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
在得到亞伯特沒受到傷害的闡述,和他的親自確認后。
特倫斯這才確信是一場誤會。
特倫斯的古怪舉動令亞伯特感到莫名其妙。
但同時也讓亞伯特確認了件事:對方似乎是在忌憚李洛斯?那麼,這到底是因為什麼原因導致的呢?
亞伯特邊穿上之前由於檢查而脫掉的衣物,邊對特倫斯道:“警官,您保護民眾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要我當人面脫掉衣服褲子什麼的……我也是要臉的人啊。”
特倫斯立刻鞠躬表示歉意:“抱歉先生,這一切都是為了您的安全着想,而保護民眾是作為一名警察的職責。”
“警官先生。”亞伯特把衣服穿戴好,重新坐回沙發上。他看向特倫斯,“對於你的盡責我很感激。但你平白無故懷疑李洛斯,是不是有些過分了?
我是受到李洛斯的幫助,才住在這裏。你這種做法,是在暗指李洛斯是不值得信任的壞人嗎?”
“不,我不是這個意思。”
特倫斯擺手,趕緊解釋。
他可不想平白無故被人扣一頂帽子。
亞伯特嚴肅道:“警官先生,我想你解釋的對象不該是我,而是站在你身後的李洛斯先生才對。”
特倫斯轉過身,對李洛斯鞠躬:“非常抱歉,李洛斯先生。”說完,他直起腰背,緩慢地抬起左臂,用食指和拇指揉按着太陽穴,向李洛斯解釋起來:“因為我對惡魔之子的事有些神經過敏,這才做出如此失態的舉動,實在是非常抱歉。”
“惡魔之子?那是什麼東西?”
亞伯特好奇詢問。
“天生擁有紅髮的人,便會被稱作是惡魔之子。他們是災厄與不幸的象徵。”李洛斯幫特倫斯回答了這個問題。
亞伯特:“……”
不是,咱們能講點科學么?
“我曾經接觸過不少有關惡魔之子的事件,也親身經歷過數件案子。那些慘死的受害者全是擁有魔鬼發色的人,他們有的被撕扯掉頭皮、有的被鈍器敲打斷骨骼、有的被斧子攔腰砍成兩半……
至少在我所知道的案件中,也存在於惡魔之子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案例。據說那位“惡魔之子”生活落魄潦倒,後來被一家好心人收養,這才有了短暫的避風港。
但事實上,那家人並沒有安什麼好心。
他們不怕、也不忌諱惡魔之子。
可他們最終的目的是:成為惡魔之子本身。
他們將惡魔之子囚禁,每天吸食惡魔之子的血肉。想要藉此把‘骯髒’的人類血液替換掉,成為真正的惡魔。
最後,等我們尋找到那位惡魔之子時,他已經奄奄一息。他身上的肉被割得僅剩下一具骨架,透過胸膛的肋骨,還能看到緩慢跳動的心臟……”
話音落下,特倫斯刻意地看了眼亞伯特。
他之所以擔心亞伯特不是沒原因。
換做任何一名警察在看過李洛斯解剖羊的場景后,肯定也會對其心生警惕。這也是他作為一名警察的條件反射。
假設,李洛斯對亞伯特抱有惡意。
他不會天真的認為亞伯特能逃過對方的魔爪。
就在他認為亞伯特在了解這些真實事件后,會對李洛斯心生警戒,甚至會被嚇得臉色蒼白時。
他卻發現亞伯特臉上沒有任何變化,甚至還對這件事挺感興趣,彷彿這一切與他無關。
但事實上,確實和亞伯特關係不大。
亞伯特清楚李洛斯的身份,所以沒必要擔心李洛斯會吃他。何況,他們現在還是生意上的合作夥伴,準備去大賺一筆,哪有時間浪費在這種無聊的事上?
特倫斯完全搞不懂這位擁有魔鬼發色的青年在想什麼。對方表現出的反應,也超出了他的預料。
“亞伯特先生,你完全沒意識到這件事的嚴重性。”特倫斯緊皺着眉毛看向亞伯特。但見對方一點都不在乎他的話后,他也只好放棄,畢竟沒誰樂意一直冷臉貼熱屁股。
再次向李洛斯為之前發生的事誠懇道歉后,特倫斯便轉身告別。
亞伯特扒在窗戶上,在確認特倫斯離開后。他看向李洛斯問:“洛斯啊,那位警官也能聽到五十米範圍內的動靜嗎?”
李洛斯聳聳肩:“不能,衛斯理警官只是例外。”
得到李洛斯的肯定回答,亞伯特抬起食指點點太陽穴,語氣隨意:“那位警官腦袋是不是有……”
“但紅髮在這裏遭受歧視也是客觀事實。”
李洛斯打斷他,“我建議你改變下發色比較好。”
“那你有辦法么?”亞伯特滿懷期待地看着他。
“你不說你有那什麼半知全能的力量嗎?”
“你要什麼顏色的?”看在亞伯特提供信仰的份上,李洛斯沒有拒絕對方的請求。
“你看着辦,我相信你。”
亞伯特雖然對發色不在意,但沒誰會介意能少些麻煩。
李洛斯突然回想起曾在人類社會聽過的一句話。
-要想生活過得去,頭上就要有點綠。
“好了。”李洛斯打了個響指。
“啊?什麼好了?”亞伯特一頭霧水地問。
李洛斯沒過多解釋,他拿出面鏡子遞給亞伯特。
然後,亞伯特就看見鏡子裏倒映出的身影。
-頂着頭綠髮的自己。
……
李洛斯並沒有對亞伯特說好製作自行車,最後卻變卦製作香水的這件事感到生氣。
就像亞伯特所說的,香水是一項暴利行業。
但香水行業上的競爭,比從未有人涉足的新型交通工具要激烈得多,也是無法質疑的事實。
不過,這些都與李洛斯無關。
關於香水的製作生產,他交給亞伯特全權負責的。
李洛斯則準備計劃自己的下一步。
他打算去弗洛街街尾,尋找那位曾為拿到街尾名額,把女兒送給文森特的賣菜小販。他想從旁確認文森特究竟是個什麼樣的男人,是否可以與其合作。
要是文森特真是個十惡不赦的傢伙。
他便打消掉在弗洛街街尾租賃店鋪的念頭。
這不僅是在為自己考慮,也是在為原主考慮。
作為正在被人追殺的前造物主,他無法永遠停留在這段時空。他遲早會把身體的所有權歸還給原主,這對雙方而言,只是一場較為公平的生意。
他所能為原主做的事,便是在離開原主身體后,盡量避免留下太多困擾給原主,讓原主能像以前那樣生活着。
從華落街區到達弗洛街街尾,步行需要將近半小時。
要是推着攤子出行,則是需花上一個小時。
※※※※※※※※※※※※※※※※※※※※
之所以這麼勤奮,是因為趕個鞭腿_(:з」∠)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