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回 木蘭二上陳情表 太宗屈殺伍娘子

第三十一回 木蘭二上陳情表 太宗屈殺伍娘子

卻說木蘭一日問於鐵冠曰:“弟子聞仙道長生,必如何而生可長焉?”鐵冠曰:“木蘭,吾謂爾人傑也,何中質之不若耶?夫天道運行,春生秋殺,夏茂冬藏。人生而壯,衰而死,何異焉?長生者不亦逆天而行,怪於人歟?所謂仙者,則天之道,體之於身,得之於心,死而無愧,奚能長生?子不見古之不死者,終歸於死,今之長生者,終喪其生。斯豈仙道耶?故曰:氣不可以長保,精不可以長固,神不可以長守。所可長固、長守、長保者,性也,天賦之命也。事天者為仙道。聖人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不亦深而遠乎?”木蘭又問曰:“古之修仙,必雲煉丹。而丹則有玉液、金液、木液之別,其理可得聞乎?”鐵冠曰:“丹者,心也。煉心即是煉丹。玉液、金液、木液,則吾不知也。至若九轉七返之說,愈屬虛空,不過推求卦數之理。蓋七乃火之成數,九乃金之成數。取火煉金,曰轉,曰返。學道者致虛極,守靜篤,聽其自然,豈肯勞心為是耶?”木蘭唯唯而退。

又一日,鐵冠謂木蘭曰:“性命二字,各有天人之別。欲修天性,先化人性,欲立天命,先立人命。所謂人性者,氣質之性也。氣質性化,而天性可全。人命者,血氣之命也。血氣堅固,而天命可保,故曰四大假合。氣以成形,五常不紊。理以成性,蓋父母生形既兆,天性已賦,性依命立之謂也。誠則明,明則著,能變能化,命從性生之謂也。比如因天地水火之氣而生樹,因樹而生花,因花生果,是性中又有命也。”木蘭曰:“性命原於天,花果原於樹。性有天性、氣質之分,命有天命、血氣之別,花果亦豈有二乎?”鐵冠曰:“有是樹有是花,非樹先而花后,待時而發耳。有是花必有是果,非花先而果后,氣充而成耳。萬物各有一太極。若樹之有心,果之有仁。知此則知命中有性也;知此則知草木春生秋殺,天命也;春華秋實,天性也。至若灌溉太過,栽培不及,當生而不生,當華而不華,猶天性為人性所戕,天命為人慾所害,歸之於氣數,豈不哀哉!若夫果者逢春蒙泉,核開仁出,枝葉蔓生,知此則性中有命,可不言而喻也。花果則黃白者多香,紫赤者多臭,又氣質之性,使之然也。物之氣質不可變,人之氣質則無不可變,此人之所以靈於物也。人之終不能變者,是尚未遠於物也。”

木蘭曰:“草木無土不生,性命雙修,大道非戊己不成。《易》曰:君子黃中通理。其說可得聞歟?”鐵冠曰:“聖經第一義,便曰:在止於至善。非指心地,而言修性之初,下手切處也。知止而後能定、能靜、能安、能慮、能得,是言心已明,而性已見矣。明明德於天下,必先治其國,齊其家,修其身,正其心,誠其意,致其知,此聖人盡性之事也。格物知至,意誠心正,身修家齊,國治平天下,此聖人至命之事也。聖人成己成物之功,如斯畢矣。今子言萬物非土不生,大道非戊己不成,要曉得大學之道,總重在意誠二字。意者,土也,非戊己而何?《中庸》云:君子必慎其獨也。慎字與誠字,雖有表裏之分,至若慎獨,則與意誠無異。意定則精神日強,則智慧日生;意不定則精神日竭,而智慮日衰。古人於心明性見之餘,卻注意於規中,溫養元神,陰陽自然妙合,不假一毫人力,由意定之效驗也。故上古真仙,謂意為黃婆,陰陽為男女,元神出現為產嬰兒,豈有他哉!性命雙修,大道止矣盡矣!”木蘭曰:“弟子今受師命,如瞽目復明。但真意之妙,素所未知,祈師再委曲詳言,弟子永遠供奉。”鐵冠曰:“爾要知真意耶?須看雞之抱卵,貓之捕鼠,專心致志,念茲在茲。真意一現,恍惚杳冥,如雲中之月,水中之魚,乍見乍不見,必也。如慕名未會面的一個朋友,千里尋之,不得一見,恰在路上相逢,就要認親面目,原來是這個模樣。緊緊拉着,不肯放手。久之自然熟習,故曰鉛汞相投,自然凝合。古人謂之玄關一竅,熟知即真,意之大定也。”鐵冠乃歌曰:

心地了了,性天明明。

陰陽妙合,復命歸根。

玄關意土,黃婆別名。

中央正位,自產胎嬰。

鐵冠歌罷,忽然香風陣陣,天花亂墜。俄而天雷大震一聲,師弟二人俱向北而拜。自此,鐵冠以後絕口再不談道。

卻說朱天祿偶沾寒疾,召木蘭曰:“吾朱氏世代善良,崇儒重道,樂善好施。今汝又篤志修行,吾願爾始終如一。汝弟年未及冠,汝當善教,使之有成。”更無多囑,語畢而逝。木蘭盡禮守制,衣衾棺槨盡如古式,卜葬於木蘭山陰。未過一年,楊氏亦故,合葬於天祿墳右。木蘭率弟金蘭,居廬守墓。甫及半年,太宗並娘娘詔旨至,木蘭就墓前舉香跪接。

皇詔云:朕念公主文武兼優,逸才堪羨。今年北番來朝,尚念公主之德,膾炙人口。朕思卿甚切,公主作速來京,以慰朕望。

娘娘懿旨云:寡君思公主忠孝勇節,堪為宮中女師傅。皇上視公主如子,公主未嘗視皇上如父。公主宜速補前愆,來京省過,以慰皇上及寡君之心。欽哉,毋違!木蘭讀畢,頓首謝恩。連夜修起陳情表章,付天使回京。太宗見木蘭未至,心中不悅。只得開表看云:臣兒木蘭,罪孽深重。不自天絕,禍延考妣。於月日變出倉猝。臣兒竊自思維,向因親老多病,改面北征,紀年而回,意承歡於膝下,以樂父母之餘年。無如父之形愈老,母之病轉篤。今也罔極之悲既興,風木之恨更切。思殉親於九地,用情恐傷太過,聊守制以三年。讀禮自愧未深,特室築於場,盡寸心而撫幼弟。依靈致奠,憶笑語而想音容。君父之召雖殷,臣兒之情難釋。俟成祥之日,詣闕謝恩。皇上宏仁若天,皇后博載若地,量情赦宥。

太宗看罷,稱羨不已。再說飲天監李淳風,夜占乾象,見妖星居於紫薇垣中。次日上殿奏曰:“臣昨夜見妖星現紫薇垣中,請萬歲盡除宮中新進之妃。”太宗准奏,曰:“將宮中新進女子三百餘人,盡行放出,只留才人武在內。”太宗又命李淳風當殿卜筮,太宗親自行禮,得天澤履第三爻。其辭曰: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人凶,武人為於大君。

李淳風奏曰:“乾,君德也,兌,少女也。少女鄰於君右。夫曰眇不可以共視,曰跛不可以共履,宜遠而不宜近之人也。若狎而玩之,是不可履而履焉。譬如虎尾,必有口至人之凶。武人為於大君,將來弄權誤國,亂唐室天下,必武氏之女也。斯人現居宮中,大約面貌柔善,令人狎褻;心必陰惡,所謂庸違象恭者也。”太宗聽奏,默然回宮。次日,遷武才人出宮為尼,令他皈依佛教,參學性理,自然慈悲應物,方便處事,明善惡報應之說,俾作良善女子。不料武身雖為尼,卻與學士張昌宗、許敬宗苟合,並未持戒茹素。

過了一年,太宗又召李淳風,問以妖星之事。淳風奏曰:“妖星雖離禁中,但其形未化。萬歲宜修德以禳之,切不可亂誅好人。”張昌宗恐又累及武,密奏曰:“武與伍字異而音同。鎮北侯伍登,手握重權,素有伍娘子之稱。近聞此人以交通突厥,有謀逆之意。萬歲何不殺此人以杜后禍?況且上天垂象以示萬歲,宜乘其未動而先滅之,免生后禍。”太宗即下詔伍登來京,誣以謀逆之罪,斬之於市。下詔曰:“如有保留伍登者,同逆擬罪。”是日,日色慘淡,大風亂吹,大臣疾首不敢言,國人共傷之。張昌宗奏曰:“謀逆之人,妻子同誅。”太宗點首,即差衛兵往雁門關,殺其全家。是夜,太宗入宮,怏悒不樂。次日,命收伍登屍首,以禮葬之,封其墓曰:“鎮北侯伍登。”

再說諶于飛送了伍登起程,伍登以家事托之曰:“侄奉天子召進京,修藩臣之節,大約三四月可回。衙中一應事務,求叔父料理。”于飛唯唯而應。過了半月,于飛入內衙,對夫人曰:“公子伍烈,今年流年不利,我欲同他往五台山進香,以免災禍,大約數日可回。”夫人命軍士數十人,護從於飛而行。到了五台山,重與靖松、大杲、介談論,忽有雁門關中將軍,差人報曰:“主將被誅,夫人與全家被殺。求師爺保公子遠走勿回。”于飛即命從人散去,同公子伍烈民服而行。走回湖廣,藏於大悟山中。後來于飛以女妻之,生三子,曰玉,曰瓊,曰玖,皆顯貴。此是后話不表。

再表木蘭聞伍登死於武氏之禍,傷感不已。聞于飛回,往見焉。問曰:“吾子受喪吾之託,北游數年,可謂信矣。既見五台山諸君,學必有進焉,弟子願受教。”于飛曰:“子何好學之甚也。吾聞心易於陳氏之子矣。《易》曰:近取諸身,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艮為手是也。若內取諸心,聖人能行之而不言,陳氏之子能言之而不能行,子庶幾勉之。夫聖人剛而不屈,其德配乾;利萬物而不息,其德配坎;靜而莫之能感,其德配艮;動而萬物各遂其生,其德配震;氣安而舒,天下順之,其德配巽;虛而明不私照,其德配離;博厚配坤;滋萬物而不姑息,其德配兌。放之則彌六合,卷之則退藏於密,此聖人之易也。夫物芸芸,各歸復其根,象帝之先,此老氏之易也。寂然不動,無為無化,擾而不驚者,此釋氏之易也。有諸內者形諸外,孝則必忠,故不欺,得乾之道也。慈則必讓,故不爭,得坎之道也。知恥者必廉,故不貪,得艮之道也。仁者必公,故不私,震之道也。弟者必和,故不怨,巽之道也。禮者必明,故不疑,離之道也。信者必寬,故不憂,坤之道也。義者必斷,故不懼,兌之道也。”

木蘭曰:“君子不患不及,而患太過。敢問太過之極苦何?”于飛曰:“至孝近於懦,至忠近於愚,慈近於卑,讓近於侮,謙近於貧,恥近於退,仁近於過,恭近於勞,弟近於柔,和近於流,禮近於亂,明近於暗,信近於執,寬近於擾,義近於殺,斷近於猛,此太過之極也。若極而又極,則其品愈下,奸惡不可勝道矣。不偏不倚,惟聖者能之。”

木蘭曰:“懼其太過而抑之,當如之何?”于飛曰:“孝宜敬,忠宜諍,慈宜教,讓宜嚴,廉宜守,恥宜強,仁宜勇,恭宜辨,弟宜執,和宜介,禮宜節,明宜渾,信宜權,寬宜理,義宜武,斷宜文。”木蘭曰:“聖人之道,一而已矣。若是乎,目之多歟?”于飛曰:“自理而言之,則曰一。一散而為萬殊。自性而言之則曰虛,虛歸於無有。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夫聖人之心,靜若太虛,何意、固、必、我之有?以吾言之,即絕字、毋字亦着不上。”木蘭曰:“弟子聞之:至忠不容於國,至孝不容於家,清士不容於野,達人不容於世。吾是以憂之,吾子將何以教吾焉?”于飛曰:“惟忠也而後不容於國,孝也而後不容於家,清也而後不容於野,達也而後不容於世。吾是以樂吾之樂焉,吾將何以教子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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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勇烈奇女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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