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要有一顆公正的心
《新書·道術》說:“無私謂之公,反公為私。”韓愈說:“物不得其平則鳴。”可見,公平之說,占已有之。公平之人,公平之事,在史籍典冊中,更是不計其數。就說唐代的大理寺少卿戴胄吧,此人辦事就頗為公平。一次,唐太宗李世民的大舅子、長孫皇后之兄長孫無忌帶刀進入皇宮,在官門口站崗的監門校尉未發現,按照唐律,長孫無忌和監門校尉便都犯了法。可是,當朝宰相封德彝卻說,無忌是一時疏忽,不能算犯法,校尉麻痹大意,應該殺頭。唐太宗居然點頭同意這麼辦。這時,戴胄挺身而出,明確表示:這樣量刑不公平。他說:無忌帶刀入宮,校尉沒有發覺,兩方面都是由於一時疏忽,如果量刑,應一視同仁,怎麼能重此輕彼呢?戴胄說的理直氣壯,有根有據,唐太宗只好答應重新商議。而再次商議時,封德彝仍是力主原判,戴胄便據理辯駁,寸步不讓。指出,無忌和校尉,論其過誤,情況相同,而枝尉是由無忌帶刀入宮的緣故而致罪的,“於法當輕”。現在,輕罪反而重判,重罪反而輕判,“生死頓殊”,很不合理。堅決要求據法重新判決。唐太宗覺得戴胄說得有理,終於接受了他的意見,把無忌和校尉都免罪了。
這裏的幾個人物,長孫無忌是“國舅爺”,又是卓著功勞的開國元勛;封德彝是當朝宰相,大權在握,更有皇帝偏袒;監門校尉則不過是在官門口站崗放哨的小官,戴胄自己也不過相當於今天的最高法院副院長。可是他居然稟公直言,堅持公平斷案,這是很不容易的。然而,惟其公平合理,才得到了李世民的首肯。除了戴胄,象包拯、海瑞這些歷史上有名的“清官”,也都是辦過一些公平事的。人們口碑流傳,同樣說明了公平之可貴。
歷覽古今多少事,公平之心,人人都不可缺少,這不僅是處事的必需,做人的起碼道德,也是對一個人是為公還是為私,是高尚還是低下的一個嚴肅考驗,同時是搞好群眾關係,搞好工作的一個起碼條件。你辦事公平,說明你大公無私,大家就敬重佩服你、信任你。尤其是擔負領導工作的同志,更要辦事公平。如果辦事不公平,搞邪門歪道,你那個單位就會出現歪風邪氣。比方說,兩個人發生了糾紛,讓你去處理,是實事求是公半處理,還是偏袒一方,壓制另一方,評獎評級時,是按照條件公平合理,還是不顧規定條件,只憑個人好惡親疏,任意寬嚴;分配工作,是量才為用,選賢任能,還是任用親信,排斥異己;批評表揚,是合情合理,一視同仁,還是不顧事實,厚此薄彼,“區別對待”,等等。對這類問題,你公平處理了,大家看得很清楚,自然信服了;你不公不平,假公濟私,自以為很聰明,很得計,大家卻看得明白。結果是,人們不僅對你不信服,甚至當眾戳穿謎底,讓你下不了台;而姦邪小人,則可能利用你的不公平,投你所好,乘你之隙,從你的不公平中撈到好處。這樣,矛盾就多了,問題也會越來越多,工作就難開展了,所以,公平是待人處世的一個重要問題,切不可等閑視之。
當然,完全做到百分之百的公平,也不那麼容易。有時候,雖然主觀上想公平,由於人的認識局限和各方面條件的限制,客觀效果不一定那麼公平。加上各人看問題的角度不同,要求不同,“橫看成嶺側成峰,早晚東西各不同”,你即使公平了,站在不同的角度,也會有人認為不夠公平。有道是:“做天難做四月天,蠶要暖和麥要寒,採桑娘子要晴天,種田哥哥要雨天”,正是說的公平難。有鑒於此,周恩來同志就曾引用上述諺語說:“我們不要資產階級的公平,要無產階級的公平。要平不那麼容易,只要公就行了。”出以公心,就可能把事情處理得公道些,而如果有私心雜念,那就難免不平,就會“木匠的斧子一邊砍”了!
此外,對人對事要公平,不可偏袒偏護,而當別人處理與己有關的問題時,則不宜過分計較公平不公平。韓愈在《勸學解》中說得好:“行患不能成,無患有司之不公”。整天斤斤於公平不公平,老想着“但余自發無公道,只恐東風亦世情”,就會患得出失,甚至把本來公平的事情也看作不公平,從而積鬱不平之氣,影響思想情緒,以致影響同志關係、上下級關係,妨害工作。
“豆麻些事無須計,但祝黃河捷報來。”沈鈞儒先生在《雜詩》中抒發的情懷,對於愛事計較的同志,當是一劑良藥,不妨記之座右,時時自勉。
“白髮惟公道,春風不世情。”一個公平的人,一定是一個群眾信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