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四章 芳銷
祭陸溪盛文
吾嘗聞,失道者寡。以故因吾不恭不仁,而失盛德者若汝乎?
曩吾初識汝時,汝懷忠孝,憤而忘身,奔走於父案。汝亦因此不欲仕,吾幸得為主簿。汝隨吾入南野,作討檄,陷墨杜之都,平高笛之逆。非汝吾其百死也。汝孤身二入昌業,斬罪臣,賑災民,濟商會,萬姓稱慶。非汝吾不得此義也。汝在天京,常勸吾修身正心,除奢逸,戒驕躁。然吾瞽塞,謂少年人自當輕狂,恣意妄為,終至於此。嗟乎!其有神靈邪?欲懲吾之驕縱邪!其無有神靈邪?奈何先奪汝妹,繼奪汝身,而獨存罪愆之人吾邪!
汝與汝妹,自幼觀州相離,經年天京復遇,兄妹孑然而依,相愛為甚。閑時,汝常為妹批經注集,小字娟娟,恐不盡言,汝妹在側時吾亦得見。今汝二人皆去,唯朱墨一筆一刻,歷歷在目,此情尚在,情屬之人卻渺。視之摧人心肝。吾案亦滿,汝病中所呈諸事,有許之,有駁之,吾皆不忍擾汝,欲等汝愈之再議。誰料汝竟遽行,吾現又何爭,盡隨汝心而已。
汝嘗語吾:願以吾之死易吾妹之生。此讖何其速也!嗟乎!今撫汝之棺,而不聞汝音,臨汝之穴,而不夢汝魂。玉山已崩,天地悠悠,余年無窮,誰復教吾以義,正吾之過。此天罪吾,其又何尤!吾以戴罪之身,想不永年,唯據梧而瞑,伺與汝重逢於地下。
嗚呼哀哉!尚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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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陸芳,善良的某看了看原定大綱,默默地划(偷)掉(懶)了正文,用一個開放結局留下想像空間。
1.永安黑化版:陸芳幾乎參與了小儀近年來的所有事件,知道太多幕後的隱秘。惜兮的背叛讓小儀還是最終決定默默地和諧掉了陸芳。
(儀:???!!!某C要不你過來下,腦袋伸過來我們談談。)
2.正常結局版:陸芳在刑部受拷問留下的內傷一直沒有痊癒,又受到了惜兮背叛的打擊,最終在公主府內一病不起,溘然長逝。
3.作者親媽版:祭文只是掩人耳目的幌子,實際上陸芳和惜兮一起走了,兩人去瓊州投奔了已經是商會會長的晉廣源。瓊州山好水好氣候好,陸芳養好了病,改頭換面,拿出了幫小儀經營私業的經驗,和惜兮賺的盆滿缽滿,從此不求聞達諸侯,但求團圓安平,一家人幸福的在瓊州生活在一起,再不管天京的血雨腥風。