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民族”的建構

第20章 “民族”的建構

在漫長的中世紀,歐洲分裂成好幾百個城邦國家,哪有什麼“民族”?辨認身份的時候,那時的人們只知道基督徒與異教徒的區別,只知道你住這個村和我住那個村的區別,並不知“民族”為何物。“法蘭西”、“英格蘭”等等,都是很久以後才折騰出來的說法。“愛沙尼亞”這個詞,直到十九世紀六十年代才開始使用。

語言常常被看成民族的重要標誌之一。但如果仔細考察,特定的語種其實不一定與民族有什麼對應關係。全世界最大猶太人群體、即德系猶太人,以前通用意第緒語,但這種語言後來恰恰被猶太復國運動大力排斥。意大利在建國的一八六零年,國民中只有百分之二點五的人在日常生活中說意大利語。這一類事實,總是被後來的民族主義者視而不見。

由此看來,“民族”並不是古已有之,更不是天經地義。

在羅馬天主教霸權體系坍塌以後,“民族”是繼城邦國家之後一種新的組織替代,使分崩離析的歐洲,重新找到了群體情感和利益單元,因此它是現代歐洲的一個產物。正如史學家霍布斯鮑姆所說,民族是民主的一個載體——古希臘式的城邦民主並不是全民選舉,占人口百分之九十的婦女、奴隸以及鄉下人並沒有投票權;到後來,選民的範圍逐漸擴大,但選民範圍如果需要一個邊界,民族當然就是最合適的身份設限。還有兵役制、納稅義務、教育及其他權益的分配等等,也都不可能無限制地遍及天下,不可能見人就有一份,必須有對象的選擇和設定。這就推動了人們對民族的想像和劃分,在歷史上催生了民族國家。一七八九年,法國革命者們首創國旗和國歌,更使民族概念獲得了一種形象包裝,開始向人們的日常感覺層面滲入。

從那以後,“民族”就出現了,而且常常與“國家”同義。一部歐洲的現代化史,差不多同時是一部民族主義的發展史,以至今天“聯合國”,實際上寫成了“聯合族”,即UnitedNations。

這種歐洲的組織方案應該說很成功,而且很快被世界其他地區的人們爭相效仿。特別是在遭遇了十六世紀以後的西方殖民主義壓迫之後,被壓迫者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也以“民族”為號召,建立自己的國家。他們憑藉血緣、語言、習俗、宗教、行政沿革等方面或多或少的跡象,蘇醒各自的民族意識,重繪現代的群體邊界,藉以凝聚民意和調動資源。二十世紀初,列寧提出了民族解放理論。隨後,又有美國的威爾遜總統提出民族自決原則。俄國與美國當時還是新興國家,沒有多少殖民地的既得利益,所以都反對帝國主義,都支持弱小民族的造反。它們的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對全世界新一階段民族主義運動推波助瀾,使新興民族得以雨後春筍般湧現。

這時候的民族主義仍然較多正面功能。正如歐洲的民主曾得助於民族國家,亞非拉後起的民族國家則首先促進了國際民主,對老一代帝國列強形成了四面八方的遏制和打擊,也促成了新興國家的現代體制建設。聯合國不論強弱大小,一國一票,就是這種國際民主的體現。

不過,細心一點的人不難察覺,此時的民族,有些不再是歐洲那種嚴格意義下的民族了。比如“泛非洲主義”、“泛阿拉伯主義”、“泛拉丁美洲主義”等等,只是訴諸文化或者地緣的根據,悄悄模糊了血緣種族的面目,給民族注入了新的含義,實際上是一種泛民族或者類民族主義。“拉丁美洲”是一個民族嗎?不是,它只是一個地域。民族主義與地域主義已經混為一談。孫中山先生把西方民族理論拿過來,照葫蘆畫瓢,粗粗勾勒了漢藏滿蒙回的“五族共和”,其實是繪製了一張讓後人爭議不休的草圖,誇張或忽略了遼闊中土上的一些群體差別。因此,後來從“五族”到“七族”,至十多族,二十多族,到五十多族……單子越拉越長了。中國到底有多少民族?構成民族的要件到底有哪些?這些問題並不容易得到解答,也讓人疑惑。直至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原來在“漢族”名下的很多群體,以苗族、壯族、侗族、瑤族等名義再次得到區分,帶來了民族目錄又一次爆炸式的增擴,直到近乎失控時才由政府和學界緊急剎車。

劃分民族並不是一項中國人所熟悉的工作,對於中國人來說是一次遲到的補課。歷史上的中國,其實是一個民族意識相對淡薄的國家。中國人那時候也談“族類”,但準確地說,歐洲人以血緣划族,可謂之“種族”;中國古人以文化分族,不妨謂之“文族”。兩者涵義並不一致。中國人以前只論“夏”與“夷”,都是意義模糊和很有彈性的文化概念。國學大師章太炎先生在《中華民國解》裏說過:夏可以為夷,夷可以為夏,“專以禮教為標準,而無有親疏之別”。中國南方的吳、楚、閩、越,以前都是“夷”,後來融入了華夏文化,就由夷而夏;中國北方有些逐漸半蒙古化或半突厥化的群落,以前也是“夏”,後來疏遠了華夏文化,就由夏而夷。不難理解,古代中國雖有文化上的對外歧視,也有國家利益上的對外設防,但不乏民族融合的柔性傳統。魏晉南北朝三百年,五代十國一百多年,夏與夷都在大規模雜交。唐代、元代、清代由非漢人執政,也帶來了一次次民族大融合,所謂“長城內外是故鄉”。“華人”或“中國人”的概念內涵由此變得十分豐富。

古代中國也沒有什麼森嚴的民族對外壁壘。漢代的外交主調是對北邊“和親”與對南邊“懷遠”,不到萬不得已不用兵。唐代長安則是當時著名的國際化都市,各種胡音番調充盈朝野。明代的鄭和率兩萬人的強大船隊,直抵東南亞、印度乃至非洲東岸,不過是到處送禮品、拉關係,推廣華夏文明,不似葡萄牙和西班牙的艦隊那樣到處掠殺和敵意昭昭。直到民國建立以後很長一段時間內,中國也還沒有明顯的邊防,甚至沒有嚴格的護照制度。那時候,朝鮮或越南的革命者,波斯或日本的商人,還有逃避迫害的歐洲猶太人,都可以在這裏進出自由,基本上未受到民族身份限制的壓力。這與同時代的歐洲大有區別。

用英國著名學者吉登斯的話來說,中國那時候還是個傳統國家,不是現代國家,“國家監視力”很不發達,因此只有“邊陲(frontiers)”而沒有“邊界(borders)”。可以說,那樣一個民族混雜和民族淡化的中國,顯示了國家建制現代化之前的混沌粗放,也殘留着一道中國式世界主義的文化夕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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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現:韓少功的讀史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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