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張人健也請了一個律師,但他對律師的能力根本沒抱任何希望,他深知鞍山律師的專業水平,剛參加工作時,當時的鞍鋼法律顧問室就設在他所在的企管處,就那律師幾乎都是鞍山電視大學培養出來的。不說別的,如果參加高考,張人健心裏十分清楚,自己考一半的科目都要比這些律師們考全科目的分數高。張人健只能把他當作一個傳聲筒而已。
在鞍山市檢察院起訴處的公訴人來提審張人健之前,張人健就已經意識到自己是山窮水盡了,沒有人敢出頭為他跑這事,鞍山幾乎所有認識他的人都認為他完了,除非有明白的,知道他最多是無期,但在中國大陸當時的環境下,誰又能知道會給他安排一個什麼罪名呢?張人健從幾年前長城公司沈太福的案例里就能感覺到這種無奈。
當時沈太福也是屬於高息集資那種類型的詐騙,如果按當時的法律最高只能判他無期,但最後給他定的是受賄罪,你說他一個個體經營者,根本就不屬於國家的工作人員,最明顯的就是構成犯罪的主體不符,只要學過一點刑法的人都明白,但就是給你判了,你只有認命,誰讓你生活在這個時時刻刻都講究“法治”的國度里!
張人健的公訴人,檢察院特意選派了一個副處級的老檢察員。一臉的階級鬥爭,即使笑你都覺得是那麼的陰冷。那天他帶着一個年輕的一起來提審的張人健,那年輕人一看就知是出校門沒多久。鼻樑上也給張人健一樣,架着一副金屬邊眼鏡。
“你叫什麼名字?”
還是按慣例問的話。
“張人健!”
接着下來是一些不知說了多少遍的年齡等問題。張人健一一回答之後,公訴人才問道。
“你犯了什麼罪?”
張人健心想,這新的刑事訴訟法已經明確規定,在法院沒宣判之前,所有在押人員只能稱其為犯罪嫌疑人,你說這執法的人都不明白,更何況一般百姓了。真是換湯不換藥。
“我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
可能是張人健的回答太生硬了,連那記錄的年輕人都把腦袋抬了起來。
“你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那麼說我們把你抓來是抓錯了!”
“這我可不敢說,反正我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
“你小子就是欠收拾!”
“這你還真說對了,我在刑審承認時就是被收拾的,現在身上還留有痕迹呢!你要是準備還那麼給我來一拍,我還承認。”
“你小子真是他媽的滾刀肉!就該槍斃了你。”
“那也不是你能定的,關鍵看咱犯到那沒,真犯到那,你想不斃都不行。”
“你小子別得意,你以為判不了你死刑呀!現在關於涉及金融詐騙的,全國人大就有了新規定,可以處極刑,你們這案子裏不就涉及到銀行保涵嗎!”
“這跟我有什麼關係,又不是我弄的,再說了,按照我國刑法實行的從舊從輕的法定原則,即使是涉及金融詐騙,也只能按老法判。我多少還明白點。”
“你小子還挺明白,不過那也沒用,即使你是法律專家,把法律條文解釋得頭頭是道,到了這地方也只能按我們的意志辦。”
後來張人健從文軍嘴裏得知,這位道貌岸然的檢察官就是憑這條在長沙騙走了艾軍家的五萬元,說是想辦法盡量不往金融詐騙上定,保住文軍這條命。也難怪張人健在法庭上感覺這檢察官總是在和自己較勁。
後來他也只能讓張人健把事情的經過說一遍。在審訊完之後,張人健走到他倆坐的審訊台前簽字畫押。那個年輕的公訴人好奇地問道。
“哎!你這鏡架不錯呀!來,給我看看!”
張人健摘下眼鏡遞給他,他端詳了一下,對那老傢伙說。
“你看這好鏡架就是不一樣,不掉色,你這是什麼牌子的?”
“登喜路,這是我93年花了五千多港幣在深圳配的。鈦金屬的”
“好東西就是不一樣,這好幾年了還保持得這麼好。”這年輕人對那老傢伙說。
“這要是在法外碰上了我,我准給你弄一副。現在可晚了,就是我想送,你也不敢要了。”
那年輕人又擺弄了一下才把眼鏡還給張人健。
“你這都是揮霍鞍鋼的鋼材款吧?”
“你以為我以前是要飯的吧!這可是我在這案子發生前買的。不是臟物。”
張人健清楚贓物是要被沒收的。
經過這次提審,張人健更加對自己的事情沒底了,但這些年的風風雨雨,已經讓他養成了一種不服輸的性格。哪怕明知是不可為,他也要試一試,就算是有萬分之一的希望,他也會百分之百的去努力。
起訴很快就下了,估計再有十天半個月就會開庭。張人健就覺得自己似乎是要去一個人生的考場,不同的是,這次的競爭對手與主考官都是一家的。他知道這是一次必定會輸的考試。但他一點不氣餒,他只想贏得所有旁聽的同情,只要旁聽的群眾能認同自己的辯護,那他就算沒白上這一回考場。
為了準備好上庭,他做了精心的準備,仔細地研究了起訴書上的每一個字,從中找出自己能駁斥的地方。再研究好法律依據,爭取做到有理有據。在外觀上,他也不想讓人看出自己有任何頹廢的樣子。除了鞋是一雙新軍用板鞋,以及沒有褲帶之外,所有的穿着依然保持着在法外時的那套服飾。傑尼亞的西褲和襯衣,被壓得十分板正,就跟熨的一樣。
開庭的那一天正好是端午節,一早張人健吃了兩個粽子,感覺精神不錯,又沖了個涼水澡,就換上了自己為開庭特意準備的衣服。站在監舍門口等着值班幹警來提自己。心裏雖說有點緊張,但更多的還是有種興奮的感覺,象似要參加一次自己期盼已久的大考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