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部門設置

第273章 部門設置

總統擁有否決立法的權力,還可以通過委託立法部分行使立法權;

最高法院可以通過憲法解釋權、違憲審查權參與行政機構的政策制定;

國會則能夠利用撥款權廣泛地參與行政決策等。

所以說,在西方國家的政治實踐中,三權分立幾乎從未真正實現過,即使是在美國。

陳遜本不用設置一個制度來分化自己的權力,畢竟獨88裁的樂趣是常人無法想像的。

可是人的精力有限,獨88裁就代表着事事都需經過自己審核。對於這點,陳遜肯定不會願意,所以就需要一個合適的制度能夠讓國家在沒有自己指手畫腳的情況下,能夠正常的運轉,並且還能夠欣欣向榮的發展。

最終陳遜在深思熟慮之後選擇了魔改版的五權分立制度。

首先是行政和軍事分離,設置內閣和三軍統帥府。

內閣總理大臣由皇帝直接任命,正一品。

內閣輔臣則直接由各院院長擔任,各院院長由內閣總理大臣舉薦,皇帝審核同意,也可由皇帝直接任命,從一品。

各部部長由內閣輔臣舉薦,皇帝審核同意,也可由皇帝直接任命,正二品及從二品。

部長一下的官員全部由人事院銓選、考核、舉薦,從四品及以上高級官員由皇帝審核同意,從六品及以上由部門主官審核同意。

內閣下設五院:

行政院:秘書處,發展和改革部,外交部,科學技術部,國家安全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大農業部,包含農林牧漁),帝國中央銀行,教育部,工業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礦),水利部,商務部,文化宣傳部,糧食部(儲糧)等。

除了這些部門,今後還會隨着國家事務需要設置一些小部門。

立法院:內設憲法部,刑法部,民法部等各主要法種部門及專門結合實際制定新法的新法部,以及負責監察立法紀律和程序的部門。

司法院:司法行政部,最高法院,行政法院,法官學校,法制宣傳部,檢察部等。

人事院:公務學校,考功部,考試部,檔案部,銓選部等。

監察院:監察部,審計部等。

三軍統帥府最高統帥由皇帝兼任,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由其他人擔任。

統帥府設統帥辦公室和軍區辦公室,所有部長都進入統帥辦公室,處理日常的軍務。所有軍區區長都進入軍區辦公室,負責指揮作戰。

統帥辦公室下設十五個部,分別是參謀部、軍政部、後勤部、裝備部、訓練部、動員部(預備役)、軍紀部、軍法部、軍事科技部、戰略規劃部、軍事改革和編製部,審計部、內務部,軍情部,退役軍人部。

軍區辦公室目前有七個軍區,分別對應七個集團軍,這個劃分很快就會大改,之後還會不斷的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增減。

三軍統帥府的所有部級以上高官和軍區軍長都只能由皇帝親自任命。

其他高級軍官則由參謀部、軍政部、編製部、內務部提名,經辦公室審核通過。

低級別軍官則由高級主官提名,軍政部審核。

經過這一套制度下來,陳遜只需要把住一些高官的任命和軍隊就能夠徹底掌握帝國不會走偏。

接下來很長一段時間,帝國最忙碌的部門將會是立法院。

按照陳遜的規劃,立法院要在三年之內起草出帝國的第一部憲法,五年內完善好幾部的主要法律,包括立法院自用的《華夏帝國立法法》,民政所需的《華夏帝國民法》、《華夏帝國稅法》、《華夏帝國行政法》、《華夏帝國刑法》、《華夏帝國經濟法》,還有司法院的《華夏帝國訴訟法》

除此之外,還要協助統帥府軍紀部和軍法部制定出帝國軍隊的軍紀、軍法。

這是為數不多的,需要軍政協作才能完成的工作。

從九月份開始,一直到3825年(1128年)過年,陳遜都處於瘋狂的忙亂之中。

在建國的時候,大部分部門基本上都是只有一個名字,連主官都沒有,更別說部門裏的官員了。

為了將這些部門建立起來,陳遜不得不到處搜刮人才,到處上課教學。

好些部門設置都是陳遜要求建立的,對於這個時代的官員來說,三審六部都已經很厲害了,誰能想到陳遜會建立幾十個部級國家機關。

所以這些部門都需要幹什麼、他們的執政規章制度,都需要陳遜參與進去,起草並完善。

比如衛生部,就完全是一個從無到有的部門。

以前的封建國家,皇宮的太醫院就是唯一的衛生部門了,而陳遜所要求的衛生部需要將國家內部所有的醫生全都管理起來,還要在各州縣建立公立的醫院,建立醫學校、護理學校等。

除此之外,防疫工作也是衛生部管,這可是一個非常艱巨的任務,只能一步一步摸索着前進。

比如軍政部,陳遜為了加強軍隊政治思想建設特別設置了這個部門,將軍政官設置到了都級,需要培養的軍陣官員數量相當龐大。

以帝國軍隊目前的規模,按照100:1的比例,五十多萬軍隊就需要五千人的軍政官,而現成的連五十都沒有。

這還是部級。

在院一級,司法院就完全是一片空白。

以前審案子都是由州縣主官兼職負責,現在要把這一套完全獨立出來,真的是困難重重。

好在這個時代凡是當官的基本都懂法,人才倒是不缺,需要的只是對這些老派“審判員”進行系統的培訓。

而監察院就比較慘了,連可用的人才都得重新培養。

宋國原來是有監察機關的,御史台就是國家最高監察機關,掌糾察官邪,肅正綱紀,大事廷辯,小事奏彈。

但是最令陳遜痛苦的是,這些御史都是嘴炮啊,一點實際操作、調查能力都沒有,更別說系統性的監察百官了。

陳遜最後只能從軍情司抽了一些人,搭配上御史官填進了監察院。

同樣困難的還有司法院的檢察部。

以前都是民不舉、官不究,現在陳遜要求檢察部要起到民不舉官舉、官不究檢察部究的職能,這和監察院又有不同,但相同的是也得從頭培養可用之才。

陳遜已經不指望檢察、監察部門在建國這頭幾年能夠起到什麼作用了。

好在現在的中華帝國容錯率夠高,百姓對於新帝國的容忍度也夠高,只要對一些罪大惡極、民怨沸騰的事情及時處理,總體上就出不了什麼大亂子。

只要制度合適,國家就會具有生命力,具備自我完善的能力,會越來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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