢廉不肯,糾纏了四五個小時,最後胡夢廉受不了折磨,才打開保險柜,取出1萬多元現金,兩張各20萬元的存摺,一張6000元的存摺。
他們用撕成條條的床單布,對胡夢廉、張元珍夫婦五花大綁,推出宅院,押上桑塔納轎車,行進到安鄉、津市、鼎城交界的保河堤,將胡夢廉、張元珍拉下車,拖進一片棉地里,用裝了銷聲器的手槍,殺害胡氏夫婦。然後用膠袋裹了,運到幾十公裡外的沖柳河灘上掩埋。
接下來,他們開車到蒿子港鎮臨街處,各自脫下身上沾滿血水的衣服,塞進路邊一過水眼裏。
然後,他們又開車行進十幾公里,爬上黑山嘴的湖堤上,將埋屍用的鍬和銑甩在堤下。
張君嫌甩得太近了,命令李澤軍重新撿起,甩進離堤腳很遠的一塊人多深的雜草叢裏。從綁架,到殺人,再到埋屍,最後銷證,相距70多公里。
李澤軍交待完這些作了一聲長嘆:
“張君是絕對不會允許我們這些被警察抓過的人繼續活下去的。我就是什麼都不交待,被你們放了,他也會把我處死。不如把我曉得的事全倒出來,在你們這裏死個明白,死個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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