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也就是八點鐘左右,張人健就被提到了看守所大門口的門衛室,這時艾軍已經在那蹲着了,他與張人健不同的是多了一副腳鐐。他也是夠倒霉的,在收審所帶了一年的鐐子,本來到看守所沒給他戴,可是沒過一個月,他找勞動號一個以前在月明山的獄友往外捎封信,被所長抓到,而這個所長正好是剛從月明山調來的,認識他,直接就給他把鐐子砸上了,一直再沒摘下來。
等車開到法院門口時,張人健看見門口聚集了不少的人,他知道除了開庭被告的親屬外,還有許多專門愛在這旁聽的一伙人。他們每天都到這來看公示板,覺得有興趣的案子,就來旁聽。有的甚至是從單位請假來的。
今天來的人也不少,可能是鞍鋼花了幾十萬元為這件案子專門拍了四集電視連續劇。也是趕時髦,裏面的警察都是真人扮演的,孫倫和付超自然是又過了把演戲癮。張人健他們幾個是請的專業演員。為這事張人健還跟孫倫開過玩笑。
“你們選演我的演員,可別瞎糊弄,你積點德,別太有損哥們的形象,好歹哥們也是出身名校。別弄的跟社會地痞一般。”
“放心吧,屈不着你,我們是請在《遼瀋戰役》演廖耀湘的那個演員演的你,怎麼樣?你比廖耀湘還是差了不少吧!”
“馬馬乎乎吧,不過至少我跟廖耀湘都跟湖南有緣,從這上來說,你們還是真選對了。”
這個電視劇正好不久前在遼寧電視台和鞍山有線台播放。許多鞍山人都看了這個電視劇。不過看守所里那時沒有電視,張人健始終不知道劇里把自己描寫成什麼樣子。不過他清楚一定是好不了,不十惡不赦,也差不太遠了。
開庭時,法警把張人健和文軍帶到庭上的被告席,然後把他倆的手銬打開。審判長宣佈開庭之後,公訴人開始宣讀起訴書。先審的文軍,張人健被帶到法庭後面的一個小屋裏等候。
大約也就半小時,文軍被送回來,張人健又被提到了庭上。
“張人健,你對公訴人的起訴有什麼意見?”審判長對張人健說。
“尊敬的審判長及審判員,我對公訴人的起訴有幾點不同意見。主要是定罪不準,訴狀中說我犯了詐騙罪,我認為這與事實不符。事實是我根本不知道文軍給我的公章和合同章是偽造的,因為我曾經用這兩枚章子跟文軍單位做過多起生意,本案所涉及的並不是第一次。而且在1992年下半年,文軍用這枚合同章與我簽了60噸卷板合同,后因市場發生變化,我在鞍山把這批貨處理了,文軍單位多次向我追款,1993年春節前,我去長沙時,親手把匯票交給艾軍單位的裴經理。1993年文軍更是用這兩枚章跟鞍鋼簽定了一千多噸鋼材,都是由我催發至湖南省物資貿易公司,我多次去長沙,也經常見到文軍單位的經理和同事,沒有人對我就這些業務往來提出任何異議。你說我到哪能確定這兩枚章是假的。即便是假的,可他們單位都認帳,我也不可能去多想什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一條之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而我根本不知道這兩枚章是假的,那我又到哪能預見到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以後這些危害社會的結果呢?因此我認為我不具備犯罪的故意,而詐騙罪是一種故意犯罪,因此根據犯罪構成的四個要件,我認為我沒有犯詐騙罪。”
張人健在陳述時,發現有一位女審判員臉上閃過一絲的嘲笑。自己也感覺象是處於中世紀的堂詰柯德。
“公訴人有什麼意見?”
“我這裏有兩點要說明的是,一、文軍根本不是湖南省物資貿易公司的正式職工,他只是賓館洗衣房的一名臨時工,這裏有湖南省物資貿易公司的證明;二、作為一個國家正規單位,一個單位的公章怎麼可能隨便讓人攜帶出門呢?”
“文軍是湖南省物資貿易公司的臨時工?”
聽公訴人這麼一說,張人健真有點氣激了。也就不管不顧了。
“張人健,這是法庭,沒得到允許不準隨便說話!”
張人健只能把嘴閉上。老老實實按規矩地舉起了右手。
“好吧,張人健你有什麼要說的。”
“尊敬的審判長,我想說的是,有哪一個單位的臨時工能從單位帶出巨額購貨款,最多時達到近五百萬。又有哪個單位的臨時工能做成幾千噸的鋼材生意。這個鞍山二輕供銷公司的陳學禮和大連的修連順都能證明。是的,一個單位只有一個公章,不過那是什麼年代的事了,不要忘了現在是變革的年代,許多以前不可能有的事情都在我們眼前發生了,這也不用我舉什麼例子,大家都十分清楚。何況一個小小的公章呢?”
這時張人健的律師倒抓的挺准,也就這一件事,張人健感到他還有點用。這位律師向法庭提出了建議。
“審判長,鑒於我的當事人提出新的問題,而本問題又涉及案子定性的關鍵,我請求法庭傳訊證人陳學禮和修連順出庭。”
這時,張人健看見審判長與另外兩個審判員互相商談了一下。最後審判長宣佈。
“鑒於本案出現新的情況,我宣佈現在暫時休庭!把犯罪嫌疑人帶下去。”
張人健被帶回了那間小屋,與文軍分別關在兩個隔離屋裏。
也就在張人健連法警給他點的一根煙都沒吸完時,張人健的律師就進來了。從臉上表情可以看出他有點難為情,似乎有什麼話要說又難以啟齒。張人健清楚沒什麼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