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頭腦風暴
從目前的形勢看,案件的偵破工作很難繼續下去。對兩個嫌疑人的調查沒有任何新的進展。沒有新的證據,甚至連新的偵查方向都沒有。
在無所事事兩天後,邢浩宇召集小組全員開會。邢浩宇覺得,採用頭腦風暴法,每個人把自己的懷疑對象都說一遍,闡明理由,或者沒有理由,憑直覺懷疑都可以。大家也可以發表自己的意見,覺得發言人懷疑的對象是否合理,理由是否充分,可以任意反駁。
在沒有任何辦法的時候,做什麼,都比閑着強。
“我先說,給你們帶個頭,拋磚引玉一下。”邢浩宇先開口。“我懷疑凌星,我跟她接觸過幾次,直覺告訴我這個人性格冷淡、不合群。她在我面前表現的與鄰居口中的,完全是截然不同的兩個人。張小凡案的時候,就與她說過幾句話,沒引起我的注意,可通過這兩次的談話,特別最近一次與她談話,對警方的詢問她顯得很排斥甚至是憤怒。”
“一個單身離異女性,不喜歡警察三番四次的找上門來是人之常情?”徐良為凌星辯解。
“A小區系列殺人案早已鬧得人心惶惶,大家都期待早日破案,尤其是A小區的住戶。小區里其他住戶對於我們的詢問都表現得特別積極,因為他們覺得每一次回答都是在幫助警方破案,除了凌星!”
“我也覺得她的可能性不大,一個女人,還帶着一個五歲的孩子,她去殺人幹嘛呢?她要坐牢了,她孩子怎麼辦?況且,凌星在張小凡案中是有確確實實不在場證明的。”卜添反駁道。
邢浩宇沒在說話,是啊,在第一個案子裏,凌星是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的,這一點怎麼解釋呢。難道,兇手不是一個人?這三個案子原本就毫無關係?不,不可能!這三個案子一定是有聯繫的!邢浩宇內心確信。
“我來說兩句,物業人員有沒有可能呢?比如,小李。”張越說完立馬閉上眼睛,因為她知道,一陣劈頭蓋臉的反駁即將來臨。
“物業人員?你這想像力未免也太豐富了吧?”卜添不以為然。
“怎麼不可能,物業作為服務性行業,每天必須笑臉迎人,哪怕遭到業主的訓斥、責怪辦事不利、粗魯的態度她們都不敢吭聲,時間久了,難免積怨在心。說不定,三個案子的被害人,都曾與物業人員發生過不愉快,所以才成了被宰的羔羊。”張越顯得理直氣壯。
“我們每一次去取證,物業人員都非常配合啊,特別是小李。”薛輝也不相信。
“當然要配合,必須配合啊,這是她的工作。她要不配合,不是故意暴露自己嗎?再說,我們不也沒在物業提供的資料中找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嗎?”
“我倒覺得這是一個方向。”邢浩宇對於張越的話表示支持。“我們就是要這樣,不管對不對,先說出來,集思廣益,每個人關注的重點不同,自然懷疑的對象也不相同,大家都說出來,很多之前沒有被看到的細節,就顯現出來了。”
薛輝認為兇手是陳松、張海景夫婦,這三件案子不是一個人所為,而是兩個人。兩個人配合完成,容易得手得多。陳松與三個案子都有或多或少的聯繫,並且那麼多的巧合發生同時發生在一個人身上,那就不是巧合了。至於殺害李杉,這兩個家庭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陳松夫婦與黎成凡夫婦都有孩子,並且他們的孩子還年齡相差不大,會不會因為孩子而產生了過節?
卜添則認為鄭苗苗的嫌疑也是很大的,儘管現在住進了精神病院,但完全還不能確診是否真的患病。依照以前辦案的經驗,嫌疑人在犯罪之後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偽裝成精神病的案例不勝枚舉。有作案時間,作案動機,被列為嫌疑人理所當然!
大家對各自懷疑的對象經過一番講解,好像情理上都說得過去,可都沒有直接的證據表明他們就是兇手。由此可以看出,嫌疑人絕對是一個心思縝密的人,作案前能夠洞察到警方查詢的思路,並且不留一點痕迹。
對這幾個人的背景,案發時都在做什麼早就偵查過,有不在場證明和沒不在場證明的人兼而有之。大家不能理解邢浩宇對凌星的懷疑,因為如果三件案子是同一人所為的話,在上述懷疑對象中,只有凌星在張小凡中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其他人的不在場證明都不能排除作案的嫌疑。
也許是出於多年為刑警的敏感和直覺,這次,直覺指給他的人是凌星。邢浩宇也多次問自己,是不是自己不僅調查方向出了問題,直覺也出了問題,凌星的嫌疑從目前來看,真的不大,甚至幾乎可以說是完全沒有。
一番激烈的討論過後,陳松夫婦、鄭苗苗和物業人員小李大家一致覺得可以列為嫌疑人再繼續跟進調查。而對於凌星,大家覺得沒有調查的必要,因為大家一致認為沒有作案動機和有不在場證明的人是兇手的可能性為零。
散會後,大家陸陸續續的走出會議室,唯獨邢浩宇久久不肯起身。凌星之所以不被懷疑,是因為有不在場證明,是啊,她是有的,而且這個證明很完美,有好幾個證人異口同聲如出一轍的證詞,還有小區監控為證。幾個小朋友的家長不可能都被她收買,而說出一致的口供,那是哪裏出了問題呢?難道真的不是她?
李杉案五樓樓梯間那一枚低落的血跡是死者的李杉的,那隻可能是兇手留下的,兇手當時做了案,瘋狂的往樓下跑,所以在跑的過程中留下了這枚血跡?不可能啊,鑒定科的鑒定報告中說這枚血跡屬於自然落體滴落狀態,落地時並沒有水平的速度。這就奇怪了,兇手為什麼會在五樓的樓梯口停留呢?停留了多久呢?按照常人的心理,作案后都想儘快的逃離現場,與被害地點劃清界限,可兇手為什麼要停留呢?從兇手事先破壞監控探頭的做法可以看出,兇手早就想好了逃離路線—地下停車場。可大家翻遍了整個地下車庫都毫無結果,兇手就這麼憑空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