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戚
外戚
宦官是後漢的亂源,這是個個人都知道的了,卻不知道後漢還有一個亂源,那便是所謂外戚。什麼叫做外戚呢?外戚便是皇帝的親戚,俗話謂之國戚。其實這是不通的。皇帝是皇帝,國家是國家,如何好並做一談呢?但是君主專制時代的人,對於這個區別是不甚清楚的。所以皇帝的舅舅,就喚做國舅。
讀者諸君,不還記得《三國演義》上,有“何國舅謀誅宦豎”一回么?何國舅便是何進。他是後漢少帝的舅舅,少帝名辯,是靈帝的兒子,正宮皇后何氏所生。靈帝不喜歡他,而喜歡後宮美人王氏所生的兒子,名喚協。不立正宮皇后的兒子做太子,卻立後宮美人的兒子,在君主時代喚做“廢嫡立庶”,是違反習慣的,不免引起朝臣的諫阻,招致全國的批評,所以靈帝遲遲未能舉行。後來卻一病死了。
據歷史上說:靈帝是把後事囑託宦者蹇碩,叫他擁立協做皇帝的。當靈帝死的前一年,曾設立八個校尉。校尉是漢朝直接帶兵最高的官,就像現在的師長一般。凡校尉手下,都是有兵的。再高於校尉的將軍,卻像現在的軍長一般,手下不一定有兵了。當時設立八校尉,其中第一個便是蹇碩。其餘七個校尉,袁紹、曹操,還有後來屬於袁紹、烏巢劫糧時為曹操所殺的淳于瓊,都在其中。歷史上說其餘七校尉,都統於蹇碩。大約蹇碩是八校尉中的首席。以一校尉而兼統七校尉,其實權就像將軍一般,不過沒有將軍的名目罷了。大概因為他是宦官,不好加他以將軍的稱號罷。然而其實權的不小,卻可想見了。當時到底是靈帝因為他有兵權,把廢嫡立庶的事囑託他?還是他因兵權在手,生出野心,想要廢嫡立庶,詐稱有靈帝遺命?我們現在也無從斷定。
須知歷史上這類不知真相、難以斷定的事實,正多着呢。靈帝未曾廢嫡立庶,靈帝死後,一個宦官卻出來干這件事,無論其立心如何,在法律上總是毫無根據的,非靠實力不能解決。蹇碩雖是八校尉的首席,其餘七校尉未必肯聽他的命令。而且八校尉只是新設的兵。在京城裏還有舊有的兵呢。舊有的兵屬誰?那何進在名義上是大將軍,一切兵都該聽他的調遣的。漢朝離封建時代近,大家都有尊重貴族之心。國舅是貴族,容易得人擁護。宦者卻是刑餘賤人,大家瞧不起的,無人肯聽他的命令。所以蹇碩在當時,要廢辯而立協,名義上既覺得不順,實力上,倘使為堂堂正正的爭鬥,亦決不能與何進敵,只有運用手段,把何進騙進宮裏去殺掉之一法。在宮外是大將軍的勢力大,在宮內卻是宦官的勢力大,宮禁是皇帝所在,攻皇宮就有造反的嫌疑,這件事無人敢輕易做。蹇碩在當時,倘使真能把何進騙進宮殺掉,他的希望,倒也或許可以達到,至少是暫時可以達到的。苦於何進也知道他的陰謀,不肯進宮,蹇碩無法,只得聽憑辯即皇帝位。此即所謂少帝。蹇碩既未能廢立,就不過是一個宦者,他手下的兵,是既不足以作亂,也不能擁以自固的,就給何進拿下監,治以死罪。
當後漢時,宦官作威作福,天下的人民恨極了。當時的士大夫也都痛恨他。這時候,要誅戮宦官的空氣,自然極其濃厚。何進便想把專權得寵的宦官,一概除盡。然而宦官和太后是接近的,天天向太后訴苦。女人家的耳根是軟的。聽了他們的話,就不肯聽從何進的主張。何進無法,乃想調外邊的兵進京來威嚇太后。這樣一來,宦官知道事機危急,乃詐傳太后的詔旨,叫何進入宮。何進想不到這時候的宮內還會有變故,輕率進去,竟給宦官殺掉。宦官此等舉動,不知道是以為無人敢犯皇宮呢?還是急不暇擇,並未考慮?總之,在此種情勢之下,還要希望人家不敢侵犯皇宮,就沒有這回事了。這時候,袁紹的堂兄弟袁術,正受何進之命,選了兩百個兵,要去代宦官守衛宮禁。聽得這個消息,就去火燒宮門,攻擊宦官,宦官如何能抵敵?只得挾持少帝,逃到黃河邊上的小平津。有的為追兵所殺,有的自己投河而死在京城裏。那袁紹此時,正做司隸校尉,是京城裏管緝捕督察的官,把他(們)盡數搜殺。
宦官到此,算(被)一網打盡,然而西涼將董卓,亦因應何進之召,適於此時入京。西涼的兵是強的。董卓又是個粗暴的人,敢於妄作妄為。進京之後,便專擅朝權。把少帝廢掉,而立協為皇帝,這個就是漢獻帝。於是袁紹逃到東方。東方的州郡,紛紛起兵,討伐董卓。董卓就把洛陽燒毀掉,逃到西京長安。東方起兵的人,並無意於討伐董卓,各自佔據地盤,互相爭奪,天下就從此分裂了。
追源禍始,宦官固然不好,外戚也不是好東西。因為外戚不好,後漢的皇帝總和宦官合謀誅戮他,宦官因此才得專權,而和外戚亦遂成為不兩立之勢。積聚了許多次的衝突,最後一次,到底撞出很大的亂子來,其事就不可收拾了。所以外戚也不能不算是後漢的一個亂源。然則外戚到底是什麼東西呢?
我們現在,親戚二字是指異姓而言,古代卻不然。戚字只是親字的意思。凡是和我們有血統上的關係的,都謂之戚。我們的血統是有父母兩面的。父親的父母和母親的父母,父親的兄弟姊妹和母親的兄弟姊妹,和我們的關係,正是一樣,夫妻之間,妻對於夫之父母,和夫對於妻之父母,其關係也是一樣的。但是從父系家庭成立以來,父親一方面的親屬和我們是一家人,母親一方面的親屬卻是兩家人。夫妻之間,妻是住在夫的家庭之內的,夫的家就是妻的家,妻的家卻不是夫的家。凡在家庭團體以外的人,古人都於其稱謂之上,加一個外字,以示區別。所以母親的家庭,稱為外家。母親的父母親,稱為外祖父母。妻稱夫的父母為舅姑,夫卻稱妻之父母為外舅外姑。外戚二字,正是一個意義,就是指不是一家的親屬。單用一個戚字,或用親戚兩字,則是指一個家族以內的親屬的。
古人對於血統有關係的人,親情特別厚,後世的人卻淡薄了。世人都說:這是古代的人情厚,後世的人情薄。其實不然。親密的感情,是從共同生活而來的。所謂生活的共同,並不限於財產相共。凡一切事實上的關係都是。如幾個人共同經營一件事業,共同研究一種學問,都是生活有關係。所以現在同事或同學之間,感情會特別親厚。人類的團體,其範圍是愈擴愈大的。所以愈擴愈大,則其根源是經濟上的分工合作。譬如現在,上海木匠所用的材料,或者是江西、湖南等省販來的,或者是外國販來的。如此,上海的木材行,就不能不和江西、湖南等省的人有關係,甚而至於不能不和外國人有關係。各省或各國的人都可以做起同事來。既利害相同,又時時互相接觸,彼此之間,自然容易互相了解,而其感情自然也易於濃厚了。這是舉一事為例,其餘一切都是如此的。古人則不然。其時交通不便,這一個部族和那一個部族,往往不相往來。事實上有關係和互相接觸的,都限於部族以內。親厚的感情,自然也限於部族以內了。古代同部族之中,大抵是血緣有關係的人。後人不知道其感情的親厚,由於當時人的生活局促於部族之內,誤以為血緣有關係的人,其感情自然會特別親厚。遂以為血緣有關係的人,其間另有一種天性存在,這真是倒果為因。假如血緣有關係的人,其間自然而然會有一種天性存在。那麼,把小孩從小送入育嬰堂里,為什麼長大后,不會自然認得其父母呢?所以現在倫理上所謂天性,無不是事實所造成,根本沒有一件是生來就有的性質。讀者諸君一定要駁我,說別種性質都可以說是事實造成的,母愛怕不能這麼說罷?不然,最初的人類如何能綿延到如今呢?當時是沒有所謂社會習染的,最初的母親,如何會自動撫育其子女呢?要問這句話,只要請你就動物試驗試驗。假如你家裏有雌貓,當它生小貓的時候,你試把它自己所生的取掉,換幾隻別一隻貓所生的小貓給它,它一樣會把乳給它吃的。可見母貓的哺乳小貓,只是滿足它自己的哺乳欲,哺乳欲是並不限於自己所生的幼兒的。人類遠古的母親怕也是如此。以當時人類能力的薄弱,倘使個個母親都只肯撫育自己所生的子女,那怕人類真不會綿延至於今日了。然而人類這一類倒果為因的誤解,是非常之多的。既誤以為血緣相近的人,其間有一種特別的天性,就以為血緣相親近的人,在倫理上應當特別親厚,於是有國有家的人,也就要特別任用自己的親戚了。
親戚分為兩種:一種是父系時代自己家裏的人,後世謂之宗室。一種是母親家裏或者妻子家裏的人,後世謂之外戚。
倫理上的訓條只是一句空話。到實際上的利害和倫理上的訓條相衝突的時候,普通人是不會遵守訓條、不顧利害的。所以古人誤以為宗室外戚和自己特別親厚,而把他們封了許多國,到後來,其衝突就起於宗室和外戚之間。因為并吞人家的國,利益就大,也就顧不得什麼一家不一家,親戚不親戚。試看東周列國,互相吞併,其間哪一國不有同姓或者婚姻的關係呢?然而直到漢朝,人心還沒有覺悟。漢高祖得了天下,就把子弟及同姓分封了許多在外邊,而朝內之事,則專一付託呂后。諸位讀過《兩漢演義》么?韓信、彭越是何等樣利害的人?為什麼都會給呂后殺掉?還不是漢高祖自己在外面跑,把京城裏一切政治都交付給呂后,才會這樣么?倘使呂后亦像別一朝太平時代的皇后,專門坐在宮裏,不管外事,能夠忽然跳起來殺掉這兩個人么?可知後來呂后的臨朝稱制,事非偶然了。
一種不適宜的制度,人類是非經過長久的經驗,不會覺悟的。把宗室封建於外,後來要互相攻擊,甚而至於對天朝造反,這是從封建時代就積有很長久的經驗的。所以秦始皇并吞六國之後,已不肯再封建子弟。漢高祖雖不行其法,到景帝時吳楚七國造反之後,也就覺悟其制度之不可行,把所封的王國,地方都削小,政權也都奪去了。至於外戚秉政,足以貽禍,則其經驗較淺。因為古代等級森嚴,諸侯是要和諸侯結婚的,和自己國內的大夫結婚,是個例外。所以古代國內,甚少外戚,自然不會撞出多少禍事來。所以在漢代,前漢為外戚王氏所篡,後漢還是任用外戚。所用的外戚,沒一個有好結果,然而一個外戚去,一個外戚又來。正和辛亥革命以前,一個皇帝被打倒,又立一個皇帝一樣。當一種制度的命運未至滅亡的時節,雖有弊病,人總只怪身居其位的人不好,而不怪到這制度不好。譬如我們現在,天天罵著奸商,卻沒有人攻擊商業制度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