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兵種薈萃

第一章 兵種薈萃

第一章兵種薈萃

步兵

陸軍中徒步或搭乘汽車、裝甲輸送車、步兵戰車實施機動和作戰的兵種,前者稱徒步步兵,後者稱機械化步兵或摩托化步兵、裝甲步兵。主要裝備有步槍、機槍、火箭筒、輕型火炮、反坦克導彈、防空火器、汽車、裝甲輸送車和步兵戰車。徒步步兵,顧名思義,是用兩條腿走路的兵,爬山涉水皆可,行動受地形、氣象影響小,便於機動;機械化步兵,是以步兵戰車或裝甲輸送車為主要裝備的步兵,以乘車戰鬥為主。也可下車作戰,具有較強的機動力、防護力和火力,行動快,突擊力強,但乘車時目標大,受一定地形和氣象條件的限制,且需可靠的技術保障。步兵是陸軍中人數最多的兵種,在地面作戰中具有重要作用。通常情況下,最後奪取和扼守陣地,殲滅敵人,主要靠步兵。

步兵產生於遠古時代。奴隸社會時期,在許多國家,步兵是戰場上的主要力量,分為重裝步兵、輕裝步兵。中國古代稱步兵為徒或卒,有徒兵、徒卒、武卒、銳士、技擊、帶甲等稱呼,主要圍繞戰車作戰,後來逐漸成為主要作戰力量。封建社會時期,騎兵發展為主要兵種,步兵擔負輔助任務。隨着火器的出現和發展,步兵又成為主要兵種,其組織編製也不斷變化。15―16世紀,出現了步兵連、營、團、旅。18世紀,有了步兵師。第一次世界大戰中,開始用汽車、裝甲車輸送步兵部隊。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組建了大量機械化步兵部隊后,步兵朝進一步提高火力和快速機動力的方向發展,一些國家的步兵改稱為機械化步兵或摩托化步兵、裝甲步兵。中國人民解放軍在長期革命戰爭年代,一直以徒步步兵為主要作戰力量。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抽調大量步兵建制單位組建和發展特種兵,同時在步兵部隊內部增編特種專業部隊、分隊,步兵所佔的比例逐漸縮小,摩托化、機械化程度逐步提高。

炮兵

炮兵是以火炮、火箭炮和戰役戰術導彈為基本裝備,遂行地面火力突擊任務的兵種。面目標實施火力突擊。主要用於支持、掩護步兵和裝甲兵的戰鬥行動,並與其他兵種、軍種協同作戰,也可獨立進行火力戰鬥。炮兵在歷史上有“戰爭之神”的稱號。

炮兵按隸屬關係,分為隊屬炮兵和預備炮兵;按運動方式,分為摩托化炮兵(機械化炮兵)和騾馬炮兵;按裝備戰鬥性能,分為榴彈炮兵、加農炮兵、山地炮兵、火箭炮兵、迫擊炮兵、反坦克炮兵和地地戰役戰術導彈部隊。隊屬炮兵指集團軍以下各級合成軍隊建制內的炮兵,英、美、法等國家稱“野戰炮兵”。

預備炮兵是隸屬於統帥部或軍區(方面軍)建制的炮兵,有的國家稱“最高統帥部預備隊炮兵”。摩托化炮兵是指火炮及其配套裝備用自身的動力,或用汽車、履帶車輛牽引和裝載而進行運動的炮兵。騾馬炮兵是指火炮、儀器等裝備由騾馬挽曳或馱載進行運動的炮兵。山地炮兵是以輕型加農炮、榴彈炮和追擊炮為主要裝備,用於在山地和難以通行的大起伏地作戰的炮兵。反坦克炮兵是以反坦克武器為基本裝備,以擊毀敵坦克和裝甲車輛為基本任務的炮兵,亦稱反坦克殲擊炮兵、防坦克飽兵等。地地戰役戰術導彈部隊是以地地戰術導彈、反坦克導彈和地空導彈為基本裝備,在戰術範圍內以火力支持地面部隊作戰和掩護地面部隊對空安全的部隊。

炮兵在中國有悠久的歷史,遠在明代永樂年問(1403),京軍中就有相當規模的主要使用火炮的戰鬥部隊,當時叫做“神機營”。中國人民解放軍炮兵與軍隊同時誕生,八一南昌起義就有炮兵營,紅四軍編有炮兵連。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炮兵在合成軍隊中的比重得到加強,國產的自行火箭炮、自行榴彈炮、自行加農炮利用本身的動力,極大地提高了炮兵作戰的機動能力。各種高炮和各種類型的防空導彈,形成了高炮與導彈相結合的防空武器系統,從高空、中空、低空到超低空都佈下了層層火網,大大提高了我軍的防空保障能力。20世紀50年代以來,許多國家研製、裝備新式炮兵武器,從而出現了反應更快、射程更遠、精度更高、威力更大、自動化程度更高的新型炮兵部隊。

裝甲兵

陸軍中以坦克和其他裝甲車輛為基本裝備的戰鬥兵種,又稱坦克兵。一般包括編入統帥部和軍區的獨立裝甲兵部隊,編入軍以下部隊的隊屬裝甲兵部隊、分隊。獨立裝甲兵部隊編為坦克(裝甲)集團軍、師、旅、團等;隊屬裝甲兵部隊、分隊編有軍屬

防化兵

防化兵是軍隊中擔負防化保障與噴火、發煙任務的兵種,亦稱防化學兵,有些國家稱化學兵。通常由核觀測、化學偵察、輻射偵察、洗消、噴火、發煙等部隊、分隊組成,設有領導指揮機關和教學、科研機構。主要裝備有核爆炸探測儀器。化學觀測器材,核輻射探測儀器,化學偵察器材,化驗車、防化偵察車、洗消車,有的還裝備有在沾染區或毒區快速偵察的直升機。主要任務是:實施核觀測、化學觀察和化學、輻射偵察及非專業性生物偵察,實施劑量監督和沾染檢查,消毒和消除沾染;組織實施煙幕保障和噴火,協同步兵遂行戰鬥任務;研製和提供新型的裝備。有些國家化學兵還擔負實施化學攻擊的任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曆來反對化學戰爭,一貫主張禁止研製、生產和使用化學武器,中國人民解放軍防化兵只擔負防化保障任務,是軍隊對核、化學、生物武器防護的技術骨幹力量。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各交戰國為使用化學武器開始建立化學兵。在戰爭中用毒,古代就有記載。公元前5世紀的伯羅奔尼撒戰爭中,斯巴達人曾使用硫黃燃燒產生有毒的煙,攻擊對方。19世紀中葉,出現了將人工合成的有毒物質裝填在彈丸內使用。到19世紀末,隨着資本主義國家化學工業的發展,毒劑和其他毒物才有可能大量用於戰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后的幾個月內,法國軍隊向德國軍隊發射裝有催淚劑溴乙酸乙酯的槍榴彈3萬發,德軍向法軍發射3000發含有聯二茴香胺鹽酸鹽的榴霰彈。1915年春,德國在戰爭部設立A10局,進行毒氣試驗,並將第31工兵團改編為毒氣施放團。同年4月22日,德軍在比利時的伊普爾地區向英法聯軍首次實施大規模毒氣襲擊,使英法聯軍約有1.5萬人受到毒害,近5000人窒息死亡。英軍隨即組建第1化學兵旅,並於同年9月在西線的盧茲向德軍實施毒氣反擊。其他主要交戰國,法軍和俄軍於1915年,美軍於1917年,相繼組建化學兵部隊。初期,化學兵的裝備比較簡單,主要有用來施放毒劑的吹放鋼瓶、毒煙罐和化學迫擊炮等。對毒氣防護的組織工作,起初由軍事醫務(衛生)部門負責。隨着化學武器和防護手段的發展,1917年夏,有些參戰國建立了化學兵領導機構和防毒分隊。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化學武器的投射任務主要由炮兵、火箭兵和航空兵擔任,化學兵負責參與組織並直接擔負部分使用任務,但主要擔負化學防護任務。核武器出現后,化學兵擴大了防護任務範圍,改進了編製和裝備。

在中國,“九一八”事變後為防禦日軍在戰場上使用化學武器,國民黨政府於1933年2月在軍政部成立學兵隊,訓練化學兵人員。從1937年8月開始在軍隊普遍建立化學兵機構,在軍政部兵工署設防毒處,行營設防毒支處,戰區設防毒分處,集團軍設防毒科,軍設防毒課,師設防毒組和防毒排。1938年8月,軍政部決定成立化學兵總隊,下轄兩個大隊,后改為第1、第2團,裝備82毫米化學迫擊炮,將1933年成立的軍政部學兵隊改為化學兵幹部訓練班,劃歸化學兵總隊,同時增設一個防毒訓練班。1940年,化學兵總隊又增編2個團,主要裝備化學迫擊炮。

工程兵

工程兵是指擔負軍事工程保障任務的兵種。通常由工兵、舟橋、建築、偽裝、野戰給水工程、工程維護等專業部隊組成;有的國家還包括鐵道、測繪等部隊;分屬各個軍種。工程兵具有快速遂行多種工程作業和遂行一定戰鬥任務的能力,是軍隊實施工程保障的技術骨幹力量。

陸軍工程兵一般為兵種,設有領導機關,編有勤務保障部隊、分隊和教學、科研機構,通常區分為預備工程兵部隊和隊屬工程兵部隊。其他軍種的工程兵,一般只編工程建築部隊、工程維護部隊等。陸軍工程兵戰時的主要任務是:實施工程偵察,修築道路、架設橋樑、開設渡場,排除障礙物、開闢通路,保障部隊順利開進、快速展開;構築指揮所、通信樞紐等,保障己方隱蔽安全和指揮穩定;在敵方進攻的主要方向埋設地雷、設置障礙,阻滯敵方機動,並實施破壞作業,為己方掃清道路;對重要目標實施偽裝,設置假目標,迷惑敵方;構築給水站,保障己方部隊在野戰條件下的供水。野戰工兵還可使用工程戰鬥器材,直接殲滅敵方有生力量。平時,陸軍工程兵主要承擔永久性軍事工程的建設等任務。海軍、空軍、戰略火箭軍和防空軍的工程兵主要擔負軍港、機場、導彈基地等軍事工程的建設和維護、搶修任務;海軍陸戰隊的工程兵部隊,主要擔負登陸作戰的工程保障任務。

中國很早以前就有工程兵,自夏朝始,軍隊即有築城設障、架橋修路等工程作業。據《周禮》,西周軍隊中設有“掌固”和“司險”等官職,掌修築城郭溝池及有關防守之事。春秋戰國時期,保障軍隊作戰行動的工程作業已有相當規模。元朝初期,開始出現擔負工程保障任務的專業部隊,軍隊中編有匠軍,專事裝填火炮彈藥和架橋、修路,其總管職稱為“炮水手元帥”,后又建立專管浮橋架設和漕渡的船橋水手軍,在進攻瀘州時曾在長江上游支流架設浮橋20餘座。太平天國的軍隊中,曾編有土營和水營,清朝晚期,湘軍和淮軍中營配長夫,每營定額180人,負責運輸並擔負築壘、浚壕、修路等工程作業任務。新軍編有工兵營(隊),包括築城、電雷、架橋、繪圖、修械、電報等分隊,工兵遂成為一個兵種。各地武備學堂,開設工兵專業訓練課程。中華民國時期,建立獨立工兵團和軍(師)屬工兵分隊,開辦工兵學校;有的工兵部隊曾赴緬甸北部參加盟軍對日作戰,修築連接中、緬、印三國的中印公路(即史迪威公路,中國昆明一印度利多)。

陸軍防空兵

陸軍防空兵陸軍中以地空導彈、高射炮武器系統為基本裝備,遂行防空作戰任務的兵種。有的國家稱防空炮兵。由地空導彈兵、高射炮兵和彈炮混成部隊、分隊及雷達兵部隊、分隊組成。一般採用班(發射組)、排、連、營和旅的編製序列。陸軍防空兵是合成軍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遂行野戰防空任務的基本力量,具有良好的射擊精度和較高的機動能力,能單獨或協同其他防空兵力完成陸軍各種行動中的防空作戰任務。主要任務是:實施對空偵察和空情報知;制止敵方航空兵偵察;攔截和殲滅敵方的飛機、巡航導彈等空襲兵器,掩護軍隊的部署、行動及軍事設施、交通運輸線等,保障軍隊的主要集團和重要後方目標免受或少受空中敵人的襲擊;殲滅敵方正在飛行、傘降或機降的空降兵。必要時,殲滅敵方地面或水面目標。

陸軍防空兵的發展經歷了一個由單一的高射炮兵部隊到以地空導彈部隊為主、高射炮兵部隊為輔的歷史過程。20世紀50年代中期前,陸軍防空兵均由高射炮兵部隊、分隊組成。50年代中期以後,地空導彈的發展,高射炮性能的提高及彈炮一體防空系統的問世,促進了陸軍防空兵組織體制的變化,一些國家逐步建立地空導彈部隊、彈炮混成部隊,高射炮兵部隊在防空兵中比例有所減少。70―80年代,陸軍防空兵的編製裝備有了較大發展,大量裝備火力系統、火控系統與車輛結為一體的防空武器系統,使用高速數字電子計算機和先進的信息傳輸系統,初步實現情報傳遞、射擊指揮自動化,提高了快速反應能力、獨立作戰能力和機動能力。80年代末期,許多國家的陸軍已建立起以地空導彈為主、小口徑高射炮和高射機槍為輔、彈炮結合的防空體系,形成高、中、低、超低空和遠、中、近、超近程相結合的防空火力網。

隨着現代空襲兵器的飛速發展,陸軍防空兵在未來戰爭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世界各國軍隊都非常重視加強陸軍防空兵的建設。其發展趨勢是:更新武器裝備,使用激光武器等高技術兵器;改善組織編製,增強合同作戰、獨立作戰能力;更廣泛有效地使用電子戰手段,改進對空掩護方法,提高生存能力;進一步實現情報、通信、指揮、控制自動化,保障精確、靈活地指揮和嚴密協同,提高作戰效能。

陸軍航空兵

陸軍航空兵,陸軍中裝備直升機和輕型飛機,直接支持地面部隊作戰的兵種。歷史上曾指空軍成為獨立軍種前隸屬於陸軍時的航空兵,是現代陸軍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任務是在戰術範圍內摧毀敵方坦克、裝甲車和軍事設施,實施航空火力支持,運送部隊和軍用物資,以及實施空中偵察和電子戰等。陸軍航空兵的組建和發展,使陸軍的機動能力和攻擊火力大為增強。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期,美國陸軍首先在炮兵部隊中組建航空兵分隊,裝備輕型飛機,用以實施偵察、校射和通信聯絡。20世紀50年代,日本、法國、英國和德國等也先後組建陸軍航空兵。韓戰期間,美陸軍航空兵開始裝備直升機,用以實施空運和後撤傷病員並在海上救生和營救飛行人員方面發揮過重要作用。越南戰爭期間,美國陸軍中直升機日益增多,最多達萬餘架,組織編製由排、連發展到營、旅,用以完成包括直升機機降作戰在內的多種戰鬥任務。中國陸軍航空兵於1986年開始組建。

20世紀90年代初,有20多個國家建有陸軍航空兵。各國陸軍航空兵的規模、編製、裝備不盡相同。

美國陸軍航空兵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陸軍航空兵,編有旅、群、營、連等。裝備的主要飛機有:AH-1“眼鏡蛇”式攻擊直升機、AH-64“阿帕奇”式攻擊直升機、CH-47D“支奴干”式中型運輸直升機、CH-54“塔赫”式運輸直升機、OH-58D“基俄瓦鬥士”式偵察直升機、UH-60“黑鷹”式運輸直升機、UH-1系列效用直升機和特種作戰飛機等。

俄羅斯陸軍航空兵編有團、大隊、中隊。裝備的運輸直升機有米-4、米一8、米-10和米-26等,作戰直升機有米-24、米-28和卡-50。陸軍集團軍編有1個獨立作戰直升機團和1個獨立混編航空兵大隊,分別裝備直升機60架和15~18架。軍編有獨立直升機大隊,裝備直升機18架。

英國陸軍航空兵編有團、中隊和小隊。裝備有“海狸”式輕型飛機,“山貓”和“偵察兵”等武裝直升機共400餘架。團裝備直升機36~48架,配屬於駐本土的陸軍部隊和駐德國的萊茵軍。萊茵軍編有3個直升機團,駐本土陸軍部隊編有1個直升機團和7個中隊。法國陸軍航空兵編有團、大隊和中隊。裝備“林中人”式輕型飛機和各類直升機共700餘架,其中,運輸直升機有SA330"美洲豹”,武裝直升機有SA342“小羚羊”和“雲雀”。陸軍軍編有1個戰鬥直升機團和1個直升機大隊。

日本陸上自衛隊航空兵編有航空隊、直升機旅、直升機隊和飛行隊。裝備RL-1聯絡偵察機和L-19聯絡機;直升機有V-107運輸直升機和AH-IS攻擊直升機等共450餘架。陸軍軍區編有1個航空隊,下轄1個直升機隊和若干個飛行隊。

未來陸軍航空兵所承擔的戰鬥任務將更加複雜多樣,裝備的性能將繼續得到提高,組織機構不斷完善,並進一步加強與地面部隊和空軍部隊之間的協同,以求實現空地一體作戰的要求。

偵察兵

絕大多數陸軍偵察兵是炮兵偵察兵。他們的主要任務是深入敵後.偵察敵軍事目標的位置,為我火炮及空中打擊提供翔實的地理坐標和破壞情況。其他任務還有:對戰役發起前敵軍動態的偵察,敵軍重要軍事目標的偵察等等。

偵察兵並不是特種部隊,而是常規部隊中的特殊兵種。但是專門的偵察兵都要求具有過人的軍事素質。偵察兵的行動更為迅速、靈活,對單兵的體能、敏捷度和綜合作戰意識都有較高的要求,可以說,偵察兵是常規部隊中的“特種部隊”。

中國陸軍中的偵察兵主要有步兵偵察兵、炮兵偵察兵、裝甲偵察兵等。

步兵偵察:步兵偵察專業基本是武裝偵察專業,從營到軍級建制里都有偵察分隊,個別步兵連隊也有偵察分隊,大軍區也有直屬的偵察分隊但就以技術偵察為主:各建制里的偵察分隊主要是擔負其部隊作戰任務的戰前偵察、敵前偵察、敵後偵察、重要目標攻佔警衛。現在中國人民解放軍里的18個集團軍的武裝偵察專業(特種部隊除外)基本上都要求能進行兩棲作業,但內地的集團軍主要是選訓科目而不是主訓科目,還不能達到真正的兩棲作業,但執行地面單兵種偵察任務絕對是沒有問題的。廣州戰區和南京戰區的5個集團軍(1軍、12軍、3l軍、4l軍和42軍)就不一樣了,因為他們擔負台灣問題,這5個集團軍的武裝偵察分隊可以說是真正意義上的陸海兩棲武裝偵察分隊,主要還是陸戰方面,作為陸軍的兩棲武裝偵察分隊在海上部分的作業主要是能進行海上武裝滲透和撤退(基本都要能進行萬米武裝泅渡),更主要的精力是集中在對台灣本島的海上武裝滲透,上島後為其建制部隊執行登陸作戰的各種偵察任務(包括技術偵察);這5個集團軍不能說是比其他13個集團軍的偵察兵厲害,只不過比其他兄弟部隊的海上滲透能力強。

炮兵偵察:炮兵的偵察專業基本是技術偵察專業,主要分為偵察兵(目標捕捉)、計算兵(諸元計算)和無人機、雷達等器材技術偵察專業。同樣,部分炮兵偵察兵也具備兩棲作業的能力(主要是普通地炮、制導地炮、地地導彈和反坦克導彈部隊的偵察分隊),主要也是這5個集團軍的炮兵偵察分隊才能真正執行海上滲透任務,但一般炮兵偵察分隊執行敵後偵察任務時會和步兵武裝偵察分隊一起執行任務;炮兵偵察分隊一般建制到炮兵連,這種建制的好處就是哪怕只有一個連隊也有單獨遂行作戰的任務。

裝甲部隊偵察:裝甲部隊偵察分隊和步兵偵察分隊差不多,但基本上配備了裝甲偵察車輛,可快速地為裝甲部隊執行各種偵察任務,以保障裝甲集團作戰的需要。

氣象部隊

氣象在人類戰爭史上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古人多半只能“觀天象”,靠經驗打仗。到了20世紀,隨着氣象技術的發展,軍事指揮官們在重大戰役中開始有意識地研究雲層、風向、雨雪天候甚至月光對作戰計劃的影響。諾曼第登陸戰打響之前,盟軍對海峽上空微妙天氣變化的把握更是成就了一段軍史佳話。時至今日,儘管軍事技術已有空前發展,但天氣與戰爭的關係卻是越來越緊密。

中國有句俗話“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但是美國有一支專門預測氣象的空軍部隊。美國戰爭部1937年7月1日命令由陸軍航空部隊負責組建專職軍用氣象單位。陸軍航空兵氣象聯隊於1943年4月14日正式在北卡羅來納州阿什維爾組建,並於1945年更名為陸軍航空兵氣象勤務局。1947年,美國空軍獨立成軍時,後者相應地成為空軍氣象勤務局,負責為全球各地美國陸軍和空軍提供天氣預報。此後幾十年間,該機構的專業氣象人員對美軍所有軍事行動提供過氣象保障。1997年,幾經變遷的氣象勤務局正式更名為空軍氣象局(AFWA),其任務是向部隊提供各種類型的高質量航空航天氣象服務、相關產品和裝備,為美軍各軍種部隊發揮作戰能力提供保障。該局總部設在內布拉斯加州奧夫特空軍基地,編製員額729人。該局內設4個處――行動處、通信信息處、計劃項目處、航空航天技術處,另有2個外駐中心和1個分遣隊。第7分遣隊駐防俄克拉荷馬州廷克空軍基地,負責收集全球實時氣象信息,製作最詳盡的環境數據庫,並將結果傳輸至美軍各軍兵種作戰機構或作戰支援部門。位於北卡羅來納州的阿什維爾的空軍作戰氣象中心負責分析歷史氣象數據,用於支持軍事行動和武器系統的設計。位於佛羅里達州赫爾伯特機場的空軍作戰氣象中心則負責研發空軍氣象部門的戰術和技術裝備。

中國軍隊的軍事氣象誕生於延安時期。在那裏,建立了解放軍第一個氣象台。最多時,全軍氣象部隊有兩萬多人。軍事氣象預報與地方的天氣預報不一樣。比如對天空狀況的預報,地方氣象部門只預報出或晴,或陰,或雨就行了,而軍事氣象預報還必須預報出天空有幾層雲、什麼雲、雲多高等。同樣是預報風,地方氣象部門只要報多少級風就可以,軍事氣象預報則不僅要求報出風級風速,還要報出發生的具體時間和具體地域,對部隊的武器將產生什麼樣的影響等。

隨着高技術武器裝備的廣泛應用,作戰空間從海洋、陸地、大氣層擴展到太空,對氣象水文保障也提出了更高、更快、更強的要求。

戰略導彈兵

戰略導彈兵是戰略核力量的主要組成部分。戰略導彈兵由導彈部隊和各種專業部隊組成。其中專業部隊包括:導彈技術部隊、核技術部隊、工程部隊,以及三防、通信、電子戰、測繪、氣象、警衛、偵察和後勤部隊等。中國的戰略導彈部隊稱為第二炮兵。

二炮部隊是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地地戰略導彈武器系統,遂行戰略核反擊任務的部隊,組建於1966年7月1日。主要任務是遏制敵人對中國使用核武器,在敵人對中國發動核襲擊時,遵照統帥部的命令,獨立地或聯合其他軍種的戰略核部隊對敵人實施有限而有效的自衛反擊,打擊敵人的重要戰略目標。第二炮兵部隊由近程、中程、遠程和洲際導彈部隊,工程部隊,作戰保障、裝備技術保障和後勤保障部隊組成,是一支具有一定規模和實戰能力的主要核威懾和戰略核反擊力量。目前,建成了一批不同型號和不同發射方式的作戰陣地,初步形成了多種型號導彈武器裝備系統,快速機動作戰能力和準確打擊目標能力進一步提高,在保衛社會安全、維護世界和平中發揮着重要作用。中國發展核武器,組建戰略核部隊,是為了防禦,是為了打破核壟斷,反對核訛詐,遏制核戰爭。核反擊是被迫的,最終目的是消滅核武器和核戰爭,維護中國的獨立和安全。中國政府一再鄭重聲明,中國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會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對無核武器國家和無核武器地區使用核武器。但是,如果遭到核襲擊,將毫不猶豫地實施核反擊,進行有限而有效的核報復。

俄羅斯戰略導彈兵員額約12萬人,編為4個集團軍,共17個導彈師。其現役的主要戰略導彈有2代5種型號:第4代PC-18型(北約稱為SS19)、PC-20型(北約稱為SS-18);第5代PC-22型(北約稱為SS-24)、PC-12M“白楊”型(北約稱為SS-25)、“白楊-M”型(北約稱為SS-27)。PC-18、PC-20和PC-22型導彈為多彈頭導彈,其中PC一22可攜帶10枚35萬噸級的分導式彈頭。導彈部署分為發射井和公路鐵路機動兩種方式。目前,“白楊”和“白楊-M”均為公路機動部署。目前,處於戰鬥值班的導彈數量為750餘枚,其中最新式的“白楊-M”導彈有20餘枚。“白楊”系列導彈目前為單彈頭,將來必要時可改裝為多彈頭。

水面艦艇部隊現代水面艦艇部隊,各國艦艇種類、編製規模差異很大。有的國家海軍水面艦艇部隊擁有航空母艦、戰列艦、巡洋艦、驅逐艦、護衛艦等大中型艦艇,總數達數百艘;有的國家海軍僅有幾艘小型巡邏艦艇。戰鬥艦艇部隊,按艦種區分為航空母艦、戰列艦、巡洋艦、驅逐艦、護衛艦艇、佈雷艦艇、掃雷艦艇、登陸艦艇、獵潛艦艇、導彈艇、魚雷艇等部隊,主要遂行海上作戰任務。勤務艦船部隊,包括偵察船、通信船、海道測量船、海洋調查船、拖船、工程船、防險救生船、破冰船、醫院船、訓練艦船、修理艦船、補給艦船、運輸艦船及其他專用艦船等部隊、分隊,負責海上戰鬥保障、技術保障和後勤保障等勤務。戰鬥艦艇編製員額一般是:大型航空母艦為5000~6000人,小型航空母艦為1000~1500人;戰略艦為1500餘人;巡洋艦為400~600人,重巡洋艦超過1000人;驅逐艦為200~400人;護衛艦為100~250人;小型巡邏艇為10~60人。水面艦艇部隊編組通常分為艦種編組和任務編組。

艦種編組也稱行政編組,是平時為便於對艦艇部隊進行管理、訓練、補給和對艦艇進行維修而採用的編組形式,一般由技術戰術性能相同或相近的艦艇編成,編成的部隊、分隊屬建制單位。美國海軍在太平洋、大西洋艦隊設有水面艦艇部隊司令部,統轄各水面部隊。其艦種編組分為大隊或中隊,所轄兵力大體固定。通常1個航空母艦大隊由1~2艘航空母艦和其他作戰、補給艦隻編成;1個巡洋艦、驅逐艦大隊由2~4艘巡洋艦和2~4個驅逐艦中隊及數艘後勤船隻編成;驅逐艦、護衛艦中隊為基本戰術單位,由4~6艘艦艇編成。俄羅斯海軍水面艦艇部隊分為總隊、支隊和大隊等。總隊、支隊分別隸屬於區艦隊、分艦隊和海軍基地。通常1個巡洋艦總隊由3~6艘輕巡洋艦編成;1個驅逐艦支隊由2~3個大隊編成;1個驅逐艦大隊編4艘驅逐艦;1個護衛艦支隊由2~3個大隊編成;1個護衛艦大隊編6~12艘護衛艦。印度、巴基斯坦等國家海軍水面艦艇部隊的艦種編組形式,多是在艦隊下直轄艦艇中隊或大隊等。任務編組也稱作戰編組,是遂行海上駐巡、作戰或其他任務時而採取的編組形式。由不同艦種編組的艦艇部隊分別派出單艦或成建制派出若干艘艦艇編成混合編隊,一般無常設領導指揮機關和固定編製,任務結束,即行歸艦。美國海軍水面艦艇部隊的任務編組區分為特混大隊、特混小隊、特混支隊。俄羅斯海軍水面艦艇部隊的任務編組,通常以航空母艦、導彈巡洋艦或導彈驅逐艦為核心,並配有其他水面艦艇為護衛兵力組成。印度海軍的任務編組為特混艦隊、特混大隊和特混小隊,特混艦隊轄航空母艦、海上火力支持、海上攻擊和掃雷等4個特混大隊,每個大隊轄2個特混小隊。

潛艇部隊

潛艇部隊是海軍中在水下遂行作戰任務的兵種。按潛艇動力,分為常規動力潛艇部隊、核動力潛艇部隊;按武器裝備,分為魚雷潛艇部隊、導彈潛艇部隊和戰略導彈潛艇部隊。有些國家還包括勤務船和陸上保障部隊。潛艇具有隱蔽性好、突擊力強和續航力、自給力大等特點。潛艇部隊主要在水下使用魚雷、水雷、導彈武器對敵方實施突擊,既能獨立作戰,也可與海軍航空兵或水面艦艇部隊協同作戰。主要用於消滅敵方大、中型運輸艦船和作戰艦艇,破壞敵方海上交通線、保護己方海上交通線,破壞、摧毀敵方基地、港口和岸上重要目標。還可遂行偵察、佈雷、反潛、巡邏和運送人員物資等任務。攻擊型潛艇部隊是潛艇部隊中防禦和進攻的重要突擊力量,能隱蔽、迅速地部署到一定的海域,隨時遂行搜索、監視和攻擊任務。戰略導彈核潛艇部隊具有更好的隱蔽性、機動性和較強的生存力、戰鬥力,可在大洋深處長期活動而無須補給,遇有情況,能在指定的海域,根據最高統帥部的命令隨時作出反應,並能給敵方陸上戰略目標以有效的打擊。戰略導彈潛艇部隊已成為一些國家戰略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保障國家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國海軍潛艇部隊的編成通常有兩種基本形式:一種是以裝備性能相同的潛艇編組;一種是根據任務或作戰需要編組。

各國潛艇部隊的隸屬關係不盡相同。美軍的核潛艇部隊隸屬於艦隊或艦隊的潛艇司令部,以中隊為基本單位,由7~10艘潛艇編成;根據作戰任務的需要,還將潛艇部隊編入特混艦隊。俄羅斯潛艇部隊隸屬於艦隊的區艦隊、分艦隊,或編為潛艇區艦隊、分艦隊,直接隸屬於艦隊。日本聯合艦隊中編有潛艇艦隊,下轄潛艇隊群,隊群轄2~4個潛艇隊,隊轄2~3艘潛艇。法國的戰略核潛艇作為戰略核力量之一,直接受三軍參謀長指揮。

海軍航空兵

海軍航空兵是海軍中主要在海洋上空遂行作戰任務的兵種。通常由轟炸航空兵、殲擊轟炸航空兵、殲擊航空兵、強擊航空兵、偵察航空兵、反潛航空兵部隊和執行預警、電子對抗、空中加油、運輸、救護等保障任務的部隊組成。具有遠程作戰、高蓮機動和猛烈突擊的能力,是海洋戰區奪取和保持制空權的重要力量,海軍的主要突擊兵力之一,能對海戰的進程和結局產生重大影響。主要任務是:殲滅敵方海上力量,掩護和支持己方艦艇的作戰行動;保護己方海上交通線,破壞敵方海上交通線;摧毀敵方沿海機場、基地、港口等重要軍事目標,保護己方海軍基地、港口的安全;進行海上偵察、巡邏、反潛、預警、佈雷、掃雷、通信、引導、救護和運輸等。有的國家海軍航空兵戰略轟炸機部隊是空中戰略力量的組成部分,與地戰略導彈部隊、導彈核潛艇部隊共同構成國家戰略進攻力量。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英、美、法、日、俄等國競相發展水上飛機,並開始建立海軍航空兵。大戰期間,海軍航空兵主要執行海上偵察和為艦艇指示目標等保障任務。為擴大飛機的活動範圍,一些國家將大型艦船改建為水上飛機運載艦。戰後,英、美、日、俄等國有了第一批航空母艦和艦載航空兵,岸基航空兵進一步發展。隨着海軍航空兵成為爭奪海上制空權、制海權的突擊力量,各國海軍“巨艦大炮製勝”的傳統觀念逐步改變,海戰的樣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多數國家海軍航空兵起初用於海上偵察、巡邏、反潛和保證己方艦船、海岸設施及部隊免遭空中襲擊。隨着戰爭的發展,海軍航空兵更多地用於遂行爭奪制空權、反艦、反潛、兩棲支援等,在襲擊塔蘭托、襲擊珍珠港、珊瑚海海戰、中途島海戰等重要戰役中,海軍航空兵起了決定性的作用。戰後,各國海軍航空兵不斷改進和更新裝備,陸續裝備預警、電子對抗和垂直、短距起落飛機,並普遍將直升機搭載在艦船上。20世紀60年代,出現核動力航空母艦,進一步提高了海軍航空兵遠洋機動作戰能力。1982年英國與阿根廷的馬爾維納斯群島戰爭,更加顯示出海軍航空兵在現代海戰中的重要作用。

海軍岸防兵

海軍岸防兵是海軍中部署於沿海重要地段、島嶼,以火力遂行海岸防禦任務的兵種。通常由海岸導彈部隊和海岸炮兵部隊組成。編有獨立團、營(連)等單位,分屬於海軍基地或水警區。有的國家設有岸防司令部,編有旅,能獨立作戰,也可協同其他兵種遂行作戰任務,主要裝備飛航式近程岸艦戰術導彈和大、中口徑火炮。海軍岸防兵具有彈藥、物資儲備充足,戰鬥力穩定、投入戰鬥迅速,導彈命中率高、火力強,能依託堅固防禦工事,堅持持久作戰等特點,是海軍海岸防禦的陸上骨幹力量。基本任務是:封鎖海峽、航道,消滅敵方艦船,掩護近岸海區的己方交通線和艦船;支持海岸、島嶼守備部隊作戰,保衛基地、港口和沿海重要地段的安全。

早在公元前,一些瀕海國家就有了岸防設施和兵力。14―15世紀,岸防兵隨着配備岸防火炮的瀕海要塞的出現而開始形成。18世紀以後,許多國家先後將岸防兵列入海軍序列。19世紀,各軍事強國的瀕海岸段要地多築有較為完善的防禦火炮陣地,至20世紀初達到最盛時期。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的達達尼爾海峽戰役和第二次世界大戰蘇聯衛國戰爭中,海軍岸防兵都發揮了重要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隨着導彈武器的使用,許多國家建立了海岸導彈部隊。蘇聯海軍把海岸導彈(火箭)炮兵作為一個兵種。20世紀80年代末,世界各國海軍岸防部隊稱謂不一,規模裝備差異較大。蘇聯稱海岸導彈炮兵,共編8000餘人,營為最大的編製單位,主要裝備“沙道克”(SSC-1)或“幼鮭”岸艦導彈和203、152、130毫米火炮。越南海軍編1個岸艦導彈旅。瑞典海軍編5個海岸炮兵團(含若干導彈中隊)。中東等地區的國家也編有海岸導彈部隊。美、英、法等國家不設海軍岸防兵,其海岸防禦任務由海岸警備部隊等擔負。

中國的岸防有悠久的發展歷史。宋元時期,在沿海建城設防,防禦海盜。明朝,開始在沿海設有衛、所,並在海防要地修城築堡,屯兵戍守。如戚繼光、俞大猷統率步師和水師,抗擊倭寇。嘉靖年間(1522―1566),裝備銅炮,“大彈發及七百步”。清初,建水師,造炮台,防守海口。道光年間(1821―1850),海禁大開,海防益重。鴉片戰爭中,清軍利用在虎門設立的炮台和設置的水中障礙陣地,抗擊了英軍戰艦的進攻。此後,清朝在沿海要地構築新式炮台130多座。中華民國時期,炮台幾經整修,后在抗日戰爭中發揮了一定作用。如1932年“一二八”淞滬戰役,吳淞要塞阻日艦於黃浦江口達月余之久。

海軍陸戰隊

海軍陸戰隊是海軍中擔負渡海登陸作戰任務的兵種。有的國家稱海軍步兵。通常由陸戰步兵、炮兵、裝甲兵、工程兵和偵察通信等部隊、分隊組成。有的還編製有航空兵,一般按師(旅)、團、營的序列編製。主要裝備有步兵自動武器、輕便自走炮、地空導彈、水陸坦克、兩棲裝甲輸送車、氣墊船、固定翼飛機和直升機等。其任務是:獨立地或協同陸軍實施渡海登陸作戰、反登陸作戰。在協同陸軍登陸時,通常擔任登陸先遣隊,首先突擊上岸,保障後續梯隊登陸;也可配合陸軍擔負海岸防禦任務。

15―16世紀,一些國家為了向海外擴張,建立了經過專門訓練的登陸作戰部隊。17世紀中期,英國建立了海軍步兵團。此後,俄國、葡萄牙、法國、西班牙、美國等先後建立了海軍陸戰團或海軍陸戰隊。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海軍陸戰隊迅速發展,各國的海軍陸戰隊在登陸作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英等國還多次把海軍陸戰隊用於局部戰爭,如美國在侵朝和侵越戰爭中,英國在馬島戰爭中,都使用了海軍陸戰隊。中國在辛亥革命時,廣東革命軍曾組建海軍陸戰隊。1914年中華民國政府組建海軍陸戰隊。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於1953年建立海軍陸戰師。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陸戰隊,在參加解放一江山島等沿海島嶼的登陸作戰中,作出了重要貢獻。20世紀90年代初,世界上有五十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軍隊編有海軍陸戰隊。美國海軍陸戰隊是獨立兵種,由於其地位和作用獨特,被美國人視為“第四軍種”。美國海軍陸戰隊是世界上最大的精銳部隊,擁有總數大約為194000的男女隊員,共有3個師與3個配有416架戰鬥機的空中聯隊,它甚至比大多數國家的整個軍隊都要大上許多。

海軍陸戰隊在兵科中是一個特別的分支,他們所受的訓練就是要讓他們準備好來應付各種陸海空三軍聯合作戰方式。第一支海軍陸戰隊是在美國獨立戰爭時正式服役,不過他們正式活躍於世上則是在這場戰爭之後。美國國會在1798年7月再度建立海軍陸戰隊,他們不屈不撓、嚴守紀律以及高適應性的傳奇,也使得他們在19、20世紀的主要戰爭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強擊航空兵

強擊航空兵是裝備強擊機,從低空、超低空攻擊地面和水面目標,直接支持地面部隊、海上艦艇編隊作戰的航空兵。美、英、德等國稱攻擊機部隊,隸屬於空軍或海軍。主要任務是:支持地面部隊進攻和防禦作戰,消滅和壓制敵方戰術、戰役縱深內的導彈、炮兵陣地、集群坦克及有生力量,破壞敵方指揮機構和防禦工事,破壞和封鎖敵方交通運輸;支持登陸部隊登陸作戰,協同地面部隊消滅敵方登陸兵,協同海軍編隊突擊敵方艦艇;支持空降作戰,協同地面部隊消滅敵方空降兵;參加爭奪制空權,破壞敵方機場,消滅敵方機場上的飛機和人員,摧毀敵方雷達站;實施航空偵察。

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德國於1917年在陸軍組建專門進行強擊行動的航空分隊,隨後,英、法等國也組建類似的分隊。這些分隊裝備殲擊機或輕型轟炸機,主要用於攻擊對方前沿的有生力量。大戰後期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夕,一些國家生產了大量作戰效能較好的強擊機,並裝備部隊。蘇聯稱強擊機部隊為衝擊航空兵,並作為一個兵種,組建了5個大隊,后又擴建為旅和師。德國組建了攻擊機大隊、聯隊和軍團。美國建有攻擊機中隊、聯隊,攻擊機的數量1938年已佔作戰飛機總數的20%。中國國民黨軍隊在1936年組建一支有20架美製A_12型飛機的攻擊機大隊。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國的攻擊機部隊和蘇聯的衝擊航空兵在數量、裝備上都得到進一步發展(蘇軍1943年強擊機數量占作戰飛機總數的30%以上),成為直接支持地面部隊作戰的主要力量。擔負的任務不僅是消滅和壓制戰場上對方的有生力量、技術兵器、防禦工事,還突擊對方淺近縱深內的機場和交通運輸目標。美國戰術空軍的攻擊機部隊因裝備陳舊而被淘汰,以戰鬥轟炸機部隊直接支持地面部隊作戰。

隨着飛機性能的不斷完善,許多飛機不但可以作為殲擊機,也具有強擊機的功能,如蘇-27、蘇-29、B-2等,由此產生了一個新的機種一殲擊強擊機,這些飛機代表了今後發展的趨勢。

轟炸航空兵

轟炸航空兵是裝備轟炸機,對地面、水面目標進行突擊的航空兵。美、英、法等國家稱轟炸機部隊,分屬於空軍和海軍。按裝備、任務的不同,可分為戰略(遠程)轟炸航空兵和戰術(方面軍)轟炸航空兵,前者裝備中、重型轟炸機,後者裝備輕型轟炸機。轟炸航空兵能投放航空炸彈、核彈、魚雷和發射空地、空艦導彈,具有猛烈突擊和遠程作戰能力,是空軍的主要進攻力量。主要任務是:消滅敵方導彈、核武器,摧毀、破壞敵方政治、經濟中心和重要工業目標,參加奪取制空權、制海權的鬥爭,支持地面、艦艇、空降部隊作戰,以及實施航空偵察和電子干擾。有些國家戰略轟炸機部隊與地地戰略導彈部隊、海軍彈道導彈潛艇部隊相結合,構成戰略核威懾力量。

轟炸航空兵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誕生和發展起來的。當時,隨着專用轟炸機的出現,法、德、俄、意、英等國陸續組建轟炸機部隊,編有中隊或大隊。參戰國的轟炸機數占作戰飛機總數的14%~15%。兩次世界大戰之間,在意大利G.杜黑、英國H.M特倫查德和美國W.米切爾等人的空中戰爭理論影響下,轟炸航空兵有較大發展。德、蘇、英、法、意等國的空軍編成中,轟炸航空兵的比例已達409/6~50%。許多國家建立轟炸機聯隊、團或旅,少數國家的海軍編有轟炸機中隊。轟炸航空兵的指揮機構逐漸完備,作戰保障體系開始形成。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轟炸航空兵迅速發展,成為空軍的基本突擊兵力,出現戰役軍團一級的航空隊或空軍集團軍,能一次出動幾百至上千架轟炸機,實施大規模轟炸。1945年8月,美國B-29重型轟炸機部隊在日本首次投了兩顆原子彈。戰後,轟炸航空兵逐步以噴氣式轟炸機代替活塞式轟炸機,裝載並發展了核彈和精確制導武器,從而大大提高了快速遠距突擊能力、轟炸威力和命中精度。為對付日益發展的防空兵器的抗擊,還採取低空進襲、電子干擾等措施,增強了突防能力。20世紀50年代末,由於戰略導彈的出現,一度曾有人認為戰略導彈將取代轟炸機。但後來的戰爭實踐證明,轟炸機在機動能力與摧毀活動目標等方面要比戰略導彈優越,不可能被取代。越南戰爭、第三次中東戰爭、第四次中東戰爭、馬爾維納斯群島戰爭中,轟炸航空兵仍是空中突擊的重要力量。

地空導彈兵

地空導彈兵是裝備地空導彈武器系統,遂行防空作戰任務的兵種或部隊。英、法、日等國稱防空導彈部隊,俄羅斯稱防空導彈兵。主要任務是:保衛國家政治經濟中心、軍事要地、交通樞紐、軍隊集團以及其他重要目標,參加爭奪制空權的鬥爭。必要時,還可用於摧毀敵方地面、水面目標。通常與殲擊航空兵、高射炮兵共同遂行作戰任務,也可單獨進行防空作戰。地空導彈兵在現代防空作戰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各國地空導彈兵的隸屬關係、體制編製和裝備不盡相同。多數國家地空導彈兵,按建制分屬空軍、防空軍和陸軍。地空導彈兵一般為旅、團、營體制,部隊通常由火力分隊、技術保障分隊、指揮分隊和其他勤務分隊編成。裝備有高中低空、遠中近程地空導彈武器系統,能在晝夜間和複雜氣象條件下,抗擊敵機、飛航式導彈的空襲。俄羅斯防空導彈兵裝備的薩姆系列防空導彈武器系統,能抗擊高度0.1~29公里、斜距0.08~300公里以各種速度飛行的飛機和直升機。美國防空導彈部隊裝備的“羅蘭特”、“霍克”、“奈基”和“愛國者”等各種型號防空導彈武器系統,能抗擊從低空到高空、從近距離到遠距離的空襲兵器,“愛國者”導彈還具有同時抗擊多個目標的能力。

偵察航空兵

偵察航空兵是以偵察機為基本裝備,從空中獲取情報的航空兵。有些國家稱偵察機部隊,是軍事偵察的重要力量,由專業偵察飛行部隊、其他航空兵偵察飛行分隊和情報處理機構組成。一般隸屬於空軍,基本編製單位為聯隊或獨立團。具有高速機動和遠程偵察能力,主要用於對敵方戰術、戰役和戰略縱深內的重要目標實施航空偵察,提供各軍種、兵種作戰需要的有關情報。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美、法、英、俄、德、意等國在陸軍中組建飛機連、航空營或軍事航空隊,裝備飛機、飛艇和氣球,遂行偵察和校正炮兵射擊等任務。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偵察航空兵作為專門從事偵察的兵種正式形成,主要擔負戰術偵察任務。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偵察機和機載偵察設備不斷改進,偵察航空兵成為遂行戰術、戰役和戰略偵察任務的主要力量。戰後,偵察航空兵在世界範圍內得到新的發展。20世紀60年代以後,美、蘇偵察機數量一直占作戰飛機總數的10%~15%。

20世紀80年代,許多國家編有規模不等的偵察航空兵,偵察航空兵的偵察裝備不斷改善,體制編製逐步改進,軍事訓練日益加強,現代條件下的實戰偵察能力進一步提高。偵察航空兵實施偵察的主要方法是成像偵察、電子偵察和目視偵察。裝備的偵察機,有專門設計的,有用殲擊機、轟炸機、運輸機改裝的,一些國家還在發展無人駕駛偵察機和偵察氣球。20世紀90年代初,蘇聯遠程航空兵、方面軍航空兵和海軍航空兵分別編有獨立偵察航空兵團、大隊或中隊,裝備米格-25P、圖-95E等型偵察機。美國戰略空軍、戰術空軍司令部都編有偵察機聯隊,海軍航空兵、陸軍航空兵分別編有中隊和營,裝備的偵察機有SR-71、TR-1、RC-135等。隨着航空和遙感技術的發展。軍隊對航空偵察要求的提高,偵察航空兵的發展重點是提高全天候機動能力、突防能力、綜合偵察能力、情報信息的實時傳輸和處理能力。

空兵

空降兵是以傘降、機降方式投入地面作戰的兵種或部隊,習稱傘兵,一般隸屬於陸軍。最高建制單位在大多數國家為師或旅,少數國家為軍。編成內有步兵、炮兵、裝甲兵、工程兵、航空兵、通信兵及其他專業部隊、分隊。人員經過專門的空降訓練,武器裝備輕便,能傘降或機降。具有空中快速機。動能力,能超越地理障礙和地面防線。直接進入敵後進行突然襲擊,是用於快速部署和縱深攻擊的重要力量,既能配合正面進攻(或登陸)部隊作戰,也能在敵後獨立作戰。基本任務是:對敵方政治、軍事、經濟等戰略要地實施突然襲擊;奪取並扼守敵方戰役、戰術縱深內的重要目標或地域;在敵後進行特種作戰。

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已有軍事專家探索建立空降兵的問題。1918年,美國W.米切爾等曾提出用轟炸機群將1個步兵師空降到德軍戰線後方實施攻擊的設想。戰後,運輸機、降落傘的發展,為建立空降兵提供了物質基礎。蘇聯於1930年開始試建空降兵支隊,1932年擴編為空降兵旅。隨後,德國、法國、意大利等也相繼組建空降兵。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空降兵迅速發展,並大規模用於作戰。大戰初期,蘇聯有5個空降兵軍,德國有2個空降兵師。以後,蘇聯發展到10個空降兵軍。德國發展到1個空降兵集團軍(8個師)。美國、英國、日本於1940年開始組建空降兵。一大戰結束前,美國有5個空降兵師和數個獨立空降兵團,英國有3個空降兵師和數個獨立空降兵旅,日本有1個空降兵師。戰爭中,交戰國進行各種不同類型的空降作戰100餘次。德國於1940年4月閃擊丹麥、挪威時,首次成建制使用空降兵。空降1個傘降團和3個機降團。美、英、波軍在1944年9月進攻荷蘭的“市場一花園”戰役中,使用空降兵的規模較大,投入1個空降集團軍,共3個師又1個旅,計3.5萬餘人以及大批火炮、車輛和其他作戰物資。戰後,編有空降兵的國家越來越多,空降兵的體制編製、武器裝備不斷改進,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在局部戰爭中被廣泛使用。如法軍在印度支那戰爭中,美軍在侵越戰爭、入侵格林納達和入侵巴拿馬中,蘇軍在入侵阿富汗戰爭中,英軍在馬爾維納斯群島戰爭中,以色列、埃及、敘利亞等國軍隊在中東戰爭中,都使用了空降兵。

20世紀90年代初,世界上近80個國家有不同規模的空降兵。其中,30多個國家編有師或旅,兵力最多的是俄羅斯和美國。俄羅斯統帥部直轄數個空降師,空降師是空降兵基本的合成戰術兵團,每師編9200餘人;方面軍轄有空降旅或空降強擊旅,旅為空降兵的合成戰術兵團,每旅編2500餘人;集團軍轄有獨立空降強擊營,每營編400餘人。美國陸軍有1個空降師,1個空中突擊師以及特種空降作戰部隊。印度尼西亞陸軍有3個空降兵旅。日本陸上自衛隊有1個空降旅。印度陸軍有9個傘兵營/突擊營。

隨着空中輸送工具和地面武器裝備的不斷發展,空降兵的空中、地面機動能力與作戰能力將進一步增強,任務範圍將不斷擴展,組織結構將進一步向體系化、多樣化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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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兵種薈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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