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茵雪

第三章 茵雪

我不知道爹媽為什麼要給我起“吳勤勇”這樣一個名字,大概是希望我“勤勞勇敢”,成為中華民族的一個傑出人物吧。wenxuemi。com

我討厭這個名字,尤其討厭中間那個“勤”字。若不是托祖宗的福得了個好姓,我真的會痛恨這個名字。事實上我既不勤也不勇,相反卻將懶惰當成我的最大的夢想。

我從小就是一個不安分的人。根據母親的回憶,我出生三個月後,除了睡覺就是東張西望,抱在懷裏也不肯安寧。跟我同齡的孩子還在母親懷裏無法下地的時候,我已經學會了爬:直着爬、橫着爬、倒着爬,而且速度飛快。媽媽總是阻止我這麼做,怕我弄髒了手,磨破了衣服,但是她一疏忽,我馬上又在地上爬來爬去,弄得她無可奈何。雖然還不會說話,但大人們教我辨認什麼物品,我總是能很快記住。當大人們再次提到那個物品時,我能夠立刻將頭轉過去,於是大人們都誇我聰明。

孩子是大人們的玩具。從我記事的時候起,我就在阿姨們的手臂中傳來傳去。她們做各種各樣的鬼臉,她們送你各種各樣的食物和玩具,想盡辦法逗樂你,一旦你讓她們如願,她們就會開心地笑起來,比孩子還要天真。

我之所以說“阿姨們”,而不說“叔叔們”,那是因為如果有陌生人想要抱我,我一定挑阿姨,而且是漂亮的阿姨,其他人都不讓抱。後來,當媽媽把這件事當作笑話告訴已長大**的我時,連我自己都納悶——一個還不懂事的孩子竟然懂得挑三揀四,難道這種審美能力是與生俱來的嗎?

他們總是希望我快點長大,我也這麼想,可是當我能夠自己走路以後,我的**常常是青一塊紫一塊的,僅僅是因為我搶了別的小孩的玩具,或者畫花了鄰居家的牆壁這類的小事。那時候我的父母工作都很忙,我的種種惡行劣跡讓他們防不勝防,於是他們決定將我送進幼兒園。

我隱約記得那一天下着毛毛雨,媽媽說要帶我去一個很好玩的地方,還給我換上了新衣服。和我們一起同行的還有鄰居袁阿姨和她兩歲的兒子操操。我還小操操半歲,所以得管他叫哥哥。媽媽總是告訴我要尊敬長輩,可是在我玩泥巴、捉螞蟻的時候,這個操操總是我的跟班,所以我從沒想過要尊敬他。

那個好玩的地方有一扇很大的門,是由一根根象大人手臂那樣粗的鐵管子組成的。我想伸手去抓,但媽媽制止了我,說會弄髒了手。很快出來一位年輕的阿姨,開了門讓我們進去。

媽媽和那位阿姨說了幾句話,然後蹲下來對我說:“小勇乖,今天就在這裏和小朋友們玩,等媽媽下班了就來接你。”

我的眼睛早就看見了裏面空地上的鞦韆架和滑滑梯,聽說要讓我玩,哪還不樂意,連連點頭。

那一邊的操操卻哭成了一個淚人兒,抱着他媽媽的大腿不肯放。幾個大人說盡了好話,他也不依。他媽媽沒辦法,狠了狠心掰開了他的手,將他交給那位阿姨。誰想操操哭得更狠了,最後竟然尿了褲子。於是大人們又是一陣忙亂。他媽媽眼圈都紅了,差點想改變主意將操操帶回家去。這時,我走過去拉住了操操的手,說:“我們去玩滑滑梯吧。”這一句話打破了僵局,操操雖然還在哭着,但終於肯留下來了。

就這樣,我和操操一起走進了一個陌生的世界。在我們眼前的是一間漂亮的房間,牆壁上貼着彩色的卡通動物畫,牆角放着一些玩具,二十幾張小凳子靠牆擺放着,圍成一圈,上面坐着和我們年齡差不多大的孩子,都瞪着大眼好奇地看着我們。我和操操都是第一次離開親人,獨自面對這麼多的陌生人,我變得很拘謹,不敢說話;操操則緊緊抓着我的手,現在我是他唯一的親人了。

我和操操坐了下來,一個阿姨開始教我們做遊戲、學唱歌。我很快就不緊張了,全身心地投入了這個大人陪小孩的遊戲中。那一天,我得到了一朵紅花,有兩個阿姨都誇我很乖,很聰明。操操也得到了一朵紅花,不過那是為了安慰他,免得他又哭了。我第一次覺得自己很了不起,在這麼多人面前沒有給自己丟臉。這件事給我的啟發很大,直到現在我還是喜歡在別人面前表現自己,辦起事來膽大妄為,從中嘗到了不少甜頭,也因此得罪了不少人。

那個當年尿褲子的操操現在已經是一個一米八幾的大塊頭,在一所體校擔任羽毛球教練。兩年前的春節,他帶着妻子、女兒回家過年,我正好去他家拜年,和他見了一面。我問他:“還記得我們第一天上幼兒園的事嗎?”他說:“不記得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不記得了,總之我不能當著他家人的面揭他的短,於是就說起現在的幼兒園要比當年好多了之類的話。

現在幼兒園的孩子真是幸福,不僅住的好,吃得好,還有各種各樣的玩具可玩,甚至還可以學電腦。

可我們那時候的條件很簡陋,吃得也不好,很多玩具還是舊的。阿姨們的表揚讓我得意了好幾天,但熱乎勁一過,我就發現要得到表揚的代價必須是循規蹈矩,而循規蹈矩會讓我失去很多樂趣。幸好有她在,才使我對童年的回憶充滿了甜蜜。

幼兒園裏有兩匹小木馬,是放在露天裏的,它們身上的漆已經剝落了許多,只有那個馬型還在。馬的雙腳是用兩根弧形的木架子做的。坐上去前後搖動,還真有些騎馬的威風樣。騎馬是男孩子的專利,凡是戶外活動時間,我總是要在木馬背上呆上幾分鐘過過癮。這一天我在木馬上搖了幾下,因為力氣太小,所以停下來喘氣。那個愣頭愣腦的小子陳志超就站在我的馬旁邊等着替換我。——我之所以還清楚地記得他的名字,是因為他是我從幼兒園一直到高中的老同學,現在他去了美國留學,還不時給我寫信。

“該輪到我了!”他當時這麼叫着,很不滿我霸佔了那匹馬那麼久。

我看了看他,從兜里掏出一粒玻璃珠,說:“你幫我搖木馬,這粒玻璃珠就送給你。”

他雙眼放光,生怕我反悔似的,一把搶過玻璃珠,立刻賣力地搖起木馬來。

我心裏暗笑,他彈玻璃珠的技術比我差多了,雖然送給了他一粒,但我很快就可以從他的手中再贏回來!

我沉醉在風馳電掣般的感覺中,就好象我真的騎着馬在跑。突然耳邊傳來一個清脆好聽的聲音,那聲音道:“我要騎馬!”好象是下命令般不容置疑。我讓陳志超停馬,向那聲音望去,是她!她那雙清澈透亮的大眼睛正盯着騎在另一匹馬上的胖騎士。但那位高傲的胖騎士一點也沒有要理她的意思,於是她的眼神轉向了我。

她是幼兒園裏最討阿姨們喜歡的女孩子,也是幼兒園裏最出色的女孩子。她總是梳着兩根漂亮的小辮,而且常常變換髮型,有時候用紅線纏緊辮根,有時候在頭頂上打一朵漂亮的蝴蝶結,有時候又變成衝天辮。真讓人羨慕她有個心靈手巧的媽媽。不過,也要她自己可愛才行。她不像有些女孩子,動不動就哭鼻子,而且不樂意和男孩子說話。她可是膽大,不認生的。我被她的眼神看得心軟了,就從馬上下來,扶她上馬,然後自告奮勇地說:“我幫你搖吧!”她玩得很開心,我們也因此成了很要好的朋友。

她的大名叫茵雪,我們都叫她小雪。

這一次騎木馬的經歷讓我明白了兩條人生道理。第一條是不論做什麼事都要想法用最小的代價來完成,要充分重視“玻璃珠”的作用;第二條是討好女孩子一定要身體力行,如果想偷懶而請別人代勞,也要讓她知道這是你精心設計而送給她的驚喜。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地過去,我和小雪的友情也日深一日,我們經常手牽着手,就像蜻蜓的兩對翅膀,在幼兒園裏快樂地飛翔。

小雪的兜里總是藏着些寶貝,或者是幾顆糖,或者是幾塊餅乾,每次她總要分給我一半,決不分給第二個人。我呢,就把男孩子們玩的各種玩藝全部教給她,她總是一學就會,彈玻璃珠的水平甚至遠遠超過了陳志超。

自從第一次得到紅花后,我得到紅花的機會漸漸少了,因為我的兩手經常是髒兮兮的,而且有的時候還將手上的泥漿悄悄抹到別人的衣服褲子上。而小雪是我們那個班上得紅花最多的孩子。我不能讓小雪看不起我,所以我得做一些什麼事讓小雪佩服我。

機會終於來了。

我們中午都要在幼兒園裏吃一餐,幼兒園的飯食很差。有一段時間吃的是肉包,說是肉包,其實裏面的肉餡就是肥肉加醬油,所以我們都不愛吃。但一位阿姨威脅我們說,如果不吃,就報告家長。報告家長的意思,就是讓家長打我們**。為了保護**,我們只好犧牲胃。油膩膩的肥肉放在嘴裏嚼着,讓人噁心得想嘔吐。

小雪也討厭肥肉,有一回她坐在我旁邊,吃着肉包直皺眉頭。我看了心疼,伸出小手悄悄對她說:“把肥肉給我。”她猶豫了一下,兩隻大眼睛忽閃着。我對她眨了眨眼睛,她明白了,趁阿姨們沒注意,將肉包里的肥肉迅速掏了出來。我將肥肉捏在手心裏,站起來,大聲報告道:“阿姨,我要尿尿!”

“去吧!”阿姨說。

我跑到廁所,將肥肉一扔,洗了個手,得意洋洋地回來了。

小雪急着想知道答案。

我將兩手一伸,告訴她我把肥肉變沒了。

她笑嘻嘻地道:“騙人!”

我們一次又一次地玩這種把戲,直到被一個好孩子揭發。

幼兒園的阿姨以浪費糧食的名義罰我面壁。

別的孩子都在玩,只有我呆看着面前這塊雪白的牆壁。我沒有哭,只是在想:“在這上面畫一隻小白兔好呢,還是畫一隻大灰狼?”

第二天見到小雪的時候,她將兜里的寶貝全給了我。

我知道了,我是小雪心目中的英雄!

從那以後,我和小雪更是親密無間、形影不離,就像是一個人一樣。

幼兒園裏有午睡的習慣。那是一個大房間,裏面排滿了小木床,每張床睡兩人,每天都有兩位阿姨值班。有一天,我和小雪說話正說得帶勁,兩人牽着手走進了這個房間。

我和小雪的悄悄話剛講了一半,不想就這麼中止了,就對阿姨說:“阿姨,我能不能和小雪睡在一起?”

“不行!不行!”那位阿姨大驚失色,一把扯開了我們牽着的兩隻手,命令我立刻回到自己的床上去。

小雪在一旁天真的問:“阿姨,為什麼不行?”

那位阿姨蹲了下來,握住她的小手,和藹地說:“傻孩子!女孩子怎麼能和男孩子睡一塊呢?”

我不明白為什麼女孩子不能和男孩子睡一塊,但我知道我一定是闖了禍。因為從那以後,我在玩耍的時候,總有阿姨特別留意我。還有一次,我聽見阿姨小聲地對我媽媽說:“你的兒子有點早熟。”我不明白“早熟”是什麼意思,但我知道那決不是在表揚我。她們就這樣觀察了我幾個月,沒有發現我有什麼異常的舉動,這才放下心來。

那時,我以為男孩和女孩的唯一區別就是頭髮。女孩的花衣服沒什麼稀罕,我也穿過。那是有一次阿姨教我們扮家家玩,不知是什麼念頭促使那位阿姨突發奇想,讓我扮演媽媽,讓小雪扮演爸爸。於是我就穿上了花衣服,所有的孩子都笑翻了。他們不是笑我的這身打扮,而是笑我的頭髮。其實我那時白白凈凈,打扮起來決不會輸給女孩子,唯一糟糕的是頭髮太短。阿姨好不容易用兩根皮筋在我頭上紮起了兩撮頭髮,權當小辮。我沒有去照鏡子,但我知道那一定很滑稽,因為連小雪也笑得坐到了地上,抱着肚子直叫疼。

然後是表演。我一手抱着布娃娃,一手裝作在做飯,口裏還念念有詞:“寶寶乖,寶寶乖,媽媽喂你吃飯飯。不許哭,不許鬧,還不準尿尿。”這一回笑倒的是阿姨。

輪到小雪上場了,她在嘴唇上貼了兩張黑紙片,當作鬍子,兩根小辮一翹一翹的,根本就不像“爸爸”,我看了也想笑。

她從我手裏抱過布娃娃,很認真地說:“寶寶乖,爸爸下班了,現在教你做遊戲。”

“他不會做遊戲,他要吃飯飯!”我從小雪的手中搶過布娃娃,認真地說。

“他會做遊戲!”小雪伸手來搶,抓住了布娃娃的兩條腿,我緊緊抱住布娃娃的腦袋不放。

我們就這樣將布娃娃拖來拔去,誰也不讓誰。

“不會!”我叫道。

“會!”她也叫道。

“不會!”

“會!”

“他還沒有長大!”我解釋道。

“你為什麼不讓他長大?”小雪似乎很不滿。

“這布娃娃又不是我的。”我傻乎乎地回答道。

然後我們的耳朵里立刻充滿了各種各樣的笑聲……

只有一次,我把小雪弄哭了。罪魁禍首也是頭髮。

上面說過了,我以為男孩和女孩的唯一區別就是頭髮。我不明白為什麼男孩子只能是短頭髮,只有女孩子才能留長發、扎小辮。於是我就去問阿姨。阿姨說:“男孩子留長發就不像男孩子了。”我又追問:“為什麼男孩子留長發就不像男孩子了?”阿姨說:“這孩子!阿姨跟你說不像就是不像!”

看來,連阿姨也不知道為什麼,於是我就去問小雪。

小雪說:“男孩子留短髮才像男子漢,女孩子有辮子才漂亮。”

我覺得她說得很有道理,因為我正像是男子漢,而她也確實很漂亮。

小雪很愛護她的辮子,有時阿姨也會幫她梳小辮,我就在旁邊看,看着看着也就學會了。有時我很熱心地想幫她梳小辮,但她總是不願意。終於有一次,我趁她不注意,解下了她一邊的小辮,然後向她示意我能夠像原樣幫她梳好。哪知她一摸小辮散了,立刻“哇”地一聲大哭起來。我不知道出了什麼事,也立刻號啕大哭起來。

阿姨們聞聲趕了過來,將我痛罵了一頓,罰我去面壁。

面壁我倒不怕,讓我傷心的是小雪有好一段時間不理我。

好在小孩子都不怎麼記仇,我們很快又和好如初了。

和小雪在一起就是這樣使人快樂,快樂得讓人忘記了時間的流逝。很快我們都到了入學的年齡。

入學是人生的一件大事,那是一個孩子長大的第一個標誌。但我卻有些快樂不起來。因為附近有兩所小學供我們選擇,誰知道小雪的媽媽給她選的是哪一所呢?

離開幼兒園的前幾天,小雪告訴了我她要去的學校,正是我要去的那所學校!

我高興極了!

開學典禮的那一天,我又驚喜地發現小雪和我分在一個班。

嶄新的一天開始了。

幸福的生活在等待着我們。

2001年1月6日初稿

2003年8月9日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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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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