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巫楚之野

第3章 巫楚之野

被眾多非目擊者事後十年、百年、千年所描述的屈原,就是在汨羅江投水自沉的。他是中國廣為人知的詩人,春秋時代的楚國大臣,一直是愛國忠君、濟世救民的人格典範。他所創造的《楚辭》奇詭莫測,古奧難解,曾難倒了一代又一代爭相註疏的儒生。但這也許恰恰證明了,楚辭從來不屬於儒生。侗族學者林河先生默默堅持着他對中原儒學的挑戰,在八十年代使《九歌》脫胎於侗族民歌《歌(嘎)九》的驚人證據得見天日,也使《楚辭》諸篇與土家、苗、瑤、侗等南方民族歌謠的明顯血緣關係昭示天下。

在他的描述之下,屈原筆下神人交融的景觀,還有天問和招魂的題旨,以及餐菊飲露、披花戴草、折瓊枝而駟飛龍一類自我形象,無不一一透出湘沅一帶民間神祀活動的煙火氣息,差不多就是一篇篇禮野雜陳而且亦醒亦狂的巫辭。而這些詩篇的作者,那位法號為“靈君”的大巫,終於在兩千年以後,抖落了正統儒學加之於身的各種誤解和矯飾,在南國的遍地巫風中重新獲得了親切真相。

我更願意相信他筆下的屈原。

據屈原詩中的記載,他的流放路線經過荊楚西部的山地,然後涉沅湘而抵洞庭湖東岸。蠻巫之血滲入他的作品,當在情理之中。當年這一帶是“三苗”蠻地。“三苗”就是多個土著部落的意思。“巴陵(今岳陽)”的地名明顯留下了巴陵蠻的活動痕迹。而我曾經下放落戶的“汨羅”則是羅家蠻的領土。至於“湘江”兩岸的廣大區域,據江以人名的一般規律,當為“相”姓的部族所屬。他們的面貌今天已不可知,探測的線索,當然只能在以“向(相)”為大姓的西南山地苗族那裏去尋找。他們都是一些弱小的部落,失敗的部落,當年在北方強敵的進逼和殺戮之下,從中原的邊緣循着河岸而節節南竄。

那些身材偏瘦偏矮的人種,與北方人的高大體形,構成了較為鮮明的差別。他們“十里不同音”,在中國方言版圖上形成了最為複雜和最為密集的區位分割,仍隱隱顯現着當年諸多古代部落的領土版圖和語言疆界。當他們吟唱民歌或表演儺戲時不時插入“兮”、“些”、“耶”、“依呀依吱”等語助詞時,你可能會感到屈原那“兮”、“兮”相續的悲慨和高遠正撲面而來。

《楚辭》的另一面就是楚歌。作為“兮”字很可能的原型之一,“依呀依吱”在荊楚一帶民歌中出現得太多。郭沫若等學者討論“兮”應該讀a還是應該讀xi的時候,似乎不知道a正是“依呀”之尾音,而xi不過是“依吱”的近似合音。作為一種擬音符號,“兮”的音異兩讀,也許本可以在文人以外的民間楚歌里各有其憑。

這些唱歌人,生活在一塊塊很小的方言孤島,因語言障礙而很少遠行。他們大多得益於所謂“魚米之鄉”的地利,因物產豐足也不需要太多遠行。於是,家門前的石壁、老樹、河灣以及斷橋便長駐他們的視野,更多地啟發著他們對外部世界的遐想。他們生生不息,勞作不止,主要從稻米和芋頭這些適合水澤地帶生長的植物中吸取熱能;如果水中出產的魚鱉鱔鰍一類不夠吃的話,他們偶爾也向“肉”(豬肉的專名)索取脂肪和蛋白質——那也是一種適合潮濕環境裏的速生動物。這樣,相對於中國北部游牧民族來說,這些巫蠻很早以來就有了戶戶養豬的習慣,因此更切合象形文字“家”(屋頂下面有豬)的意涵,有一種家居的安定祥和景象。

他們當然也喜好“番(汨羅人讀之為bang)椒”,即辣椒,用這種域外引入的食物抵抗南方多見的陰濕瘴癘;正如他們早就普遍採用了“胡床”,即椅子,用這種域外傳來的高位傢具,使自己與南方多水的地表儘可能有了距離。“番”也好,“胡”也好,記錄著曖昧不明的全球文化交流史,也體現出蠻巫族群對外來文化的吸納能力。當歐洲一些學者用傢具的高低差別(高椅低凳,高床低榻,等等)來劃定文明級別時,這些巫蠻人家倒是以傢具的普遍高位化,顯示出在所謂文明進程中的某種前衛位置,至少在印度人的蒲團(坐具)和日本人的榻榻米(卧具)面前,不必有低人一等的慚愧。

我曾經發現,這裏的成年男人最喜歡負手而行,甚至雙手在身後扭結着高抬,高到可以互相摸肘的程度。這種不無僵硬彆扭的姿態,曾讓我十分奇怪。一個鄉間老人告訴過我:這是他們被捆綁慣了的緣故。這就是說,即便他們已經不再是戰俘和奴隸,無形的繩索還緊勒住他們的雙手,一種苦役犯的身份感甚至進入了生理遺傳,使他們即便在最快樂最輕鬆的日子裏,也總是不由自主地反手待縛。已故的湘籍作家康濯先生也注意過這種姿態。作為一種相關的推測,他說荊楚之民稱如廁為“解手”(在某些文本里記錄為“解溲”),其實這是一種產生於戰俘營的說法。人們都被捆綁着,只有解其雙手,才可能如廁。“解手”一詞得到普遍運用,大概是基於人們被捆綁的普遍經驗。

他們遠離中原,遠離朝廷,生活在一個多江(比如湘江)多湖(比如洞庭湖)的地方,使“江湖”這一個水汪汪的詞不僅有了地理學意義,同時也有了相對於“廟堂”的社會和政治的意義。當年屈原的罷官南行,正是一次雙重意義上的江湖之旅。傳統的說法,稱屈原之死引起了民眾自發性的江上招魂,端午節競舟的習俗也由此而生。其實,“舟楫文化”在多水的荊楚乃至整個南方,甚至遠及東南亞一帶,早已源遠流長,不競舟倒是一件難以想像的怪事。有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這種娛樂與神祀相結合的民間活動,與屈原本無確切的關係。這種活動終以北來忠臣的名節獲得自己合法性的名義,除了民眾對歷史悲劇懷有美麗詩情的一面,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不過是表明江湖終與廟堂接軌,南方民俗終與中原政治合流。這正像“龍舟”在南方本來的面目多是“鳥舟”(語出《古文穆天子傳》),船頭常有鳥的塑形(見《淮南子》中有關記載),後來卻屈從於北方帝王之“龍”,普遍改名為“龍舟”,不過是強勢的中原文明終於向南成功擴張的自然結局——雖然擴張的深度效果還可存疑。

一些學者曾認為,中國的北方有“龍文化”,中國的南方有“鳥文化”。其實這種劃分稍嫌粗糙。不論是文物考古還是民俗調查,都不能確證南方有過什麼定於一尊的“鳥”崇拜。僅在荊楚一地,人們就有各自的狗崇拜、虎崇拜、牛崇拜、蜘蛛崇拜、葫蘆崇拜、太陽崇拜等等,或者有多種圖騰的并行不悖,從來沒有神界的一統和集權。他們在世俗政治生活中四分五裂的格局,某種弱政府乃至無政府的狀態,與人們的神界圖景似乎也恰好同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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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現:韓少功的讀史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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